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128事故調查報告5篇

欄目: 調查實習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65W

每個人在進行調查報告的寫作時,都是要有清晰思路的,調查報告的寫作能夠讓自己的調查經驗都得到文字的記錄,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128事故調查報告5篇,感謝您的參閲。

128事故調查報告5篇

128事故調查報告篇1

公司領導:

為了瞭解事故具體情況,防止工傷事故再次發生,經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

報告如下:

一、事故具體情況

事故時間:事故地點:受傷員工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進廠時間:在相關項目前打“√”:

事故類別:口意外事故口違規操作口個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機械故障口其他_______傷害原因:口機械傷害口物品傷害口刑事傷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_______

傷害狀況:口劃傷口燙傷口扭傷口壓傷口骨折口斷指□截肢□永久傷殘

口死亡口其他_______

傷害部位:口肢體口頭頸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膚口中毒口其他_______傷害程度:口輕微口輕口重口其他_______醫療費用:元

醫療部門診斷意見:提供的治療:口縫合口吃藥口其它

工傷假:天(具體時間: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止)員工的正常工作:員工在本崗位工作時間:□1-5月□5月-5年□5-20年□>20年

事故時從事的工作:列出使用的工具:

列出使用的個人防護設施:直接導致員工受傷的設備或物體:員工從事這種活動的頻率:□每天□每週□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從來沒有這種活動是否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是□不是

員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務是否有標準的操作程序:□有□沒有

工人是否按照標準程序進行:□是□否如果沒有,請描述如何違反標準程序進行: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下面所列的是導致危險狀況存在的因素.請在相關項目前打“√”:

(一)直接原因

1、不安全狀態:

□員工不能勝任此工作;□員工沒有正確的個人防護用品;□機器或工具的缺陷;口其他_______

2、不安全行為:

□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員工沒有遵守工作程序;

□沒有檢查機器導致未能發現危險的存在;;□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護欄、吊車吊鈎等);□不安全裝束;

□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安全裝置失效;

□機器或工具的質量導致危險狀況;□沒有正確的使用機器或工具;□管理人員沒有發現或預測潛在的危險狀況;□管理人員未能採取正確的行動來糾正已知的危險狀況;□主管沒有發現或糾正違反工作程序的行為;□沒有明確主管對安全的責任,或主管不了解其安全責任;□其它:

3、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照明光線不良□通風不良□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作業場所雜亂

□作業場所狹窄□地面滑□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貯存方法不安全

□環境温度、濕度不當□其它:

(二)間接原因

□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築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勞動組織不合理;

□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其它

三、事故責任分析

四、整改措施及建議

防止再次發生的建議:

□增加培訓□修改程序□維修□調整設備□增加防護或安全裝置□廠房管理□修理設備□監督□個人防護用品□改進照明,通風等設施□其它:行動計劃詳述:不知妥否,請領導斟酌,批示為盼!

附事故結案歸檔材料。

報告人:

審核:

批准:

128事故調查報告篇2

事故發生後,公司領導及相關負責人立即趕往項目部,成立了事故處理小組,對事故處理進行詳細部署,全力做好家屬安撫工作,盡一切努力降低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其次,要求現場全面停工,由公司領導組織所有管理人員對現場安全進行拉網式排查整改,尤其對臨邊防護、樓層水平洞口防護、架防護、卸料平台及大鋼模、布料機等進行專項檢查整改,對消防、大型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備進行了全面檢查。

另外,公司領導主持召開了安全專題會議,強調作業人員的自身防護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術,並對事故進行全面分析,做出深刻檢討。隨後召開了全體施工人員安全大會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大會。

通過此次事故的教訓,項目部深刻反省,()將從以下幾方面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工作。

第一、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項目部總結本次事故的教訓,將進一步細化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管理獎罰制度、項目傷亡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消防保衞管理制度、現場門衞管理制度、項目動火申請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分包單位用電及特殊工種管理辦法等安全管理制度。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重新識別,並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第二、進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氛圍

除了對勞務分包單位人員進行嚴格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外,項目部還將大力實施職工夜校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同時,做好各勞務班組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對工人進行專業知識以及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等,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氛圍。

第三、強化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杜絕任何安全隱患的存在。

項目部將定期召開安全措施交底會,深入開展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全體項目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安全隱患逐一排查,絕不放過。

第四、進一步做好安全防護,全面落實安全防護標準

項目部將加強樓梯臨邊、樓層水平洞口防護、電梯井立面防護、電梯井內水平兜網防護、架防護網防護蓋板、卸料平台錨固及荷載、大模板存放角度及支腿、布料機存放固定、木工房消防器材配備、鋼筋房機具用電等。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按 “三定”原則進行整改落實。

堅持每日對架、卸料平台等的檢查工作,對架防護、架配件逐一檢查,及時對卸料平台組織驗收,做好驗收記錄,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項目部承諾,全體管理人員將認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訓,強化內部管理,切實提高各級人員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嚴格貫徹執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調整充實項目組織機構,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檢查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審核從業人員資質和技術能力,及時督促檢查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一步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全面組織排查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128事故調查報告篇3

調查時間:xxx年x月x日,星期x,18:10,調查人員:xxx發展中心:王xx、鄭xx、劉xx、xxx公司安全部:劉x,調查內容:xx車間xxx工傷事故

事故發生時間:事故發生地點:

當事人:郭x、申x、xx負責人:車間主任:申x,全部負責人:劉x

事故處理:事故發生當天早上5:30左右,事故發生後相關負責人等第一時間將傷者送往東勝中心醫院接受治療。經醫院檢查和包紮後因院方無再植技術而將傷者於早上九點多送往包頭接受再植技術。目前傷者手部已經接受了肉體再植技術和植皮,醫院表示經過15天的住院治療拆線後可出院。出院休養半月左右再進行二次手術。目前傷者治療情況良好、情況穩定。

當事人對事故的描述:

郭x與傷者搭檔工作,並負責指揮天車xx天車工

郭x的説法:

事故發生當時,郭正與申合作,準備將工件進爐。郭在工件旁邊指揮天車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頭操作,給工件的頂部上一個零件。天車先起吊位於擺放底部的工件,磁鐵沒有吸好,在起吊過程中工件滑開,並碰到了位於上部的另一個工件,致使上部的這個工件滑落。而申當時正在給上部的這個工件擰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卻池的水泥牆撞去,致使位於牆和工件之間的申手部被砸傷。

xx的説法:

郭x平時幹活比較老實,來的早乾的多。申在當天凌晨一點多才到(本來交接班時間應在午夜12時),此時郭已經將活幹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裏不舒服,和申在幹活時可能帶有情緒。而申也很犟,你讓我幹這個我偏不幹這個,二人幹活時氣氛很僵。當時申在給工件上零件,先把位於底部的零件上好後又接着給上部的工件擰零件。郭指揮天車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認為下部的已經上好讓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車工心裏覺得下部的工件壓着,起不起來,且申還在工件周圍作業。但是指揮讓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認為申有防範意識,於是先將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讓。申也躲了一下,身體向後撤開,於是天車工起吊。但申當時手部仍然在作業,並沒有完全撤離,致使在天車起吊下部工件時,上部工件因無受力支撐滑落砸傷申無名指指端部分。

對事故的反思:

1、事故發生後,安全部第一時間啟用緊急備用金,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及時有效地保住了傷者的手指。為傷者和單位減少了不必要的損失。——————應急措施很重要,關乎單位和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

2、事故發生後,安全部前去事故發生場地拍照取證,但第一現場已經被破壞,為取證和工傷鑑定增加了難度。——————加強員工安全知識培訓,保護好事發現場有利於員工工傷的鑑定和單位對事故原因的調查,以便於總結類似事件的經驗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3、車間主任表示安全工作一直在做,今年更是狠抓安全。六月份就是安全月,但由於車間工作人員流動頻繁,工作難度大。盡最大可能把能想到的考慮到的安全隱患已經全部印發資料下發學習,但考慮的細節還不夠。以這件事情為例,考慮到了熱處理過程中的流程問題和主要操作步驟的安全問題,但像上零件這樣的細節考慮不夠周全,對員工的搭檔問題和情緒問題也注意的較少,平時很少得到這方面問題的反饋。以後要加強安全意識的教育,多説、多講、多看,讓員工進一步瞭解各工種的工作流程,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做到安全以預防為主,防微杜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不僅僅是可以

看得見得操作安全,還有看不見的心理原因等。管理者要在加強安全教育的同時還要多注意員工日常生活中的個人習慣和性格問題,及時發現和了解情況,和員工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避免員工帶情緒上班,讓員工在工作時能夠集中精神,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128事故調查報告篇4

依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事故應當由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承擔工傷保險賠償責任,這是工傷事故責任的基本處理方式。但由於工傷事故發生在一個多種社會關係交錯的領域,工傷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權責任與工傷保險責任的競合,如何處理二者之間的關係,在《工傷保險條例》中並無明確規定,學術界和司法實務部門的認識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筆者認為,界定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法律性質是解決上述問題的基本前提,為此筆者不揣淺陋試對其進行分析,以就教於同行。

一、我國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法律性質的態度

(一)我國立法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法律性質的認定

我國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的制度規定,經歷了從民事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不重複到並行的變化,與此相應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性質的認識,也經過了從單純保險責任到認可社會保障與侵權責任雙重性質的過程。雖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屬性,並無法律上的明確規定,但從《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定中可以推導出處理工傷賠償關係兼有民事賠償關係的原則―不同責任的不重複負擔即互相抵免原則;對並行立法思想的體現,最早見於20xx年我國頒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52條的規定: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同年頒佈的《安全 生產法》第48條也規定:因生產安全 受到損失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但令人遺憾的是,在其後出台的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此卻未作相應明確具體的規定。

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延續了安全生產法的立法思路,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和實踐摸索,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 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續一)》(徵求意見稿)中,對工傷事故賠償請求權作出以下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權行為受到傷害,在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後,又請求用人單位依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傷害,或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已經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後,又請求用人單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雖然該徵求意見稿並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從中我們也能夠發現最高人民法院在處理工傷事故責任問題上的傾向性,以及為解決這一立法遺留問題所作的努力。至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我國將採取雙重賠償責任兼得的方式處理工傷事故。

(二)對工傷賠償責任性質認識上的理論分歧

對工傷賠償責任性質的認識,集中表現在如何處理工傷保險賠償與民事侵權賠償之間的關係問題上。鑑於我國工傷保險立法的現狀,學者們對工傷保險賠償與侵權賠償關係認識上的分歧,主要集中於企業是否應當承擔保險賠償之外的侵權責任,承擔的標準是什麼 。而對於因第三人過錯造成工事故的,應允許勞動者分別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的權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對於兩種賠償之間是否需要採用共同項目抵扣的辦法進行協調,即是否允許勞動者雙重受益仍有分歧。對於工傷賠償與民事賠償的順序以及是否允許社保經辦機構代位工傷職工求償等問題也存在不同的觀點。筆者贊同工傷事故具有社會保障和侵權賠償責任雙重屬性的看法。

二、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雙重性質的理論分析

(一)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首先屬於由社會分擔的保障責任

界定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性質的目的,並不僅僅是為了對工傷事故這一現象給出處理方案,更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種處理方案更具有正當性。從工傷事故賠償制度的發展過程可以看出,為勞動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護的追求,一直是該制度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實行工傷保險,正是由僱主承擔勞動關係中法定的安全注意義務要求的必然結果。現代社會的工傷保險賠償制度是對僱主過失責任的補充和完善。從這個意義上説,作為社會發展選擇的結果,對工傷事故責任的處理首先應當強調其社會保障屬性,讓工傷職工能夠“傷有所養、死有所賠、遺有所慰”,使工傷職工及其親屬及時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濟。工傷保險賠償標準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險基金支付保險賠償金的做法,使得賠償結果與具體用人單位的償付能力之間不再有關聯,從而能夠為所有受害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工傷待遇。同時,由社會分擔了原本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防範和化解意外風險的責任,有助於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保證基本的社會公正。而工傷表現賠償作為一種社會保障,具有一種較為直接的效應,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過難關。捨棄工傷保險賠償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責任,則是一種制度浪費,更是一種低效率的救濟選擇。

然而,首先由工傷保險承擔對工傷事故的賠償責任,在於強調在對工傷事故賠償糾紛的處理過程中,受害勞動者不享有對賠償責任順序上的選擇權。這一點是由工傷保險的強制屬性所決定的。工傷保險賠償權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類似“公法”性質的權利,不存在可處分性,不能以協商等方式放棄或讓與。

強調責任分擔的順序,意味着不排斥其他 賠償責任的存在。工傷保險制度的本質不僅為損失填補,更具有生存權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補償功能是次要的,其補償標準的整齊劃一決定了它並不能等同於賠償。可以説,保險“賠償”掩蓋了受害勞動者所受損害的個體差異,在保障標準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其救濟能力的不足則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 賠償責任的介入,不利於對勞動者利益的保護,與我國勞動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傷事故產生原因的多樣性,決定了侵權賠償責任存在的可能

“工傷”是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的意外傷害”。所謂“意外”,是指發生工傷事故的勞動者本身對工傷結果的出現沒有主觀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對工傷損害後果存在過錯。當然對於不可抗力或勞動者單方過錯(過失)造成的工傷事故,其賠償責任由工傷保險獨自承擔,這是工傷保險分散工業災害風險的體現。除此之外,因用人單位過錯或用人單位以外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工傷事故的,都可能發生侵權責任的負擔問題。如用人單位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表現為安全設備設施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等;或者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都存在過錯,如用人單位指揮勞動者冒險違章作業,勞動者為追求經濟效益,而勞動者為更多賺錢加班加點、疲勞作業;以及由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工作期間的勞動者的人身傷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128事故調查報告篇5

一、企業名稱:

沐川縣津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地址:沐川縣鳳村鄉

二、企業類別:

煤炭工業 企業性質:民營

三、直屬監管部門:

沐川縣安監??

四、事故發生時間: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發生地點:

123b6掘進磧頭

六、受傷情況:

傷一人

七、事故經過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組長巫*兄在更衣室組織**掘進工作面組員周*森、宋*君、王*軍、張*其、魏*宣、向*全、楊*軍7人召開了班前會。會上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及防範措施,明確了分工,由放炮員周*森、押運員王*軍負責到庫房領取炸材:其餘5人到磧頭作業,18:00分大家分別在調度室報道入井,19:10時到達**磧頭作業,首先由代班組長巫*兄檢查磧頭安全,然後佈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檢查員李*榮檢查瓦斯,巫*兵派人設好警戒,放炮員周*森開始裝藥、聯線、放炮,於19:50放炮作業完畢,代班組長巫良兄進入磧頭清理危巖,其餘人員在後面負責監護頂板,在清理危巖過程中磧頭東邊上幫垮落一塊長0.8m、寬0.3m、厚度0.2m的塊砂砸傷楊正軍的腰椎。事故發生後,班組人員立即彙報調度室,並扶送傷員出井,安監科立即下井堪查現場,公司立即落實車輛將其送往峨眉山市中醫院治療。

八、事故發生原因

1、楊正軍安全意識差,班組長在處理安全過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當,未認真履行監護頂板職責,導致頂板片幫傷人事故。

2、代班組長巫良兄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清理危巖不徹底,不認真、不仔細。

3、現場安全管理監督不嚴格,巷道成形差,幫上留下傘檐,幫錨杆,錨網未及時跟緊磧頭。

九、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

1、組長萬仕華負這次事故現場管理責任,按掘進班長目標責任書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傷者楊正軍安全意識差,自己躲避位置不當,導致自己受傷按照相關規定罰款300元。

3、掘進副礦長曹幫森負管理責任,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4、掘進隊長王潤全、魏世貴、徐金華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5、安監科長王芝雲、通風技術員吳遠森2人,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6、安全礦長徐施銀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7、班組對這起事故負連帶責任,按照掘進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500元,並支付傷者一個月傷假工資。

8、瓦檢員李成榮現場監督不力,按照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100元。

十、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加強頂板管理,嚴格使用前探樑,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清理危巖,活矸。

3、加強掘進工作面現場管理和工程質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留下傘檐。

4、班組長加強施工地點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先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5、錨杆,錨網必須緊跟磧頭,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煤礦安監科

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