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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的讀後感範文4篇 《熱愛生命: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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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是一篇震撼人心的讀後感,作者以真摯的文字描繪了生命的可貴與短暫。他通過講述生命中的坎坷與苦楚,表達了對生命的熱愛和珍惜。本文將為您帶來一篇精彩的讀後感範文,讓我們一起走進這篇感人至深的文字世界。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範文4篇 《熱愛生命:讀後感》

第1篇

似蒙田那樣感悟生命、樂趣生活——致依然需要鼓勵的我們。

我現在時常會觸景生情的,也時常會有感而發的。情與趣有時來的很快,稍不經意就會錯過;而去卻有如抽絲,即使一時忘卻了也總是會在不經意間想起。

人過中年,這樣的感覺,越發地明顯了,特別是在閲讀的時候,時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靜。現在想來,也並不是莫明的。它時而是源於看到的某一個事件、時而是源於聽到的某一個人、時而是由於讀到的一段詩詞文賦,那怕是點滴感動都會浮想聯翩一番。

近兩年修身養息,總算有了一點閒暇時空,做我想做、做我愛做。於是,我學會了漫步,也有空閒懶懶地翻閲起過去買了卻一直放置着的書籍,不經意間會為自己、為他人、為那些自己內心覺得值得的東西而波動、惆悵、感歎!跟隨着那些睿智哲人們,跟隨着那些煽情作者們體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書時,常會翻到一頁,彷彿這裏總夾有一個書籤。這是篇題為《熱愛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國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爾·埃康·蒙田(1533~1592)。於是我莫名了,我為什麼會幾次在這裏逗留?文章字數不多,數了數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讀越覺得文章富有邏輯、思路也是那麼地清晰和嚴密,幾次想一掃而過卻又都被緊緊拽住了。我讀了又讀、讀了又想,自然要去對照一番。我對照自己、對照他人、對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勵自己。

?熱愛生命》是米歇爾·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數語,卻道出了生命的真諦。如果説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談“生”,那麼在後半部分作者要解決的就是“死”,但歸根到底還是要説如何地“生”。

“生與死”是人類歷程中一個永恆的主題,有人説“生的本質在於死”。我是凡人,總是達不到偉人般胸懷的,但我想即便是“偉人”也和我是一樣求“生”的,只是他們更懂得如何地“生”,還能夠勇敢、坦然地面對“死”。這倒讓我想起一個人來,他算不得“偉人”,在我眼裏也不應該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xxx,該是我一個已故的親戚,讓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療中,始終充滿了生活的激情和堅強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後時段,每每看着他與病魔抗爭時的堅韌和樂觀,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時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陰下對生活的熱愛和珍惜,沒有消極、沒有頹廢、沒有抱怨、沒有暴躁,有的是對生命的珍惜和給予過我的不斷鼓勵。

對於生活殷實和忙碌中的人們來説,死是遙遠的,或許是根本不願意提及的。但當我們面對逐漸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對持久的病痛時,有很多人畏懼死亡。一個人免不了對人生進行思考,而年輕時未免流於膚淺,只有在年老時才會漸趨睿智。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讓我浮想聯翩的所在!每每讀到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來的他對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終態度

對於蒙田來説,他曾經在歐洲長時間的旅行,這無疑開拓了他的視野,豐富了他的思想,鍛鍊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歸隱田園後的潛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機,正如他在文中説的.那樣“隨時準備告別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時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充實。”這不正是我們要熱愛生命、積極人生的辯證思想觀?這不正是我們常説的“生命在於運動”字裏行間所體現出來的核心內涵。從物質不滅的角度來説,“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們存在的不同形式,但從思維的角度來説就大不一樣了。

我以為熱愛生命,就是要熱愛現實的生活,能與人為善、充滿樂趣、精神飽滿地生活,思想根基要設立在不寄託於他人、不寄託於未來,更不寄託於虛無縹緲的來世做“糊塗人”。垂暮之年的蒙田就説“我們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或是白白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如果有一天,當我們真正淪落到了自責、自歎、自怪的時候,我們的生命還有意義麼?

誠然,生命中確實充滿了許許多多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那麼應該怎樣面對它呢?在像蒙田一般的睿智者面前,這個問題是容易回答的——那就是把握住自己對待生命的態度!因為消極的態度產生消極的人生,積極的態度必然產生積極的人生。因此在《熱愛生命》的文中蒙田説“生活樂趣的大小是隨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定的。”如果我們也有了這樣的認識,就可以從一個更高的角度去俯察人生。我們就不會隨生活中的煩亂而躁動,也不會因生活中的苦惱而沮喪;不會隨生活中的病痛而畏懼,也不會因生活中的困難所阻撓。因為我們已經可以自由地闡釋生活,細細地享受生命之水的甘醇香甜,心也就釋然了。

我不只是為蒙田的《熱愛生命》感慨,凡是對生命的禮讚和感悟,都會引發我的感動。過去常去阜外醫院看病,總能在候診樓道的牆壁上看到幾幅無名小詩,記得其中有一幅的標題也是《熱愛生命》,我曾將它記錄了下來。這首小詩這樣寫道:

這首小詩的作者是誰?是不是專寫給心血管患者?是不是也是舶來品?我沒必要去考證了,但覺得很有意境。與蒙田《熱愛生命》相比,感覺散文比詩歌更加直白和透徹,不藏不掖、不虛不幻。我想小詩的作者也許比不上蒙田在世界文壇的名望,但他們卻從各自的視角,用不同形式的文體表述出同一個命題,那就是堅定的熱愛生命之情,同樣值得感慨。

我感慨,不是因為我消極了,也不是因為我失去了生活目標,而是及早地提醒和鼓勵自己,希望我自己能繼續保持積極的生活態度、生活情趣和生活熱情,並能勸導別人也能行動起來。不僅如此,我還希望我的親人們也能如此,希望所有有着健全思維的人們都能如此,這樣我們才能共處和諧社會、快樂人生。

感慨多日,終於有一天我豁然發現蒙田的《熱愛生命》這篇短文,不過是高中教材中的一篇範文時,我時時在想我高中畢業前真地讀過嗎?想必已有數以千百萬計的年輕學子們讀過了,於是也就怪不得人稱“80後”、“90後”的人們,現在生活的那麼快樂和自信。

要跟上時代的步伐、保持年輕的活力,為快樂生活加油吧……,我們都沒有來世!我們都不要做“糊塗人”!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範文4篇 《熱愛生命:讀後感》 第2張

第2篇

“生命屬於每一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説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歎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着真沒意思,更有人説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後,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

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

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着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鬥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着來到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説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絡,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麼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説的主人公來是多麼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麼都沒有,那有什麼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麼!

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歎。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着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麼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説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曾經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麼重要麼?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愛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後來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愛情,友情麼?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着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第3篇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説家傑克倫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説,這部小説以雄健、粗獷的筆觸,記述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小説把人物置於近乎殘忍的惡劣環境之中,讓主人公與寒冷、飢餓、傷病和野獸的抗爭中,在生與死的抉擇中,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某些閃光的東西,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生命的讚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熱愛生命》是美國著名的傑克·倫敦寫的。講了兩個人揹着金子走。兩個個人過河時,一個人腳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爾,連頭都不會地走了。後來兩個人就分開了。

在後面的人剛開始吃着沒有營養的漿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見幾只松雞,他就抓松雞吃,後來他看見一個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裏抓小魚,最後小魚從石頭縫裏鑽到了一個大水池裏,他只有放棄了。他一路上靠吃燈芯草生活,有時能吃到小鹿,松雞和小魚。路上還常常遭到野獸的攻擊,還和病狼決鬥過。在他最絕望怕爬着爬着的時候,他看見前面有一條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見一堆死人骨頭,仔細一看是比爾的骨頭。旁邊還有喲大塊金子。這讓他哈哈大笑,因為比而為了金子而喪失了生命而他卻拋棄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後他過上了好日子。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要珍惜生命,別人有困難是我們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爾。有了朋友就有了財富。財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卻是一生的財富,所以我們要熱愛生命,珍惜生命。

第4篇

正如這本書的名字一樣,我在通讀全篇之後比以往更加熱愛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識到人在面臨對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脅的事物時的那種絕望和本能地隨之而來的讓自己活下去的堅定信念。這種信念甚至連金子——多數人們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沒能將它推翻,可見生命之可貴了。

?熱愛生命》説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樣身處險境的同伴拋棄,獨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險惡環境作鬥爭,最後在垂死之際得救的故事。

在這一段艱難的日子裏,他幾乎像一個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時間都是用來尋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儘管吃進去的遠遠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氣,但是他情願爬,也不願停下來,因為一旦停下,他的結局便可想而知,還有什麼比眼睜睜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漸漸熄滅更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絲希望,生命也便會因它而發光,不管那光是多麼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過,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厭了難以下嚥的燈芯草和苦辣的漿果之後,想吃上一點肉。這是多麼可怕啊,飢餓已經將他逼到絕路上,看見了能將自己一口吞下的動物竟不覺得害怕了,卻反過來想將它吃掉。而他隨後為了嚇跑棕熊而發出的喊聲,不,那已經不能叫做喊聲,而是咆哮,兇猛的食肉動物發出般的咆哮,儼然是發自人內心最深處的一首悲壯的對生命的熱愛之歌。

此外,他因激動而手忙腳亂地抓松雞,卻只抓到幾根羽毛;將一個小水坑裏的水幾乎舀光來捉魚,那魚卻通過一條縫隙游到一個大水坑裏去了……類似的困難數不勝數,以至於他最後和一頭狼互相較量,他那時已沒有力氣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這樣在前面爬着,後面跟着那頭有着一條幹枯粗糙的舌頭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來,最可怕的卻是在故事一開始,他由於受了傷,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個堅強的人在患難中發出的求救聲”,可是同伴比爾卻一句話也沒説,荒原的殘酷生活已經將比爾的人性磨滅了,他連一個表情也沒有,就頭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蒼涼可怕、毫無生機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條受傷的腿獨自面對眼前的這個噩夢。那是一片灰色,灰濛濛的天空,灰濛濛的荒原,整個世界彷彿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顏料中間,唯一的一絲雜色就是他,再沒有別的了。他的內心此時就像周圍的世界一樣冰涼、失落,同時只感覺自己像要被這片怪獸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沒一樣,他着實感覺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懼佔領了。如果他不是獨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個人並肩作戰,那麼不論這裏的世界有着怎樣猙獰的面孔,他也不會覺得害怕,始終有一種東西會温暖他被寒風吹得冰冷的雙手和臉龐,會在他身處險境時帶給他希望和勇氣。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難之時遭到同伴的拋棄也許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儘管頻遭打擊,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擁有的毅力堅持了下來。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淚水譜寫成的生命讚歌將會一直迴響在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