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鎮中心國小2021年秋季一年級
招生方案
一、招生對象
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年滿6週歲,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招生計劃及流程
8個班360人。招生流程:公佈政策→網上報名(網址:)→材料審核→安排學位→錄取通知→註冊入學。
三、招生範圍
(一)第一類
1、父母或兒童本人户籍在官渡居委會、潭村、白屋、那洪、石頭堆、背村、坑隴、那鄧、田頭屋、沙田村的適齡兒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或兒童本人在官渡鎮圩鎮範圍內有房地產權證的適齡兒童。
3、已撤併學校村莊(原屬官渡鎮中心國小轄區範圍內的學校有:豐山國小、那坦國小、新山國小、黎田國小、大龍國小、木侯國小、敏鳴國小)和擬撤併學校(細拉國小、大垌國小、白石垌國小、新圩國小、北陂國小)的適齡兒童,以就近到附近學校就讀為主,有特殊情況的適齡兒童可申請到中心國小校本部就讀。
(二)第二類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學區內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並持有在公安部門辦理的坡頭區居住證滿5年以上,且在此期間居住證持證人依法連續繳納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費滿5年以上、有穩定職業的適齡兒童。
(三)第三類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校學區內連續居住滿半年以上不滿5年的,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經營場所或企業在本校學區內,下同)和税務登記證(在税務機關辦理税務登記並在坡頭區税務機關納税)或在坡頭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依法連續繳納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費均需滿半年以上。
(四)第四類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官渡鎮圩鎮有固定居所的適齡兒童。
(五)第五類
對高層次人才、重點項目技能人才、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警察、赴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人員、因公殉職基層幹部等羣體子女就學優待工作,參照《關於統籌做好我市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19〕10號)和《轉發省委組織部等七個部門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因公殉職基層幹部家屬關愛幫扶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湛組通〔2017〕17號)、《關於進一步關心關愛援派幹部人才的意見》(粵組通〔2019〕1號)、《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衞生健康局關於做好赴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20〕3 號)、《關於印發湛江市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湛教〔2021〕3號)等文件執行。
四、報名時間及資料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 6月 12日至 6月 20日。
現場報名時間為:2021年6 月 19日。
(二)報名資料
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户籍類條件的,需上傳户主(主頁)、父母及兒童户口簿、出生證原件照片;
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房產類條件的,需上傳户主、父母及兒童户口簿、出生證、房產權證和1個月電費清單原件照片。
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社保類條件的,需上傳户主(主頁)、父母及兒童户口簿、出生證及居住證(本市户籍不用)、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證明、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照片。
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工商類條件的,需上傳户主(主頁)、父母及兒童户口簿、出生證及居住證(本市户籍不用)、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原件照片。
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固定居所類條件的,提交申請表(附件)户口簿、出生證、固定居所房產合同(協議書)、合同(協議書)上相應的資金單據或近1個月水電費繳費單據等有效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
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優待政策類條件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證、優待政策文件和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五、錄取辦法
根據招生對象的具體情況採取學區學校直接錄取和抽籤錄取方式進行錄取。
(一)對符合招生範圍內第一類按條款的順序直接錄取(學位不足的用抽籤方式錄取)。
(二)在招生範圍內第一類招生結束後,如還有學位,對第二類的招生對象進行錄取,如學位充足,直接錄取,如學位不足,採用抽籤方式錄取。
(三)在招生範圍內第二類招生結束後,如還有學位,對第三類的招生對象進行錄取,如學位充足,直接錄取,如學位不足,採用抽籤方式錄取。
(四)在招生範圍內第三類招生結束後,如還有學位,對第四類的招生對象進行錄取,如學位充足,直接錄取,如學位不足,採用抽籤方式錄取。
(五)對符合招生範圍第五類的適齡兒童,由家長向坡頭區教育局提供具體的政策依據和有效的證明材料,由坡頭區教育局審核後,按相關規定辦理。
六、其它
(一)本暫行辦法規定的户口簿、居住證、房地產權證手續等信息提取截止時間和按規定需提供的工商、税務、社保等材料期限,計算截止日期為每年的5月30日。
(二)對學校公佈的參加抽籤或錄取的適齡兒童名單有異議的,可在公佈之日起7日內向坡頭區教育局(教育股)反映,由坡頭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核實處理。
(三)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必須按時辦理入學註冊手續,不按時辦理入學註冊手續的,作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四)家長或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坡頭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取消兒童的錄取資格,並視情況將有關人員移交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1.虛報兒童年齡等報名信息的;
2.提供虛假的户口簿、居住證、房地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出生證等材料的;
3.採取其他手段騙取入學資格的。
(四)本方案從2021年秋季招生起實施,由官渡鎮中心國小負責解釋。
八、招生諮詢
電話:3715414
投訴電話:3950800(坡頭區教育局教育股)
附:坡頭區2021年秋季一年級招生報名指引
官渡鎮中心國小
2021年6月4日
坡頭區2021年秋季一年級招生報名指引
根據市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我區各校今年秋季一年級招生方案已公佈,報名辦法與去年相同,分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個類別,具體做法如下:
一、報名類別劃分(分兩類)。
(一)網上報名類:具有户籍、合法房產、社保及工商類條件的適齡兒童實行網上自行報名。
(二)現場報名類:具有固定居所條件的適齡兒童實行到報到學校報名。
(一)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6月12日至6月20日。
(二)現場報名時間為:2021年6月 19日。
三、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辦法。
屬網上報名類的適齡兒童,登錄湛江市招生平台(網址:),按招生平台的指引和要求填報相關信息,並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學生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向擬報名的學校提出申請,有關學校安排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報讀的學生只可以選擇1所學校報名。
網上報名時需上傳資料有:
1、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户籍類條件的,需上傳户主(主頁)、父母及兒童户口簿、出生證原件照片;
2、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房產類條件的,需上傳户主、父母及兒童户口簿、出生證、房產權證和1個月電費清單原件照片。
3、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社保類條件的,需上傳户主(主頁)、父母及兒童户口簿、出生證及居住證(本市户籍不用)、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證明、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照片。
4、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工商類條件的,需上傳户主(主頁)、父母及兒童户口簿、出生證及居住證(本市户籍不用)、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原件照片。
(二)現場報名辦法。
符合學校招生方案中固定居所類條件的,到報讀學校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交户主、父母及兒童户口簿、出生證、固定居所合作建房合同(協議書)或租房協議、1個月水電單的原件及複印件,按規定的時間到報讀學校進行報名。
坡頭區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