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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安全責任書集合7篇 產品責任書集錦:保障用户安全,讓產品更可信(3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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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為大家精選了一系列產品安全責任書,包括食品、藥品、兒童用品、家電等各類產品。這些責任書通過明確責任主體,規範產品生產、銷售、使用等方面的行為,加強了企業責任意識和消費者保障,旨在為公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產品。

產品安全責任書集合7篇 產品責任書集錦:保障用户安全,讓產品更可信(32個字)

第1篇

為保障我鎮動物及其動物產品安全,規範養殖企業(小區)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和安全使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行為,維護公共衞生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養殖企業(小區)必須履行的行政義務,請認真執行和嚴格遵守。

一、養殖場所具條件。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須做到:

1、選址要恰當。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及動物產品集貿市場、城鎮居民區、人口密集區、其他養殖場及主要交通幹線500米以上;距離動物診療場所200米以上;距離動物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3000米以上。

2、佈局要合理。場區周圍建圍牆;生產、生活、辦公區分開;生產區入口處設置更衣消毒室,各養殖棟捨出入口設置消毒池或消毒墊;各養殖棟舍之間距離應在8米以上或有隔離設施。

3、設施要配齊。要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疫苗冷凍(冷藏)、消毒和診療等防疫設備和無害化處理、污水污物處理設施設備;有相對獨立的動物隔離舍。

4、制度要健全。有免疫、用藥、檢疫申報、疫情報告、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制度。5、開業要申請。建成後要向縣級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備案登記,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後方可開業。否則,將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強制免疫必履行。養殖者應當依法履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義務。目前,國家規定的畜禽強制免疫病種,豬有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雞有禽流感,雞新城疫;鴨、鵝有禽流感,經過強制免疫的豬牛羊還要佩戴耳標。否則,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引進動物要備案。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需從縣外引進動物飼養的,應當向縣動物衞生監督所申報備案,取得合法的檢疫備案手續,並按規定進行隔離,隔離期滿後方可混羣飼養。

四、市外引種要審批。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需從市外引進種用、乳用動物的,必須準備好材料,取得市動物衞生監督所審批同意後才能引進:一是輸入地飼養場(1)動物防疫合格證;(2)隔離觀察場所及養殖場平面圖。二是輸出地飼養場

五、種、乳用動物應檢測。種用、乳用動物應當接受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定期檢測;檢測不合格的,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理。否則,由動物衞生監督機構代作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還可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六、檔案標識符要求。養殖場應按規定建立養殖檔案。

1、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2、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否則,處一萬元以下罰款。對收購應當加施標識而沒有標識畜禽的,或者重複使用畜禽標識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對使用偽造、變造的畜禽標識的,由動物衞生監機構沒收偽造、變造的畜禽標識和違法所得,並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七、場地車輛要消毒。動物的飼養場地應當定期進行消毒。運載工具、墊料、包裝物等在裝前卸後應及時清洗、消毒。否則,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八、出售動物需報檢。出售動物前,貨主應向當地動物檢疫報檢點申報檢疫,經檢疫合格並取得檢疫證明後,方可出售。否則,處動物貨值金額10%以上50%以下罰款。

九、病害動物要處理。飼養過程中出現的病死動物和染疫動物,不得隨意拋棄,要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否則,可以處三千元以下罰款。飼養過程出現的死亡動物和染疫動物,不得出售,否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同類檢疫合格動物貨值金額1—5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十、發現疫情要報告。發現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動物出現羣體發病或者死亡的,應當立即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並採取隔離等控制措施,防止動物疫情擴散。

十一、食品安全要牢記。認真遵守獸藥、飼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規定,不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不得將人藥當獸藥使用,要嚴格執行獸藥休藥期制度;禁止使用無產品質量標準的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過期、失效的獸藥、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餐廚垃圾飼餵動物。

十二、執法檢查要配合。要如實向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提供與動物防疫活動有關資料,不得阻礙動物衞生監督機構進行監督檢查,不得阻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動物疫病監測、檢測。否則,由動物衞生監督機構對違法行為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行為個人處以五百元以下罰款。

十三、民刑責任要承擔。違反規定,導致動物疫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動物防疫、檢疫規定,引發重大動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動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不合格動物及動物產品,情節嚴重的,按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追究責任。

1、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畜牧獸醫站、養殖場業主各存一份。

產品安全責任書集合7篇 產品責任書集錦:保障用户安全,讓產品更可信(32個字) 第2張

第2篇

為切實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提升產品質量水平,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現鄭重:產品質量消費者書。

一、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準化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創建山東省優質產品生產基地管理辦法》的規定,牢固樹立產品質量主體責任意識,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對我單位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二、依法取得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資質,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在節能、環保、安全等方面無違法行為。

三、建立完善質量管理體系,不斷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水平,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聯盟標準或企業標準要求,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不存在危及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

四、建立完善產品質量檢測體系,提高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能力,嚴格原料進廠查驗制度和成品出廠檢驗制度,保證產品經檢驗合格後出廠。

五、建立完善產品質量溯源制度,明確質量相關人員崗位責任,建立和保存產品生產記錄和銷售台帳,保證產品質量問題的可溯性。

六、建立完善質量誠信體系,加強自律,保證產品的標產品質量消費者書。

識內容全面、真實、可靠;保證不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不偽造產品產地,不偽造或冒用廠名、廠址及質量標誌,不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不短秤少量;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七、建立完善售後服務制度,接受消費者的產品質量查詢,嚴格落實"三包"規定,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依法履行賠償義務。

八、接受羣眾、媒體和質監部門的監督,積極配合質監部門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第3篇

為切實做好20xx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避免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結合本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現與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簽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主要農產品抽檢合格率達到國家規定水平,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認真配合國家和省有關質檢機構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農產品農藥殘留例行檢測抽檢工作,突出重點產品、關鍵季節農產品監測。

(三)加強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監管,落實企業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

(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培訓工作。繼續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政策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全面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全面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五)加大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力度,規範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使農藥濫用和藥物殘留超標得到有效整治。

(六)督促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

區農業局年底將對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農產品質量安全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如果表現突出,將予以表彰,如果工作不力,將通報批評。

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4篇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安全法》,確保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明確農產品安全監管責任,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協調發展和社會穩定,特與你單位簽定本年度農產品安全責任書。

一、本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領導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二、認真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縣政府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制度,積極地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市場準入制度。

三、建立企業內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落實企業內部檢測人員並提供相應的工作環境。對進入市場的農產品按規定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方可上市銷售。要建立質量安全誠信機制,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貨銷售台賬。

四、凡進入本市場的農產品,必須具備縣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生產基地出具的產品合格證明和具備國家認可資質檢驗機構出具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報告單,各項指標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

五、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結果公示制度。要在每個交易日將檢驗結果及時公佈,使消費者及時瞭解產品質量情況。特別是對果蔬區重點區域,要堅持進入果蔬批批抽檢、樣樣抽檢,如發生農產品質量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處置,並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實行不合格農產品退市制度。同一產地、同一產品連續3次抽檢不合格,該產區的相應品種6個月禁止該市場銷售。

七、實行農產品包裝管理制度。包裝上市銷售的農產品,其包裝、標籤等必須符合國家農產品包裝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規定的不得上市銷售。

八、本單位要嚴格按照上述內容管理操作,如有違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有相關部門嚴厲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5篇

根據温州市教育局《關於立即開展在建項目施工安全大檢查的緊急通知》(温教建函[20xx]211號)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1、施工總承包單位法人應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嚴格按照國家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安全生產。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主管安全管理部門彙報,制定措施,及時落實。

3、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按照行業標準及規範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臨時圍牆、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置一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參與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活動及主持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及時建立安全台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7、班組人員應相對固定,不得隨意招用社會閒散人員或不明身份者充入班組,無“三證”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8、需認真開展好“三上崗、一講評”安全活動,並對職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工作。

9、特殊工作必須由持有本專業有效證件人員操作,禁止擅自操作其它工種的一切設備。

10、施工單位做到施工場地使用不低於1.5米的實牆進行有效隔離、設置警示牌,杜絕施工無關人員特別是學生進入施工場地,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11、施工通道與學生通道要實施分離,確有特殊情況的要保證錯開學生下課及上下學的高峯期,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12、施工單位對泥漿池四周加強防範,設置防護措施且設置安全警示牌,嚴禁學生靠近。

13、施工單位必須注意施工用電安全。線頭不得裸露,配電箱要懸掛,不得隨意放置在地面或學生夠得着的地方。

14、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其他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15、本安全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6篇

為加強對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活動的管理,規範生產、運輸、屠宰、加工經營行為,防止重大動物疫病發生,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及公共衞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畜牧獸醫站與轄區內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户簽訂本責任書。

一、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户應積極配合畜牧獸醫站的監督,配合動物檢疫人員搞好檢疫及畜產品安全工作。

二、動物屠宰、加工及經營場所應配備必要的消毒清洗設施和無公害處理設施。

三、經營户不屠宰、加工、運輸、銷售以下動物及動物產品:

5、未經“瘦肉精”檢測或“瘦肉精”檢測結果呈陽性的;

四、對違反《動物防疫法》規定的行為,畜牧獸醫站將依法按規定進行處理(罰),對違法經營行為造成重大動物疫病流行和動物產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7篇

為進一步落實農產品質量監管責任制,強化屬地管理責任,確保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xx〕106號)和農業部《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的意見》(農質發[20xx]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農產品安全工作實際,胡屯鎮政府與各行政村簽訂20xx年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一)按照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要求,落實各項農產品監管措施,建立一個機構完善、措施到位、責任明確、獎懲分明、安全高效的.運行機制;

(一)認真學習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

(二)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各村設有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保證有2個以上工作能力較強的人員專門從事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行政村設農產品質量監管信息員,負責村級農產品質量監管與信息報送工作。

(三)認真執行上級部門高毒農藥銷售和使用的相關規定,確保蔬菜產區無高毒農藥生產、銷售和使用。

(四)認真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溯制度》,確保上市產品的包裝內可以查詢到生產農户的信息。

(五)認真落實農產品生產責任追究制度,每個生產基地、每個蔬菜大棚、每塊菜田都要明確質量安全責任人,並層層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對違反上述規定,機構設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運轉、措施落實不到位、責任分解不明確,將追究責任;對於監管措施不力,玩忽職守,導致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的,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關人員警告、記過或撤職等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