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書信 > 申請書

?F復執行申請書優秀5篇

欄目: 申請書 / 發佈於: / 人氣:3.02W

一份成功的申請書通常包括具體的示例和案例,申請書的寫作是需要保持其中的數據是準確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F復執行申請書優秀5篇,感謝您的參閲。

?F復執行申請書優秀5篇

?f復執行申請書篇1

法院強制執行的方法有哪些

根據規定,我國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

第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

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户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户內的。劃撥存款可以在凍結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以不經凍結而直接劃撥。

人民法院採取查詢、凍結、劃撥措施時,可直接向銀行營業所、儲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無需經其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請執行人住所地、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銀行、信用合作社查詢、凍結和劃撥存款,不需經當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轉辦手續。當地銀行、信用合作社必須協助辦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貸款或貸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絕和搪塞。拒絕協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罰款,建議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第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並結束。

第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在執行過程中,還會出現被申請執行人不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且還將財產轉移起來,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實的財產狀況。針對這些情況,《民事訴訟法》第227條第1款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f復執行申請書篇2

秭歸縣人民法院:

我叫xxx,因xxx訴我財產分割一案已由宜昌中院審理終結,現在執行過程中。我對終審判決不服:

一、該案現已申訴至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該案判決是錯誤的:

1、民庭不能判決xxx擁有移民補償金的權利,因為該判決已超出了民庭審判的範疇,它屬行政部門或行政庭所決定、判決的範疇;

2、該判決使用法律錯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4條之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我與xxx分居近20xx年,秭歸縣茅坪鎮建平路61號的住房理應歸我所管、歸我所有,同時也是我與兒子、媳婦、孫子的共同財產;

二、從1984年至20xx年止,xxx隱匿的工資(退休金)及利息約20多萬元,這屬於我與xxx在婚期間的共同財產。我正在秭歸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判決xxx分給我的`財產10多萬元。

為了該案的執行正確,公平公正,不含冤情,我特申請秭歸縣人民法院等案情水落石出,暫緩、中止執行。

望批准為盼!

此致,

歸縣人民法院。

?f復執行申請書篇3

申請人:

請求事項:

__公證文書強制執行案件中,貴院經過審查___公證文書,裁定強制執行,現已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標的__,系申請人享有擔保物權之財產,該執行行為剝奪了申請人對被執行人債權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終止執行該標的。

事實和理由:

事實:

理由:貴院執行案涉標的將導致申請人在實體上喪失對執行標的的優先受償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所有權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執行標的轉讓、交付的實體權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即依照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規定向法院提出異議。請求貴院依據法律做出裁定,終止執行案涉標的。

此致

__法院

異議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f復執行申請書篇4

申請人: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__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____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採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20____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______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户被採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瞭解,方知北京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__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於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於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於二零零三年初搬遷至北京,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1200米2,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於近幾年內在北京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繫,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説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係,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託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於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係”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複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複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係”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並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f復執行申請書篇5

申請人:曹 ,女,1986年10月16日出生,漢族,住c縣 鎮d村七組。

委託代理申請書格式人: 律師事務所律師駱名貴,程凌。

被申請人:伍 ,男,申請書格式1963年8月1日出生,漢族,無申請書的正確格式圖片職業,住 縣 鎮 路35號。

申請事項:

1、請求依法強制執行(20 ) 民一初字第 號《申請書貧困補助民事調解書》;

2、依法由被申請執行人承擔本案全部申請執行費用。

申請理由:

申請執行人與被申請人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 省 縣人民法院(20 )陽民一初字第88號《民事調解書》調解,被申請人應申請書於20 年12月30日前償還申請人50000元。該調解已於20年7月9日作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對(20 )陽民一初字第申請書怎麼寫88號《民事調解書》均一致同意並簽名捺印,該一審民事調解已發生法律效力。現生效調解規定的償還日期已過,但被申請執行人至今仍未主動履行該生效調解所規定的義務。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和人民法院判決的嚴肅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特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此致

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曹

20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