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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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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州辦發〔202153

《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優化

營商環境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有關單位:

《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措施》已經州政府第143次常務會議研究,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629

(此件公開發布)

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措施

 

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辦發〔202115號),提高自然資源配置效率,發揮土地要素集成效應,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結合國土空間佈局,在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就加強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推動全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引領

(一)加快規劃編制。嚴格按照國家《市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指南》,加速推進州、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9月份完成報批。同步推進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村莊規劃、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做到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與省州縣“十四五”專項規劃高度契合。

()做好三線劃定。依據國家和省上的編制規則,核准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同步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信息平台和規劃實施監督體系,嚴格管控生態保護和農業生產,保障城鄉建設。

()統籌項目清單。州、縣(市)將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納入國土空間開發邊界範圍內,切實為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用地提供充足的規劃空間。

(四)保障項目建設。在州、縣(市)、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甘肅省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發佈前,對各類建設項目用地實行規劃承諾的方式,應保盡保、應報盡報。

二、科學配置用地計劃指標

(五)爭取用地指標。積極爭取將我州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納入省上支持範圍,爭取省上統籌安排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保障全州各類項目用地審批。

(六)注重閒置和批而未供土地處置。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加大全州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力度,使全州存量建設用地使用工作達到全省“增存掛鈎”要求標準。

(七)鼓勵節地挖潛。在全州統籌土地資源配置工礦廢棄地利用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騰退出的建設用地節餘指標用於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全力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用地計劃指標。

三、用足用好增減掛鈎政策

(八)做好前期基礎工作。縣(市)政府組織開展前期工作,嚴格執行省自然資源廳驗收標準,對上報的項目區地塊逐一甄別、精準認定、外業核實,真正建立起以“政府主導,自然資源部門統籌協調,相關部門積極配合,鄉鎮政府發揮主體作用”的政策落實運行機制。

(九)爭取掛鈎指標。州自然資源部門要積極銜接省自然資源廳和東西協作省市,全力以赴爭取增減掛鈎交易指標,促進全州鞏固脱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

四、優質高效申報審批建設用地

(十)合併批准流程。將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與用地預審合併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一證辦理;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用地批准書合併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證辦理。對不符合城鄉規劃的土地劃撥類建設項目實行承諾制,由縣(市)政府承諾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容缺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對於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所有建設項目,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後,無需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直接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十一)推進多測合一。在工程項目建設竣工驗收階段“多測合一”基礎上,全面推進包含建設用地選址供地、工程施工定位測量等全流程的“多測合一”工作。

(十二)完善用地綠色通道。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主動服務,積極協調用地單位、項目業主和主管部門,做到各類項目用地“即來即辦、快審快批”,全力保障我州各類重大建設項目依法落地。

 五、加大耕地佔補平衡指標落實

(十三)爭取土地整治項目。州自然資源局要積極爭取新增耕地潛力大的國土整治項目,有效增加耕地佔補平衡指標。

(十四)引導集約節約。各類建設項目用地儘可能不佔或少佔耕地,對確需佔用耕地的項目,做到明確建設用地單位的補充耕地責任,認真落實補充耕地方案。

(十五)異地購買補充佔補指標。爭取通過省級佔補平衡指標交易平台向指標富餘地區購買指標,易地補充耕地實現佔補平衡,全力保障我州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指標落實。

六、積極鼓勵多方式供應土地

(十六)建立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台。完善推進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讓、抵押二級市場,州、縣自然資源部門建立土地交易平台,提供服務場所,辦理交易事務,建立統一的信息系統,提供信息發佈、歸集和查詢服務,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明確土地二級交易市場各交易環節和流程基本規則,建立“信息發佈—達成交易—簽訂合同—交易監管”的交易流程;加強交易管理與不動產登記的有序銜接。

(十七)鼓勵多方式供地。科學安排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合理確定土地供應方式。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探索推動土地複合利用,實現兩種或兩種以上使用性質的用地類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產業用地可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方式供應。現有工業用地在不改變土地用途且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七、主動做好項目用地協調服務

(十八)加強用地組織協調。州自然資源局成立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協調服務領導小組,全力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全面做到提前介入、靠前服務、清單式管理,實時跟進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進展。

(十九)實行台賬管理。對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從用地預審、規劃選址、用地報批等方面建立起工作台賬,全力保障建設項目順利報批實施。

(二十)強化銜接配合。州自然資源局向州直有關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發出工作協調函,建立項目協調聯動實施機制,建立工作羣,形成工作會商機制,保姆式服務保障全州各類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順利建設實施。

八、穩妥化解歷史遺留用地問題

(二十一)積極協調處理用地遺留問題。堅持問題導向,梳理重點項目、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和中央在臨企業、省屬重點企業及民營企業的歷史遺留用地問題,建立工作台賬,找準問題根源,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積極推進問題化解。對重大歷史遺留用地問題,努力爭取國家政策支持,真正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切實優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