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熱點 > 其他文案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2篇 教職工代表大會:構建校園共治的力量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1.04W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一種有效的組織形式,旨在充分發揮教職工的主體作用,促進學校民主和諧發展。通過選舉產生的代表,代表教職工參與學校決策、議事和監督,真正實現了民主決策的原則。該制度為學校提供了一個有效的員工參與管理和決策的平台,促進校園治理的科學化和民主化。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2篇 教職工代表大會:構建校園共治的力量

第1篇

⑴在每五年一屆的換屆大會上,聽取並討論園長的任期目標報告;每年一次的職工代表大會上,聽取園長的工作報告,讓代表掌握園長任期目標的實施和幼教改革的進展情況。園內的重大措施出台前,應聽取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和建議。

⑵評議監督園領導班子和中層幹部,並提出獎懲建議。

⑶審議通過規章、制度、考核細則以及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經園長辦公會議審定,由園長頒佈實施。

⑴協同黨支部和各部門抓好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堅持疏導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對職工進行思想、紀律、職業道德和愛國主義教育。

⑵圍繞全面推進和實施幼教改革目標,建設全市一流、全省有名的幼兒園,充分調動以保教人員為主體的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促進我園幼教改革,促進我園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⑶密切聯繫廣大職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如實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⑷加強對職工代表的培訓,不斷提高職工代表的參政議政能力和整體素質。

⑸動員職工貫徹園內的各項決定和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保證園長工作目標的順利實施。

⑹教職工代表大會執行會前、會後報告制,及時向園領導班子和上級工會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會議信息,獲得上級領導的支持與幫助。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2篇 教職工代表大會:構建校園共治的力量 第2張

第2篇

一、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在學校黨總支的領導下,廣大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一種組織形式。學校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

二、 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令、法規,執行教育行政部門的條例決定、決議和指令,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關係,維護和落實教職工的各項民主權利,協調學校內部矛盾,支持和監督行政領導的`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為提高教職工政治、業務素質,提高教育質量而開展工作。

三、 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都要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同意方為有效。

四、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教職工羣眾民主選舉,報學校黨總支審查批准產生,由本校享有公民權的教職工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代表名額可根據學校教職工總數確定合理比例,代表應包括學校黨政工團在內的各類人員,代表名額視學校規模可佔全校教職工總人數的1/4到1/3,其分配體現教師為主,具有羣眾性和代表性,教師一般不低於代表總人數的60﹪.代表產生後,編成代表隊(組)參加大會。根據需要可邀請領導幹部、教職工和其他人員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參加會議。列度代表和特邀代表有發言權,但不享有選舉權和表決權。

五、 在一般情況下,教職工(代表)大會每五年一屆,每學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六、 教職工(代表)大會委託學校工會委員會作為其閉會期間的常設工作機構。學校工會委員會要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籌備工作,會議期間的會務工作。

七、 大會主席團成員由籌備小組徵求各方面意見後提名,經黨總支審查同意,有教代會預備會議正式表決產生。主席團一般為5——8人,主持召開本屆教代會的大會。

(一) 聽取和討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改革方案、財務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 討論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教職工獎懲辦法與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章制度,並提出意見。

(三) 討論教職工的福利費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並提出意見。

(五) 收集、審議和討論教職工提案,提請(並監督)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九、 教職工(代表)大會形成的決議、決定,全體教職工都應遵守。

十、 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校長的指揮權威。校長要尊重和支持教代會參與管理學校工作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為教代會正常活動提供條件,自覺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