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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合夥經營協議書5篇 《成功合作,共同發展——飯店合夥經營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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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議是飯店合夥經營協議書,旨在規範各合夥人之間的權益和責任,明確經營方式和分配比例,確保經營效益最大化。涵蓋投資方、管理方、營運方、財務方等方面,是合夥經營必備的法律文件。

飯店合夥經營協議書5篇 《成功合作,共同發展——飯店合夥經營協議書》

第1篇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飯店合夥經營協議書5篇 《成功合作,共同發展——飯店合夥經營協議書》 第2張

第2篇

沈某聰,男,漢族,198x年月日出生,現住(簡稱甲方)

範某躍,男,漢族,198x年月日出生,現住(簡稱乙方)

一、合夥組織名稱:重慶雞公煲,地址:德清縣武康鎮餘英坊xx幢xx號,合夥項目:飯店。

甲乙兩方作為飯店合夥執行人共同負責、經營,合理分工。

甲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截止20xx年8月18日雙方認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資8萬元整;20xx年11月30日前應再投資2萬元;剩餘1、5萬元在20xx年12月底投資到位。

乙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截止20xx年8月18日雙方認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資8萬元整;20xx年11月30日前應再投資2萬元;剩餘1、5萬元在20xx年12月底投資到位。

五、勞動管理:具體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落實由甲乙兩方共同負責。

六、財務管理:具體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落實由甲乙兩方共同負責。

1、利潤分配:甲、乙雙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開支並留足下月流動資金後,按照投資比例對當月所獲得的利潤進行分配。

2、虧損負擔:甲、乙雙方承認在合同簽訂前因裝修酒店所產生的'個人債務由各人承擔,酒店開業後因經營不善所產生的虧損由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在當月進行彌補和分擔。

九、退出合夥的條件:經對方同意協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擔合夥義務。

十、合夥期滿後的財產處理:如雙方仍同意繼續合夥經營再另行簽訂合夥協議;如一方不同意繼續經營,應當在十日內對酒店價值進行評估,並按照合夥期滿時酒店評估價格值的一半在評估後十日內支付給對方;如雙方均不同意繼續經營可以按照酒店轉讓價格進行平均分配。轉讓不成時造成損失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

1、構成違約的行為: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均同意凡因本協議條款發生糾紛提交德清縣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協議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夥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

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

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第4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館,範圍包括煙酒銷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xx年xx月xx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5、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5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經營“xxxx生態農莊”事宜,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x生態農莊,總投資為人民幣160萬元,甲方出資人民幣140萬元(經營土地150畝摺合人民幣120萬元,現金20萬元)佔投資總額的80%,摺合股份為80萬份;乙方出資人民幣10萬元和銷售產品摺合的`資源股權,佔投資總額的20%。摺合股份為20萬份。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經營農莊,甲方出任農莊主,並負責行政管理,養殖供給給乙方定額的產品。乙方負責財務並每年負責銷售柴雞25000只、生豬5000頭、鴨25000只、兔13000只、鵝120xx只、牛1000頭、三黃雞28000只、老母雞15000只、魚50000斤、各種蔬菜瓜果500000斤。價格與當時新發地市場批發價為準.乙方在xx市內銷售xxxx生態農莊產品的定點門店可冠名‘xxxx生態農莊產品直供店’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六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精誠合作。企業盈餘每年年底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前三年如果雙方同意將盈利轉為擴大再生產則當年不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剩餘資產按股權分配。)

第七條xxxx生態農莊餐廳主店由乙方主持經營,出資各50%,收益分配各50%。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