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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範本合作合同推薦5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36W

社會在不斷髮展,我們需要使用到合同的情況也變多了,大家在平時的生活中,難免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合同,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合同範本合作合同推薦5篇,感謝您的參閲。

合同範本合作合同推薦5篇

合同範本合作合同篇1

甲方:(出讓人)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乙方:(受讓人)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_____市簽署。鑑於:

1、甲方___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資額為________萬元,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

2、乙方願受讓有述股份;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後之日起____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户手續。

四、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五、税費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税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甲方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乙方履行的其他義務。

2、乙方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甲方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範圍以及其他為核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甲方: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範本合作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諮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及時告知乙方融資渠道及融資結果,並將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併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項目信息為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後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___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正式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範本合作合同篇3

甲方: (以下筒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嚴守信譽和商業道德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發展“佳德”品牌系列廚衞產品,就乙方經銷甲方“佳德”品牌系列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在 市區 縣開設(專賣店、專櫃或專區等)銷售甲方的“佳德”品牌系列產品。

2、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協議期限屆滿前三個月,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是否終止合作,若繼續合作,另行簽訂協議書,協議內容依照當時協商確定;若終止合作,本協議到期將自動失效。

3、乙方每次應在訂單確認後的天內,以現金或轉賬等方式全額支付貨款,經甲方確認無誤後安排發貨。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條件支付貨款,甲方有權把約定的發貨期順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在本協議附件1《價格表》中所示價格銷售“佳德”品牌系列產品,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5、乙方如需進行促銷等活動,需臨時變動價格時,必須在變動價格前以書面報告形式向甲方申請,並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調整價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質量的“佳德”品牌系列產品。 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開市場資料,對乙方開展的市場推廣活動予以支持,並對乙方市場推廣活動的具體實施保留監督權。

7、依據業務推廣計劃和地方運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品、技術培訓,幫助乙方迅速掌握產品性能和銷售技巧,使乙方的銷售工作

迅速展開。

8、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經銷商研討會等活動;定期為乙方提供相關產品宣傳資料及樣品。

9、甲方有權對經銷商政策進行調整,有權對“佳德”品牌系列產品的產品類別、內容和相應價格進行調整,甲方進行這類調整時,須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緊急情況時,甲方可立即調整,而無須提前告知乙方。對於在價格調整前已確認的銷售定單,其單價將不予調整。

9、甲方產品價格有變動時應向乙方提供最新產品報價單。

10、乙方在與甲方合作過程中存在商業不道德行為,違反甲方的信譽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為給客户和(或)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1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必要的技術培訓;定期參加甲方的市場活動、促銷活動和相關培訓。

12、乙方應按照甲方擬訂的價格規定銷售產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壞甲方的價格政策,不可以低價傾銷。

13、乙方不得與甲方的其他經銷商之間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更不可蓄意詆譭其他經銷商的名聲。如有關不當行為最終導致用户終止採購、取消合同或轉用其他品牌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協議。

14、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和本協議延長期間和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有關甲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資料,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製甲方產品或進購、銷售該產品的假冒偽劣商品,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其經銷資格,同時追究乙方經濟責任。

16、乙方有權利就市場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議,在經營中,乙方應與甲方定期溝通,協商解決銷售中的瓶頸問題。

17、乙方在經銷區域發現甲方的產品或其它權益受到不法侵犯,應及時

通知甲方。

18、協議終止後,乙方無權繼續使用甲方的任何資料包括商標、商號及其它相關標誌,否則乙方應承擔造成的相應後果。

19、如果本協議終止,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 天內歸還除了為銷售現存甲方產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務文件、目錄、廣告材料、技術資料及樣品等所有材料。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甲方有關的客户詳細名單及相應報告,以便保證向客户提供持續性的服務。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將無條件保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及結束後 年內,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商業祕密包括本合作範圍內的所有有形的或無形的、標明為祕密的商業計劃、客户方資料、技術、產品和其他作為該方商業祕密的信息。

21、銷售量是乙方在經銷過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協議期內完成規定的銷售額 萬元,每完成萬元的銷售額,甲方承諾退還乙方保證金 萬元。完成年度銷售額,甲方按銷售額的1%的比例給予獎勵。超出銷售額外按1.5%的比例給予獎勵。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對經銷商進行業績考評。

8.4、對銷售業績不能達到約定數額的經銷商,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取消其區域經銷資格或另行設立區域經銷。

九、違約條款

9.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如一方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以下保護措施:

(1)提出口頭或書面警告,要求對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中止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4)雙方就爭議部分不能協商解決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9.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者,在接到守約方發來的違約通知後 天內仍未實際履約者,守約方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關係,並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以解決糾紛。

9.3、甲乙雙方因任何一方違約而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均應賠償對方損失。

9.4、因甲方承諾客户條款協議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訴造成名譽損失的,乙方有權保留起訴權並要求甲方賠償。若客户要求賠償的由甲方負責。

9.5、未得到甲方承諾,乙方承諾客户條款協議受到客户追訴或造成甲方名譽損失的,若客户要求賠償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9.6、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任何一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説明理由,同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未採取相應措施而導致對方損失擴大的,對擴大的損失部分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9.7、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各方實際過錯程度,分別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十、免責條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任何一方無須負任何責任。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天內告知另一方,並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儘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的不利影響。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變更、自然災害、戰爭、軍事行動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協議雙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通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

且這類事件發生於本協議簽字之後,並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條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 不應被認為構成違約: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2)雙方應立即相互協商以找出合理解決辦法並應盡所有合理的努力盡可能地減小不可抗力的後果。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 天內,該方應書面通知對方, 解釋其為什麼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並且其履行本協議的期限應延長,延長期應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爭議解決:

11.1本協議的簽署、效力、解釋和執行以及本爭議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因本協議的簽署、效力、解釋和執行發生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調解解決。

11.3、任何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諒的精神協商加以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如果爭議在一方送交書面要求開始協商的通知後天內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

(1)仲裁應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

(2)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有約束力,除非仲裁員另行裁定,否則仲裁的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11.4、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仲裁庭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剩餘的相關權利,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範本合作合同篇4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微波爐一台;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開發適當特色的××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範本合作合同篇5

甲方:深圳市嘉普通太陽能有限公司

乙方:

承包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址:

聯繫電話: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作為投標方參與投標,乙方作為具體實施單位,共同合作實施 項目內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名稱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以甲方名義投標,甲方負責本項目的系統設計、標書製作等,並提供所需要的各項資質、人員資格證書;乙方負責本項目的業務跟進、洽談、運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2、中標後,甲方負責與本項目發包方(業主方)(業主方)簽訂合同並提供項目 所需的主要設備(太陽能集熱器、水箱、空氣源熱泵、鍋爐等)及相應的技術支持;乙方負責包工、包料(主要設備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完成甲方與本項目發包方(業主方)(業主方)簽訂的合同中所規定的全部工程項目及服務內容,以及竣工驗收、售後服務、收款等。

3、甲方負責對乙方的施工質量、工程變更籤證等進行必要的監管、檢查與管理。

第三條 工期

按照本項目合同執行,以發包方(業主方)(業主方)或監理方發出的指令為準。

第四條 工程內容

本項目合同書、招投標文件、圖紙、工程會議紀要、工程經濟技術簽證、工程變更籤證等有關文件規定及本項目發包方(業主方)(業主方)或監理方要求的全部內容。

第五條 經營指標

1、乙方負責完成甲方與本項目發包方(業主方)(業主方)簽訂的合同中所規定的全部工程項目並辦理好竣工驗收手續,同時做好合同約定的售後服務工作;乙方享有收取本項目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款項(含增補)的權利。

2、乙方按照本項目(結算總造價-甲方提供設備總造價)的向甲方上繳綜合管理費。當工程款支付至工程項目總價款的95%(不含本數)之前,甲方在本項目發包方(業主方)支付的每筆工程款中扣除 %作為乙方上繳綜合管理費;在工程結算完畢,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5%以上(含本數)時,扣完全部綜合管理費。

3、甲方向發包方(業主方)(業主方)提供增值税發票(税率17%),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應發票;如乙方無法提供17%增值税發票,則須向甲方補交相應税款,由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條件是甲方已收到發包方(業主方)就乙方已完成的分包工程支付的工程款;

2、甲方在收到發包方(業主方)支付的前述工程款後七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款;

3、如果發生發包方(業主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工程款的情形,則甲方有權相應推遲向乙方付款直至收到發包方(業主方)支付的款項。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以最優惠價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設備(太陽能集熱器、水箱、空氣源熱泵、鍋爐等)及免費技術支持(前期設計、項目運作建議等)。

2、甲方全面監督本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材料情況和本工程資金運作情況,監督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

3、及時向乙方提供項目所需的企業內部文件及相關資料,及時協助乙方辦理工程所需的一切手續。

4、為保證工程款按時到位,甲方財務部負責與本工程發包方(業主方)財務部門密切配合,協助做好工程備料款、進度款、結算款的管理;在發包方(業主方)支付每筆工程款及保修期滿發包方(業主方)返還保脩金後及時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中標後,乙方必須向甲方購買主要設備(太陽能集熱器、水箱、空氣源熱泵、鍋爐等)。

2、乙方根據國家有關施工規範要求,全面積極履行甲方與本項目發包方(業主方)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承包方的全部工作及責任並確保達到施工合同全部要求。

3、乙方負責與本項目發包方(業主方)協商洽談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補充合同、補充協議、各類工程技術經濟簽證、各類增減工程及設計變更籤證。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財務規定,所有工程款必須匯入甲方銀行帳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工程款匯往其他帳號的,乙方需按工程總造價的5%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5、乙方應積極依據合同向本項目發包方(業主方)追收工程備料款、進度款和其他應收款項,該類款項轉至甲方指定帳號後,甲方在扣除 %綜合管理費和相關税金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它材料供應商。

5、乙方自行承擔本項目前期設計、招投標階段、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驗收結算的全部項目經營費用。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保障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並自行承擔工人工資報酬,負責工人的的社會保險。如果發生工傷、人身損害事件 ,則相應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已承擔上述責任的,則甲方有

權從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或向乙方進行追償。

6、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税務部門、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遵守甲方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後果由乙方自負。

7、本工程墊資部分資金由乙方自行解決,並確保不得因乙方資金運作而影響工程正常有序進行,不得因乙方資金運作而影響工程工期。

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乙方堅決履行和承擔建設方所規定的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切保修責任。

9、乙方需要甲方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外出洽談業務、處理工程有關事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如需甲方法人代表或高層管理人員參加會議的,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安排。甲方有權委派公司工程管理人員檢查乙方所承接項目現場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資金運轉管理等工作,甲方委派的現場管理人員一切工資及差旅費用由甲方負責(需外出本市的差旅費等費用除外)。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監督管理工作,並按要求定期向甲方彙報工程情況。

10、乙方須派專人(項目經理)在本項目施工期間常駐項目地,負責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施工安全和現場文明施工。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將本工程項目再行分包或轉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未為其僱用人員辦理工傷等社會保險或未購買人身意外商業保險、未及時足額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及有關費用的,屬於嚴重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據此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有關損失。

3、因乙方原因使甲方遭受行政處罰、資質降級處理,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書,並由乙方按工程總造價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4、乙方未按照發包方(業主方)要求竣工驗收的.,每遲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

5、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的損失。

6、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購買主要設備(太陽能集熱器、水箱、空氣源熱泵、鍋爐等)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30%違約金。

第十條 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一《工程施工安全達標責任書》、附件二《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責任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滿結清工程款後自動失效。

甲方:深圳市嘉普通太陽能有限公司 乙方:

簽約代表(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