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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轉土地合同8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78W

制定合同是我們雙方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所簽訂的文書,如果在制定合同的時候,沒有考慮到雙方的利益,那合作是很難順利開展下去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流轉土地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

流轉土地合同8篇

流轉土地合同篇1

轉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村土地轉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轉包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 轉包土地的面積、位置

轉包土地位於 ,面積 畝,四至: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甲方同意將該土地發包給乙方轉包耕種使用。

二、 轉包事項

1、轉包期限:該地早期由甲方與七級鎮東金村委會承包三十年(即1999年 月至20xx年 月止)。今經雙方協調、同意甲方轉讓給乙方 年(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轉包費用

轉包費用為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後,由乙方對該轉包土地繼續耕種,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收益由乙方承擔。

3、雙方在簽訂轉包合同之日起,甲方即將轉包土地正式交付給乙方。

三、 轉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各類農作物及經濟作物

四、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 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包金。

3、 甲方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權屬清楚,甲方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及使用權。若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處理解決期間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如因土地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 維護乙方的土地轉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提高轉包金,不得重複轉包該土地。

5、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轉包的土地。

2、 享有轉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六、 國家建設徵地補償

因國家建設徵地所獲補償金,屬土地補償款部分,歸甲方所有,屬地上植物等附屬物的青苗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 合同期滿財產處理

本合同期限界滿,轉包土地上的作物仍歸乙方所有,在雙方不同意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半年內處理完畢地上種植的作物。

十、違約責任

轉包期內,除國家徵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轉包合同,不得將轉包土地再次轉包給第三人,否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甲方應收轉讓費用的二倍。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應到村委會進行土地轉包備案,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辭本合同無法履行,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二倍轉讓費用。

十二、其他條款

1、本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 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聊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轉土地合同篇2

轉入方:(以下簡稱甲方)

轉出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土地規模經營和高效農業,推進新農村建設進程,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性質和不改變乙方在二輪承包續包期內的承包權以及不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的前提下,在徵得土地承包合同的原發包同意的情況下,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如下:

一、 流轉形式:

出租。

二、土地流轉面積:

___畝(大寫)。田塊數____塊。土地類別:水稻田___畝。旱田___畝,山坡天___畝,其他___畝。

三、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為___年,即公曆20___年_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

四、流轉土地用途:

甲方徵得土地用於企業用地。

五、土地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

(一)貨幣形式計價。甲方付給乙方流轉費每年每畝___元,在每年的___月份結算付清。

(二)每5年按其稻穀(400斤)的國家保護價提增一次。

六、國家政策性補貼享受約定 國家政策補貼經甲乙雙方約定由___方享受。

七、合同效力

合同生效後,在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但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時,以新出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作相應的變更。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九、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流轉土地合同篇3

甲方:漢台區鋪鎮安然寺村四組(由村委會代管) 乙方:

根據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及遵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並徵得涉及土地經營權流轉農户簽字同意後,現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範圍及座落:甲方自願將位於鋪武路東側安然寺村四組3.5畝耕地(詳見四至邊界圖)。

二、租用土地期限:承包期為30年,即從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41年11月14日止(按公曆年份計算)。

三、租用土地價格:土地承包費每畝每年為600元,按年支付費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給甲方第一年(20xx年11月15日蛭 20xx年11月14日)土地承包費共計人民幣2100元(大寫貳仟壹佰元整),以後每年乙方應在6月10日前交清當年土地承包費,不得無故拖欠。土地承包費參照本合同初次承包價格,每滿5年上浮10%,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其他條款

(一)甲方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係,做好各項服務,確保企業穩定生產。

2、合同期內,乙方所租用土地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若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給乙方經濟賠償,賠償標準按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各植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實際因事協商確定。因社會公共建設需要所租賃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應在收回土地前6個月,將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本合同終止,土地承包費據實結算。土地上的建築、附着物及資產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3、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合同中規定的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總租賃期間總租金的10%。

4、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創辦企業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條例,並按時足額交清土地租用款額,如若違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承包期內,若乙方停止租用甲方土地,須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申請,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接茬耕種。

3、乙方創辦企業工商註冊於甲方所在行政機構,並離有政策規定招商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

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對所租賃土地進行聯營,轉租等行為,甲方不得干預,但需提前徵得甲方同意。乙方遵守土地政策,不得修建固定建築,臨時看管房屋,按土地部門要求辦理。

5、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並失去租賃權利。

6、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享有租賃權。

7、合同期滿後,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則乙方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土地承包費作為土地復耕補償。土地上的建築,附着物及所有財產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處置。

六、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説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安然村村民委員會一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附承包土地四至邊界圖。

甲方簽章:

安然村村民委員會公章、領導:

乙方代表:

20xx年十一月五日

流轉土地合同篇4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

為擴大種植規模,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本着依法、公平、自願、有償等協商的原則,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流轉土地位置:__________,小地名: __________。

二、流轉土面積: __________畝,田面積 __________畝,山面積__________。

三、土地流轉期限:流轉經營權時間為20__________年,即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四、土地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畝田每年362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土地按254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山按150斤黃谷折算,共計: 斤黃谷為當年市場價支付甲方,從簽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轉費,以後每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前付清當年土地流轉費用。

五、土地流轉期重大調整:如果在流轉期間被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土地賠償歸甲方所有,地上附屬設施歸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內,因乙方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享有轉租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但乙方負責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轉費用。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若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在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能在租地內開展一切合法經營活動,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付乙方全部損失。

九、甲方確保乙方能通過現有公路進行貨物運輸。

十、合同到期後,乙方負責復耕,如乙方不復耕,乙方一次性補助甲方每畝1000元復耕費,由甲方自己負責復耕。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監證單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流轉土地合同篇5

流轉合同編號: 農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

甲方(出讓方):

住 址:

乙方(受讓方):

住 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行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租賃、轉包等)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承包耕地 畝(詳見附表)流轉給乙方經營,流轉費用按:乙方將廟家村民組200畝塘壩深挖擴建費用作為承包費用。

四、付款方式及時間

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塘壩深挖擴建達標後自行承包。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佔用的,可依法獲得相應的徵地補償費;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乙方造成土地損毀的,可要求乙方恢復土地質量。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

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①依照合同規定深挖擴建塘壩;②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不得改變用途;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九、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請求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甲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一事一議”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流轉給第三方經營。

4、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5、合同一經簽訂,即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違約,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另行商定。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村委會(發包方)、鄉鎮農經站(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單位簽章(或代表簽字):

發包方簽署意見: 鄉鎮農經站鑑證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流轉土地類型、面積、質量登記表

流轉土地合同篇6

轉讓方:興安鄉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徐春宇﹙以下簡稱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已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舟山村南大排地塊面積35畝﹙其中:南大排地塊,30畝;南大排地塊,5畝﹚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承包經營期限:

轉讓時間從___年1月1日開始,長期轉讓。

四、承包費及交付方式;

轉讓費用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2.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用途。

4.甲方不得侵犯乙方承包該地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六、承包期內國家規定給予土地的所有優惠政策及補貼由乙方享受。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中間人一份。

轉讓方:﹙簽字﹚承包方:﹙簽字﹚簽字方:興安鄉人民政府﹙蓋章﹚

中間人:

簽約日期:___年7月20日

流轉土地合同篇7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方):銀達鎮南壩村新2組土地流轉户(後附花名冊)

乙方(受讓方): 酒泉市杭威農民專業合作社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

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

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現金流轉的 方式將其經營的天羅城(經度

09834.緯度3958)土地流轉給乙方使用。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 農作物種植。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天羅城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

人民幣 450 元/畝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流轉費採取每年付清的方式或與次年度的5月1日前付清。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轉載於:農村土地借用協議書範本)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七、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

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 乙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流轉土地周圍所屬草場及林木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6、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南壩村、甲方所在銀達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 (簽章)

乙 方: (簽章)

鑑證方: (簽章)

鑑證經辦人:(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年 日 月

流轉土地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市**鎮**村隊地,地(包溝渠)於20xx年11月20號,流轉給乙方耕種,經甲乙雙方平等協議後,訂立本合同書如下:

一:甲方把土地流轉給乙方後,永久不變,一切使用權及所有權有乙方享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任何使用權及所有權流轉費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給乙方交地時必須把四邊界限畫清楚,東靠排水溝及馬忠有共同使用,南靠生產路,西靠溝,北靠排水溝與楊發玉共同使用,各溝存在問題有甲方出面調解。

三:甲方給乙方交地時,包括本地內的所有水利設施,電力設施及泵站以前線路,泵站及渠道所有使用權,都有乙方管理及使用,甲方不得干涉線路及用電以後的問題都有甲方出面協調及解決。

四:乙方接受後擔任土地上的所有義務工和建設經費若有攪擾甲方出面協調。

五: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流轉合同的條列,如果有一方提出停止合同協議和不遵守合同條例提出的一方必須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六:甲乙雙方在出現合同問題的情況下,必須有證明簽字證明,如果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裁判執行。

七:甲乙雙方執行合同書,特立本合同書為證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證明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書自簽字起生效。

八:關於租用泵站及渠道的問題,在每年用水期間除交相關的水費,電費及維修費外再給與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