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熱點 > 其他文案

小額貸款合同模板9篇 "小額貸款合同範本:保障安全、方便快捷"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1.39W

本文提供多個小額貸款合同模板,涵蓋各類小額貸款,供借款人和放款人使用。同時,還包括了相關合同附加條款和免責聲明,及協議解釋與爭議解決等內容,便於各方明確權利義務,避免糾紛發生。

小額貸款合同模板9篇

第1篇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年月日止,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 1 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 人民法院 管轄。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小額貸款合同模板9篇

第2篇

乙方與債務人 (以下均稱債務人)於 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經認真閲讀並表示充分理解,為確保該合同的履行,應債務人的要求,甲方同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動產或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質押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質押財產或權利□評估價值□協商價值(擇其一)為人民幣 (大寫) 。但上述質押財產□評估價值□協商價值(擇其一)並不作為質押財產處置時的價格依據和限制。

2.1 甲方以下列第 種(可多選)清單所列的動產或權利(以下統稱質押財產)提供質押:

2.2 本合同所附質押權利清單(動產)及質押權利清單(權利憑證)、質押應收帳款清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1 質押擔保的範圍為主債權、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保管擔保物費用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及實現質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保全、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

3.2 本合同質押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孳息(包括質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質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質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4.1 甲方應於質押合同簽訂之日將出質的動產或權利憑證移交乙方佔有,同時向乙方支付包括保管、倉儲、運輸、維修質押財產等與質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人民幣(大寫) 。第三方主體開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如單位定期存單質押時定期存單開立銀行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等)應根據乙方要求一併交給乙方。乙方持有質押財產期間,非因乙方過錯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的,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4.2 如乙方要求或依法需要辦理出質登記或公證的,甲方應辦妥相關的出質登記或公證手續。

(1)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二日內向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二日內向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出質登記,並將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

(3)存款單出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到出具存單的銀行簽發核押手續。

(4)匯票、支票、本票、公司債券出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5)質押人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甲方

4.3 甲方逾期辦理相關質押手續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式)的違約金,如乙方同意在質押手續辦理完成之前向債務人發放貸款的,甲方除需繼續支付違約金外,還視為甲方為主債權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直至登記手續辦理完成。甲方應對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4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鑑定、保險、登記、保管、運輸等事宜必須經乙方確認,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5 乙方佔有質押財產期間負有妥善保管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或權利價值減少的,在債務人的全部債務清償後,乙方向甲方賠償。如債務人未能清償全部債務的,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債務人清償的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銷。

5.1 甲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甲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甲方對質押財產或權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質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 質物(或質押的權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5.6 甲方違反本陳述和保證條款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向乙方全額賠償。

此為選擇性條款,雙方選擇下列 項:(1)適用;(2)不適用。

甲方應於 (期限)內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自甲方將質押財產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計,下同)的足額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並在上述期限內將保險單證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主債權經債務人和甲乙雙方同意展期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甲方逾期辦理保險、上交保單或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式)違約金,且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的約定處分質押財產並實現質押權。在乙方處分質押財產並實現質押權之前,因甲方未及時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獲得保險金並將其視為質押財產的替代的,視為甲方對該部分差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1 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含提前到期)債務人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償本合同約定保證範圍內的主合同項下的全部被擔保債務或出現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實現質押權的情形,乙方有權以法律允許的方式處分質押物,並就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7.2 質押期間(自甲方將質押財產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計,下同),質押財產毀損、滅失、被徵收或因非乙方原因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所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應視作質押財產的替代,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户繼續作為主債權的擔保,也可以經債務人及甲、乙三方協商提前償還債務。

7.3 因不能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或者權利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毀損或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甲方不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提前處分質押財產或權利,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債務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7.4 乙方依法行使質權所得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擔保物權所產生的保管、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1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或權利。

8.2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價款應優先提前清償債務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9.1 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兑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於主債權到期的,乙方可以兑現或者提貨,並將兑現的價款或提取的貨物轉為保證金擔保或將相關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9.2 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滿(含宣告提前到期)不能全部或部分清償本合同約定擔保範圍內的主合同項下的全部被擔保債務的,乙方有權將該未清償部分債務轉入債務人的逾期貸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帳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後的借款合同項下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承擔擔保責任;但如果該變更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仍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內承擔責任。

10.2 儘管有上述約定,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及銀監會、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於主合同,包括利率調整等,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合同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11.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或權利並實現質權,提前清償債務。

(1)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2)甲方被宣告破產、停業、歇業、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解散(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財產等導致履約能力可能出現風險的);

(3) 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4)質押財產或出質權利被採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強制措施或被依法監管; (5)質押財產或出質權利價值嚴重下降的; (6)甲方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況; (7)債務人未能清償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債務或履約能力出現風險。 11.2 出現上述各項情況時,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

第十二條 若甲方非債務人,且債務人亦提供了物的擔保,甲方的擔保責任和擔保範圍並不因此而減輕或縮小。乙方有權選擇適合自己的債權實現方式(包括放棄其他擔保物權),甲方同意仍就全部債務承擔質押擔保責任。

13.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3.2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14.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權人簽章)。

14.2 本合同需簽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若有)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15.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5.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送達。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繫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15.3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6.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並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等情況已經充分了解。

16.2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第3篇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准,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於經甲方批准的創業項目(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託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督、協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一)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兑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下崗人員小額擔保人民幣貸款,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1.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元),用途僅限於在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委託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或其他信用擔保機構(下稱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情況下,為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所需的開辦經費和流動資金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具體投向限於以下一種或多種用途(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不得挪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 其他為貸款人所認可並由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再就業活動所需資金貸款。

2.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預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實際借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借據記載的日期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為:貸款利息採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後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算,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2.3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結息日,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為本合同約定的每期還款日。

2.4 本合同項下貸款,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下浮_______%確定。簽訂本合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期基準利率為:_______%(年利率)。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若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 按年調整,分段計息。即從利率調整的次公曆年的首個公曆日起,按當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2.5 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為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九條相關內容)。

3.1 除非貸款人同意,否則在以下條件在形式及內容方面均令貸款人滿意地全部達成前,貸款人無任何義務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

3.1.1 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供符合規定的文件資料。前述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借款申請書、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以及由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機構出具的同意或承諾對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擔保的文件等。

3.1.2 本合同及其相關附件(包括擔保文件)已合法地生效。

3.1.3 擔保權或類似優先權已合法設立並生效(如有):貸款採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所有權憑證、抵押權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付貸款人佔有;貸款採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物交付貸款人佔有;出質行為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該登記已完成。

3.1.4 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擔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貸款人認可的公證機關辦理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若貸款人要求)。

3.1.5 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於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等的銀行賬户。

3.2 儘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條件的設立並不代表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滿足時必然有義務放 款,在貸款人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或受政府宏觀貨幣政策或金融監管政策限制,根據貸款人自身額度等情況需調整、增加貸款發放條件,或發生其他重大情事變更的情況下,可暫緩、減少或取消放款,並通知借款人;並且,如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未全部滿足時即放款的,也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4.1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按下列支付方式進行支付:(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支付約定具體如下:(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 借款人開立貸款專用賬户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用賬户,該賬户賬號為 ,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僅可以將貸款專用賬户中的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劃付至其在本合同及補充變更協議項下向貸款人申請並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與貸款專用賬户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賬户。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或者簽署本合同後需要變更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則借款人應與貸款人簽署補充或變更協議予以約定。借款人向任一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户劃付的金額應符合雙方的約定,且向所有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户劃付的合計金額應不超過本合同總貸款金額。借款人同意,根據貸款人的規定和要求借款人應將貸款專用賬户中不再使用的貸款資金用於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簽署本合同時與貸款專用賬户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信息如下:

(1)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借款人未開立貸款專用賬户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對象賬户,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並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支付給下述交易對象賬户的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支付委託,貸款人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1)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信息,則在本合同簽署後,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貸款人受託支付申請書(格式見附件),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且在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將貸款資金按照申請支付金額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並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對借款人交易對象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户,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即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户內,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諾,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的支付情況

4.2 如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簽署後的九十天屆滿時仍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貸款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 貸款發放後,借款人因使用該借款資金與他人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

□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每期利息 = 期初貸款剩餘本金×期利率)。

□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每期還本付息額 = 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

每期還本付息額 = 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____。

5.2 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放的次月(公曆概念)約定還款日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放後次月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具體為,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小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根據貸款實際佔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大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將分為一期的應還利息及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分別計算,其中:一期的應還利息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利息,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根據貸款實際佔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等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即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的當期應還利息。

5.3 借款人應於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的零點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賬户(結算户)中,還款賬户的銀行卡卡號或活期一本通賬號為______________。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賬户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

5.4 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賬户,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並重新簽訂委託扣款協議、約定新的還款賬户啟用日期後方可實施。

5.5 若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賬户為可透支賬户,則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進一步授權,當該賬户中存款餘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貸款人可以在賬户允許透支金額範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由此發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5.6 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及貸款人總行系統內其他營業機構的部分或全部賬户中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5.7 若歸還貸款確有困難,借款人應當於本合同項下貸款最終到期日前的三十天內,向貸款人書面申請貸款展期,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展期。借款人申請展期時應當同時提交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機構關於同意為該貸款展期繼續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貸款人決定展期的,應與借款人、擔保機構共同簽訂展期合同;展期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一年。

5.8 若發生貸款逾期,則該期未還貸款本息的逾期罰息,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併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9 對於貸款人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因素而對每期應付本息款額所作的調整,借款人須無條件照此履行。

5.10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徵得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未取得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5.11 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計收提前還款日之後的貸款利息。

5.12 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如正常還款__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還款,可免收違約金。

5.13 關於貼息。符合貼息政策要求的借款人,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期足額地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應在收到有關財政部門核付的貼息資金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該貼息資金劃入本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還款賬户。

6.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6.1.1 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6.1.2 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6.1.3 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7.1.1 借款人為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簽署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7.1.2 借款人在此保證,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恪守誠實守信原則,其所出具的對外進行貸款支付、涉及借款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資料均為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7.1.3 借款人在此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並不違反其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牴觸。

7.1.4 借款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時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並且,借款人將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繼續向貸款人承擔上述信息的及時披露義務。在發生前述事件時,借款人應當在有關事件發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7.1.5 借款人的工作、住所(或聯繫住址)、聯繫電話等信息發生變更的,借款人應在該變更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7.1.6 借款人保證其為簽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續均已合法辦理完畢並有效。

7.1.7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要求的還款計劃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7.1.8 借款人保證在貸款期間,將根據貸款人不時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變更貸款人滿意的擔保措施。

7.1.9 借款人確認,貸款人已將本合同在貸款人個人網上銀行或貸款人的營業網點進行公示。

8.1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8.1.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8.1.3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

8.1.4 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

8.1.6 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所提供的擔保人/擔保物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於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徵得貸款人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貸款人認可的相應擔保的;

8.1.7 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複抵押的;

8.1.8 借款人或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的;

8.1.9 借款人違反其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協議約定的;

8.1.10 借款人或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權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8.1.11 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8.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支付方式支付貸款資金的;

8.1.13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七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8.1.15 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在擔保文件項下發生違約的。

9.1 當本合同第八條所列違約事件之一項或數項出現時,貸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9.1.1 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其中,對於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__________% 執行;對於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__________%執行。罰息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按罰息率計收,直至清償全部貸款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

9.1.2 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調整為在調整當日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__________%並立即執行;

9.1.3 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還款方式(適用於借款人出現8.1.2條違約事件的);

9.1.4 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貸款支付方式(適用於借款人出現8.1.12條違約事件的);

9.1.5 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貸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並有權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的任一賬户(含可透支賬户)中扣劃款項以清償債務,並通過各種形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追索;如擬扣劃賬户中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一致的,有權按貸款人扣劃當日所公佈的匯率自行換算後扣劃,相關風險和損失概由借款人承擔;

9.1.6 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9.1.7 按借款人為本貸款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清償貸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的連帶責任;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並承擔因其違約對貸款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10.1 借款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相關費用和税費。

10.2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採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11.1 本合同中提及的貸款本息包含貸款本金、利息、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與本貸款或貸款之擔保有關的任何未清償費用。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11.2 若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變更且根據該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必須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的,貸款人有權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本合同中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1.3 借款人同意並授權:貸款人有權將有關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全部合同/協議/承諾(以下統稱合同)的信息,與上述合同/協議/承諾相關的履約信息和貸款、透支的相關情況,以及借款人提供的個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諮詢系統、徵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單位/個人查詢和使用;同時,貸款人亦有權查詢和使用已經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諮詢系統、徵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的有關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1.4 借款人同意:當借款人發生本合同項下違約時,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的違約情況酌情決定公開借款人的違約信息,併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將有關的貸款情況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1.5 前兩款中提及之個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借款人信用狀況的個人信息。相關貸款情況是指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發放時間、貸款擔保情況、貸款用途、貸款償還等情況。

11.6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台灣地區的法律)。任何有關本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1.7 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簽署頁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或送達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已送達;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於變動發生之日起 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簽約各方,否則對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貸款人地址發生變動的,僅需於營業場所或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公告)。

11.8 本合同自滿足以下條件時生效,並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導致的透支賬户發生的透支金額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11.8.2貸款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1.10 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貸款人執_____份,借款人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1 其他約定事項(如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述當事方簽署。各方在此確認,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已就全部條款進行了詳細地説明和討論,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5篇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准,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於經甲方批准的創業項目(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託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督、協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一)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兑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1、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現有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1、入夥:需承認本合同;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退貨需提前 3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1、 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負責經營、購進常用物品;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合夥期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除。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審計機構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處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至法院解決。

第7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月息 1%,按季度收息,利隨本清。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 1 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 1 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户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户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8篇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預計用款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第9篇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准,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於幫助乙方創業。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於經甲方批准的創業項目(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託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督、協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並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

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一)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兑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