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協議
甲方(原告):
乙方(被告):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約定了×事項。因×事由,甲方於 年 月向×法院起訴 【案號:(2016)津0102民初字2017號】。
為維持雙方友好合作關係,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和解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
一、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下述賬户(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行號: )支付欠款 元。
二、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款項後3日內向×法院申請撤訴,並自願放棄其他訴訟請求。雙方無其他爭議和糾紛,訴訟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若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一條履行付款義務,則乙方承擔違約金10000元(大寫:壹萬元人民幣整);若甲方在收到約定支付的款項後未向天津市河東區法院申請撤訴或撤訴後再主張其他任何權利的,則甲方承擔違約金10000元(大寫:壹萬元人民幣整)。
四、雙方關於此合同再無其他爭議。
五、本和解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即生效。本和解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一份由甲方提交×法院。
(以下無正文。協議正文部分手寫或塗改均無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代表: 經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