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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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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政治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7篇)

各村(居)委會、各相關單位:

為深刻吸取**省******倉儲有限公司2號軟管站發生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多發勢頭,紮實推進我鎮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按照安嶽安全辦〔**〕9號文件《集中開展整治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決定自**年5月至12月底在全鎮範圍內開展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安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安嶽縣集中開展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安嶽安全辦〔**〕9號)文件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制度執行力,依法從嚴從重查處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堅決遏制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多發勢頭,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此次專項行動由忠義鎮交管辦牽頭負責,併成立整治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三、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集中整治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四非”違法行為(即未取得運輸許可的車輛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未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非法駕駛、押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非法改裝偽裝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行為,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為未取得運輸許可的車輛非法充裝危險化學品),着力從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改裝偽裝、充裝裝卸作業以及道路運輸管理等各個環節強化責任、加大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範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查處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全力防範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

四、行動重點:

嚴厲打擊非法承運危險化學品的行為。全面排查從事危險化學品充裝和運輸企業、貨物站場及液化氣充裝單位,對照發貨和充裝危化品信息記錄,全面清查並依法取締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的企業或單位、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和押運人員。

轄區各部門要將“4.22”火災事故作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進行通報,組織對從業人員特別是駕駛員、押運人員、裝卸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員開展警示教育。

交管辦要組織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進行自查自糾,檢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是否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凡是非法改裝偽裝、罐體不合格的全部停運。對違反規定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罐體的,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67條規定責令改正,並處罰款。依法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

五、步驟及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年5月開始,到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年5月底前)。將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下發本轄區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積極組織危險化學品充裝、運輸企業進行自查自糾,組織相關部門深入企業、路面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發現的危險化學品非法運輸行為和未整改的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裝偽裝、罐體不合格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要全部停運,立即拆除、銷燬,恢復原狀。

(二)安排部署和集中整治階段(**年6月1至11月底)。主要任務:鎮交管辦、安全辦、派出所負責牽頭聯繫,深入企業、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加以糾正或整改。

(三)總結完善階段

系統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嚴管常態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市州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行動,切實加強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公安、交通運輸、安全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動員部署本行業、本系統積極行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要全面摸清危險化學品充裝、運輸企業的數量以及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和從業人員數量,掌握罐式車輛罐體檢驗情況,建立健全監管台帳。各有關單位和企業要認真組織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同時,要積極配合接受檢查,對查出問題和隱患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整改。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傳播媒體,如利用幹場天散發傳單等方式,向社會各界和企業廣泛宣傳此次專項行動,要曝光一批查獲的典型違法案例,形成對非法改裝偽裝和違法運輸的強大輿論壓力。設立舉報信箱,公佈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社會羣眾,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的長效機制。

(三)突出重點,嚴肅查處。要緊緊圍繞重點檢查內容,以點帶面,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確保專項行動不留死角。在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和不切實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按照“四個一律”和“六個一批”的要求嚴肅進行查處。對安全隱患突出、事故頻發的企業,實行“黑名單”管理,未消除安全隱患的,交通部門不批准增加新的營運車輛,運輸劇毒化學品的,公安機關不批准核發道路運輸通行證。

(四)認真總結,及時上報。結合我鎮實際,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部門進行反映。在專項行動結束後認真總結檢查經驗和做法,形成書面報告,於12月10日前報縣安委辦。

(篇二)

為進一步深化我區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19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督察組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的督辦通知》(內部明電)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成辦發[**]9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務院《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三把關一監督”為重點,進一步加強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源頭管理,徹底清查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隱患,完善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制度,推動全區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水平上台階。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對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的專項整治,力爭達到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生產意識明顯增強;
安全規章制度等基礎工作明顯完善;
企業安全管理責任明顯增強;
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非法運輸現象得到有效遏制,確保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形勢穩定,力爭不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

三、整治時間

**年6月20日起至12月10日止。

四、參加範圍

區交通局、區交管所、各道路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及所有從業人員。

五、組織機構

區交通局成立以左良驥副局長為組長,運輸安全科科長吳光昭、交管所所長谷志成、局辦公室陳波為副組長,運輸安全科、交管所有關人員為成員的化學危險品運輸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全區道路化學危險品運輸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管所客貨綜合股,谷志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電話:

六、整治內容

以整治非法運輸和加強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為重點,嚴格審核經營業户經營資質、運輸車輛技術條件、操作人員從業資格。落實安全管理各環節的責任和管理制度,強化監控檢查措施。重點查處無證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和用移動罐體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的經營行為,確保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有序。

七、整治重點

(一)加強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管理,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進行一次全面審核,嚴格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對不符合資質條件的企業,要責令其立即停業整改,整改不合格堅決取締經營資格。

(二)強化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對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進行徹底清理。無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資格證和押運證的人員一律不得上崗,否則取締該單位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資格。

(三)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罐體、標誌、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徹底的整治,嚴格按照《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定》和《道路運輸危險貨物運輸標誌》的要求進行逐項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堅決予以取締。

(四)嚴格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人員操作規範。從事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瞭解危險化學品理化特性,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方法。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必須落實駕駛員和押運員安全責任,並建立駕駛員和押運員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五)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十項規章制度和車輛進出場檢查制度、押運員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車輛及設施維修、檢測、檢查制度、安全學習制度、事故應急處理和預案及有關從業人員培訓計劃、“七不上路”等管理制度,落實各個環節的安全管理責任制,規範建立車輛檔案。

(六)加大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動態管理力度。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必須對管轄的車輛的當日動態情況(運輸危險化學品名、數量、起止地點、里程、運輸線路、車輛技術狀況、車輛停放地)實行全程跟蹤管理。對承運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等危害性極大的危險化學品均應於起運前當天向區交管所報送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計劃。

(七)加強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車輛管理,嚴禁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實行單車承包、掛靠經營,嚴禁從事臨時性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嚴禁用移動罐體運載危險化學品。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必須按核定的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經營範圍受理危險貨物託運,在裝運危險化學品時,嚴禁超載運輸。對於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等危害性極大的車輛,必須安裝gps衞星定位系統或行駛記錄儀和通訊設備。

(八)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運輸中的非法經營行為。區交管所要加強對危險化品源頭(危險化學品儲運倉庫、油庫、液化氣站、化工產品市場、危險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對未取得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要給予嚴厲打擊。

(九)建立完善事故處理和報告制度。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過程中發生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根據承運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採取相應的救濟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同時無論事故大小必須及時向區交管所和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八、整治安排

第一階段為宣傳動員和自查階段。區交通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利用各種形勢大張旗鼓地宣傳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的目的、意義,做到人人蔘與宣傳,個個查找隱患,廣泛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並針對專項整治的重點制定工作計劃,開展自查自糾。時間為6月20日-7月10日。

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治階段。區交管所、各運輸企業要按交通局印發的整治方案中提出的整治內容、整治重點、具體要求認真進行,邊整邊改。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專項整治目標的實施。時間為7月10日-11月30日。

第三階段為檢查總結階段。區交管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於12月2日前將安全專項整治的書面總結報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九、整治要求

(一)區交管所、各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要高度重視,層層落實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於6月30日前報區交通局化學危險品運輸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充分利用多種傳媒,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三)落實責任。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羣眾監督、從業者遵章守紀”的方針,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第一位責任,落實交通主管部門的責任,落實企業危險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

(四)整改隱患。對整治活動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限期整改、落實,對重大事故隱患要跟蹤整改。

(五)加強信息傳遞及總結匯報,對整改活動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要予以通報表彰,對參與活動不積極的要予以批評教育;
對督辦或交辦的事項,要一事一報。整治階段結束後各單位應將總結材料報區交通局化學危險品運輸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篇三)

為進一步規範我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行為,切實解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有效防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省、市、縣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結合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自**年8月1日至**年12月31日,在全縣範圍內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強化我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落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理取締達不到經營資質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整合重組管理不到位、經營不規範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規範我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市場秩序,逐步形成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鏈,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嚴格企業准入管理

運管部門要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嚴格審查道路運輸企業經營資質,包括所屬車輛數量、停車場面積、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等。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落實、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等情況的運輸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整改不合格仍存在安全隱患,達不到行政許可條件的,報原許可機關依法註銷相關車輛《道路運輸證》或吊銷相應經營資質。

專項整治期間,暫停審批新增道路危險品運輸企業和新增道路危險品運輸車輛。

(二)嚴格查處從業人員違法違章行為運管部門要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資格進行全面檢查,對從業駕駛人員一個記分週期內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滿12分的,要吊銷從業資格證,3年內不予重新核發。同時,要督促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定期開展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並將培訓通知、記錄、圖片、視頻等資料歸檔保存。

各運輸企業要通過“安徽省客貨運機動車及駕駛人監管系統”實時查詢本企業車輛及駕駛人員違章情況,加強對違章駕駛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對違法違章頻次高、安全意識薄弱的從業人員予以清理。

(三)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市場準入關

運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和《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測方法》(gb18565-**)等國家標準中關於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相關規定,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准入關。

運管部門在辦理或者審驗道路運輸證時,要嚴格審驗相關營運手續是否齊全,包括車輛標識標牌是否規範安裝、車輛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罐體檢測報告是否完整有效、車輛承運人責任險是否足額投保等。

(四)嚴格執行車輛動態監督管理

運管部門要嚴格執行《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採用“四不兩直”等方式,定期開展企業監控平台運行、動態監控管理相關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檢查,督促企業落實車輛動態監控主體責任,確保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100%入網,車輛上線率達到100%。同時,要督促運輸企業配備專職監控人員,考試合格後上崗,負責動態實時監控,規範監控記錄,及時分析處理各類報警信息和異常情況。

(五)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違法行為

各執法中隊要主動聯合公安交警開展聯合執法,深入本地危險化學品裝載充裝和發貨的企業、站場等,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上路前的裝載狀況進行檢查。同時要依託超限檢測站,對途經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行嚴格檢查。一是檢查運輸車輛是否存在“四非”違法行為,即未取得運輸許可的車輛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未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非法駕駛、押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非法改裝偽裝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為未取得運輸許可的車輛非法充裝。二是檢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駕駛人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和押運員的從業資格證,檢查車輛的《道路運輸證》中核定的經營範圍是否包含危險貨物運輸,檢查懸掛或噴塗警示標誌、車身反光標識是否符合標準要求,檢查車上配備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三是檢查劇毒、放射性危險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品運輸車輛,是否經公安機關批准並按照公安機關指定的時間、路線及規定的速度行駛。四是檢查運輸車輛是否存在違規超限超載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霍山縣交通運輸系統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項整治工作由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系統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迅速開展行動,狠抓工作落實。

(二)加強宣傳發動。要通過當地新聞媒體和行業信息平台,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報道,宣傳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嚴重危害,營造打擊非法違法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行為的強大輿論壓力。

(三)抓實基礎工作。要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危險化學品充裝運輸企業的數量,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和從業人員數量,罐式車輛罐體檢驗情況,建立信息化台賬,實行信息共享,形成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安全監管聯動機制。

(四)嚴格責任追究。對檢查發現和事故暴露的監管缺失問題,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門的責任。對在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管各環節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規嚴肅懲處。

(五)抓好督查評估。縣局將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適時開展督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推動專項行動紮實開展、取得實效。專項整治過程中,各相關單位要及時評估工作成效,總結經驗做法,健全長效機制,並在**年1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上報縣局

(篇四)

局屬各單位及相關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深刻吸取“11.28”張家口危化品重大爆燃事故教訓,切實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範和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根據柳安發【**】11號文件要求,現結合我局實際,立即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專項整治,為做好專項行動,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堅守安全紅線,堅持標本兼治,健全體制機制,強化法治,明晰責任,嚴格監管,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強交通運輸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促進我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集中解決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站“三品”檢查、道路危險品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資質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遏制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交通事故。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車輛和從業人員的管理制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完善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機制,為建立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長效機制奠定良好基礎,使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交通運輸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進一步摸清並得到重點管控。安全生產基礎、應急救援能力、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組織領導

為使此項工作有組織、有步驟的紮實開展,我局成立危化品運輸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

四、重點整治內容

1、全面排查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車輛,,建立裝貨前運輸車輛、人員、罐體及有關票證及駕駛員、押運員等人員從業資格證的查驗制度。

2、嚴格查處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危險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超出許可承運的危險貨物類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等非法營運行為;
認真開展危險品運輸企業資質清查,查處無從業資格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行為。

3、嚴格危化品道路運輸企業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改裝,未按規定懸掛警示標誌危化品運輸車輛;
整治無證經營、運輸、非法改裝、違法掛靠。

4、認真檢查危險貨物車輛動態監控落實情況;
嚴禁車輛帶病運營,重點整治超速超載、行駛記錄儀不上線;
嚴禁從業人員無證上崗、身體條件和技能素質不符合要求上崗,重點整治不規範駕駛、疲勞駕駛;
嚴查危險品貨物遺漏和混裝。

5、加強道路隱患排查力度,及時消除各類道路安全隱患,強化事故多發易發及危險路段的安全整治、防護、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制定危險路段排查治理管理辦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認真部署。局屬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開展專項整治的重要性,認真吸取張家口“11.28”危險化學品重大爆燃事故和我省類似事故教訓,研判類似安全風險,採取有力措施,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切實開展好專項整治行動。

(二)全面排查,落實責任。局屬各單位要認真制定工作方案,立即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對全縣危險化學品企業逐一排查,同時要做好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專項整治,對在整治中發現的隱患按隱患排查制度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嚴格檢查,整改到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工作流程,認真履行檢查程序,督查、檢查、自查、複查都要有檢查記錄及相關文書,綜合運用全面督查、重點檢查、專項檢查、聯合檢查、跟蹤檢查、突擊抽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採取“四不兩直”方式開展暗訪暗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要嚴格落實“四個一律”措施。對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要掛牌督辦,並跟蹤落實整改;
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經整頓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決關閉取締。

(四)專項整治結束後,各部門要將專項整治總結於2019年1月1日前報局安全辦。

(篇五)

為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的相關會議精神,深入開展全縣重點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根據全市道路運輸市場“隱患清零”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重點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的部署要求,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把重大風險隱患當成事故來對待,着力整治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成品油、液化氣等危險化學品運輸重點行業的各類隱患問題,有效防範安全生產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確保全縣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成品油、液化氣等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成立本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鄧林才同志任組長,鄧濤、鄧孔文同志任副組長,劉文國、張碩琳、李羨鵬、廖衞忠、肖擁憲、唐湘福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貨運股,由劉文國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李羨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路面稽查打擊整治工作。

三、整治範圍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突出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成品油、液化氣等危險化學物品運輸行業、部位、環節的隱患整治,重點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整治。

(一)從嚴查處危貨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責任不明確、主體責任不落實行為。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結合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達標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值班制度、培訓制度、車輛運行日常檢查制度,重點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企業法人主體責任。

(二)從嚴把關企業運輸資質。依據新《危規》的要求,檢查危貨運輸企業的運輸車輛,對於安全設施設備不齊全有效、有關安全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駕駛員無證上崗的及時抄報給許可機關,不具備開業條件的建議相關職能部門責令停業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責成許可機關調消許可。

(三)從嚴查處未加裝緊急切斷裝置的常壓罐式危貨運輸車輛。對自**年1月1日起,仍未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印發的《關於在用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加裝緊急切斷裝置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未加裝緊急切斷裝置或無罐體檢驗合格證明的液體危貨罐車,查處一起重罰一起,收繳其道路運輸證件,並抄報給發證機關。

(四)從嚴整治超標罐體車輛的運輸行為。嚴把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關。凡車輛技術狀況達不到一級車標準的,不得從事危險品運輸。嚴禁在用的超標罐體車輛(運輸強腐蝕品罐體容積超過20立方米),在運輸強腐蝕性危險化學品時超過20個立方,確保運輸安全。

(五)從嚴厲打擊違法運輸行為。嚴格危貨運輸市場的攻堅執法活動。重點打擊非法經營危險化品運輸、煙花炮竹運輸、成品油運輸、液化氣運輸、非法改裝危化品運輸車輛和超速、疲勞駕駛等行為。同時,公開危險貨物運輸監督舉報電話,獲取違法違規信息,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厲打擊各種違法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本所成立專門工作機構進一步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壓實工作責任。適時組織召開專項整治專題會議,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專項整治推進過程中各種矛盾和問題,圍繞整治目標,紮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進程,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制定方案,強化措施。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目標、措施和工作要求。把專項整治工作與安全生產工作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起來,圍繞危險物品道路運輸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專項整治。排查整治事故隱患要做到“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採取的各項對策措施要有針對性和可操性,實行標本兼治,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從源頭上遏制各類事故苗頭,促進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

(三)嚴格執法,加強監管。針對道路運輸行業的突出問題認真進行查處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堅決打擊無視法律、無視監管、無視羣眾生命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嚴肅懲治道路運輸安全生產領域的失職瀆職行為,建立完善獎懲機制,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四)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輿論導向,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強化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充分發揮電視台、網絡、微信羣、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的宣傳監督作用,積極營造有利於推進專項整治進程的良好輿論氛圍,及時報道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樹立正面典型,曝光非法違法行為,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強化信息報送,促進工作開展。切實加強對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領域專項整治行動的信息報送工作。各相關企業必須於9月3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上報專項整治辦公室

(篇六)

一、工作目標

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排查治理危險品儲存、作業、運輸環節的事故隱患,強化安全風險防控,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切實提高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和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管能力,堅決遏制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主要任務

企業開展全方位自查,直接監管部門組織開展全面檢查,各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對本轄區開展督促檢查,市局各行業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對本行業(領域)組織全面檢查,市局組織隨機抽查。針對查出的問題,列明清單,企業及時依法依規有效整改,管理部門強化督辦落實和監管執法。

(一)開展硝酸銨、硝化棉、氰化鈉(鉀)安全整治。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轄區硝酸銨、硝化棉、氰化鈉(鉀)運輸環節和港口裝卸環節的安全整治工作;
運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道路運輸環節的安全整治工作,海事(港航)部門具體負責港口危險品罐區(儲罐)、庫(堆)場、碼頭和水上危化品運輸環節的安全整治工作,公路部門、交通質監部門和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本行業(領域)、本單位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各地、各行業部門要依法詳細排查本轄區、行業(領域)內硝酸銨、硝化棉、氰化鈉(鉀)涉及的儲存、作業、運輸等情況,加強硝酸銨、硝化棉、氰化鈉(鉀)的危險特性宣傳教育,特別是要督促相關企業深刻吸取國內外一系列相關事故教訓,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強化硝酸銨、硝化棉、氰化鈉(鉀)安全管理。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硝酸銨、硝化棉、氰化鈉(鉀)運輸安全管理,嚴禁與禁配物混裝混運。各行業部門要結合我市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硝酸銨、硝化棉、氰化鈉(鉀)安全管控措施。

(二)開展港口危險品罐區(儲罐)、庫(堆)、碼頭安全整治。

檢查和整治的主要內容:

嚴查是否存在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足,是否取得合法規劃手續,是否經過正規設計,是否存在違法建設和經營、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是否落實,是否制定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操作規程。

徹底排查整治場所是否存在安全條件不合格、超量儲存、違規堆放、野蠻裝卸等行為。組織對已取得的行政許可進行復查,凡是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改正,依法給予停產停業整頓、關閉、吊銷有關證照等行政處罰。

是否開展了風險源辨識、評估,是否依法對重大風險源登記建檔、有效管控並備案。

是否嚴格遵守爆炸品(《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中規定的1.1項、1.2項)和硝酸銨類物質的危險貨物集裝箱應實行直裝直取、不準在港區內存放的規定。

安全儀表系統設計、安裝、調試、操作、維護等全生命週期管理及制度是否健全並落實;
液位、温度、壓力等重要運行參數監控系統運行管理是否到位;
可燃、有毒氣體泄漏報警系統的配置和運行是否完好。

消防設施是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並保持完好有效;
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取得崗位證書。

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是否違反有關國家標準要求;
危險品存儲區避雷、防靜電設施是否配置,並定期檢修、檢測。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經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是否及時告知管理部門。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配置到位,是否依法依規對從業人員開展了涉及的危險品相關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從業人員是否依法持證上崗、對本崗位涉及的危險品安全風險是否清楚、應急處置措施是否掌握。

應急預案是否制定並具有針對性和有效性,是否按規定報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備案,是否開展了應急演練,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配備使用是否到位。

是否存在未審核承包商的資質和安全生產業績,未對承包商實施入場前安全教育,是否對承包商作業過程進行現場監督、過程監控,是否存在未有效防控作業安全風險等承包商管理的不到位的情況。

儲存、使用危險品的企業是否及時將儲存危險品的種類、數量、物化性質、應急處置措施等信息報當地負責港口、碼頭消防監督的公安消防機構。

負責港口、碼頭消防監督工作的公安消防機構是否按要求對轄區內的港口、碼頭儲存、使用危險品的企業定期進行消防監督檢查。

(三)水上危險品運輸。

檢查和整治的主要內容:

企業營運資質是否有效保持,企業安全生產經費是否足額提取並專款專用,岸基支持是否到位。

企業安全體系是否有效運行或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是否達標。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部門負責人等人員安全管理責任是否履行到位,風險管控、隱患排查、安全培訓等工作措施是否執行到位。船舶結構、助航設備、消防設施等安全技術狀況是否滿足技術規範要求,日常維護保養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台賬記錄是否規範,船舶安全管理證書是否有效保持。

是否存在船舶超載、謊報瞞報、違規洗艙、違規航行、違章作業、配員不足等問題。通過境內船閘船舶是否嚴格落實過閘管理制度,如實申報危險品信息,是否按規定配備專職和兼職安全保衞人員,過閘前是否按規定接受了海事、公安等部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船員是否按規定通過專業培訓並取得有效證書,實操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是否滿足實際工作需要。.企業是否制定並適時完善船舶遇險應急預案,是否定期組織並指導船舶開展消防和防污染應急演練。

(四)道路危險品運輸。

檢查和整治的主要內容:

企業是否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安全培訓等工作措施是否執行到位。

企業車輛聯網聯控平台是否有效運行並實時監控,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及時糾正並處理。

是否存在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者承運危險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超範圍經營等違法行為。

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是否經過培訓並取得從業資格證書。

企業是否建立並適時完善應急預案,是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五)繼續開展危險品經營環節安全整治。

系統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近年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關於危險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紮實開展本行業(領域)危險品經營環節整治。一是根據《關於開展油氣等危險品罐區專項安全大檢查的通知》(皖安辦〔**〕43號)油氣,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要持續開展危險品罐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二是要對管轄企業是否存在危險品經營環節行為進行排查,按照“屬地管理”要求,有關情況報送至安監部門備案。

(六)開展危險品使用環節安全整治。

系統各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主管行業的危險品使用安全專項整治。一是加強對涉及危險品人員的相關安全知識和應急能力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二是督促使用危險品的單位開展風險辨識,建立完善危險品採購、儲存、使用、處置等各環節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保證危險品的安全使用。三是突出重點,開展涉及使用場所安全專項整治。要加強對本部門所屬食堂等使用天然氣、瓶裝液化石油氣、閉杯閃點小於等於60℃的“新型燃料油”的安全檢查,禁止使用達到報廢年限的鋼瓶、偽劣燃氣管路和閥門,加大對使用者的燃氣安全知識普及力度。

(七)開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消防安全整治。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各有關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做好消防工作,加強對涉及儲存、裝卸、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儲、專用車站、碼頭等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相關企業對消防安全佈局及場所設置情況、消防安全機構於職責落實情況、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情況、消防設施配備使用和維護保養情況、消防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滅火應急處置隊伍建設情況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強消防隊伍危險知識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相應的業務訓練,強化滅火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三、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從即日起到10月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底前)。各地、各相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層層落實責任,分解細化任務,並開展組織發動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5月底至9月底)。各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和各行業部門要認真摸排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底數,建立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及其安全風險的分佈檔案,並報市局備案,市局負責向市安委會報送。相關企業和單位全面開展自查,對查出的安全問題和隱患,制定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責任清單,嚴格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的要求落實整改;
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制定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落實責任,限期整改;
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必須立即停產。

(三)全面檢查階段(7月至10月中旬)。各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及局屬相關部門要組織專業力量將專項整治與執法檢查、專項督查緊密結合,對轄區內相關企業和單位進行全覆蓋檢查,督促涉及危險品交通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隱患。市局根據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適時聯合組織暗訪暗查督導,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各有關部門和屬地管理部門,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四)總結提高階段(10月下旬)。各地、各相關部門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全面查找專項整治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制度,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四、有關要求

(一)系統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分解細化任務,有序推進,狠抓落實,務求實效,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別重大事故和**省**市**倉儲有限公司“4·22”火災事故教訓,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專項整治期間,發生相關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有關企業要將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的自查自改情況於**年7月5日前逐級報送至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各行業管理部門;
每月5日前將隱患整改進展情況逐級報送至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各行業管理部門。

(三)要加強節假日、汛期等重點時段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結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強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安全檢查,消除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嚴防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發生。

(四)要將此次專項整治與**年開展的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對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開展“回頭看”,認真查漏補缺,確保各項安全隱患整改落實到位。

(五)要強化監督檢查的頻次和力度,對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四個一律”(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
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
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
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的要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篇七)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立即開展危險物品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和監管執法行動的緊急通知》(湘安辦明電〔**〕14號)精神,汲取天津“8.12”、岳陽“3.19”危化品爆燃事故教訓,按照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的部署,我處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深入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和監管執法行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動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省道路運輸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改革創新、強化監管、綜合治理為手段,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堅持預防為主,依法治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進一步強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源頭監管和過程管控,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依法從嚴從重打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非法違法行為,規範運輸市場秩序,確保全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發展。

二、加強領導

為切實深入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和監管執法行動,市所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所長陳建軍任組長,副所長楊志軍任副組長,鍾劍武、凌春文、劉恆、曠鐵軍任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妍利任辦公室主任。

三、行動任務

(一)深入開展調查摸底和隱患排查

各縣市區運管所要立即組織專門力量對轄區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和貨運站場開展一次全面診斷式檢查,重點檢查容易引發事故的問題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全面摸清轄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數量、技術狀況、經營情況(車輛車屬情況、異地經營情況);
全面摸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人、押運員和裝卸管理員等從業人員資質等情況。全面摸清涉及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等企業的數量和經營情況;
要建立工作台賬,實行檔案化管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針對本企業危險貨物運輸作業特點,立即制定自查方案,開展全流程、全作業環節的自查,建立隱患清單和檢查台賬,明確整改責任人、時限和措施,確保整改到位。

(二)切實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

1、嚴格市場準入。在完成對所轄企業經營條件梳理、複查的基礎上,繼續做好動態監管工作,對經營條件不達標、管理粗放、安全隱患多的企業,責令立即整改,整改後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堅決依法吊銷許可。引導、支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走專業化、集約化、規模化的路子,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安全責任不落實的車輛進行清理,提高危險貨物運輸集約化管理水平。

2、嚴格運輸車輛審查。各地要嚴格道路危險品運輸車輛准入前材料審核和年度審驗,禁止不合格車輛進入市場。在對車輛審查中特別是對罐車審查時,應嚴格執行“掛車總質量不大於牽引車準牽引質量”、“罐體載貨後總質量與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相匹配”的規定,強化對罐體和介質的體積、密度核算。嚴禁介質不符、本質超載、非法改裝、應裝未裝緊急切斷裝置的車輛進入運輸市場。要逐車對已許可運輸車輛進行篩查,發現違法違規車輛必須嚴格依法予以處罰。

3、督促企業健全相關制度。各縣市區運管所要按照交通運輸部相關標準要求,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應急預案及各類檔案的編制情況逐企業進行檢查,查找漏洞與不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完善。對未整改到位的企業要限期達標,確保企業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4、強化車輛運行動態監管。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具有行車記錄功能的衞星定位裝置使用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危險貨物運輸全過程的動態管控。嚴格危險貨物車輛聯網聯控系統的接入管理,凡應接入而尚未接入的車輛、已裝監控系統但不能正常上線使用的車輛以及故意損毀、屏蔽系統的,不得安排營運,責令其整頓,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按照《安全生產法》和三部局聯合下發後《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予以從嚴處罰。

5、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嚴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格認定。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要對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從業資格情況進行一次集中清理,清理結果報轄區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運輸企業應予以辭退或調整工作崗位,不得繼續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工作。運輸企業要強化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建立從業人員檔案,要與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車輛技術管理人員等簽訂安全責任書,把安全責任制落實到崗、到人。運輸企業要健全並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切實抓好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和繼續教育。

6、強化異地運輸車輛管理。各縣市區運管所要嚴格按照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監管的意見》(湘交安〔**〕300號)文件要求,督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強化對異地經營車輛的管理。異地經營三個月以上的,註冊地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及時督促運輸企業到經營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經營地道路運輸機構要對申請備案的運輸企業按照許可要求進行安全生產條件複核。經備案的異地經營的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要按照當地運輸管理要求納入日常安全監管。

7、加強企業誠信考核。加強對企業誠信、依法經營的監督管理,對羣眾舉報、相關部門通報的不按許可經營的行為,除按照規定堅決予以處罰外,還要將其失信情況記入質量信譽考核,並限制其新增運力。

(三)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為

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嚴打嚴治打非治違工作部署,繼續深入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各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與安監、公安等部門聯合開展執法工作,按照“零容忍、用實招、出重拳”的要求,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運輸、車輛非法改裝、違規超範圍經營、委託不具有資質運輸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等非法違法行為。對檢查發現的非法違法運輸行為,要依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嚴肅查處;
涉嫌犯罪的,要按照《新刑法修正案》的要求,堅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同時,依照法律法規和交通運輸部、省廳的有關規定,抄告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機構採取追蹤處理和綜合監管措施。

專項整治期間,各縣市區運管所要積極配合安監、公安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發貨企業單位的監督檢查,強化源頭管理,提高執法效果。

四、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傳發動階段(4月份)

各縣市區運管所按照當地工作方案和本行動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門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和監管執法行動實施方案,並進行層層動員部署。

(二)市場調查和企業自查階段(5月份)

各縣市區運管所組織轄區內企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本企業車輛、從業人員、停車場地等情況進行全面自查。組織專門力量開展市場調研工作,切實摸清市場情況,並按時彙總情況上報(具體要求見附件四)。

(三)全面整治階段(6月至9月)

各縣市區運管所組織專門力量深入轄區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貨運站場和貨物集散地逐一進行監督檢查,配合安監、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依據職責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進行查處。

(四)總結與上報(10月)

全面總結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和監管執法行動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綜合管理常態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從近期媒體曝光的情況看,危險化學品運輸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仍時有發生,教訓十分深刻,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各縣市區運管所應嚴格貫徹落實省安委辦、交通運輸廳和省局相關文件要求,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理念,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對道路危貨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時刻保持高壓態勢,認真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全面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集中精力打好專項整治攻堅戰,堅決遏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加強督導檢查。一是強化暗訪暗查。各縣市區運管所要組成暗訪組,採取“四不兩直”方式,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進行突擊暗訪,對違法違規行為可以通過電視台、網絡等媒體進行公開曝光,對重大隱患進行掛牌督辦。二是強化督導檢查。各縣市區運管所要嚴格監管督查,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對不作為和管理不到位的基層管理部門和運輸企業,要及時約談,嚴格處理和問責。市處將通過明察暗訪的方式對全市各縣級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將進行通報。三是強化社會監督。各單位要公開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對於羣眾舉報及相關部門抄告的違法案件,要及時進行查處。

(三)加強協調配合。一是加強與公安、安監、質監、等部門間的緊密協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強化聯合執法。二是各縣市區運管所要加強與公路路政、治超辦、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密切協作,協調配合做好貨物源頭、車輛源頭治理,健全完善源頭管、路面查、追蹤罰的全程打非治違體系。進一步完善信息抄告和追蹤處理機制,依法對非法違法運輸車輛、所在企業和從業人員進行處理。三是要將專項整治行動與正在開展的“道路運輸平安年”、“監督執法年”等工作結合起來,統籌兼顧,有機銜接,着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四)加強社會監督。各地要充分發揮主流媒體、新媒體和人民羣眾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輿論監督作用,支持並會同其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各環節存在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隱患公開曝光。要建立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舉報獎勵制度,對羣眾舉報查實的非法違法行為予以獎勵。凡經舉報、曝光查實的非法違法行為,一律從嚴查處並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對查處的非法違法單位,聯合相關部門制裁,納入“黑名單”管理並向社會公開。

(五)加強工作總結與信息報送。各縣市區運管所要根據市處行動方案,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並於4月30日前報市處客貨運輸管理科。每月2日前上報月度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總結和報表(詳見附件),10月23日報專項整治活動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