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提問:
我在一家公司實習,簽了實習協議和三方協議。
實習協議是三個月(4.24~7.24),在我拿到畢業證時(6.30)還沒做三個月,現在我在三個月到期後的一天(7.25)提出離開公司,是還沒轉正沒簽合同的。請問我現在走需要公司提供什麼嗎?(實習證明?離職證明?還是三方解約函?)。
公司人事的意思是和領導説,走的時候填交接表就好。
21屆畢業生,有的人還沒有找到工作,有的人已經準備辭職了。
先説説實習生試用期員工從企業離職的正常流程吧。
體制外的公司,除非是企業花了極高的成本對員工進行了培訓,正常情況下,實習生試用期員工絕對是有辭職自由的!
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離職,和相關同事辦理好工作交接,然後按照各個單位人事部的流程,辦理公司的固定資產(電腦、電話等)、門禁、員工證、郵箱、工作資料相關方面的流程即可。
正式離職後,沒有新單位的,離職員工(不含實習生)的檔案會被轉至當地人才市場;有新單位的離職員工檔案,新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協助處理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
1、在簽訂實習協議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協議合同中對違約責任的約定;
2、即使辭職,也儘量不要影響到團隊的工作,有交代有責任心,是一個職場人的基本素養。
21屆畢業生辭職,需要單位開具哪些證明,取決於大家各自接下來的打算。
如果是辭職後準備公考的同學,三方協議已經簽過了,理論上來説對公考,影響不大。
簽過勞動合同也沒有關係,不會影響到公考。
以應屆生身份參加公考,最重要的是,沒有繳納過職工社保的記錄。(支付寶上搜社保可查)
如果辭職後一條心參加社招的同學👇
最好讓企業開具一份離職證明,下一個單位入職前可能會需要哦~如果企業沒有這個流程,可以大膽跟人事部協商溝通,一點都不費事~
如果還想試一試校招渠道的同學👇
理論上來説,2022秋招有部分單位會招聘2021屆畢業生,但走校招渠道,流程嚴格的企業是需要和學生簽訂三方協議的。
所以保險起見最好能找學校領取新的三方協議,理論上來説領取新三方是需要拿到原單位的解約函的,但具體到每個高校,可能會有差異,建議先和學校輔導員或就業辦老師好好溝通,如果需要解約函,再和企業人事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但也建議,21屆的畢業生,秋招可以試試,社招不要放過。
寫在最後
作為一個打工人,辭職有自由,試錯也沒問題。
但職前菌更建議大家在入職前,就多方考察,多探索自己的真實想法,在一些基本問題上,想清楚這份工作適不適合自己。
比如無法接收996工作強度的人,因為高薪説服自己接受了這份offer,最後也會受不了辭職的。
這其中消耗的機會成本,是很不划算的。畢竟對於應屆生而言,校招的選擇還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