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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演講稿精選範文三篇

欄目: 演講稿 / 發佈於: / 人氣:4.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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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演講稿精選範文三篇

知識產權演講稿1

各位尊敬的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來自筍崗國小的陳思雨,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由“景泰藍”之痛所想到的》。

眾所周知,景泰藍是我國特有的傳統工藝美術品,至今已有五百多年曆史,它以工藝精細、色澤晶瑩、外表華麗而馳名中外。然而,就是這一中華文化之瑰寶,由於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竟被前來參觀的外國客商偷取了其獨有的生產工藝,令我國蒙受了不可估量的損失。請問:這個沉痛的教訓告訴了我們什麼?那就是——保護知識產權勢在必行!

也許,有人會問:什麼是知識產權呢?簡單地説,知識產權就是用法律手段來佔有知識資源。知識產權的範圍很廣泛,並且隨着科技的日益進步,現在還在不斷地擴大。至今為止,知識產權已包括專利權、商標權、版權、名稱標記權、技術祕密、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等。

隨着科學技術知識和知識資源成為經濟發展的支配力量,人類社會逐步進入了“知識經濟”時代。在知識經濟時代,誰擁有了知識資源,誰就擁有了最寶貴的財富。知識產權制度其實就是在一定時間、一定地域內對發明創造者的智力勞動給予專有權,使發明創造者獲得利益回報,從而激勵發明創造者的積極性。通俗地説,就是“給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試想,如果你費盡心血取得的發明創造卻得不到法律保護,別人可以無償的仿製或使用,那麼你還會有積極性再去進行下一個發明創造嗎?所以,知識產權制度可以保護髮明創造者的合法權益,激勵創新活動。

知識產權保護在我國雖行之未久,卻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從過去著名作曲家施光南創作的歌曲收入只是十幾元,到現在知名作家二月河版權收入超過一千萬元;從景泰藍的生產工藝外泄,成為國人心中之痛,到如今國內價值最高的“紅塔山”品牌價值達439億元人民幣……

這一切都説明,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已漸入軌道。更令人欣喜的是,我們國小生也加入到了保護知識產權的行列中來。有一個叫徐翔的同學,在讀國小四年級時,發明了“吹吸式掃路機”,及時申報並獲得了國家專利,還引來了某公司100萬元的資金投入。產品問世後,徐翔作為專利的擁有者,將以百分之十五的比例與投資者分享利潤。以此估計,每賣出一台“吹吸式掃路機”,小徐翔便有5000多元的進賬呢!

老師們,同學們,讓我們也行動起來吧!雖然,保護知識產權,前路崎嶇,任重道遠,但我們相信,只要全社會提高知識產權意識,全面保護知識產權,“景泰藍”之痛的歷史就不會重演,我們的科技創新的戰略任務就一定會實現!

知識產權演講稿2

老師們、同學們:

早上好!

今天——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設立“世界知識產權日”旨在全世界範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環境。而自覺維護“知識產權”的根本在於誠信。

誠是誠實、真誠,是“壁立千仞,無欲則剛”的博大;信是信用、信譽,是“君子一言駟馬難追”的承諾。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每個人的立身之本。

孔子云:“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於是,重耳退避三舍,就是為了兑現自己顛沛流離時對楚成王的“日後兵戈相見,願下令後退三舍”的諾言,於是成就了“退避三舍”的千古佳話。程頤説過:“一言為重百金輕”。於是,柳季寧死也不願用自己的誠信去換國之重寶。誠信,實在是為人處世的基礎。

誠信如此之重要,但往往不經意間我們可能就違背了這一道德準則。就拿我們平時做作業來説,獨立完成作業、按時交作業,這些是誠信,反之,抄襲、拖拉則違背了誠信。同樣的,在每次考試中,我們更應該堅守誠信。今天,我們馬上就要走上期會考試的考場,誠信就是一塊試金石,它考驗我們做人的準則。堅守了,就能真實地考查出開學以來我們對知識的掌握情況;違背了,不但欺騙了他人,更矇蔽了自己,讓自己陷入學習和做人的誤區,甚至要揹負行政處分和輿論譴責,實在是得不償失。

故而,一點浩然正氣,千里快哉風!誠信是以。

在學校的考場和人生的考驗中,我們準備好了嗎?

知識產權演講稿3

“知識產權”是一個讓人們值得重視的問題。現在有些人,沒有經過作品或發明、發現等一些東西作者的同意,也沒有付給作者應付的費用,就私自做成一些盜版的,沒經過法院同意的東西出去用便宜的價格銷售出去。或許有些人會這樣想,雖然盜版的東西是沒有正版的好。可是,正版的影碟,作品等都非常貴,有些經濟條件不允許的可買不起,盜版的比正版的好點。其實,這樣的理解是錯誤的。

我這裏就有一個例子。在我小時候,有一次,我同媽媽一起去買我最喜歡的影碟。原本,我們是打算去大商店買一些碟。可是,我們去到商店,商店裏的影碟有很多,但都價格不菲,我要的《貓和老鼠》非常貴,要幾百元。媽媽説太貴了,她如果買了這套碟,就不能去買別的東西了。於是,我只好垂頭喪氣地走出了商店。在回家的時候,媽媽看見一些小店裏也有這套碟,而且很便宜,只要40元。可我進去一看,這些碟看上去還可以,可是好像盜版的。我就叫媽媽別買了,媽媽説: “商店裏的有點貴,這裏也有這種碟,還很便宜,就買吧。”我只好答應,但我有個條件,買一張回去看看先。媽媽欣然同意了。

回家後,我高高興興的打開電視機,剛要播放到一半時,電視裏就死機或是屢見不鮮的狀況。看了這個事例後,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盜版的東西就算再好也只能是正版中的害羣之馬。我也知道了為什麼正版的作者都在喝“西北風”了,這是因為正版的東西太貴了,老百姓迫不得已才買了盜版碟。我認為正版的銷售上應該少要點利潤,把價格先降下來。這樣才能讓人們尊重、重視你的知識產權,讓老百姓出得起錢來買。這樣,買的人就多,人多自然就會賣得火了。只有這樣做,作品的作者就不會再為自己的知識產權而煩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