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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市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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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嚴格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要求,積極穩妥推進分類改革,有序開展公益類事業單位“三定”工作,盤活用好機構編制資源,從3月上旬開始用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市編辦組織力量開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機構編制工作大調研活動。調研採取全面摸排、按系統走訪、現場查看資料、與職工面對面交流、座談會相互點評、外出考察學習等方式,對市直236個事業單位的業務開展、職責履行和人員結構等九個方面的情況深入調研,查找問題癥結,對接意見建議,提出思路對策。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市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調研報告

一、市直事業單位現狀

止目前,市直共有各類事業單位236個,按單位建制分,有縣級事業單位68個,副縣級事業單位26個,科級事業單位142個;按經費形式分,有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98個,差額撥款事業單位4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34個;按管理方式分: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97個,非參公事業單位139個。從機構分佈情況來看,有直屬事業單位16個(黨委直屬4個、政府直屬12個),農林水牧事業單位32個、教育事業單位16個、衞生計生事業單位13個、文化事業單位12個、民政及社會福利事業單位12個,其它119個事業單位分佈在40多個行業部門及羣團組織。按編制數量劃分,編制100名以上的單位5個;50—100名的13個,20—50名的23個,10—20名50個,5—10名的57個,5名以下的88個。

市直236個事業單位共核定事業編制4158名(2019年基數為4926名),其中財政撥款3605名,自收自支553名。從編制分佈的情況來看,教育和衞生計生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核定的編制分別為885名和384名,共佔市直事業編制總數的30.4%;農林水牧系統核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975名,佔總數的23.4%;工信、交通等服務工業的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52名,佔8.4%;服務旅遊開發、社會體育、公共文化的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210名,佔5.1%,民政、殘聯等社會福利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02名,佔2.4%。

市直事業單位現有正式在編人員3980名,按經費形式分,有財政撥款3353名(2019年底為4557名),自收自支627名;按崗位類別分,有管理人員1299名,專業技術人員1794名,後勤服務人員888名。非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後勤服務人員分別佔16.8%、60.5%、22.7%。除教育和衞計委系統所屬單位,其他系統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分別佔23.6%、45.4%、31%。目前市直事業單位不同程度聘有臨時人員,總計達到480人。

自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9]5號)下發以來,我們始終堅持把嚴控機構編制作為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基礎性工作,嚴格落實“兩個只減不增”相關要求,着力在嚴控機構、盤活編制、穩推改革上下功夫,切實為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夯實基礎。在機構管理上,實行“撤、並、改”,撤銷職能消失的市企業科技創新指導服務中心、市接待處等單位,整合職能相近的市農廣校、技工學校、市新農合辦、市城居辦、房屋產權交易中心、房產信息中心等單位,將張掖市公路工程局、張掖賓館、張掖玉米原種場等單位改為企業化管理,選擇市甘蘭水電設計院3家市直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開展轉企改制試點等,實現機構個數穩中有減,目前機構個數與2019年相比淨減少7個。在編制管理上,實行“收、凍、減”,收回撤銷和改制單位的編制391名,凍結市農科院、林科院等單位的工勤人員編制,制定編制控制員額計劃,逐步核減收回長期閒置和自然減員空出的編制;嚴格自收自支單位編制管理,核銷自收自支單位空編,實行“減員一人、核減一名”的辦法,近年來共核減市水利水電工程局等6個單位的自收自支事業編制123名。加大編制調控力度,為市直事業單位共調劑使用編制224名,實現了餘缺互補、增減平衡,也有效保障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編制需求。在推進行業改革上,通過開展文化體制改革、公共資源交易、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不動產登記管理和人才培訓等行業體制改革,進一步理順了管理體制。同時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認真開展事業單位分類工作,目前完成市直236個單位的類別劃分,其中劃入公益一類160個、公益二類11個、行政類7個、生產經營類8個、暫沒明確分類44個、學會協會等不計入分類的6個。

二、市直事業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政事不分問題比較普遍。市直236個事業單位中,除教育、衞生、文化、科研院所以及具有獨立法人、辦公場地、項目較多的單位外,大部分行業部門普遍存在政事不分、主管部門和下屬事業單位機構明分暗不分的問題。一些事業單位完全依附於主管部門,基本上以主管部門內設機構的模式運行。有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長期被安排到機關內設機構工作,有的以事業單位的編制崗位選拔進入後就直接安排到其他崗位,有的主管部門對下屬事業單位干預過多,事業單位部門化、行政化,機關事業人員使用隨意性較大。特別是市直事業單位中現有編制5名以下的微型事業單位88個,大部分依附於主管部門,政事不分和人員混用的問題比較普遍。

(二)部分單位職責任務不明晰。有些單位自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設立以來再未進行調整,機構設置仍沿用計劃經濟時代的模式,如市農業局後勤服務管理站、市水務局後勤事務中心等。有的機構職責任務不飽和,行業體制改革中融合不夠,如市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站、藥具管理站和生殖保健服務中心等,仍按整合前的模式運行。有的機構設置時間跨度較大,目前承擔的職責與最初設置時的職責或名稱已大不相符,如市教育局校辦產業管理辦公室、市農機監理所等;有的機構因階段性的工作任務結束沒有及時調整,如市世行貸款畜牧綜合發展項目辦公室、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等。有的機構行業內職責交叉,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如市文廣新局所屬的書畫院、市文化館、市宣傳文化中心等。

(三)事業單位編制存量不足與剛性需求的矛盾突出。事業單位編制資源存量不足,“易給難收”的問題難以破解,教育、衞生等公益事業和重點工作對編制的剛性需求難以滿足。一些部門的領導將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資源視為部門的私有資源,片面地強調部門利益,將多設事業機構、多佔事業編制視為落實工作的主要途徑,以工作任務重、人員少、困難多、上下機構對應、業務考核等客觀因素為由,在增設機構、增加編制、提高機構規格方面的需求較多,但在機構整合、盤活編制資源、改善人才結構等方面態度消極、辦法不多。

(四)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不合理。市直非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中(不含教育和衞計委系統所屬單位),工勤人員佔比過高,專業技術人員佔比不足一半。以市農科院、林科院和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為例,目前三個單位現各有工作人員107人、69人、59人,工人分別佔32.7%、52.9%、59.3%。若考慮到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所學專業及崗位相適應的情況,比例還要相應降低。人員崗位結構不合理,造成事業單位人員總量不少,但專業技術人員缺乏,尤其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緊缺,形成了“有人沒事幹,有事沒人幹”的怪圈。市水涵院、農科院等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流失嚴重,單位佔編閒人較多,現有的人員不能很好的勝任工作,而真正需要的人才很難進來,只能通過自然減員逐步改善人員結構。同時因過去人員補充缺乏計劃性,部分事業單位人員補充時段較為集中,導致目前一些單位年齡結構老化嚴重,在減員幅度較大的年份,加上病孕離崗等因素,正常運轉都存在困難。

(五)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發展空間狹窄。市直現有自收自支事業單位34個,目前大部分是收支兩條線或項目經營支撐,並非嚴格意義上的自收自支。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樣的,有的是政策性的因素,如市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有的是政策變化導致經營收費項目取消,如地震安評所,有的是業務發生轉移,如市安全檢測檢驗研究培訓中心。而真正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自給自足的相對較少。許多單位設備少、資產質量差,無人員、資金和資質優勢,市場競爭力不足,生存難度大。部分單位僅能靠主管部門照顧承擔一些系統內的小工程,若脱離主管部門沒有能力開拓市場,推進轉企改革的難度較大。

(六)部分公益性、技術服務型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後職責任務及角色定位模糊。部分事業單位特別是林業、畜牧系統事業單位,本身是公益性、技術服務型事業單位,但因種種原因改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後,單位職責任務及角色定位模糊,原來從事技術服務的人員均轉換為行政管理人員,全部專業技術人員和職員均成了科員,承擔起了行政指導職能,變相成了機關的附屬物,人浮於事的現象普遍。

三、推進市直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對策建議

針對市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等方面存在的諸多問題,我們積極學習借鑑省內外先進經驗,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以規範職責任務為重點,切實解決政事不分問題。一是開展事業單位“三定”,明確事業單位職能職責。從規範事業單位的機構名稱、隸屬關係、職責任務、機構規格、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編制結構、領導職數及經費形式等入手,重新明確完善公益類事業單位“三定”內容,將事業單位從行政主管部門剝離出來,解決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政事不分和職能職責不清晰的問題。二是探索開展事業單位績效評估考核。借鑑外地做法,在市直事業單位中探索實施績效考核。根據事業單位職能、屬性以及所屬部門、行業特點,設置共性、個性指標和公眾評價體系,讓社會、服務對象、專業人士、媒體輿論對事業單位進行綜合評價,科學確定評價結果,評出好中差,並與財政供給、人才配置掛鈎。通過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將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管理要由微觀具體事務管理轉向宏觀綜合管理上來,從以行政命令、指令性計劃為主的直接管理轉到運用法律、經濟手段為主的間接管理上來,倒逼事業單位迴歸主業。三是實行人員定編定崗信息公示制度。以機構編制實名制數據庫為基礎,加強與組織、人社等部門密切協作,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定編定崗信息公示制度,網上公佈的事業單位人員要與實際工作崗位保持一致,並對人員編制、定崗情況進行監督。

2.以撤併整合為抓手,盤活用好機構編制資源。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本着精簡、優化、效能的原則,加大對事業單位履職情況的調查和梳理,通過撤併轉等方式清理規範事業單位,精簡機構,核減編制,盤活用好機構編制資源。重點從教育、文化、衞生、農林水牧、交通等系統入手,對設置不合理、規模過小,職能萎縮或任務嚴重不足,職責任務相近或重複設置的事業單位,進行整合撤併,大幅度減少微型機構數量,整合撤併較多的適當提高機構規格,逐步向“大部門”、“大單位”方向發展。同時,將多個單位分散承擔的相同或相近的職責整合、集中歸併,提高編制和人員使用效益。

3.創新工作思路,探索建立事業單位編制週轉庫制度。目前市直事業單位有一定數量空編,但均零星分散於各個事業單位,如果靠行政手段一家一家地強制收回,動靜大,矛盾多,成本高,效果也未必好。如何舉重若輕、化繁就簡,在不引起大波動的情況下充分盤活閒置空編資源、保障公益服務急需,我們借鑑外地經驗,建議探索建立事業單位編制週轉庫制度。該制度的核心內容是,借鑑銀行業“金融存貸”基本原理,通過將編制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在不改變各事業單位編制數和“所有權”的前提下,把長期不能發揮使用效益的空編集中起來建立“週轉庫”(相當於存款),把收回的編制作為基礎(基本金);為確保總量可控,只在市直事業單位空編中確定一定比例作為週轉庫規模,用來向急需行業定向定量投放(相當於貸款)。其主要思路是,依託機構編制數據平台的精細化管理,在不調整編制數的情況下,通過統籌閒置空編,實現空編資源的“二次配置、一次使用”,增加教育、衞生、民生等剛需行業的人員編制供給。

4.圍繞激發活力,積極開展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工作。針對當前事業單位特別是公立醫院、科研院所等人員較多的事業單位普遍反映的人員結構不合理、缺少用人自主權等問題,借鑑山東省推行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結構建設的經驗做法,制定出台關於進一步深入推進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協調相關部門完善賦予試點單位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和收入分配等自主權的配套政策。穩步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離,賦予事業單位更多的用人自主權,激發發展活力。積極在公立醫院探索開展人員控制總量備案制管理,由各公立醫院根據業務水平、類型特點、牀位數、門診量等研究提出本單位人員控制總量,實行備案管理。原編制內人員繼續實行實名制管理,只出不進,新進人員一律實行備案制,逐步收回空餘編制。

5.確定時限要求,全面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工作。綜合考慮未分類事業單位下一步改革走向、參與科學發展績效考核等因素,進一步加強市、縣區事業單位分類工作的交流和信息溝通,力求全市範圍內同類事業單位分類標準統一、便於操作實施,全面完成事業單位的分類批覆工作。將承擔行政職能尚未分類的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劃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待省上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具體政策出台後,確需納入行政類事業單位參與改革的,可調整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將市水利水電工程局、市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培訓中心等8個單位劃分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進一步加強與財政、人社等職能部門和涉改單位主管部門溝通對接,由主管部門牽頭拿出各涉改單位的具體改革方案,積極穩妥推進轉企改制。

四、近期重點推進的幾項工作

1.全面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工作。近期擬組織召開會議,聽取各縣區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儘快全面完成分類工作。

2.着手製定開展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的具體意見和配套文件,提請市委、市政府有關會議審定後,在市、縣區探索開展試點工作,逐步全面推開。

3.着手製定關於進一步深入推進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市、縣區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等推進試點工作。在市中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探索開展事業編制備案制管理。

4.着手起草關於探索建立事業單位編制週轉庫制度的具體配套政策,提請有關會議審定後組織實施。

5.結合事業單位分類工作,提出在符合條件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中開展政府購買服務的具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