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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員勞務合同範本8篇 「經典格式!服務員合同範本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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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提供了一份服務員勞務合同範本。該範本涵蓋了服務員的聘用期限、工作地點、工資待遇、績效考核、福利待遇、保密條款等內容,可供僱主和服務員作為約定模板使用,以便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服務員勞務合同範本8篇 「經典格式!服務員合同範本分享 ~」

第1篇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按月給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元。必須在每月30日之前付清工資。

(四)、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四)、如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勞動報酬按時支付工資,乙方有權向相關部門提出仲裁請求,有權要求甲方補發工資並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服務員勞務合同範本8篇 「經典格式!服務員合同範本分享 ~」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從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天,最長不超過法律規定試用期限。

按照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月基本工資為 元,全勤獎 元,其他獎金獎金髮放根據賓館經營效益和員工績效確定。乙方可享受公休假 天/月。乙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交納入職保證金 元,甲方給予發放統一工作服及勞保用品。經規定程序履行合同終止手續後,保證金予以全額退還。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服務管理規定及保密規定等制度,不得違反。

3、乙方如違反賓館有關規定,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在履行本合同和因處罰、辭退而引發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調解解決的,可由爭議一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需要減員,且不能在內部轉換其他工種的。

2、乙方因患病或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返回工作崗位或從事原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賓館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給甲方造成嚴重後果的,可根據甲方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2、甲方工資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

3、甲方因勞動條件、衞生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嚴重危害乙方心身健康的。

4、乙方因特殊情況,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辭職申請的。

1、乙方因違反賓館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在非上班時間出現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具體包括上下班途中、下班時間等。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第3篇

甲方(消費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深圳經濟特區家庭服務業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家政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乙方選派家政服務員_______人,以□居家/ □非居家/ □鐘點工的服務方式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家庭護理病人;6.醫院護理病人;7.______________ 。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 元,計件單價為 元或完成工作額的 %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 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 元。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2、甲方以、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 %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第5篇

為明確本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基於誠實信用之原則,經過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1.1 書面:指憑藉清晰而且長久之文字來表示意思之形式,包括書寫或印製於紙介質等。

1.2 推薦成功:指乙方推薦的勞動者與甲方或甲方關聯方簽訂勞動合同,並正式開始職位工作。

1.3 商業祕密: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甲方或其關聯方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專用技術、商業機會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2.1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作為人才尋訪諮詢服務提供商,根據甲方提供的職位需求向甲方推薦、提供符合甲方職位需求的勞動者,並取得合同約定的服務費。

2.2 招聘人數及招聘要求以甲方書面的職位需求為準,甲方有權隨時調整書面職位需求,但應及時通知乙方。

2.3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的職位需求後每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推薦一批勞動者(每批推薦的勞動者數量應不少於 人)。如果乙方推薦的勞動者

的簡歷,甲方已從其他渠道獲取,甲方需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簡歷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超過3個工作日未書面通知乙方,則該勞動者為乙方推薦。

2.4 乙方提供的勞動者的簡歷應包括勞動者的以下信息:

2.5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勞動者,自其推薦之日起 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在此期限內,甲方或其關聯方與推薦的勞動者發生任何勞動關係,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6 乙方負責對勞動者做背景調查的同時,甲方也有義務對勞動者的資格、身體狀況及相關能力進行調查並組織面試,以確認勞動者符合甲方的職位需求。

2.7 甲方或其關聯方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正式入職工作後,甲方應及時將入職通知書及其相關文件的複印件轉交給乙方,以備留檔查看之用。

3.1 乙方推薦成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代理招聘服務費,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為 。

3.2 服務費以人民幣結算,結算方式為月結,每月5日前,雙方書面確認上一個月乙方推薦成功的勞動者人數,並由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且核對無誤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上個月服務費。

3.4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推薦勞動者不成功的,其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5 除前述約定的服務費外,乙方不得請求甲方或勞動者支付任何費用、經濟補償、賠償或其它類似性質之要求。

4.1 由乙方推薦成功的勞動者,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之日起 日之內,如發生因勞動者原因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乙方將不收取甲方的招聘服務費;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之日起 日至 日內發生因勞動者原因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的50%收取服務費;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超過 日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的100%收取服務費。

4.2 如有出現上述勞動關係終止且甲方已經全額支付代理招聘服務費的情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勞動關係終止書面證明材料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額收取的費用按照上述的約定全部或者部分返還甲方。

5.1 乙方承諾對本合同履行中接觸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除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明確規定外,乙方在本合同及合同終止後的2年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甲方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

5.2 任一方保證提供用於招聘的説明、設計等資料(包括不限於文字、圖片、商標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否則,因此給對方帶來的任何損失,均應由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3 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商標和品牌的知識產權,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複製甲方的商標、標誌、特有形象,且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活動。

6.1 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2) 隱瞞與訂立或履行甲方與勞動者間的勞動合同的重要事實;

6.2 甲方有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6.3 任一方因另一方而違約遭受的實際損失,違約方應當予以足額賠償。因嚴重違約致使合同解除的,違約方另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當月服務費總額的貳倍。

8.1 甲方與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9.1 本合同的名稱僅具提示作用,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各條款內容確定。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

9.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章處)

第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着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定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本店從事 崗位工作,嚴格遵守飯店的規章制度,服從各級領導的工作安排,熱情待客,禮貌用語,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杜絕打架鬥毆、辱罵他人,甲方提供乙方每日二餐,如違反規定屬於個人行為責任自負。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服從分配,根據工作需要調換工作崗位。

2、在工作中,不無故曠工,事假一天扣一天工資,病假有病歷診斷當天扣當天,如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甲方不支付任何工資。

3、在合同期內,扣半月工資作為保證金,未乾滿一個月的提出離職,工資開50%,押金概不反還。

4、在工作中安全第一,無論前廳後廚,必須具備安全意識,如有安全隱患的地方必須馬上通報上級領導,不能擅自解決,如液化氣、酒精爐、電磁爐等使用,必須嚴格安全操作,如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或責任人負責,飯店不承擔任何費用。

1、合同期滿,續簽或終止合同,由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方可辦理。

2、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勝任飯店工作解除合同。

3、嚴重違反本店的規定,給本店造成嚴重損失的解除合同。

4、隱瞞不良行為,或有不適合在飯店工作疾病的解除合同。

5、不服從各級領導分配,多次屢教不改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解除合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如不能繼續工作的,提前1個月遞交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有接替乙方工作的,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7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 元,計件單價為 元或完成工作額的 %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 %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 元。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可給予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

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 %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第8篇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