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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合作協議書版3篇 "簡約共識:強效合作協議"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2.09W

這篇文章的主題是“簡單合作協議書版”。在商業和法律領域,合作協議書是對合作關係的明確規定。本文將介紹合作協議書的重要性和適用範圍,並提供一份簡單易懂的合作協議書範本,幫助讀者瞭解如何制定一份有效的合作協議。

簡單合作協議書版3篇

第1篇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1.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 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簡單合作協議書版3篇

第2篇

甲方為解決公司員工就餐事宜,經與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應持有合法有效的《衞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且必須確保食物的質量和分量以及原料的新鮮與衞生。

2、甲方員工就餐時間為____________(時間),甲方每天前將當日用餐人數通知乙方,乙方按此人數準備飯菜份量。

3、乙方提供的飯菜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員工的自助餐費標準為:午餐為人民幣______元。/甲方員工的餐費標準依據乙方報價為準,乙方應為甲方員工提供優惠。

2、甲方員工根據本公司工牌在乙方辦理用餐卡,並根據需要在乙方充值。用餐卡(□是□不)記名,如用餐卡丟失(□可□不可)補辦,甲方員工離職或因其他原因要求退卡時,乙方應及時足額退還卡內餘額。

合作期限共______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雙方可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1、乙方應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衞生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乙方未達到以上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如無故拖欠或無正當理由拒付餐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____________所在地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__份。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自願和協商一致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餐飲公司。

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__元(大寫:_______),必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__元,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_______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_______交納。

4、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5、合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_____%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1、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2、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1、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①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税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_____%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3、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

5、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意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訴至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