崗位名稱:站長
直接上級:分公司總(副)經理
直接下級:運行值值長、維護班班長、大壩運行班班長
本職工作:負責電站的運行、技術、設備及安全管理
直接責任:
1、組織編制電站管理標準文件,負責編寫月生產簡報,並上報分公司總(副)經理審查。
2、電站內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貫徹執行,並對其提出修改建議。
3、編制電站年度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負責電站的安全工作。
5、主持電站工作例會,並參加相關會議。
6、負責運行值、維護班、設備組的管理。
7、提交電站設備維修、技改、“兩措”計劃,經批准後安排實施。
8、提交電站預算草案,經批准後進行成本控制。
9、組織旱、雨季安全大檢查,並提交檢查報告。
10、提交年度防洪渡汛重點項目和措施。
11、處理在電站管轄範圍內發生的緊急事件。
12、參加調度中心召開的生產調度會,並將涉及我站的重要問題向公司領導彙報。
13、負責與調度部門的聯繫和協調。
14、組織《運行規程》的修編。
15、組織電站不安全事件調查。
16、審核安全獎勵項目。
17、對所屬下級工作爭議及時作出裁決。
18、定期向分公司總(副)經理述職。
19、接受分公司總(副)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20、指導、監督和檢查所屬下級的工作,掌握工作情況。
21、制訂直接下級的崗位描述,定期聽取述職並對其工作做出評價。
22、審查電站物資需求計劃。
23、提交電站年度培訓計劃,組織執行月度培訓計劃。
24、完成分公司總(副)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責任:
1、對電站的成本控制負責。
2、對電站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負責。
3、對電站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的完成負責。
4、對電站上報的統計報表的正確性負責。
5、對“兩票”的合格率負責。
6、對電站工作程序的執行效果負責。
7、對電站培訓計劃的實施負責。
8、對電站造成的不良影響負責。
9、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主要權力:
1、電站安全生產管理權。
2、責任範圍內事項的決定權。
3、對重大安全隱患有相應的處理權。
4、權限範圍內文件的審閲、處理權。
5、電站的獎金審查權。
6、電站兩票人員資格確定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8、對所屬下級的業績有考核評價權。
9、對所屬下級的工作有檢查權和獎懲建議權。
10、工作票簽發權。
管轄範圍:
1、所屬員工。
2、電廠發電及其輔助設備。
3、生產區域。
4、電站財務及物資管理。
崗位標準
電站副站長
崗位名稱:電站副站長
直接上級:電站站長
本職工作:協助電站站長分管設備與檢修管理
工作責任:
1、執行管理標準文件。
2、審查設備檢修年度、月度工作計劃,批准周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
3、參加外委工程合同談判,合同簽訂後監督實施。
4、審查設備評級和安全性評價。
5、定期組織設備的運行分析。
6、審查設備定值、備品配件儲備定額。
7、操作票的審查與考核。
8、檢查監督設備台帳管理情況。
9、檢查監督設備缺陷管理,審查重大設備缺陷處理意見。
10、參加技改、“兩措”、外委試驗項目驗收與評價工作。
11、審查運行值反事故演習方案,並監督實施。
12、檢查運行值事故預想、技術問答的執行情況。
13、簽發工作票。
14、主持電站專業技術會議,並參加相關會議。
15、提出電站的培訓計劃,並負責實施。
16、參加培訓師資格評審。
17、接受總工、電站站長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8、定期向電站站長述職。
19、完成電站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
1、對設備管理有監督檢查權。
2、對設備缺陷的處理有審查權。
3、對技術爭議有裁決權。
4、對電站員工的技術水平有評價權。
5、權限範圍內的技術對外交流權。
崗位標準
安全專工
崗位名稱:安全專工
直接上級:電站站長、副站長
本職工作:負責安全監察與生產技術管理
工作責任:
1、執行管理標準文件。
2、負責安全生產監察,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進行糾正。
3、監督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4、根據旱、雨季安全大檢查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5、審查事故調查報告,提出預後措施和方案。
6、歸口管理事故統計報表並按規定上報。
7、考核各部門安全指標的完成情況並提出安全獎懲建議。
8、給予電站站長及維護班、綜合班、運行值技術支持。
9、參與《運行規程》的修編、審查,並監督執行。
10、技術監督管理工作。
11、對電站技術爭議作出界定。
12、主持安全質量部專業技術會議,並參加相關會議。
13、審核技改、“兩措”、試驗項目立項報告。
14、審核技改、“兩措”、試驗項目計劃。
15、監督技改、“兩措”計劃的執行。
16、審查技改、“兩措”、試驗方案。
17、參加技改、“兩措”、試驗項目外委合同談判。
18、組織技改、“兩措”、試驗項目驗收與評價工作。
19、審查技改、“兩措”、試驗項目竣工報告。
20、審查設備圖紙及技術資料、技術文件。
21、簽發工作票。
22、提出安全質量部的培訓計劃,並負責實施。
23、參加培訓師資格評審。
24、接受電站站長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25、定期向電站站長述職。
26、完成電站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
1、對安全生產有監督權。
2、對技術爭議有裁決權。
3、對安全質量部員工的技術水平有評價權。
4、權限範圍內的技術對外交流權。
崗位標準
運行專工
崗位名稱:運行專工
直接上級:電站副站長、站長
本職工作:負責電站計劃、統計工作
工作責任:
1、 執行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 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3、 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4、 編制周工作計劃,印發工作計劃。
5、 統計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
6、 負責“兩票”的統計。
7、 每日統計運行固定負荷情況。
8、 統計相關數據,編報統計報表。
9、 審核《運行日報》、《運行值長報表》,彙總上報。
10、負責可靠性基礎數據的錄入和修訂工作。
11、負責電站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
12、電站文件、資料管理。
13、電站會議決議和站長指令的督辦。
14、電站印章管理。
15、電站考勤管理。
16、電站事務性工作管理。
17、參加培訓和述職。
18、完成電站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統計、報表的催報權。
崗位標準
維護班長
崗位名稱:維護班長
直接上級:電站副站長、站長
直接下級:設備維護人員、科技檔案員
本職工作:負責發電設備管理、技術管理及檢修調度
直接責任:
1、協助電站站長編制年度預算。
2、依據管理系統文件編制設備組管理細則。
3、提交設備檢修年度、月度工作計劃。
4、 提出物資需求計劃,每季度編制物資消耗表交站長。
5、安排設備工程師完成設備定期巡檢、試驗和切換工作,並填寫巡檢日誌。
6、安排維護專工完成設備維護、消缺工作。
7、工作票的審查與考核。
8、檢查設備缺陷管理工作,提出重大設備缺陷處理意見。
9、組織設備評級和安全性評價。
10、協助站長進行設備的運行分析。
11、檢查設備台帳管理工作。
12、提交《設備組月工作總結》和《安全貢獻獎勵報表》。
13、參加外委工程合同談判。
14、參加技改、“兩措”項目驗收與評價工作。
15、組織設備技改後的預驗收及試驗項目的驗收工作。
16、負責科技檔案管理。
17、主持設備組例會,並參加相關會議。
18、彙總備品備件儲備定額,並審查準確性,提出物資申請計劃。
19、提出設備組的培訓計劃,並負責實施。
20、接受電站站長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21、定期向電站站長述職。
22、完成電站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責任:
1、對設備組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負責。
2、對工作計劃的完成負責。
3、對發電設備的完好性負責。
4、對提交資料、數據、報表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5、對廠區文明生產管理負責。
6、對設備組培訓計劃的實施負責。
7、對設備組造成的不良影響負責。
8、對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主要權力:
1、責任範圍內事項的決定權。
2、外委項目支付憑證簽發權。
3、對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4、對下級的業績有考核評價權。
5、對下級的工作有檢查權和獎懲建議權。
管轄範圍:
1、所屬員工。
2、電廠發電及其輔助設備。
3、生產區域。
崗位標準
設備專工(維護班員)
崗位名稱:設備專工
直接上級:維護班長
本職工作:負責所轄發電設備管理和巡檢
工作責任:
1、編制年度設備檢修維護工作計劃。
2、完成設備定期巡檢、試驗和切換工作。
3、設備缺陷管理。
4、設備運行分析。
5、設備定值管理。
6、填寫並簽發工作票,審查檢修交代、工序卡。
7、提交設備評級和安全性評價報告。
8、按時提交有關總結、統計報表。
9、提交旱、雨季安全大檢查報告、整改措施和方案。
10、填寫不安全事件分析報告,協助事故調查,並提出預後措施實施方案。
11、提出技改、“兩措”、試驗項目立項申請報告。
12、提出技改、“兩措”、試驗項目方案。
13、校核招標文件,參加技改、“兩措”、試驗項目外委合同談判。
14、參加技改、“兩措”、試驗項目驗收與評價工作。
15、審查技改、“兩措”、試驗項目竣工報告。
16、提出調研、專家論證申請,編寫專家論證報告。
17、提出機組大修非標準項目。
18、對輔助設備小修工作進行驗收,審核設備大、小修檢修報告。
19、設備台帳和圖紙資料的管理。
20、提出備品需求申請,驗收採購備品,反饋備品質量使用信息。
21、每年提出備品備件定額的修改意見。
22、定期向維護班長述職。
23、接受上級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24、完成維護班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
1、檢修工期、質量的考核權。
2、不合格工作票的考核建議權。
崗位標準
維護專工(維護班員)
崗位名稱:維護專工
直接上級:維護班長
本職工作:負責運行設備消缺
工作責任:
1、執行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3、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4、完成運行設備消缺維護工作。
5、根據設備維護需要領用備品備件。
6、擔任設備消缺維護工作負責人。
7、負責管理廠區的清潔衞生及清掃器材管理。
8、負責照明、消防器材等維護。
9、負責安全標示及介質流向管理。
10、參加培訓和述職。
11、完成維護班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對違反《安規》的指令有拒絕權。
崗位標準
科技檔案員
崗位名稱:科技檔案員
直接上級:維護班長
本職工作:負責科技檔案、圖紙資料、科技圖書的管理
工作責任:
1、執行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3、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4、負責科檔的審查、立卷。
5、建立資料科技檔案與圖書檢索系統,並及時更新。
6、負責科檔的銷燬。
7、辦理科檔的查(借)閲手續。
8、負責科檔的保管與安全。
9、負責科檔的保密。
10、 參加培訓和述職。
11、 完成維護班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科檔、資料歸檔的督辦權。
崗位標準
運行值值長
崗位名稱:運行值值長
直接上級:電站副站長、站長
直接下級:運行值班員
本職工作:負責發電設備安全、經濟運行管理
直接責任:
1、 值班期間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 執行調度命令,與調度部門的聯繫和協調。
3、 運行值班安全管理,執行“兩票三制”及《運行規程》。
4、負責事故處理和緊急疏散。
5、 不安全事件有關資料的收集與報告填寫。
6、選擇合理、經濟的運行方式,保障電網電能質量。
7、負責運行設備分析,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和檢修情況。
8、安排設備操作。
9、檢查確認設備缺陷,填寫、簽發工作票。
10、填寫運行日誌,審查統計數據及《運行記錄》。
11、負責組織《事故預想》、《技術問答》的編寫。
12、提交反事故演習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13、必要時,向運行值班員授權。
14、主持運行值班前班後會,參加相關會議。
15、負責圖紙、資料、工器具、安全用具、防護用品、鑰匙的管理。
16、定期向電站站長述職。
17、接受電站站長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8、指導、監督和檢查下級的工作,掌握工作情況。
19、制訂值班員的崗位標準,定期開展述職工作。
20、組織運行值培訓計劃的實施。
21、完成電站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責任:
1、 對運行值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負責。
2、 對事故處理的及時性和正確性負責。
3、 對原始資料、統計數據、報表、記錄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4、 對運行值培訓計劃的實施負責。
5、 對運行值造成的不良影響負責。
6、 對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主要權力:
1、 責任範圍內事項的決定權。
2、 緊急情況下有電廠所有資源的調動權。
3、 對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4、 對下級的業績有考核評價權。
5、 對下級的工作有檢查權和獎懲建議權。
管轄範圍:
1、 所屬員工。
2、 電廠發電及其輔助設備。
3、 生產區域。
崗位標準
運行值班員
崗位名稱:運行值班員(正)
直接上級:運行值值長
本職工作:在值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專責的各項工作
工作責任:
1、 執行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 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3、 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4、 對設備進行操作、調整及巡視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向值長彙報。
5、 填寫操作票,並擔任操作設備的操作人。
6、 審查操作票,並擔任設備操作的監護人。
7、 辦理工作票。
8、 記錄的保管與交接。
9、 參加培訓和述職。
10、 填寫《運行日報》、運行日誌及其他報表。
11、 完成值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
1、對重大缺陷有處理權。
2、對違章作業有制止權。
崗位標準
運行值班員
崗位名稱:運行值班員(副)
直接上級:運行值值長
本職工作:在值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專責的各項工作
工作責任:
1、執行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3、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4、 對設備進行操作、調整及巡視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向值長彙報。
5、填寫操作票,並擔任操作設備的操作人。
6、辦理工作票。
7、工器具、安全用具、防護用品、鑰匙的保管與交接。
8、參加培訓和述職。
9、填寫《生產日報》、運行日誌及其他報表。
10、 完成值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
1、對重大缺陷有處理權。
2、對違章作業有制止權。
崗位標準
大壩運行班長
崗位名稱:大壩運行班班長
直接上級:電站站長、副站長
本職工作:負責水工建築物、設施管理和操作以及水庫調度管理。
工作責任:
1、組織編制大壩運行管理標準文件,並上報站長審查。
2、大壩運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貫徹執行,並對其提出修改建議。
3、編制大壩運行年度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負責大壩運行的安全工作。
5、 維護作業安全管理。
6、主持大壩運行工作例會,並參加相關會議。
7、組織旱、雨季大壩安全大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並提交檢查報告。
8、提交年度防洪渡汛方案(草案)。
9、電站防洪、渡汛管理。
10、水工監測、維護及水庫調度的技術管理和監督。
11、水庫優化調度管理。
12、庫區環境監測管理。
13、對所屬下級工作爭議及時作出裁決。
14、定期向站長述職。
15、接受站長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6、指導、監督和檢查所屬下級的工作,掌握工作情況。
17、 制訂直接下級的崗位標準,定期聽取述職並對其工作做出評價。
18、提出大壩運行物資需求計劃。
19、組織大壩運行班技改、“兩措”項目的實施
20、完成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責任:
1、對大壩運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負責。
2、對大壩運行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的完成負責。
3、對閘門調度的正確性負責。
4、對大壩運行培訓計劃的實施負責。
5、對大壩運行工作程序的執行效果負責。
6、對大壩運行造成的不良影響負責。
7、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主要權力:
1、大壩運行安全生產管理權。
2、對水工設施管理有監督檢查權。
3、責任範圍內事項的決定權。
4、權限範圍內的閘門調度、操作權。
5、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6、對所屬下級的業績有考核評價權。
管轄範圍:
1、大壩運行所屬員工。
2、電站封閉管理區內的水工建築物、設施。
3、廠、庫區內山體。
4、水情等監測設施。
崗位標準
大壩運行班員
崗位名稱:大壩運行班員
直接上級:大壩運行班長
本職工作:大壩運行和觀測工作的具體實施。
工作責任:
1、 執行電站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 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3、 水工建築物觀測設施的技改、“兩措”實施。
4、 負責水工建築物觀測數據的採集與整編。
5、水工建築物及其設施的日常巡視、定期檢查、年度詳查等工作。
6、編制水庫泥沙及閘門觀測技術方案,經批准後實施。
7、編制大壩外部變形觀測網觀測技術方案,經批准後實施。
8、 負責大壩閘門、電站尾水閘門的操作。
9、整理監測方面技術資料。
10、參加管理區的巡視。
11、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12、參加培訓和述職。
13、完成大壩運行班班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遇緊急情況,有越級報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