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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1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總結範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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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動政村規模調整工作啟動後,原則上要優先調整建立新的村級黨組織。為便於統一管理,行政村規模調整後的新村,無論黨員數量多少,統一設置村黨支部。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關於2021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總結範文精選相關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閲。

 

關於2021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總結範文精選

一、基本情況及調整的動因
 
  我縣的行政區劃自建國以來幾經調整、幾經變更,而行政村的區劃卻相對比較穩定。自人民公社化以來,我縣的行政村個數經歷了由少到多,相對穩定和局部調整,部分村劃歸越城區的過程。這次行政村規模調整前,全縣19個鎮和街道共有738個行政村,有農業人口63.2029萬人,村均人口856人。其中平原行政村數為390個,村人口386510人,村平均人口為991人;山區行政村為348個,村人口為245519人,村平均人口為706人。平原1000人以下的村237個,涉及村人口150217人,1500人以下的村320個,涉及村人口251034人;山區500人以下的村133個,涉及村人口45186人,800人以下的村234個,涉及村人口110048人。調整前全縣共有村幹部3805人(含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經濟合作社三套班子成員)。
 
  調整前全縣行政村現狀主要呈現五個特點:一是數量多。全縣區域面積1233.76平方公里(含海塗114.03Km2),村平均密度為每百平方公里66個。二是規模小。全縣最小的一個村(稽東鎮高鋒村)只有35户、102人,全縣人口最多的村為華舍街道蜀阜村,全村總人口為3237人。三是區域小。全縣村域平均面積僅為1.5KM2。四是分佈散。村莊布點零星散亂。五是發展不平衡。從村級可支配收入的總量看,2002年可支配收入在5萬元以下的村有136個。
 
  由於村規模過小、數量偏多,布點分散,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縣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增加了鄉鎮行政管理的成本和難度,加重了農民的負擔,影響了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使農村不少地方出現了“四難”:一是幹部難挑;二是負擔難減;三是規劃難搞;四是設施難配。隨着我縣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推進,適度調整行政村的規模已是農村工作的必然趨勢。
 
  行政村規模調整後,全縣行政村個數由738個減少到現有的359個,村平均人口為1761人。其中1500人以下的村146個,1500—3000人以下的村186個,3000人—4000人的村有25個,4000人以上的村2個。村平均密度為每百公里32個,其中村人口最多的是湖塘街道賓舍村,為4135人;最少的是馬鞍鎮平水村,為216人(將撤村建居);全縣村平均區域面積從1.5km2增至3.1 km2,最大的村是平水鎮梅園村,區域面積為13.6 km2。全縣共有村幹部2324人(含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經濟合作社三套班子成員)。
 
  除柯橋街道因城中村改造及今後撤村建居工作的需要暫不開展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外,這次調整共涉及18個鎮(街道)和587個村,分別佔全縣鎮(街道)總數的94.7%和村總數的79.5%,其中:二並一的有91個村,三並一的有75個村,四並一的有32個村,五並一的有8個村,六並一的有2個村。
 
  二、主要做法
 
  這次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由於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決策,由於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協的有力監督和指導,由於各鎮(街道)、各專業組、指導組的精心組織,周密實施,確保了行政村規模調整依法、有序、平穩地進行。主要得益於:
 
  一是牢牢遵循並堅持了五個原則。即:有利於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原則;就近就便和整撤整並的原則;依法辦事和尊重羣眾意願的原則;規劃先行、積極穩妥的原則;統一部署和鎮、街道實施的原則。
 
  二是科學合理地提出了行政村的設置規模。即:平原以2000—3000人左右為宜,山區以1000—2000人左右為宜。中心村、縣城周邊村和經濟強村的規模可適當擴大。調整後,各鎮、街道行政村數減少比例均達到50%左右。
 
  三是積極穩妥地處理了村規模調整中的三個難題。即:尊重民意,依法實施問題;集體資產處置和財務管理問題;村幹部分流和新村班子組建問題。從而保證了行政村規模調整平穩順利的進行。
 
  在開展行政村規模調整的具體過程中,全縣較好地把握了 “縣級指導、鎮街為主,積極引導,依法辦事”四個環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班子
 
  縣委縣府專門成立了由縣委書記徐紀平同志和縣長馮建榮同志任組長,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四套班子有關領導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下設5個片督查組和5個職能工作組,按照縣派督查組分片督查、部門派指導組分片指導、鎮(街道)派工作組幫村工作的工作思路,全縣75個部門派出了115名縣級機關幹部分赴18個鎮(街道),幫助、指導各鎮(街道)依法開展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各鎮(街道)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並深入到村幫助指導工作,向村幹部和羣眾講明道理,分析利弊,取得了村幹部和羣眾的支持,提供了組織保障。
 
  2、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
 
  為提高全縣上下對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的認識,通過利用各類宣傳媒體、印發有關文件和宣傳資料、召開縣級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會議、村兩委會班子會議、老幹部座談會議、黨員及村民代表會議等方式,多層次、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教育。大力宣傳外地及本縣開展村規模調整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經驗,深刻分析目前我縣行政村分佈散、規模小等現狀所帶來的不利因素和行政村規模調整所能帶來的積極效應,使全縣上下形成了共識,提高了對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為制訂切實可行的調整方案和實施調整打下了堅實的羣眾基礎。
 
  3、依法規範操作,明確具體要求
 
  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既要嚴格依法辦事,又要使羣眾理解和滿意,為此,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特別強調,在行政村規模調整過程中必須依法辦事,尊重民意,規範手續。該到的法律程序必須到位,該報的材料必須齊全完備,不能因圖當時方便而給今後工作帶來後遺症。特別是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形成調整決議及村民代表在決議上簽字這些必備程序,徐紀平書記和李會鵬主任、馮建榮縣長在有關會議上反覆強調,要求各鎮(街道)必須重視做好這一工作,避免出現反覆而影響基層穩定。對鎮和街道如何上報材料,上報哪些材料,材料內容有些什麼具體要求等,由縣委辦、縣府辦、縣民政局等部門召開專門會議佈置,予以明確和規範。考慮到這次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牽涉面廣、工作量大,縣委還明確由縣民政局牽頭,組成由組織部、政研室、建設局等有關人員參與的會審小組,對各鎮(街道)上報的調整方案實行聯合會審,達成一致意見後,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對鎮(街道)報送的方案,縣民政局做到當天受理,當天審核,當天送縣政府審批。既把好了方案審核關,又提高了辦事效率。
 
  4、把握關鍵環節,科學編制方案
 
  各鎮(街道)在擬定方案上,注重考慮以相近相鄰、優勢互補、歷史沿革和羣眾自願為調整的.原則,在充分調查和掌握社情民意的基礎上,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初步方案。對各鎮(街道)上報的初步方案,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親自把關,逐個審核。會審小組為選擇合理的調整方案,赴鎮訪村,不辭辛苦,對新行政村的人口規模、村名、村駐地的確定、村民的認可度、上報材料的合法及完整性等方面進行嚴格的審核,提出會審意見,以使報批的方案更趨科學合理,更能促進新行政村平衡過渡和健康發展。
 
  5、擇優選配好村幹部
 
  行政村規模調整後,新村規模的擴大,對村幹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配備好新村幹部,特別是配備好新村的黨組織書記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為此,在新村幹部的配備上,縣委組織部和各鎮注重擇優選配好村幹部,擴大村幹部的選配範圍,加大鎮機關幹部下派到村任職的力度,同時明確限定村幹部的職數,從而使新村幹部的素質全面提高,幹部職數明顯下降,非生產性開支明顯減少,羣眾的信任度和滿意度不斷上升。為了幫助各鎮(街道)解決原村幹部工資報酬的拖欠問題,順利開展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對經濟薄弱村的拖欠問題,按照縣、鎮(街道)分級負擔的原則,縣財政還出資400萬元幫助各鎮(街道)兑現了拖欠原村幹部的工資報酬問題。
 
  6、充分發揮鎮(街道)的積極性
 
  各鎮(街道)是行政村規模調整的實施主體,在這次行政村規模調整過程中,各鎮(街道)在堅持全縣統一部署和統一行動的原則下,充分發揮了各自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具體表現在以下四個字上:
 
  (1)體現在一個“早”字上
 
  一是調查摸底早,早在年初,各鎮(街道)的主要領導就根據縣委徐紀平書記在全縣幹部大會的報告精神,對本鎮(街道)行政村的現狀、歷史淵源、生活習慣、人員流向、村民思想等方面開展了調查摸底,做到了情況明、底子清,為正式啟動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打下了基礎。二是思想工作做得早,各鎮(街道)積極探索和創新各種辦法做村民羣眾的思想工作,特別是孫端鎮和南部山區的富盛、嵇東、王壇、平水等鎮,思想上不等不靠,及早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其中富盛鎮是全縣第一個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形成決議並上報方案的鎮;孫端鎮是全縣第一個召開新村成立大會並實施合署辦公的鎮。
 
  (2)體現在一個“細”字上
 
  各鎮(街道)嚴格按照地相鄰、人相親、史相襲、有利於經濟發展、有利於羣眾利益的原則,制訂了符合各鎮(街道)實際的多套行政村規模調整方案。如齊賢、馬鞍、楊汛橋等鎮的調整方案,幾經篩選,細緻琢磨、反覆比較,使得行政村調整方案更加科學周密、考慮周全、依法規範、齊全完備,符合廣大人民羣眾的願望,保證了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的平穩過渡。
 
  (3)體現在一個“實”字上
 
  一是領導重視,作風深入。鎮(街道)黨委書記不但掛帥,而且還親自出徵,多次召開書記辦公會議來研究這項工作,安昌、錢清、陶堰、福全、夏履等鎮的主要領導,對許多大村的書記和知名的廠長、經理多次談話徵求意見,對一些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