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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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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情況的通報

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情況的通報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指揮部工作要求,在全力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充分履行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打擊違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對製造、散佈、傳播謠言;
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決定命令,私自營業麻將館、小旅店、歌廳;
拒不配合防疫檢查、不執行交通管制;
收購、販賣珍貴野生動物;
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堅決打擊,全力確保大慶社會治安大局穩定,全力確保大慶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深入開展。截至2020年2月8日,全市公安機關共打擊處理涉疫違法犯罪案件109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105起),查處違法犯罪人員197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審3人、行政拘留106人、罰款43人、教育訓誡44人,行政處罰企業1家,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一、依法處理網上散佈謠言人員49起49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罰款1人、訓誡44人)

具體案例:

(一)1月27日14時,讓胡路區居民潘某新在微信羣裏發佈消息稱:有一個孩子從武漢回到大慶,已高燒10多天,並且這個孩子過年期間一直與家裏10餘人聚集在一起。經調查核實,潘某新發布的消息不實,喇嘛甸公安分局依法給予潘某新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二)2月2日,龍鳳區居民姜某濤在不同微信羣內散佈有關疫情的不實言論,稱“大慶已經死亡好幾個了”。龍鳳公安分局依法給予姜某濤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三)2月3日,薩爾圖居民王某元在不同微信羣內散佈有關疫情的不實言論,稱“大慶就死亡5例”。薩爾圖分局依法給予王某元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四)2月7日,杜爾伯特縣居民仲某東用手機微博擅自發布未經核實的武漢返鄉人員名單,並發表對政府負面言論。杜爾伯特縣公安局依法給予仲某東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五)2月7日,肇源縣居民尹某男利用微博散佈謠言稱“黑龍江發佈的疫情信息虛假”,製造社會恐慌。肇源縣公安局依法給予尹某男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另外,全市公安機關還對其他44名利用網絡散佈傳播謠言但情節輕微人員,依法給予教育訓誡。...(剩餘全文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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