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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交通安全的責任書8篇 承擔學生交通安全責任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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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交通安全的責任書”是一份旨在引導學生們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安全意識的文件。內容包括要求遵守紅綠燈、行人天橋和斑馬線等交通安全標誌,不亂闖車道和路口,正確佩戴安全帶和頭盔等。該責任書旨在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促進交通秩序的有序進行。

學生交通安全的責任書8篇 承擔學生交通安全責任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第1篇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並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後,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

2、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4、學生年齡不滿12週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騎自行車須保持一定的速度,不準超速騎車或飛車,不準追逐打鬧,不準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不準騎車帶人,自行車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

學生交通安全的責任書8篇 承擔學生交通安全責任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第2張

第2篇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採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儘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繫,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其他安全事項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12號、20xx、6、25),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3篇

為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家校聯手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在加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時,希望家長能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家長保證孩子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安全。不包、租車上下學,不要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不要乘坐“三超”車輛(超速、超載、超員),不要乘坐“三違”車輛(違法行車,摩托車、農用車載人,有危險品車輛載人,報廢車輛),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遠離校門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

8、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家校距離一般不遠,因此學生一律不準騎車入學。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10、學校地處s308線旁,車輛多、車速快,學生要格外注意上下學交通安全。

家長教育學生按時上下學,養成放學及時回家的習慣,不要在回家途中玩耍,確保上下學交通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

第4篇

為了確保學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學校、社會、家長交通安全教育一體化網絡管理,增強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徹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特簽定本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常規管理,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牢固樹立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強大家的責任感,切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繼續加大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學校、班主任利用班隊會、黑板報等各種形式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雨、雪、霧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學生注意乘車安全,不在車內嬉戲打鬧、向外探頭伸臂等,聽從司機、乘務人員的管理,文明乘車,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

三、學生家長是學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要對學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視,要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與學校、社會共同構築起交通安全管理網絡,確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學生本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時時注意交通安全。要聽從家長的教育,接受學校的教育,服從交管(或乘務)人員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時刻銘記在心、體現在行,來去平安。

五、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凡學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自負。

以上幾點,需各方面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保證學生的交通安全。

第5篇

為加強全縣中國小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國小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國小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鎮中國小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各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1、各中國小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國小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國小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國小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國小生平安出行。

3、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國小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國小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國小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公安幹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國小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國小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於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國小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並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國小((暑假安全責任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日常台賬》,並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國小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國小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

第6篇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給孩子講解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培養師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一切隱患。全校教工及全體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配合交警部門對運載學生的車輛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並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後,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排隊回家。

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繫,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上、下學。

將在學校學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傳達給家長,請他們對自己在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行為進行監督與教育。以上各項我保證做到,請老師予以監督。

2.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後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家長要認真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戲鬧。上學、放學要戴好安全帽,放學必須站好路隊,中途不準散隊、購物、串門、並排走,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生命是寶貴的,因為它屬於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為了保證您的子女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請你們認真履行以下事項:

家長評語大全12:本學期無論學習,生活都有很大的'進步,但是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有待進一步提高。雖然在英語比賽中失敗了,但我們看到了你的努力,而且吸取經驗和教訓。希望能在下學年中爭取更大的進步。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裝載學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3.不要乘坐三輪車等非載人交通工具及車況很差的客車。

5.用摩托車接送時,要採取戴安全頭盔等防護措施。6.家長合租車輛接送車輛時,家長要和司機簽訂協議。如果因家長未能履行以上協議,導致您的子女上、下學發生意外情況,責任自負。

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為學生樹立起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良好形象。

第7篇

為進一步明確學校、家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責任,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提高學生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落實,確保交通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1、瞭解本校學生上下學乘坐交通工具情況,掌握學校接送學生車輛的需求情況。

2、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國小生堅決不乘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車輛上下學,教育提醒步行和騎車上下學的中國小生遵守交通規則,主動安全避讓行駛車輛。

3、學校設專人負責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

4、經常提醒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千萬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

5、學校租用社會車輛時,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核准,必須與車輛出租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嚴禁安全狀況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定期對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和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

6、發現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學生乘坐非法運營車輛,要予以制止,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報告公安、交通運輸、教育部門。

7、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防範冬季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必要時可採取停止接送或調整上課時間等安全措施。要明確駕駛人員按照雨、雪、霧、冰凍天氣安全駕駛要求,使之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嚴禁超載、超速,確保交通安全。

1、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

2、教育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時要注意力集中,不得嬉笑、推扯、追逐、竟駛,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機動車駛來時及早下車躲避。禁止12週歲以下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

3、家長對孩子所乘車輛是否加入保險、牌照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有資格接送學生等情況進行了解核實,並要求車主嚴格辦理各種手續,不超載、超速和逆向行駛。

4、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載車、無牌無證車、拼裝車、報廢車、三輪車、農用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乘坐合格車輛時,家長要與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

5、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6、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第8篇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交通安全,制定學校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生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4、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5、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12週歲以下國小生不許騎自行車上下學,不許在上下學路上追逐打鬧。選擇其他交通工具出現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