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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村調解工作計劃8篇

欄目: 工作計劃 / 發佈於: / 人氣:5.55K

工作計劃應與組織的戰略目標和價值觀相一致,工作計劃有助於提高員工的職業發展機會,實現自身的價值,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2023村調解工作計劃8篇,感謝您的參閲。

2023村調解工作計劃8篇

2023村調解工作計劃篇1

一、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重新調整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四個社區居委會人民調解成員進行充實,各社區將熱心社區工作、懂政策、懂法律的老黨員、老幹部聘請為人民調解員,進一步壯大社區人民調解隊伍。建立大調解工作格局,將負責信訪、民政、婦聯、計生的工作人員充實到領導小組中。把人民調解工作納入綜合治理工作中一起部署、考核、驗收,切實提高各社區及轄區企業、單位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視。

二、開展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提高調解員素質

全年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員培訓2次,學習《人民調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各調解小組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結合業務學習活動,每月進行1次法律知識學習,提高調解工作技巧和能力。

三、開展人民調解排查工作,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結合“三民”工作的開展,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和調解力度,充分發揮下派工作組的作用,通過排查化解着重解決居民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及糾紛,確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同時,各社區要每月上報一次矛盾排查情況表,每季度上報一次矛盾糾紛分析材料,並制定出相應對策。街道每月結合信息研判會開展一次矛盾排查會議,及時分析化解各社區出現的疑難糾紛。

四、規範人民調解工作,落實一案一補

繼續開展“人民調解規範化建設活動”,各社區統一使用人民調解標識牌、人民調解印章、規範使用調解登記表,人民調解案件檔案必須使用統一格式,調解案件要建立檔案。街道調解組織調解任務為35件,各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要完成20件調解任務,書面調解建卷不少於5件。調解要建立調解台帳,使人民調解工作逐步規範化。

五、努力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格局

進一步發揮以街道信訪維穩中心為龍頭,社區矛盾糾紛調解委員會、樓院居民區矛盾糾紛調解小組為基礎的“三級”組織網絡作用,採取分工負責和聯合調處相結合的辦法,對一些小矛盾小問題各調委會和調解小組自行解決;對轄區各類重大矛盾和問題,採取“大調解”銜接配合工作流程,按照“誰管理、誰負責”依法、及時地解決矛盾問題,確保羣眾反映的熱點、重點、難點問題得到解決。充分發揮社區警務室治安調解組織的作用,用人民調解工作化解輕微治安糾紛和因民事糾紛引發的治安案件。

2023村調解工作計劃篇2

一、加強行政調解制度建設,確保目標任務完成

(一)加強行政調解制度建設。辦有關各處室及辦直屬各事業單位要認真按照行政調解的相關要求,結合工作職責,進一步完善符合本處室、本單位特點的行政調解制度,開展多層面的行政調解宣傳活動,妥善解決矛盾糾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達到建設和諧人防的目的。

(二)加強行政調解暢通機制。一是加強行政調解監督,進一步拓寬暢通信息的渠道,狠抓行政調解工作的落實,除涉密行政調解案外應及時向有關人員通報行政調解的實際情況。二是行政調解的每一個程序都應公開,使其在監督下運行,公開的情況必須真實,不得有虛假的.情況。

二、把握尺度,堅持原則開展好行政調解工作

(一)堅持統一領導、協調一致原則。充分發揮祕書法規處的主導作用和相關處室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的原則。

(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祕書法規處對辦機關內部行政管理有關的矛盾糾紛進行調解。

(三)自願、平等、合法、中立原則。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願。站在中立的立場、平等對待當事人、兼顧各方利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調解。

(四)積極主動原則。按照工作職責、主動作為、積極履行,做好與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各類爭議糾紛調處、定紛止爭,促進本辦和諧。

三、根據工作職責結合專業優勢

成立了市人民防空(交通戰備)辦公室行政調解領導小組。濾布組長由市人防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市人防辦副主任擔任,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市人民防空(交通戰備)辦公室行政調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祕書法規處,負責行政協調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祕書處長擔任。

四、根據市行政協調工作計劃

結合工作實際,有針對性開展行政調解知識的學習;組織行政調解領導小組成員召開會議,落實好涉及各處室行政調解的有關工作安排;積極與市法制局聯繫行政調解掛牌的有關工作。

五、按行政調解工作要求,抓好具體工作,落實好每一個行政調解案件

(一)根據相關行政調解文件精神,成立了行政調解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明確專人負責協調行政調解有關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行政調解制度,規範行政調解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制訂行政調解程序,規範行政調解的受理、調查、調解、製作調解書等工作環節。行政調解中,確保當事人地位平等,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三)加強涉及行政調解處室的信息彙報工作,及時通報本辦行政調解工作的情況,組織有關行政調解人員進行經驗交流,及時發現並研究本辦帶傾向性和普遍性的問題。對涉及人數較多、社會影響大、可能影響穩定的,及時摸清情況,提出對策建議,並及時向向分管領導報告。

(四)建立行政調解工作考評機制。市人民防空(交通戰備)辦公室行政調解領導小組與涉及行政調解處室建立目標責任制,並要求擬定矛盾化解的具體目標,涉及本處室的行政爭議,及時跟蹤調解進展,全面評估調解效果。對不積極主動配合行政調解工作、不能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的處室和人員,將予以問責。

(五)完善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機制。涉及行政調解的處室要積極做好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配合工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妥善化解各類糾紛。市人民防空(交通戰備)辦公室行政調解領導小組對調解不成的重要矛盾糾紛,及時告知當事人通過訴訟渠道解決。對於進入訴訟程序的行政爭議,在訴前已經做過行政調解工作的,將行政調解的有關情況告知人民法院。

(六)建立行政調解經費保障機制。按人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清渠道,結合本辦工作實際,市人防辦計劃財務處應建立確保開展行政調解活動有關經費的落實制度。

(七)建立行政調解宣傳長效制度。市人防辦領導要高度重視行政調解宣傳工作,各有關處室負責人要將開展行政調解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利用宣傳《人民防空法》的機會同時做好行政調解工作的宣傳,充分利用網絡媒體宣傳載體,開展多形式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羣眾瞭解行政調解、支持並選擇行政調解解決矛盾糾紛。

2023村調解工作計劃篇3

為適應我村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維護穩定的需要,進一步推動我村調解工作的改革和發展,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據黨的xx大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精神及省、市、區、鄉的要求,結合我村實際,現對人民調解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見:

一、健全、鞏固、發展我村人民調解組織,發展多種形式的人民調解組織,健全人民調解工作組織網絡。

要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及司法部頒佈的《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使我村人民調解隊伍結構不斷優化。要適應新形式下化解民間糾紛及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杜絕只佔位置不工作或半工作的不良作風,建立和完善村調解委,逐步規範到人民調解工作範疇並開展實施。

必須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的教育培訓以適應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要求。有計劃地組織人民調解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學習人民調解工作的基本理論和知識,每年要組織1-2次人民調解委員會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思想政治素質,政策法律水平和工作技能,努力造就一支適應新形勢需要的高素質的人民調解員隊伍。

二、規範人民調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人民調解工作堅持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主義道德,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的原則,而不限制當事人訴訟權利,不該因未經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我們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需要,完善人民調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紀律,建立健全民間糾紛受理登記制度,調解人員迴避制度以及調解協議書履行情況跟蹤反饋等制度,增強人民調解的公正性,要特別重視提高人民調解協議的規範化水平,逐步規範協議書的內容及形式,使調解協議書內容、形式符合司法部部頒規章的要求,保證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律約束力,促進人民調解工作與審判工作的良性互動,提高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水平和社會公信力。各村調解委員會要實行“六統一”,人民調解員須遵守《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規定的的紀律,同時,要積極探索建立健全調處跨地區,跨單位糾紛的聯合調解工作機制。

三、努力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

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要在村“兩委”、 鄉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指導下,自覺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任務,以維護社會穩定為首要任務,認真貫徹《人民調解工作意見》,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調作戰“的方針,廣泛深入地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要深入地開展民間糾紛排查活動,注意分析民間糾紛產生的原因,科學地把握民間糾紛演化的規律,及時發現有可能導致矛盾糾紛的潛在因素,增強對民間糾紛發生的預測,控制能力,加大預防工作力度,減少糾紛,防止因民間糾紛轉化成刑事案件和羣體性的事件的發生,使人民調解工作真正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我們要進一步拓展調解工作領域,加大對民間糾紛的調解力度,不僅要繼續加強對傳統拭目以待婚姻家庭、鄰里、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民間糾紛的調處工作,而且要積極介入公民與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發生的各種民事糾紛的調解。妥善調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税費改革,村民自治過程中出現的糾紛,特別是有可能引起羣體的事件的民間糾紛,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糾紛減少到最低限度,要把依法調解與開展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教育結合起來。

要注重從法律的角度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勸導和解釋,化解矛盾糾紛,促使當事人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維護合法權益,自覺依法辦事,也要堅持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教育,尤其那些法律上無明文規定的民間糾紛,不能放任糾紛激化。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做好新時期我村的人民調解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精神的具體表現,是堅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實現全村居民安居樂業。

2023村調解工作計劃篇4

20xx年我村人民調解工作將圍繞城東街道司法調解工作大局,大力加強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力度,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確保今年我村各項民事調解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以下工作計劃: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積極營造學法氛圍

1、利用宣傳欄等村內宣傳陣地,張貼法制宣傳的各種文字和圖片材料,積極營造全民學法氛圍。

2、組織人民調解信息員通過會議、講座等形式,宣傳講解人民調解工作業務知識、法律常識,並通過他們在廣大羣眾當中宣傳人民調解工作精神。

二、更新機制制度,提高調解效率

村內穩定工作要以人為本,始終堅持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則,認真遵守民事調解工作職責,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調解效率,採用公開、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絕人情調解、暗箱操作,努力提高廣大人民羣眾的滿意程度。

三、突出工作重點,確保目標到位

我村20xx年的調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轉刑、民間糾紛激化、羣眾性上訪事件作為調解的工作重點,同時充分利用村級組織和基層民間的力量,力爭使民間糾紛調解率和調解成功率達到100%和98%。

四、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樣性決定了調解工作的複雜性,因此,本年度將不斷拓寬思想,改進工作方法,針對不同矛盾糾紛多討論、多思考,努力尋求新的工作策略,從多方面吸取經驗,以達到更好的調解效果,計劃從四個方面入手:

1、組織村內調解信息員進行一至二次的培訓和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加強宣傳,規範調解協議書的製作。

3、進一步完善調解信息員、村民小組長工作網絡,充分發揮他們的信息優勢,引導他們全方位發揮羣體優勢參與到調解工作。

4、深入開展村內矛盾大調解機制建設和運行,嚴格按照《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的有關標準,對照執行。

五、對照標準,努力爭創優秀調解委員會

20xx年要按照工作進度,做好每個階段工作,突出重點,狠抓細節,不輕易終止調解,使調解率達到100%,調解成功率達到98%以上。

總之,20xx年我村人民調解工作要以提高廣大村民的自身素質為着眼點,不斷轉變他們的思想理念,以人為本,從多方面來實現民事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標本兼治,努力實現和諧融洽的人居環境。

2023村調解工作計劃篇5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貫徹落實人民調解三個文件和省、市關於人民調解工作的會議精神,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為維護全縣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完善鎮、村、組三級調解組織網絡;健全;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隊伍;規範人民調解工作流程。

(二)加強協調人民調解投入工作。進一步完善硬件設施,改善辦公條件,合理利用人民調解工作經費,提高人民調解員的經費待遇。

(三)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升業務水平,促進規範操作;改革培訓方式,變縣級培訓為主,鎮級為輔,變集中輔導與個人自學、經驗交流等並舉的培訓模式。

(四)規範人民調解操作規程,提高人民調解質量。

(五)完善跨區聯調機制的建設,積極探索新的工作模式。

三、工作計劃

(一)1月份,召開全縣人民調解工作會議,總結上一年度人民調解工作,佈置本年度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可與全縣司法行政工作會議合併召開)。

(二)2月份,對各鎮人民調解工作督促指導一輪。

(三)3月份,組織金寶人民調解聯調機構相互交流工作。

(四)4月份,舉辦全縣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班。

(五)5—6月份,對全縣各鎮人民調解檔案卷宗開展檢查與指導。

(六)7月份,組織對各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疏理、整頓、調整、充實、完善、提高工作。

(七)8月份,適時開展對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完善縣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基礎工作,確保正常規範運作。

(八)9—10月份,組織人民調解工作全面督查,迎接省市考核驗收。

(九)12月份,全面總結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制定新。

一、加強民調組織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認真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為廣大人民羣眾服務的思想作風。學習法律法規知識,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增強駕馭民調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使民調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制度化。

二、深入開展羣眾性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宣傳欄、標語和舉辦培訓班等多種形式組織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制觀念。

三、以各自然村為單位設立糾紛信息員,及時準確掌握糾紛信息,做到處理糾紛果斷及時,大矛盾不出村、小矛盾不出片。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四、加強民調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採取請進來,送出去集中學習的方式,組織對民調工作人員法律、法規知識,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工作水平。

五、成立幫教小組,瞭解掌握刑釋、解教人員情況,採取結對子幫教等多種方式,積極做好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工作。

六、定期做好對刑釋解教人員的月訪和季度考核,及時掌握思想動態,儘可能地解決他們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家庭的困難,預防重新犯罪。

2023村調解工作計劃篇6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積極營造學法氛圍

1、利用宣傳欄等村內宣傳陣地,張貼法制宣傳的各種文字和圖片材料,積極營造全民學法氛圍。

2、組織人民調解信息員通過會議、講座等形式,宣傳講解人民調解工作業務知識、法律常識,並通過他們在廣大羣眾當中宣傳人民調解工作精神。

二、更新機制制度,提高調解效率

村內穩定工作要以人為本,始終堅持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則,認真遵守民事調解工作職責,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調解效率,採用公開、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絕人情調解、暗箱操作,努力提高廣大人民羣眾的滿意程度。

三、突出工作重點,確保目標到位

我村20xx年的調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轉刑、民間糾紛激化、羣眾性上訪事件作為調解的工作重點,同時充分利用村級組織和基層民間的力量,力爭使民間糾紛調解率和調解成功率達到100%和98%。

四、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樣性決定了調解工作的複雜性,因此,本年度將不斷拓寬思想,改進工作方法,針對不同矛盾糾紛多討論、多思考,努力尋求新的工作策略,從多方面吸取經驗,以達到更好的調解效果,計劃從四個方面入手:

1、組織村內調解信息員進行一至二次的培訓和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加強宣傳,規範調解協議書的製作。

3、進一步完善調解信息員、村民小組長工作網絡,充分發揮他們的信息優勢,引導他們全方位發揮羣體優勢參與到調解工作。

4、深入開展村內矛盾大調解機制建設和運行,嚴格按照《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的有關標準,對照執行。

五、對照標準,努力爭創優秀調解委員會

20xx年要按照工作進度,做好每個階段工作,突出重點,狠抓細節,不輕易終止調解,使調解率達到100%,調解成功率達到98%以上。

總之,20xx年我村人民調解工作要以提高廣大村民的自身素質為着眼點,不斷轉變他們的思想理念,以人為本,從多方面來實現民事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標本兼治,努力實現和諧融洽的人居環境。

2023村調解工作計劃篇7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任務,社區調解工作計劃。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和社區黨總支、居委會的中心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深入排查調處各種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為打造平安社區和推進社區建設,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各組各企業將按照“排查得早,發現得了,控制得住,解決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調處本轄區、本單位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着力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真正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本地,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完善調解組織,加強工作責任。

在完善調解組織的基礎上,要加強工作責任心,碰到居民户發生矛盾不管是白天黑夜,要做到隨叫隨到,公平合理,及時調處好各類矛盾糾紛,同時要繼續保持吸收“五老”人員的良好方法。

三、預防解決各類不穩定因素。

一是調查摸底。對各類矛盾糾紛要進行全面梳理,登記造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二是全面排查。把不穩定因素及羣體性事件作為排查的重點,發現問題要層層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到人,明確解決時限。三是認真調處,要按照調解糾紛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做好格式化,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每月上報矛盾糾紛信息。同時,要認真貫徹落實《不穩定因素排查表上報工作機制》,切實做到“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社區”的原則,把矛盾隱患控制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要求。

1、強化領導。各組、各企業充分認識做好新形勢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實。

2、務求實效。按照“面上不漏系統,系統不漏企業,社區不漏居民”的要求排查梳理到位。

2023村調解工作計劃篇8

各村(居)民委員會、鄉級各:

縣“大調解”工作《關於矛盾糾紛“大調解”向基層延伸“五進”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為深化我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體系,“大調

解”工作向基層延伸,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決定,自20xx年5月起,在全鄉矛盾糾紛“大調解”“進城鎮小區、進農村院落、進規模性市場(商場)、進車站、進工業區(旅遊景點)”(簡稱“五進”)活動,鄉鎮大調解工作計劃。特制定實施方案:

一、思想

學習在省部級主要幹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精神,市、縣深化“大調解”工作體系部署要求,經濟社會發展新,和創新社會管理,“大調解”工作體系,緊緊“統籌、銜接、攻堅、創新”的總體思路,重心下移、工作前移,貼近、、服務,黨政主導、多方協同、力量整合、的“五進”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糾紛源頭防範化解長效工作機制,夯實基層工作基礎,社會穩定。

二、工作

“屬地管理,分級”和“誰主管、誰”的原則,由黨委、主導,整合鄉鎮、村(居、社區)調解、公安派出所行政調解、法庭司法調解和轄區行政、企事業、社會組織等責任力量,在城鎮小區、農村院落和車站、規模性市場(商場)、工業區(旅遊景點)等人口密集、矛盾易發的地方等聚居的區域,常態運行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窗口”前置運行機制,“哪裏有,哪裏就有調解組織;哪裏有矛盾,哪裏就有調解工作”,工作計劃《鄉鎮大調解工作計劃》。

三、工作

“五進”活動分為四個階段:

階段:動員部署階段(5月3日—5月10日)

調查,摸清底數,制定工作方案,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動員大會,安排部署。

階段:先行試點階段(5月11日—6月10日)

“五進”活動示範點,先行先試,以點帶面,標準,規範設置,健全機制。

階段:實施階段(6月11日—10月20日)

總結、示範點的經驗,各職能密切,整體“五進”活動在本地、本系統。

階段:檢查驗收階段(10月21日—12月30日)

對照工作、職責任務,自查自糾,查漏補缺,着力長效機制;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將適時組織人員,基層,一線明察暗訪,對工作情況通報,“五進”活動。

四、職責任務

(一)責任。鄉“大調解”工作組織,綜治及“大調解

中心”牽頭,司法所並會同公安派出所、勞動保障所、國土、工會、婦聯、共青團等和行業協會,“誰主管、誰”原則,車站、規模性市場等責任主體組建本的矛盾糾紛調解室或需要成立專業調解委員會及設置調解室。

未單獨成立專業調解委員會的矛盾糾紛調解室轄區鄉鎮調解委員會或轄區消費糾紛、勞動爭議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的前置窗口。場鎮小區、農村院落調解室村(社區)調解委員會的前置工作窗口,由所在村(社區)村委會(居委會),規劃和要求實施。轄區黨政機關、企事業要支持、、“五進”調解室建設。

(二)健全機制。統籌、、聯動的“大調解”體系作用,規範“五進”調解室窗口運行機制。

網絡體系銜接。在鄉黨委、主導下,“大調解中心”牽頭,從縱向上縣、鄉、村(社區)和轄區“五進”涉及的專業調解委員會及調解室相銜接,橫向上與各行業主管及派出所、司法所、羣工站等相的“五進”調解組織體系。

Tags:調解 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