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書信 > 申請書

【最新】離婚答辯狀(詳細完整版)

欄目: 申請書 / 發佈於: / 人氣:1.61W
離婚糾紛屬於民事案件的一種,答辯狀的格式和其他民事案件答辯狀差不多,但是離婚糾紛有自己的特點,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這篇《【最新】離婚答辯狀(詳細完整版)》,以供參考。
【最新】離婚答辯狀(詳細完整版)
 
答辯人因原告某男提起離婚訴訟糾紛一案,現針對原告的訴狀作出如下答辯:
 
一、 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具體理由如下:
 
答辯人和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婚前經過相互瞭解,原告
 
對答辯人緊追不放,三番五次到答辯人家中提親,結婚前後原告經常到答辯人工作單位接答辯人聯絡感情,出雙入對,感情很好。婚後一直至20xx年6月份夫妻感情很好,男主外女主內,家庭和睦。答辯人原來有工作,因原告母親病故後,答辯人身懷有孕,才辭掉工作專心伺候丈夫和公公、養育子女。原告及原告家人經常誇獎答辯人是賢妻良母,答辯人也一直陶醉在幸福的家庭裏。20xx年9月份原告一紙訴狀如晴天霹靂,怎麼也不會想到原告變化的這麼快,甚至瘋狂到了揚言和發短信息要殺害我全家人,並讓答辯人舅舅來收屍。更為甚者,答辯人和原告還沒有離婚,10月1日晚上8點,天下着小雨,原告不讓答辯人和女兒進屋,答辯人要求把女兒的衣服取出來,原告都不讓。答辯人和女兒只好留落街頭,可見此人之心,多麼恨心。這使答辯人長時間處於痛苦的深淵之中,思來想去,原告離婚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原告及原告家庭重男輕女、傳宗接代的封建思想非常嚴重,第一胎為女孩以後,原告就千方百計的要求答辯人辭掉工作,逃避計劃生育管理,並兩次賣房移居到現住的某社區,其根本目的是擺脱原告單位和原告同事的管理和監督。 遺憾的是原告自從患乙肝病以後多次復發,病情一直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儘管如此,答辯人委曲求全,積極配合原告生育二胎,在準備生二胎的過程中,答辯人到醫院就醫時,發現患有卵巢囊腫,在短期內不能生育。在這種情況下原告自欺欺人、惱羞成怒,將不能生育男孩子的責任遷怒於答辯人,對答辯人橫鼻子豎眼,這也看不慣那也看不慣,答辯人一直保持忍氣吞聲、息事寧人的態度去迎合原告,但最終也沒有喚回原告的寬容和諒解。原告通過離婚再娶的手段去“合法”生育二胎男孩兒 ,是原告此次提出離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原告此次提出離婚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近幾年來,原告經濟收入迅速提高,住房條件和交通條件明顯改善,財產積累超過百萬元,原告頭腦澎漲,生活方式腐化墮落,經常出入星級酒店和高檔洗浴中心,早出晚歸、夜不歸宿,陶醉於紙醉金糜、花紅酒綠的糜爛生活,人生觀和世界觀發生質的變化,開始嫌棄結髮妻子,夢想通過離婚以後過上一種香車美女洋房高薪的西方生活。以上是原告提出離婚的真正原因,至於原告在訴狀提到答辯人打麻將純屬於捏造事實無中生有,原告為了詆譭答辯人還故意設制圈套。要説打麻將,原告是經常在外邊打麻將,答辯人勸説原告時,原告還説自己打麻將是工作需要,是交際手段,以自己身體不好不能喝酒為由經常在外邊打麻將徹夜不歸。
 
原告雖然提出了離婚,答辯人不能同意離婚,因為答辯人和原告生活八年知道原告的.本質不壞、人品不錯,只是20xx年5月份以後才突起異心,思想發生了變化,為了女兒不失去父愛,答辯人有決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從法律上講原告的起訴也根本不符合感情破裂的條件,至今原被告仍同牀共枕,和以前所不同的是近一個月以來原告整夜甜言蜜語勸説答辯人協議離婚,離婚後再復婚。
 
二、 如果原告鬼迷心竅、執迷不悟、一頭鑽進死衚衕,
 
答辯人也只能無可奈何同意離婚,但是離婚的過錯責任全部在原告,答辯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依法作出支持答辯人如下請求的公正判決。具體答辯要求:
 
1、生女某某還隨答辯人生活,原告承擔扶養費和教育費,一次性給付答辯人生女撫育費113063.6萬元(21743元×40%×13年=113063.6元),生女應該隨答辯人生活的證據和理由,庭審時詳細陳述。
 
2、答辯人與原告經濟收入有明顯差距,離婚後會造成答辯人的實際生活困難,原告應在離婚時一次性給付答辯人經濟幫助款5萬元。
 
3、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充分體現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原因是離婚的過錯責任全部在原告(在第一個問題裏面已經説明了在此不再贅説)。夫妻共同財產如下:(1)某自然村獨院一處中的第二層房屋五間、西屋三間及整座房屋和院子的裝修(第一層五間的主體投資屬答辯人的公爹單獨投資),2004年夫妻共同投資25500元,現價值約10萬元(答辯人申請價格鑑定或竟價)。(2)某家屬院兩套房屋的賣房款共計14萬元,全部由原告控制。(3)某花園房屋一套的賣房款18萬元(該套房屋的購買和出售都是原告揹着答辯人偷乾的,賣房款現被原告控制)。(4)某區房屋一套車庫一間共計30萬元含裝修費(現住。購房時答辯人父親出資15萬元)。(5)面的一部(原告用於出租)。現代一輛(全部由答辯人父親出資用於答辯人接送女兒等家用,所有購車手續和上户手續都由答辯人的父親掌管,但據原告發給答辯人的短信息説他已經偷賣了,請法庭核實)、東風悦達奇亞一輛(是原告用婚內收入購買作為自己的代步工具),車價共計25萬元(都由原告控制)。(6)股金17萬元(都由原告控制)。(7)住房公積金5萬元。(8)債權10萬元(原告控制欠條)。(9)基金(約20萬元待查)。(10)某集團高息存款7萬元。(11)原告向外多人發放高利貸至少30萬元以上(待查)。以上共計184萬元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證據能夠充分證明的是(1)-(8)項127萬元。(9)-(11)項的準確數額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關於以上財產分割,答辯要求將第(4)項財產判歸答辯人,另答辯人分割其他夫妻共同財產90萬元。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還有以下大件生活用品:傢俱4180元、抽油煙機1300元、電腦4500元、液晶顯示器1600元、電動車1850元、空調1800元、飯桌茶機1300元、數碼相機2300元。上述物品是婚後購置。離婚時應全部判歸答辯人。理由是原告的現在的經濟實力和銷費水平,根本不在乎上述物品,但作為弱勢羣體的弱女子居家過日子還得使用上述物品。況且原告在協議離婚期間多次強調這些東西他都不要了。
 
夫妻共同債務,原告稱借原告父親21萬元,原告三姨10萬元,原告五舅3萬元,是原告為了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在協議離婚時捏造的,原告在和答辯人協商時,多次誘騙答辯人簽字確認,答辯人明知原告是在弄虛作假,拒絕了簽字。況且原告捏造的三筆債務的債權人是有利害關係的近親屬,依法不予採信。相反,正是由於答辯人的孃家在結婚八年以來源源不斷地借給原告現金,利用原告職務上的便利讓原告放高利貸、炒股、買基金、以及作其他有利可圖的生意,原告及答辯人才有了上述財產的積累,時至今日,夫妻共同債務46萬元全部是借答辯人父親和經答辯人之手借的,這46萬元是答辯人通過孃家的關係在社會上借的,沒想到原告顛倒黑白,編造自己借了34萬元,還想用雕蟲小技誘騙答辯人簽字確認,自己説自己借了父親的錢和近親屬的錢,這種説法表面看來很精,實際上很蠢,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原告如果不昧良心就應該勇敢的認可自己的妻子為其向外借的債務。
 
基於以上的事實,原告應承擔夫妻共同債務23萬元。
 
關於結婚時的陪送物品原、被告均認可,現在家中共同使用,離婚時應判歸答辯人所有,另外雙方共同確認陪送物品價值2萬元。
 
綜上所述,原告重男輕女逃避計劃生育管理和財富積累豐厚後去追求腐朽生活才提出離婚。婚生女應判歸答辯人扶養,更有利於女兒的身心健康,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及債務的分擔應充分體現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向弱勢一方重點扶持傾斜,特請求人民法院儘快作出支持答辯人上述答辯要求的公正判決。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答辯人:某女
 
相關法律: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