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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模板3篇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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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學校的安全和學生的權益,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成為一項必要的規章制度。該責任書通過明確學生在學校內的行為規範以及安全責任,確保學生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學習成長。本文將提供一份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模板,以幫助各校完善學生管理政策,促進校園安全建設。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模板3篇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模板

第1篇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運動場、活動場所等場地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五、家長是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

六、家長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並加強安全教育。

七、學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長負責,並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校內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於安全的教導,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後,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十一、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校長、班主任、家長都要簽名,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模板3篇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模板 第2張

第2篇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領導有關校園綜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不斷將創建“平安校園”活動深入開展下去,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及時消除隱患,有針對性地、紮實地開展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

二、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徑和方法,堅持不懈開展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教育、紀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學生培養成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的好公民。

1、不得亂攀爬陽台、走廊的圍牆、窗户、樹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與他人開玩笑、打鬧,以防出現意外。

2、要養成自我防範意識。要防火、防盜、防爆,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亂插或私自碰摸各種用室的電線、開關、捅頭,以防觸電。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騙。

5、不得進入三廳一室(營業性舞廳、錄像廳、卡拉ok廳、遊戲機室),不得進入營業性的茶樓灑館,不得抽煙、賭博、酗酒,不得傳看低級趣味的小説、圖片等不良書刊。禁止黃、賭、毒等醜惡現象發生。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進入營業性網吧。教育學生不做違法的事情,不做有損學校名譽的事情。

6、不與社會上有劣跡的閒散人員來往,更不能把這類人員帶到學校裏來,不得打架、打羣架。有矛盾要找老師解決。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管是步行、騎自行車、乘機動車均要注意交通信號及來往行人車輛,要小心謹慎。

8、要十分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預防病從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乾淨的水果、飯菜和“三無”產品。

10、教育學生注意外來人動態,提高警惕,及時報告。

對綜治工作成績突出的班主任給予表彰和獎勵,班級如有學生髮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本學年該班主任不得評優、評先。

第3篇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國小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並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託人陪同看護管理,委託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託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並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羣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後及時回住處,不東遊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繫,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採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並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