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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協議書4篇 股權代持協議:保障股權轉移的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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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協議書”是指一種基於代理權的協議,代理人接收股份持有者授權,代為持有股份並行使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本文將詳細介紹代持股協議書的基本內容和重要條款。

代持股協議書4篇 股權代持協議:保障股權轉移的法律文書

第1篇

甲方:身份證號碼:聯繫地址:聯繫電話:乙方:身份證號碼: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為無效。 鑑於:

1、甲方與___________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資者、為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為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萬元佔公司___________%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為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並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託持股的份額。若受託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xx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為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劃撥至甲方賬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户。

應xx委託權限,防止受託方濫用權利,危害委託方的利益。如:股權被名義股東轉讓、質押、被名義股東繼承人繼承、被國家有權機關處分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法律風險。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享有的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應xx受託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託方行使受託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在代持股權期間,甲方應保證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處分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設定質押等。

由於代持股協議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義出資人不能償還自身債務或其他原因,債權人和法院有可能會凍結執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償還債務,實際出資人只能基於代持股協議向名義出資人追償。

(2)乙方有權處分代持股權,或將特定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合適的違約條款不僅可作為追償受損權益的依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違約行為的出現。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確的違約責任。

代持股的最大風險是受託方擅自行使權力甚至處置股權,以至於損害委託方權益。

6、 違約責任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4篇 股權代持協議:保障股權轉移的法律文書 第2張

第2篇

1、甲方與 、 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對公司的投資中並不是主要投資者、及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為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因投入公司的 萬元佔公司 %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為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為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劃撥至甲方賬户,然後再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户。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具有之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毋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鑑於 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實際出資 公司的部分股權(以下稱為代持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權協議書如下: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 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權,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

1.2 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權全額由甲方出資認購,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 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以甲方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的日期為準。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必須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3.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乙方行使甲方委託權利時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户。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代持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甲方轉讓代持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額。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8.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解除本協議。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鑑於: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______)。現甲方實際向乙方支付資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乙方擬將該資金以______名義對目標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增資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萬元,甲方支付的資金摺合目標公司______股,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

基於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由乙方安排以名義持有目標公司______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1、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在目標公司的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以目標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

3、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基於此的全部投資收益。

2、甲方有權將“代持股份”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但須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行使相應的股東權利。

1、乙方保證其安排所持有的目標公司“代持股分”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2、乙方保證本協議生效後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依法扣除相關税費後均全部歸屬於甲方。

3、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委託其他個人或機構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不得對“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保證在甲方擬轉讓“代持股份”時,無條件同意並承受,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變更股東登記等)。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積極、全面履行自身義務,保障對方權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支付對方與“代持股份”相應投資額的違約金。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權向______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