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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借款合同薦借用合同和借款合同5篇 「優選借用合同:實用版借款合同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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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版借款合同和借用合同,對於企業在經濟活動中籌集資金、簽署合同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文章將詳細闡述兩個合同的定義、適用範圍和具體條款,幫助讀者瞭解和掌握相關知識。

版借款合同薦借用合同和借款合同5篇 「優選借用合同:實用版借款合同推薦」

第1篇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預計用款為一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xxxx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xxxxxxxx年xxxxxxxx月起至xxxxxxxx年xxxxxxxx月止,就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代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版借款合同薦借用合同和借款合同5篇 「優選借用合同:實用版借款合同推薦」 第2張

第2篇

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户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xx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

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儲蓄卡,信用卡還款甲方必須辦理中國xx銀行xx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户或信用卡帳户,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xx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xx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xx天計收萬分之xx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户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或其授權代理人) xxxx年xx月xx日

第3篇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利率按前約定利率計。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0。3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3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____日的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

(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

(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七條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户,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户之一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借款人未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説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3、借款應覓連帶責任擔保人1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擔保人願與借款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4、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人持一份,借款人持一份,擔保人一份。 借款人(簽字)貸款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擔保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

第4篇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3、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貸款以現金和銀行轉帳的方式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户內。

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有義務向貸款人出具借款的使用情況和財務支出情況。

4、借款人、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1、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質物情況。

2、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户中劃收。

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罰息、履約金或費用。

6、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後,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還給抵/質押人。

2、借款人有以下情況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未按貸款人要求辦妥。

(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破產、解散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還能力的狀況的。

(4)借款人、擔保人出現影響貸款人的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擔保。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任何賬户中劃收;

(5)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願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於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6)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擔保人同意以下列財產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質物。

(2)上述抵押物/質物作價人民幣(大寫),抵押物/質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質物的淨收入為準。

(3)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抵/質押財產處置費、過户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4)抵/質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質物的從物、從權利、混合物、附合物。

(5)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並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督檢查。

(6)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出售、出租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

(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8)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或者質物(權利)價值非因貸款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恢復質物的價值。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權利憑證),並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抵/質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質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質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由出質人在本合同簽訂前交貸款人保管。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質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質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物(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質物(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質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質押權人行使抵/質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質押人的抵押物/質物(權利)。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收取與乙方約定的1%履約金。逾期每天收取_______滯納金,甲方及甲方委託人上門辦理借款追收手續的,每次收取_______元手續費。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4、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並按借款金額的1%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被凍結或已經設立抵/質押等情況;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以下方式解決:

2、仲裁。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或出現權屬爭議影響貸款人實現抵/質押權。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5篇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貸給乙方人民幣(大寫)萬元,於抵押物經房屋產權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後____日內一次性交付給乙方。

三、個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乙方應於借款期限屆滿前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五、保證條款: 為了保障甲方貸款利益和資金安全,使本協議具有充分法律效力,乙方自願把私有財產座落在 門面住房抵押給甲方,憑本借款協議甲乙雙方一同前往乙方地方房屋產權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產證號為:,房屋座落在,共 層,建築面積

2。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內,沒有如數歸還甲方貸款,乙方自願將座落在

產權由甲方拍賣,如拍賣,甲方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如未購買,所得拍賣款由甲方優先受償,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不按期還款自願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房地產交易中心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補充協議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依據甲乙雙方於年《個人抵押借款協議》,甲方同意借款人民幣萬元給乙方,借款利率為每月1.65%;

二、 除上述借款利率外,乙方同意每月另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額0.35%的費用作為財務顧問費;共計人民

三、 本次借款的期限為個月,每月的借款利率和財務顧問費總額為借款金額的2%,乙方同意在甲方支付借款時一次性扣除上述費用。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