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三年為期目標的治本之年。下面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掃掃黑除惡十項內容。提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2020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三年為期目標的治本之年,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收官之年,應堅持這“三個導向”,打防並舉、標本兼治,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和強大攻勢,以必勝之決心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之戰
20xx年1月23日 ,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電視電話會議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始。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自20xx年1月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3年。
20xx年:治標。啟動,打掉一批涉黑涉惡組織,懲處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20xx年:治根。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使人民羣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壓倒性勝利。
已上升至國家戰略、鬥爭對象更加廣泛、鬥爭手段更加豐富、更加強調依法打擊。
“五個堅持”:
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羣眾;
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
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惡 ”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1.組織特徵。較穩定、人數多、有明確的組織者。
2.經濟特徵。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有經濟實力。
3.行為特徵。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為非作惡。
4.危害性特徵。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1.一般為3人以上(相對固定);
2.經常糾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5.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
1.有3名以上較為固定的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
2.經常糾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實施3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等。
1.對象為國家公職人員;
2.利用手中權力;
3.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
1.暴力、威脅色彩不明顯;
2.實施者有暴力威脅的可能性;
3.會使人產生恐懼、恐慌;
4.影響他人正常生產、工作、生活;
5.通過 “談判”及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