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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九江雅意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一 總則
1、為規範家庭居室裝飾市場,提高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維護消費者權益,制定本標準。
2、本標準適用於一般家庭居室室內裝飾工程的質量驗收。
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宜分階段進行,隨工程施工進度先做好基層和隱蔽工程驗收,再進行面層和竣工驗收。
考慮一般住户對工程規範瞭解較少,缺少檢測工具,標準以定性、目測、文字説明為主,便於住户掌握,為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提供依據。
3、家庭居室裝飾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嚴禁拆改和損壞主體和承重結構:
⑴ 不得在承重牆、抗震牆上開洞;
⑵ 不得任意擴大原有門窗洞口;
⑶ 不得任意增加樓面荷載;
⑷ 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陽台地面;
⑸ 不得任意鑿剔樓、頂板;
⑹ 不得拆除挑陽台上的窗下牆。
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飾工程,應經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並由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家庭居室裝飾如需更改給排水管線、供暖設施及燃氣設施等,必須取得物業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
4、家庭居室裝飾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設備,應按設計文件和合同規定選用,產品質量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