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拓寬公眾參與渠道,打響“陽光規劃”品牌
在城鄉規劃領域推行“陽光規劃”是城鄉規劃部門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載體,是保障廣大羣眾參與權和知情權的必然要求。上半年重點進行了三項工作:
一是擴大“陽光規劃”社會影響。上半年在拓展範圍、延伸地點、創新載體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拓展範圍上,將陽光規劃的從事前公示拓展到“三公示”“二公佈”“一公告”的所有範圍。在地點延伸上,將陽光規劃從市區向市區和農村並重轉變,所有的鄉鎮原則上都有陽光規劃公示欄或公示窗。在創新載體方面,上半年除繼續落實基層掛聯、規劃聽證等制度和開展“規劃五進社區”和“規劃五下鄉”等活動的基礎上,重點進行了××*規劃網站、公示欄等宣傳平台的建設,配合“三服務”推出的《老浙贛鐵路片區規劃方案公示》在××*日報、晚報刊出後,反響十分強烈,公示期間××*規劃網公示欄點擊率達到2300多次,留言已逼進650條,各種發表建議意見的熱線電話每天不少於100個。“每次規劃評審會都有市民參與,每次規劃中間成果論證都有媒體參加,每次重大活動都的新聞報道”的規定也得到較好落實。
二是完善“陽光規劃”操作細則。上半年對陽光規劃實施進程流程再造、責任再分。流程再造,主要指對陽光規劃的各個環節進行結構優化,制訂細緻具體的陽光規劃操作流程和相應的實施細則,如聽證制度、公示制度等等,提高操作性和效率性;責任再分,主要指要明確陽光規劃的實施責任。總體而言,由城鄉規劃編制中心全面負責,由法規處負責公示和羣眾意見、建議的收集和反饋工作。行政服務中心規劃窗口在推行“陽光規劃”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大陽光規劃設施投入。上半年在辦公場所附近和行政服務中心、主要街道等交通方便、人流相對集中的地方,普遍設立了城鄉規劃公示欄(公告欄),同時,繼續推進規劃網站改造升級,繼續爭取建設城鄉規劃展覽館(廳),繼續擴大建設現場公示牌設置範圍。目前已實現在廣播上有“陽光規劃”專題,在電視上有“陽光規劃”專欄,在報紙有“陽光規劃”專版。(請法規處補充)
四、加強基礎測繪工作,推動數字××*建設
(請測繪局、測繪隊修改)
一是加強測繪行業管理。編制完成了《××*市“十一五”基礎測繪規劃》,組織開展了省測量標誌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等更新和測繪成果保密檢查工作;加強了測量標誌管理,將我市測量標誌具體落實到市及兩個區測繪大隊負責。依據《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年內接受市測繪大隊、市協達、龍遊耀宇、市信賴測繪有限公司等四個單位測繪資質申報、增加測繪項目、測繪資質升級等,目前對符合條件的三家單位己上報省局。以外,還與浙江省測繪資料檔案館簽訂了共同編制××*市房產分佈圖。
二要高效、及時、保質完成測繪任務。上半年完成亭川地塊、梅花小區地塊、世通花庭一、二期地塊、黃家鄉“兩廢中心”地塊,以及其它小區域地塊修測,更新1:500數字化地形圖100餘幅。截止5月底完成建築放樣50餘幢260多樁次,其它管線、徵地紅線、道路中心線、地下車庫等放樣200多樁次,這其中不包括因施工破壞重新補放的樁位。為確保測繪質量,建築物基礎到±0.000時要進行基礎複驗,工程結束後要進行竣工測量等,每項工程都要進行3次以上的實地測繪、放樣、驗線等工作。同時,積極拓展新業務範圍,如高層建築變形觀測、土方測量、土地勘測定界報告以及正在申請房產測繪業務等。
三是啟動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地理信息系統(gis)包括遙感(rs)、全球衞星定位系統(g)及其它相關的信息技術。它將城市系統中地理環境的組成要素及其相互關係映射到信息空間,構造一個與現實城市相對應的虛擬“數字城市”。為啟動××*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今年3月10日局裏組織相關人員到省地理信息中心、寧波市地理信息中心等單位進行了詳細實地考察。3月底我們也邀請了地理信息中心有關專家來我局進行了現場演示。
五、強化隊伍能力建設,進一步優化行業形象
一是紮實開展“三服務”活動。開設了“直通車”、推出了“三個優先”,“直通車”就是對重點項目特事特辦,“三個優先”,即項目選址優先,規劃平面方案優先,測繪放樣優先。同時,開展了規章制度“取直工程”,落實“二減一加”要求,對涉企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責任追究制進行了進一步完善,並對處室之間的協調、聯繫、溝通進行了“取直”,儘可能減少內部工作環節和程序;重新梳理了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一步整合各種資源,在不違反程序的前提下儘可能地縮短審批時間,減少環節、減少時間、加快速度,如城東分局對符合要求的項目,將三個工作日縮短為當場辦理,對定位放樣等職能服務做到隨叫隨到。××規劃分局除完成中市局交辦任務外,還圓滿完成當地區政府交辦事項。
二是紮實有序地開展了城鄉規劃效能監察。(請法規處補充)
三是加強了規劃隊伍建設。按照規劃工作為經濟建設、為城市化、為市民服務的“三服務”要求,繼續開展學習型機關創建活動、羣眾滿意型機關創建活動和機關效能建設活動,推出了一系列實質性地工作舉措。在黨員隊伍建設上,圍繞增強執政為民責任、提高促進發展能力、塑造乾淨幹事形象,建立了黨員知識更新制度、黨員講課制度;在幹部隊伍建設上上,圍繞提高幹部的科學行政、**行政、依法能力,完善局長辦公例會制度、失職責任追究制、績效考核機制。在專業隊伍建設上,鼓勵繼續教育、推行全員培訓,並加強緊缺人才培養機制建設。(請法規處補充紀委工作)
存在問題:
1、城市規劃編制方面
一是需建立規劃編制後具體實施辦法。目前規劃工作重點往往仍停留在規劃編制上,各類規劃編制門類很多,而對規劃的實施保障關注太少,往往造成上層規劃編制與下層規劃管理的脱節。以城市專項規劃編制為例,在規劃編制完成後,應根據規劃中明確的強制性規劃內容,編制實施細則,對具體設施設置標準、設置半徑、定位佈局在辦法中予以明確,為規劃建設管理部門提供依據。
二是需進一步完善規劃審查報批制度。經過這些年的努力,規劃編制審查在量和質上都取得了較大的進步,規劃論證程序也日趨規範,規劃編製成果的質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在規劃審查報批制度上,尚不完善。為保證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實施嚴肅性,規劃審查報批制度必須進一步完善。
三是需進一步加強對城市總圖管理。目前城市總體管理制度較為缺乏,城市各分局管理獨立,缺乏整體協調和彙總制度,以至城市基本規劃建設信息缺乏。下一加強對城市各片區、城市各分局的總圖管理情況審查,建立定期彙總制度,為城市規劃建設情況提供較為科學和真實的數據庫管理。
四是需加強對村鎮管理工作的指導作用。目前由於城鄉二元結構、農村土地制度等因素,城鄉差別仍然很大,表現在城鄉規劃建設上,二者差距也非常大。加強對村鎮管理工作的指導作用仍然是下一步工作的重心。
2、城市規劃管理方面(請管理處、管線處補充)
3、城鄉規劃效能監察方面(請法規定處補充)
下半年,城鄉規劃工作要按照年初計劃的實施情況,推進“五個繼續”:
一是繼續健全規劃體系。要按照“規劃一張圖,城鄉全覆蓋”要求,完善規劃編制體系重點編制好十二項規劃。“十二項規劃”包括:市域(一市兩區)總體規劃、市區社會公共服務設施(文化、衞生、教育等)發展與佈局規劃、市區地下空間利用規劃研究、九龍湖庫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森林公園(生態防護林帶)規劃、××公路沿線景觀設計、巨化生活區整治規劃、市區山區、庫區移民規劃,徐家塢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市區紅線、綠線、藍線、紫線控制規劃、東港物流基地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嚴家圩公園詳細規劃。同時,健全規劃審查審批制度,認真實施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實質性舉措,增強規劃實施的嚴肅性。
二要繼續推進有效管理。要以“七線”管理為契機,以制度規範管理;要繼續以解決城市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推進規劃有效實施;要進一步加強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作為規劃管理的重點,此外,要在規劃管理中加強和諧規劃方面的研究。要全面推進城鄉規劃效能監察(請法規處補充)
三要繼續打響“陽光規劃”品牌。在城鄉規劃領域推行“陽光規劃”是城鄉規劃部門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載體,是保障廣大羣眾參與權和知情權的必然要求。要繼續擴大“陽光規劃”社會影響、繼續完善“陽光規劃”操作細則、繼續加大陽光規劃設施投入,大張旗鼓地開展“陽光規劃”宣傳,確保每次規劃評審會都有市民參與,每次規劃中間成果論證都有媒體參加,每次重大活動都的新聞報道。適當時候舉辦陽光規劃三週年成就展。爭取在廣播上有“陽光規劃”專題,在電視上有“陽光規劃”專欄,在報紙有“陽光規劃”專版。
四要繼續加強基礎測繪工作。要緊緊圍繞結合我市測繪管理工作的現狀,建立健全各縣市測繪管理機構,全面落實行政管理職能,進一步做好“十一五”基礎測繪規劃編制、貫徹和實施工作。要認真貫徹《測繪資質監督檢查辦法》,對測繪資質審批後要進行監督管理,重點監督檢查測繪單位人員變動和引進的測繪技術人員到位情況,依法查處無證、借證測繪、測繪項目轉包以及惡意低價競爭等的測繪違法行為。同時全面啟動地理信息系統建設。
五要繼續強化隊伍能力建設。要按照規劃工作為經濟建設、為城市化、為市民服務的“三服務”要求,繼續開展學習型機關創建活動、羣眾滿意型機關創建活動和機關效能建設活動,推出了一系列實質性地工作舉措。在黨員隊伍建設上,圍繞增強執政為民責任、提高促進發展能力、塑造乾淨幹事形象,落實黨員知識更新制度、黨員講課制度;在幹部隊伍建設上,要圍繞提高幹部的科學行政、**行政、依法能力,落實業務交流制度、失職責任追究制、績效考核機制等制度。在專業隊伍建設上,要繼續鼓勵繼續教育、全面推行全員培訓,並加強緊缺人才培養機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