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實用文 > 演講稿

農村扶貧小額貸款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建議

欄目: 演講稿 / 發佈於: / 人氣:1.5W

近期,我們在某縣開展扶貧小額貸款政策落實專項調查時,發現這一惠民政策執行中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未能發揮金融扶貧政策應有效應。這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農村扶貧小額貸款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建議

一是政策執行滯後。根據省政府文件規定,扶貧小額貸款自2015年11月起在全省範圍內實施。我省實施的整體情況是:截止2017年10月,全省累計發放扶貧小額貸款129.6億元,放款額和貸款户數均居全國前列。此次審計調查的該縣,首筆扶貧小額貸款於2017年8月才獲批,該縣相關金融機構執行金融扶貧政策嚴重滯後。

二是財政投入不足。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政府建立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合作銀行按照不低於風險補償金1∶7比例進行放貸。2017年,該縣投入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僅300萬元,按1:7的比例,金融機構最大放貸金額為2100萬元。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投入不足。

三是金融機構惜貸。審計調查發現,2017年該縣際發放扶貧小額貸款717萬元,佔應放貸金額34.14%,幫扶貧困户195人,僅佔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户的1%,扶貧小額貸款扶持不到位。該縣金融機構承諾的“對建檔立卡貧困户發展產業提供10萬元以內、3年期限、無擔保、免抵押、全貼息扶貧小額貸款”,但實際操作中金融機構普遍存在顧慮,擔憂貸款風險,放貸極為謹慎,不會輕易為貧困户發放扶貧小額貸款。且金融機構為了分散風險,大幅度減少單筆貸款額度,扶貧小額貸款出現“微貸”化現象,有違扶持貧困户產業發展的初衷。如某鎮2017年發放扶貧小額貸款39户,貸款金額為0.3萬元的有17户。

四是貸款門檻過高。根據相關規定,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户,應實現“10萬元以內、3年期限、無擔保、免抵押、全貼息”信用貸款全覆蓋。審計調查發現,該縣金融機構在發放扶貧小額貸款時設置較高門檻,違規設置附加條件。如某農商行要求貧困户辦理扶貧小額貸款時,要提供公務員擔保;
貧困户夫妻一方辦理扶貧小額貸款,需要配偶簽署連帶責任擔保書,並出示個人產業證明。如某貧困户貸款3萬元,銀行要求其配偶出具“轉讓山羊46頭、估價2.73萬元”的財產證明。

五是違規“搭車”借貸。相關政策規定,扶貧小額貸款的扶持對象是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户,貸款利息按基準利率計算,財政全額貼息。審計調查發現,該縣存在少數非建檔立卡貧困户“搭便車”貸款現象。如某村貧困户貸款5萬元,金融機構信用調查表顯示其本人及妻子均在浙江打工,該筆貸款系他人借用貧困户身份“搭便車”貸款。

六是信貸力量薄弱。相關政策規定,扶貧小額貸款實行“包乾服務”制度,各相關金融機構應配備合理的金融服務力量,確保扶貧小額信貸精準合規發放。審計調查發現,金融機構投入扶貧小額信貸力量薄弱。如某農商行鄉鎮支行在各行政村設置了金融服務站,但全鎮僅有2名兼職人員(含行長)從事扶貧小額貸款業務,各村金融服務站長期處於無人狀態,大量貧困户授信檔案無法建立,各村金融服務站形同虛設,難以實際開展扶貧小額貸款相關工作。

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推動打贏扶貧攻堅戰的一項重大舉措,對幫助貧困户發展生產、增收脱貧等有着重要促進作用。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促進扶貧小額信貸業務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其在精準扶貧和精準脱貧中的作用,審計建議:

一是進一步營造良好的金融扶貧政策環境。政府扶貧相關部門要積極引導金融機構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將扶貧金融服務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扶貧相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加強與當地金融機構的溝通,主動承擔扶貧工作。各金融機構特別是服務“三農”的金融機構要主動對接扶貧項目,創新信貸管理體制,增加扶貧小額貸款的投放。各金融機構要把精準扶貧作為自身業務拓展的戰略機遇,在扶貧政策指引下探尋新的發展空間和市場競爭力。人民銀行等金融監管部門要定期開展金融扶貧工作專項檢查,督促各金融機構服務大局,把黨中央、國務院精準扶貧政策落到實處。

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金融保障體系。一是綜合運用財政貼息、財政補助等多種手段,加大對農村金融服務的政策扶持,引導更多資金投向扶貧領域;
二是設立扶貧專項基金,用於降低扶貧小額貸款產生的風險,解決極度貧困且償還能力較低不符合貸款條件貧困户貸款需求,滿足金融機構信貸管理要求;
三是健全對金融機構的考評激勵機制,對在精準扶貧工作中有較大貢獻的金融機構,給予一定獎勵;
四是加強金融相關知識培訓,提高貧困户的金融意識,改善農村信用環境。

三是進一步充實金融機構信貸服務力量。政府相關部門要通過各種優惠政策降低貧困地區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調動金融機構增加服務網點的積極性。農村商業銀行等服務“三農”的金融機構在設置村級金融服務機構時,應因村制宜,在充分調查論證後,在各行政村設置合理的金融服務機構,配備充足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金融扶貧政策要求,認真開展扶貧小額貸款工作,為貧困户產業脱貧提供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