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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鋪租賃合同6篇 "商鋪租賃合約:優勢合作、商機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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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就大型商鋪租賃合同進行詳細闡述。大型商鋪租賃合同是商業租賃中的關鍵文件,涉及雙方權益保護、租金支付、使用期限等多個方面。通過本文,讀者將瞭解該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在商鋪租賃過程中需要注意的關鍵要點。

大型商鋪租賃合同6篇

第1篇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為元,第三年為元,第四年為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或3。乙方每(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3。電錶底數為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

本合同共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大型商鋪租賃合同6篇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面積為 平方米包括: 的門面租賃給乙方作為營業用房。

二、租賃期限為1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該門面前三年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租金為元/年;第二個三年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租金為元/年;後四年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租金為元/年。

四、租金按年度支付,乙方需提前天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負責繳納。收費標準按政府統一定價或物業公司的收取標準,不另加價。

六、本協議門店的轉讓費為萬元,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2、確保出租的門面具有合法的產權手續,如出現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房屋如出現結構性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和修繕,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維修修繕不及時,影響乙方使用,應對乙方給予賠償;

4、合同到期,雙方無意續約,及時向乙方退還保證金;

5、乙方若需全部轉租或部分轉租該門面,甲方無條件給予支持配合。

1、確保按時支付租金,並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壹拾萬元¥100,;合同到期或中止時,有權收回保證金。

2、保證合法經營,不得在商鋪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自行負責商鋪內的人員、財產安全,並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3、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轉租或部分轉租該門面,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4、乙方在租賃門面內的裝修方案應經物業公司批准,且不得損壞房屋的結構和公共設施。裝修採取來修去丟的原則,租賃期滿或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無需作任何補償。但租賃期未滿,甲方要求中止和解除本合同,除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補償裝修費用。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徵得對方同意,並承擔違約責任。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續簽合同。

十、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須賠償對方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十一、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店面(房屋)事宜,特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對本合同內的各項規定沒有疑義,一致認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1、甲方將位於 店面(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甲方對所出租的店面(房屋)擁有合法產權。

2、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店面(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該店面(房屋)進行經營活動,其經營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不得從事餐飲經營活動。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店面(房屋)內有:鋁合金電動卷閘門、供配電、自來水、電信線路(需自行開通)有線電視(需自行開通)消防自動噴淋設施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內,需由乙方自行承擔。

1、雙方商定,該店面(房屋)租賃期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4 月 日止。

2、租賃期間屆滿時,如不再續租,乙方需將租賃物如期歸還。

3、租賃期間屆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續租且甲方同意的,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前3月向甲方提出申請,並根據屆時雙方的約定內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賃期間屆滿,如雙方未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但乙方繼續使用租賃物且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約定為不定期。

第三條 租金、其它費用、付款方式、時間及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在租賃期內,乙方每個月需向甲方繳交租金為人民幣 元,租賃期內不浮動。乙方需另行繳納一個月的租金(人民幣 元)作為押金,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若無拖欠水費、電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且經驗收房屋相關設施無損害,甲方需及時退還乙方所交押金(無息)

2、租金支付方式:現金支付或通過銀行轉賬;雙方約定租金按季度提前支付,支付時間應當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

3、電費、水費、物業費、公攤水電費、衞生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包括在租金內。

⑴ 水錶號: ,雙方確認,簽約並移交鑰匙時,水錶讀數: 噸。請到受委託的各銀行營業網點辦理代扣代繳手續,逾期繳交所發生的違約金,由乙方負責。

⑵ 電錶號: ,雙方確認,簽約並移交鑰匙時,電錶讀數: 度。請到受委託的各銀行營業網點辦理代扣代繳手續,逾期繳交所發生的違約金,由乙方負責。

⑶ 物業管理費:按產權面積(建築面積)為每月 元/m3,雙方約定按年度於每年度初由甲方向乙方代收,即每年人民幣 元。如遇小區物業費標準調整,則按所通知的新標準為準繳交。

⑷ 公攤水電費及其它相關費用:按小區物業每月所公佈使用情況,由乙方直接到小區物業或相關單位及時繳交。裝修垃圾清運費 元,由甲方向乙方代收。

4、乙方需按規定及時繳納租金及各項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如拒不支付或者延遲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60日)內支付,逾期欠款可要求乙方按同期活期銀行存款利息支付補償。超過60日仍未支付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退還押金,並保留進一步追償損失的權利。

⑴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所出租的店面(房屋)如期交付乙方使用,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乙方應負責日常維護、保養、維修。乙方按照該租賃物的性質正常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乙方如未按照該租賃物的性質進行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退還押金,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⑵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制定的店面(房屋)裝修、改造方案及裝修、改造施工過程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如發現乙方的裝修、改造方案及施工過程存在可能危及店面(房屋)結構安全(如破壞承重牆結構,等)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小區業主公約有關規定的,甲方有權阻止;如經甲方勸説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押金不退還,並責令乙方限期恢復原狀。如施工過程已對店面(房屋)結構安全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相關損失。

⑶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將租賃物進行抵押、出賣(轉讓);如進行出賣(轉讓)時,需提前1個月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且租賃物所有權已轉移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建議第三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⑷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無論何方欲提前終止合同,均需提前3個月告知對方。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另一方1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如未提前3個月告知對方提前終止合同的要求,且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違約的一方需支付另一方3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同時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如未能就提前終止合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則原有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⑴乙方有權使用所租賃的店面(房屋)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乙方對店面租賃期間使用範圍內的人、財、物安全負責。乙方不得在租賃物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押金及所預交租金不退還,並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⑵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所租賃的店面(房屋)及相關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在不危及店面(房屋)結構安全且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小區業主公約有關規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對所租賃的店面(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並接受甲方監督和審查。乙方對店面(房屋)裝修或改造過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包括在租金內。乙方對裝修及改造的施工安全及質量問題負責。合同到期不再續租時,或者由於乙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不返還乙方有關的裝修費用。乙方如因經營需要要求破拆房屋局部結構,租賃期滿不再續租或合同解除時,乙方有義務將破拆結構恢復原狀,或根據破拆程度和範圍作價補償給甲方。

⑶乙方需按有關規定,將所實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及時送報消防、物業等有關部門審批。如未及時審批,在上級有關部門檢查做出處罰或發生人、財、物毀損時,乙方需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⑷店面屬於經營活動場所,不具備廚房、卧室等功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確保安全經營,乙方不得將所租賃店面(房屋)用來作為人員生活、居住,不得留宿,否則因此所造成的人、財、物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⑸乙方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租賃物轉租他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押金及所預交租金均不退還。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後,乙方與甲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⑹乙方不得私自將租賃物進行抵押、買賣。違約的,抵押和買賣的合同無效,且乙方需賠償甲方3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同時合同終止,並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代表人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內容所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

2、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或補充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出變更的一方,需及時用有效方式通知並按法定方式將有關申請變更的書面函件送達另一方。接到函件的一方應在函件送達後20日內,書面答覆對方;如逾期得不到答覆,視為同意變更內容,並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留有指紋(或公章)後立即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相關經濟損失。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如已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決,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5、本合同原件共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小區物業管理中心備份複印件壹份。

本合同正文共四頁,隨本合同的附件有:甲方有效房產證明(商品房買賣合同首頁及圖紙)複印件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及營業執照複印件。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自建房一樓兩間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位於,出租商鋪面積平方米及商鋪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

二、租期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即:年),租金為每年元(大寫:元整)不變,其中年 月日乙方支付該年度租金元,大寫元整;年月支付年全年度租金元,大寫元整;年月支付年全年度租金元,(大寫:元整);

年月年全年度支付租金元,(大寫:元整)。每年乙方必須按時支付租金。

三、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以進行裝修裝飾,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滿若要續租,乙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雙方根據地段其他商鋪租金商定下一年租金後重新簽訂協議。

四、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費按照部門收取的基本費用進行核算,由甲方收取。

五、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如甲方在租期內違約,則需退回乙方本年度全額租金及違約金(年度租金的50%),如乙方在租期內違約,則甲方只退本年度全額租金的50%。

六、乙方在承租期間,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本人、集體或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該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無償借用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1、甲方同意將位於拉薩市和平路東噶工程機械大街1號樓4—5號(以下簡稱“該商鋪”)無償租借給乙方。

3、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借用該商鋪。

5、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屋內設施清單進行交接,並核對後簽字確認。

甲方僅提供店面,不包括已有設備、設施,乙方在營業執照及相關經營許可證批准的範圍內自主經營,維護商鋪完好,盈虧自負。

鑑於甲、乙雙方繫好友,此商鋪為甲方在合同期限內無償借用給乙方使用。

1、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需保證對店鋪內所有設施的完好,不得私自設定自物權、他物權等;如乙方有設定以上任何權利的情形,乙方應當補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借用期限內相應的商鋪使用費,同時本合同於甲方發現乙方具有以上情形或者乙方設定權利事件發生之日自動廢止。

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需保證該商鋪以及現有設施的使用安全及維護工作,合同簽訂後乙方新購置的設施由其自行維護。

3、借用期限內,商鋪的環保、衞生、消防、物業、水、電、氣等相關費用,應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私自對商鋪進行任何部位的修建、拆除、裝修、更改水、電、氣線路等行為。如甲方發現乙方有以上任何情形,本合同於甲方發現乙方具有以上情形或者乙方行為發生之日自動廢止。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的所有或者部分。如經甲方發現,本合同自動廢止。

1、甲方如因生產需要,可單方面以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合同廢止。

1、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者從事違法活動。

2、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應的各項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不得無照經營或非法經營。

3、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者法律責任。

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者其他非甲方或者第三方原由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遲維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由須臨時搬遷的,應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是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堆龍德慶區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自然人簽字後按手印;當事人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甲方出租一樓(地鋪)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協議,特立約如下:

一、租賃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止,乙方自租用日期起,先付壹仟元(¥1000)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租期期滿一年後,甲方應返還押金給乙方,如租用時間不滿一年,則乙方無權要回押金,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重新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

二、乙方租用甲方鋪面經營,租金為每月陸佰元(¥600),每月26號前先預付租金後方可使用,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

三、乙方租用經營期間須遵守法規,如有違法行為則乙方付全責,甲方不負擔;

四、乙方如需要裝修或安裝水電等,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六、乙方在租用期間,如有損壞甲方物品必須按價賠償;

八、乙方退租後,不得將安裝物品拆除,由甲方自行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