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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個人房屋買賣合同3篇 "房屋買賣合同:個人房屋交易合約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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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個人房屋買賣合同,該合同是買賣雙方約定房屋買賣事項的法律文件。合同內容涵蓋了房屋信息、價格、付款方式、交付時間等要素,旨在保障雙方權益,確保買賣過程的合法性和順利進行。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詳細介紹個人房屋買賣合同的重要內容及要點。

房屋買賣合同個人房屋買賣合同3篇

第1篇

王女士於xx年10月與某發展商簽訂了《預售商品房契約》,同時王女士將所有的房款一次性交齊。按照合同的規定,xx年3月1日前房產交付使用,但至今該樓宇仍未交付使用。王女士決定採取法律手段向發展商追討違約金,但又聽人説追討違約金的訴訟時效為兩年,於是她擔心這件案是否已過了訴訟時效,同時又聽説若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標準為總房款的千分之一,法院將不會支持。那麼,王女士的疑慮到底有無根據呢?

律師認為,首先,要明確訴訟時效如何計算的問題。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為2年,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要求給付逾期交樓或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訴訟時效亦為兩年。其訴訟時效是從預售商品房合同約定的交樓時間的次日開始計算的,即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因為業主與發展商簽訂的預售合同一般是約定按日來計算違約金的,當事人如果超過兩年後再起訴,從起訴日前兩年之外的違約金給付請求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法院將不予支持,但兩年之內的違約金給付請求仍然受到保護。像王女士這種情況,逾期交樓已超過了兩年,那麼從起訴日前兩年以外的要求支付違約金的請求已喪失了勝訴權,將得不到法院的保護。兩年內的違約金支付請求仍然可以得到保護。

其次,違約金如何計算的問題。如果發展商逾期交樓,他已違反了合同,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一般從約定,如無約定的,則可以參照同期銀行逾期貸款滯納金的標準來計算。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金,當事人違約後,應當按約定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一般視為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適當減少或者增加。需要注意的是,這裏指的是過分高於或低於,而不是高於或低於。因為違約金的約定應當符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只有約定過高或過低時法院或仲裁機構才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予以調整。目前,司法實踐中,各個法院對每日計算違約金的標準不一致,但一般是以預售人已收樓款總額為基數,最高額不超過發展商已收樓款總額。其起算點是從預售商品房約定的交樓時間第二天起計至購房人實際收到或應當收到發展商具備交樓條件後所發收樓通知之日止,以實際天數計算遲延時間。如果存在免責事由,則要將免責的天數扣除,但免責事由應由發展商舉證並要經法院嚴格審查。

律師認為,約定違約金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是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作為平等主體,發展商不得以合同以外的標準來承擔責任。當然,如過高而導致有失公平的,可以按法律規定予以調整。

房屋買賣合同個人房屋買賣合同3篇

第2篇

現住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見證方: 電話 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位於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置、面積都以“甲方與 簽訂的合同”為準)。

第二條 雙方商定該房屋按甲方所提供的建築面積及房屋的內部情況,轉讓價格定為萬元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此價格內包含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價格。

第三條 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注: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方子女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户手續。

1.甲方保證自己所提供的原有購房協議及自己的身份證件真實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成分;

2.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3.甲方保證其配偶、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

4.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如抵押等),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甲方出面解決。

5.甲方保證因國家政策性拆遷、自然災害等涉及到的土地與房屋賠償或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6.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其它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與乙方無關。

7.由於建設方的原因,本房屋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甲方保證:建房單位在日後統一辦理房屋產權證時,甲方及時辦理房屋產權證,在10日內與乙方辦理房產過户手續,保障乙方對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行使。如因變更時甲方造成的費用增加,所有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能變更正常,辦理房產證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8.在簽訂本合同後,房屋價格上漲或下跌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提供的聯繫方式及現有住址變更的情況下,能及時的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可以及時的找到甲方。

第五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水費、電費、天然氣費等)由甲方負責。在第二次付款後,甲方必須將購買房屋的所有相關手續全部交給乙方。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徵對房屋對以下項目進行交接:

甲方將上述房屋全部鑰匙、水卡、電卡、煤氣卡等給乙方,交房時已交清的所有憑證交付乙方,避免乙方在過後生活中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乙方現場檢查後,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協議書

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置權歸乙方行使。

第一次付款:在年 月日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 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配合乙方提供過户時所需的相關資料,如在辦理過户手續之前出現任何甲方或見證人違約,甲方須即時無條件歸還乙方所交納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元違約金,如無法聯繫上甲方或甲方故意拖欠,則須由見證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3個工作日內先行替甲方承擔違約的全部費用,如超過3個工作日見證方未支付違約金和本金予乙方,則逾期一日須交納以上款項的千分之五作為滯納金。

第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此協議任何一款或有欺詐行為者均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或欺詐方將付房款百分之拾的罰金給對方,且負擔對方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第十條 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第十三條 此合同與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 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

該房屋附屬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隨房屋一併轉讓。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元(大寫:元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大寫:元整),簽訂之後日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元(大寫:元整),餘款元(大寫:元整)在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清。

2、乙方所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甲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並保證該房屋在交付時符合約定的狀態。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自甲方實際交付該房屋之日起,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也不存在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債務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交易後如有上述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

3、甲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一切税費(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增值税、契税等),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交納。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保證於交接日之前將上述費用結清,與乙方無關。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當面送交、郵寄、傳真、郵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摁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