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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羣上讀後感8篇

欄目: 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2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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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羣上讀後感8篇

狼羣上讀後感篇1

作者李微漣的紀實小説《重返狼羣》,記錄了作者在若爾蓋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結識了一隻剛剛出生幾天的野生狼崽,到一歲的一點一滴,最後忍痛割愛成功放歸狼羣的真實故事。格林,這是李徽漣和她朋友——亦風,給小狼起的名字,他們希望譜寫新的“格林童話”。

——動物之間的情感

書中,給我震撼最深的是動物之間的真摯情感。格林的母親意外去世後,李微漣將受傷且不幸的格林帶到城市一塊生活。李徽漣和亦風對小格林狼格外細心照顧、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漸長大,李微漣開始試圖規範和訓練格林狼的狼性,但結果依然不能改變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獨,以及由於格林狼對人類的不設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險象環生!李微漣決定帶他重新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羣。當他走到老狼洞口時,格林瘋狂地挖掘着,他以為當他把洞口的積雪清理乾淨後,他的媽媽就會回來了,他的兄弟姐妹們也會回來了,李微漣學了一聲母狼喚子,格林像箭一樣,從洞口竄了出去,當然,沒有狼在洞裏,他突然意識到,他的母親再也不會回來了,他的兄弟姐妹們也再也不會回來了!格林憤怒地長號着、哭泣着,彷彿要把把他們的魂兒叫回來,他的心碎了,淚也幹了,他詛咒着、顫抖着……。許多動物和人類一樣,他們也有情感,雖説他們不能用語言來表達,但動物之間以及對人類的友善、信任和守護……不恰恰是越來越科技、文明、現代的人類所逐漸缺失的嗎?!

——盜獵者

讓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盜獵者,其中一章講的是“狼袍”,這張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塊皮,一塊塊連接起來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塊狼頭皮,六百多條生命,就這樣消失了,六百多雙眼睛,再也不會睜開了!羌戎説:“蒙古草原已經毀了,我見證了他最後的美麗”對此,盜獵者,你們為什麼要殺狼呢?金錢有那麼重要嗎?讓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觸碰法律的底線!如果有一天,最後一匹狼也消失在你們的槍口下,你們還能用金換回從前的狼羣嗎?

覺醒吧,人類,現在補救還不晚,別等到地球上的狼羣全部失去時,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狼羣上讀後感篇2

我看了一本令我愛不釋手的書:《重返狼羣》,這部書讓我時而潸然淚下,時而覺得宏偉雄壯;有時令我心酸,有時令我歡笑……總之,使我欲罷不能,感觸頗深。

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奇蹟般地將一隻瀕死的小狼救活養大併成功放歸狼羣的故事。

我們小時候接觸過很多關於狼的童話,像《小紅帽》啊之類的。那些故事裏的狼都是兇狠、蠻不講理、殘暴的,總之都不是什麼好形象。而詞典裏與狼有關的詞語,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狽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貶義詞。就這樣,狼很兇殘的形象已經深深扎入了人們的腦海裏。而作者卻用文字塑造了另一個狼形象:重情重義、頑皮、有孝心……誰也想不到,那條半大小狼會在“媽媽”病時,在窗前日夜守候,還會刨出珍貴的存糧給“媽媽”;在“媽媽”被藏狗追趕時,它會不顧傷痕累累去救“媽媽”;大雪封路,斷糧斷食,它會將自己捕得的獵物與“媽媽”分享……這些片段是最動人心扉的部分,它們讓我看到“狼”這個動物純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獵時的場景是很血腥、慘不忍睹,但那是為了生存,難道我們屠殺動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們還屠殺的是無辜的動物,並過度屠殺,而相比之下狼吃食還絕不浪費,那麼我們不是連狼都不如嗎?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還看過另一本描述狼的書《狼圖騰》,那裏面的小狼悲慘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樣,在《重返狼羣》這部書中也有許多令我心酸的事……還記得書中有一段話,是寫一隻與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車撞死,而車主卻“怪叫”地奔馳而去,而這種事在當時數不勝數;更有許多狗被屠殺賣給狗肉館子……看到那裏,我都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誠的寵物竟也被如此屠殺。狗啊,殺怕了;狼啊,殺絕了;人啊,還要怎樣做?

更讓我動情的是最後小狼格林迴歸狼羣的時候。天地之間,萬仞銀亮,悠遠狼嗥,迴歸親族。

狼羣上讀後感篇3

這個月,我讀了《重返狼羣》,讀後我深有感觸:人類對狼性的瞭解實在太少!

?重返狼羣》是作家李微漪根據親身經歷寫成的紀實小説。李微漪去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遇一隻瀕臨死亡的小狼崽,她領養了它,並把它取名為格林;她決定培養格林的野性,讓它重返狼羣。經過八個月的努力,格林具備了獨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屬於自己的草原和狼羣。

讀了這本書,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寧可受傷甚至死亡,也不願意被人牽着走——自由就是狼的聖經,不自由,毋寧死;狼是聰明的,狼羣打圍犛牛羣的時候,善於觀察犛牛羣的弱點和優勢,再通過巧妙的方式把它們嫁接起來,轉化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誼,在作者生了重病,卧牀不起的時候,把僅有的存糧給了她,所謂狼之柔情,就是這樣。

然而古代的人們對狼有很深的誤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講的是一個人打獵抓到兩隻小狼,和狗一起養;後來有一天,他發現狼想殺死自己,於是他説,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換個角度來看:狼是他打獵抓到的,而狼又相當記仇,加上不願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養狗一樣養狼,這怎麼能怪狼呢?

現代也有類似的故事,比如小紅帽、喜羊羊與灰太狼等等,這些都是因為人們觀察狼的方法錯了,把狼過度醜化了。想當年的蒙古帝國、羅馬帝國和今日的美國,哪一個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國家?他們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獨立、頑強競爭、勇敢進取的狼精神。

感謝李微漪讓我們有機會重新認識真正的狼性。我們不僅要減少對狼性的誤解,更要學習狼精神,增強自己的狼性。

狼羣上讀後感篇4

一本好書,就像夜空中的點點星光,會在無邊無際的黑夜中帶給你審美的力量;一本好書,就像黎明前破曉的曙光,給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書,就像雨後散發着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這美麗的花田中,你的情操會受到無盡的陶冶。在我們的生活中,一本好書是多麼重要啊,好的書,能使你受益匪淺,一生都會受益於它。

過年在我班小書蟲的推薦下,我閲讀了一本小説,是一本與狼有關的書,它的名字叫《讓我陪你重返狼羣》。顧名思義,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養了一隻狼,漸漸的,這隻狼長大了,於是李微漪就把這頭狼帶到了草原上,訓練它,培養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這頭狼回狼羣。

我讀了這本書,這部描寫狼的書一會兒讓我冷汗淋漓,一會讓我熱血沸騰,一會兒又讓我潸然淚下。最讓我感動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幫助下成功迴歸了狼羣,以及狼女和格林為此目的所表現出的大膽進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險的狼性格。

作者大膽採用育狼、野化狼的獨門絕技,以真正狼媽的方式去養狼育狼。但是,這種馴狼法艱辛異常,風險巨大,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來形容也莫過於此。小狼格林不下十幾次的死裏逃生,就連狼女也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脅下,狼女依然咬牙堅持,沒有退縮,沒有心軟,她不僅僅是為了“活着’’,更是為了自由。

此書還進一步顛覆了中國人心目中狼兇狠、狠毒、忘恩負義的惡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數的中國人絕對想不到,那頭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時候總是會給媽媽留下一條腿;在狼媽病倒後,小狼會在窗前焦慮守候,還會刨出野兔喂媽媽;在狼媽遭遇藏狗追咬時,拼死奮戰,不惜負傷累累;在雪山上沒有糧食時,日夜狩獵,養活狼媽。

這本書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換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讓格林那麼小就把它送進獒場,我可能會因為狼山上沒有人而選擇放棄,我可能因為捨不得格林離開而給格林帶上鐵鏈……

李微漪善良,因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為她把格林送進獒場,她理智,知道作為狼最大的願望是自由……

狼羣上讀後感篇5

?重返狼羣》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讀起來讓人驚歎,結局使我潸然淚下。近年來,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災難不斷來臨,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人類不斷地破壞生態平衡。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為狼們總是殺牲畜,人們把它看成惡魔,於是人們想方設法地殺狼,試圖趕盡殺絕,人們如願以償,一望無際的草原找不到一頭狼了,卻處處可見草原鼠偷曬的牧草、以及隱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馬失蹄摔傷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來越少,草原沙化越來越嚴重,城市沙塵暴天氣越來越多這就是人類,掌握着現代高科技的人類,做事只顧眼前,不管子孫後代的人類。

人類只能順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羣》也告訴我們,人類不能藐視草原文化,不能踐踏生態自然平衡,人類要與其他動植物共生共存,只有這樣,才能建設地球這個和諧家園。不知道我們現在懂得這個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希望我們能為子孫後代造福積德。

讀完這本書我感覺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禮。作者寫下這本關於狼成長經歷以及真實狼性最細緻客觀描寫的書,因為狼和生態是密切聯繫的,愛狼的人必定是愛草原的,保護狼的人越多,保護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剛開始,感覺小狼跟小狗沒什麼區別,但逐漸地,我發現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頑強拼搏,它的競爭性。無論處於什麼樣的逆境,都會讓自己活下來,讓自己變得更強大。

狼羣上讀後感篇6

無論草原多麼危險,李微漪,憑藉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處走去……

這本書講的是女畫家李微漪,去諾貝爾草原寫生時,偶遇了剛出生就喪失親人的小狼,她一聲悲痛的長嚎,竟然喚醒了小狼。從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畢竟是隻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裏,於是李微漪做出一個重大決定:她要帶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羣!

她,一個柔弱的女子。為了格林重返狼羣,不失野性,自己把自己野化,她親自教格林抓鼠兔,與惡狗戰鬥,陪格林上狼山尋找狼的蹤跡……無論炎夏還是寒冬,她一個女子,為了格林能重返狼羣,是花費了多少精力,多少勇氣啊!

書裏有一個情節令我記憶深刻。李微漪為幫助格林找到狼羣,隻身一人帶着它上了狼山。黑夜降臨,山上黑漆漆一片,沒有信號、了無人跡,無數次把自己陷入了恐懼的深淵中,她不斷的鼓勵自己,告訴自己我並不畏懼,憑藉自己的勇氣度過了一個個難熬夜晚,這不禁讓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從小就怕黑,可以説什麼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讓我感覺很陌生。我連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還要鬧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來,所以我很少睡在別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點星光都看不見,感覺自己雙眼失明瞭似的。閉了眼,彷彿房間裏有人進來了,猛地張開眼,一片黑……手在牀頭摸索着。打開燈,哦,沒人,在房間裏。窗外的風把樹吹得沙沙作響,聽得我渾身起雞皮疙瘩。關燈,閉眼,還是害怕,索性打開夜燈睡覺。躺在牀上,我想起李微漪一個人在沒有信號,沒有人煙的深山老林裏都能睡得着,而我在家裏,又何嘗不能呢?我默默地告訴自己,拿出勇氣,戰勝恐懼,閉上眼,深吸一口氣,對自己説,我一定行。想着想着,忽然豁達,轉眼就睡去了……原來甜甜地睡去就這麼簡單。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淺,讓我學會了獨立,變得勇敢。我也在長大,總有一天會奔赴屬於我自己的星辰大海,為夢想奮鬥。

狼羣上讀後感篇7

這是我閲讀進度最快的,讀完感觸最多,受教育最多,流淚次數最多,震撼次數最多,超越時空的愛,跨越物種的愛,那麼感人,那麼純真,那麼質樸,那麼原始,那麼純粹的愛!

閲讀完了,熱淚卻執着持續無聲的流。過程中歡樂悲喜全嘗,驚懼憂傷親歷,不知笑過多少次,也不知道情不自禁眼睛濕潤多少回。感動作者的傾情相付,為了保全小狼不惜以命相搏,感激亦風的雪中送炭,捨命相陪,感恩於小狼的捨命救主。智慧而艱辛的成長、成熟、經歷,命運多舛經歷複雜主人拼死相救於九死一生中成就了一匹具有人性的狼,具有血性的人一樣的狼,感悟了狼魂,沐浴了狼愛。一男、一女、一狼,奇妙的千年組合,散發出愛的力量。因為超越時空的愛、跨越物種界限的大愛而生死相依。愛的那麼單純,那麼幹淨,那麼純粹,如同白雪。如果可以用重量來形容這種曾超越生命極限超越物種也要拼死相保的愛,不知道有什麼單位計量才合適;如果愛有長度,不知道用哪個單位來表述更能準確丈量;如果這種愛可以用温度衡量,不知道用哪個數值才能準確恰到好處的體現。無法找到準確的詞語來恰如其分的描述。或許根本沒有合適的詞語能夠形容這個奇妙的組合體。人和狼,因為愛,僅僅是愛,成全了自古以來最奇妙的組合,讓人的靈魂清醒,清洗人類靈魂的污點,還以乾淨的魂魄。

狼的智慧、膽魄、勇氣、勇敢、無私;人的善良、貪婪、邪惡;人性與狼性對比,相互參照中,重新定義曾經的概念,甚至顛覆過往的觀念。

一次偶然的機會,作者到若爾蓋草原寫生,偶然的聽當地人説起新近發生的狼爸慘死,狼媽也被人類毒死。出於對小狼的擔憂,內心深處本能的善良激發去尋找小狼的決定。一個漢族女孩,孤身一人,語言不通,擔心狼崽,尋找,打聽,終於找到,但是剛剛出生失去父母的小狼共五隻,作者找到的時候有4只還未睜開眼睛卻離開這個世界,剩下了最後一隻。僅有這一隻譜寫了人類的空白,被作者帶回後記錄了它的成長,它的經歷,它的歷險記,主人的義無反顧的付出情感甚至差點生命的代價,一切源於愛,對小狼的同情發展為不可割捨的愛。

當一次外出回家看到小狼滿嘴白沫,主人第一反應想到的狂犬病,想到被小狼牙劃傷過的自己趕緊把自己關到屋裏檢驗是否有怕光怕水的疑似症狀甚至有了留遺囑的想法,後來發現是小啃的牙膏時,我笑的前仰後合,如果是拍成電視劇不知道要挑戰多少人的神經和想像力!其實能震撼人心的藝術又豈不就是活生生的生活中實實在在的東西呢?驚心它城市裏高樓車流間險象環生卻仍保留生命,主人不得不帶它離開城市,回到它的故土大草原,暫時寄居在朋友的獒場內。小狼的智慧讓猛獒們接受了它,為了能讓他順利迴歸到自由的自然界,不得不訓練捕食,一次不小心被另外一獒場的狗咬在嘴差點暴命,被主人冒着斷臂之險從獒口中搶奪出來,保住了性命;當主人生病時它的傾力陪伴無聲的付出讓人感動,當它的夥伴獒們與另一個獒場裏猛獒們相互肉搏血肉橫飛的戰場出現時,它被關在籠子裏不能幫助朋友的狂燥,想傾力相助卻無能為力時頭被撞出血帶展示的義氣;當它温情的為受傷的獒添傷口並一改平常貪玩本性默默地守候時;當它因為主人生病不得不暫時離開而拖着長長的鐵鏈掙脱牽者的手飛奔着追趕汽車時;當主人病癒迴歸他不顧危險跳過裝有碎玻璃的高高的圍牆迎接主人時;當三頭陌生藏獒衝向主人千鈞一髮的時刻,它卻不顧安危冒死截住,運用智慧挽救了主人的性命,並用帶血的傷爪與主人手掌相握時,所有的一切的一切,不敢相信是不能不能相信。小狼的勇敢善良伴着它成長的艱辛,伴着主人的滿滿的愛,好多次主人不顧生死冒險救它,誰能想象是一個80後的漂亮女孩應該的勇氣,這不是勇敢,這是愛,是對小狼全力的呵護全心的付出,愛的力量才會讓人忘卻生死,置生死度外。人與狼,一個星球,兩個物種,語言不通,但是彼此通過愛緊緊相連,他們真的是生死相依,憑藉超越天然的默契共度險關,共赴艱難險阻!

突然想起《倉央嘉措詩傳》中描述的那隻小狼面對野牛衝上來時與一羣小孩一起奔跑逃命的場景,説小狼崽不象是逃命,更象是賽跑。當時以為出於作者對它的喜愛,現在細想,狼本身天性裏就有面對強大時那一份淡定和從容!在智者心中狼是充滿智慧和靈性的,在野外危機四伏中喜愛就它們從小具備的機巧靈慧與剛性並存,方能在廝殺中成就為出色的優秀獵手。兇獵不是它們的本性,而是它們生存下來的必備手段。如同人要活下去必須攝取食物,樹木要有生機必須陽光雨露,目的簡單且單純:生存!試問誰可以做到生死存亡關頭繼續保持優雅與輕鬆,隨意讓人冒犯中呢?這本身是一個奇怪的邏輯,所以人責怪和恐懼狼之根源卻來自人性本身的貪婪和無度的慾望所致。它們的捕殺僅為了活命,人類的捕殺為了享樂,用它們的皮毛製衣,或者品嚐它們的肉滿足食慾的享受。同樣是生命,同樣不可侵犯!

正如曾以看到的一句話:心中想什麼,看到的就是什麼。

同樣是狼,智者看到的是智慧,看到是生命;貪婪者看到的恐懼、害怕,卻仍然冒險殺生取皮取肉。脱去外衣的人類具備了野獸不具有的貪婪和邪惡,不如野獸單純、乾淨!學佛之人有信仰之人都能做到螻蟻尚且珍愛不隨意殺生。當了解到這些人類這外生靈們的生活軌跡和艱辛,及目前的艱難生活處境,多少會生出崇敬來,起碼有的尊重生命的良知會被重新喚醒。

狼性,狼魂;人性,人魂,彼此相依,共伴日月!

狼羣上讀後感篇8

?重返狼羣》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書中,人與狼的情感極具誇張色彩但這卻是現代社會中最真實的“格林童話”它使我對狼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智慧,堅韌,團結,重情重義?

由於人對狼的種種殺害導致一隻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於對動物的熱愛作者李微漪將他救活並帶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長時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隨着格林的長大,為了能讓格林重返浪羣,迴歸自然,李微漪毅然決定將格林帶回他

的出生地——若爾蓋草原,並開始野化格林最終將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國乃至世界上第一隻經過人工飼養後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時,格林在沒填飽肚子的情況下將自己的存糧給媽媽,這就是愛,格林像一個孝順的孩子一樣,學會了報恩,在平時,那個拼命護市搶食的狼,真正到自己親人危難的時刻,毫不猶豫的忍飢挨餓把食物給媽媽吃。

“掌心與爪心相貼,讀懂彼此的心”這句話是本書中最讓我感動的,因為這就是動物最真誠,最純淨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對它們,那它們就會給予你住真摯的愛!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顛覆了亦風對於狼的看法,他會把自己的藏食點毫不猶豫的變成“家”裏的冰箱,人往裏藏壓縮餅乾,狼往裏藏辛苦得來的獵物,為的只是填飽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數人而言,大家都認為狼是狼心狗肺,狼狽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們的人才會明白他們那火熱的內心。在書中那些珍貴的照片,一定會對狼有一個全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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