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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9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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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9年修訂)

(一)編制目的

為規範和強化環境空氣質量考核預警、重污染天氣應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機制,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和應急響應能力,減少重污染天氣發生頻率和污染程度,保障環境安全和公眾身體健康,編制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於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8﹞875)、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的函》(環辦函〔2013〕504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打贏藍天保衞戰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發〔2018〕44號)、《湖北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預警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鄂政辦發〔2019〕16號)、《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等法律法規和規定。

(三)定義

本預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aqi大於200,即空氣環境質量達到五級(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陽新縣範圍內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五)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屬地管理、統一領導,加強預警、提前響應,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

(六)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其下級預案包括縣政府相關部門實施方案和相關企業單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

陽新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包含本級政府相關部門重污染天氣應對實施方案和相關企業單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

國家區域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湖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黃石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時,本預案要服從國家區域性、湖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或黃石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要求。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陽新縣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指揮和決策。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縣環保局局長擔任副指揮長,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經信局、縣發改局、縣交通局、縣公安局、縣衞生健康局、縣教育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和湖泊局、縣氣象局、縣供電公司、各鎮(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縣環保局分管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貫徹指揮部的指令和部署,組織重污染天氣應對研判、會商以及相關信息發佈和上報,督導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落實重污染天氣職責分工,組建重污染天氣督導檢查組,指導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組織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分析、總結,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指揮部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

(二)成員單位職責

1.縣委宣傳部負責預案的宣傳工作,發揮媒體作用,加大對公眾健康防護,建議性和強制性污染減排等措施的宣傳力度;
督導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網絡等媒體及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體平台,做好宣傳、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等工作;
引導公眾建立合理的心理預期,增強公眾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供公眾的防範能力。

2.縣發改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電力行業重點排污企業應急保障預案,組織相關企業編制和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
協調預警或應急狀態下的能源保障工作;
負責對電力行業重點排污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企業應急預案限產限排等措施情況開展督查和檢查。

3.縣教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幼兒園及學校落實停止户外活動、停課等應急響應措施,開展學生防護大氣重污染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

4.縣經信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非電力行業重點排污企業應急保障預案並組織落實;
負責對重點排污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企業應急預案限產限排等措施情況開展督查和檢查。

5.縣公安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機動車禁、限行應急保障預案並組織落實;
制定城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協同開展高污染排放車輛檢查等其他大氣污染防治執法工作。

6.縣財政局負責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與應急工作所需縣級經費保障;
保障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預警、大氣重污染應急所需資金並加強預算績效管理。

7.縣環保局負責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統籌協調;
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會同縣氣象局開展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和環境空氣質量預報,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預警建議,並根據指揮部辦公室指令發佈預警信息;督促制定重污染天氣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執法檢查方案,並督導落實;
加大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工作力度;
落實大氣工業源“一廠一策”,實施應急減排清單式管理。

8.縣住建局負責督導建築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拆遷工地、預拌混泥土企業、預拌砂漿企業、建築工地及工程機械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9.縣城管執法局負責加強城區道路清掃、沖洗作業;
加強渣土車運輸揚塵污染監管和查處力度;
實施餐飲服務業油煙、露天燒烤、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城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10.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督導礦山企業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11.縣交通局負責開展城區違規運輸車輛查處、加大公共交通運力應急保障力度,督導城區進出口道路、公路建設工程機械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大宗物料運輸物流企業錯峯運輸管控方案並組織實施。

1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制定全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方案,並組織落實;
積極配合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工作。

13.縣衞生健康局負責開展大氣重污染防病知識宣傳,組織、協調醫療機構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診療和救治工作,及時處置應重污染天氣引發的公共衞生事件。

14.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商品煤質量監管,鍋爐節能標準執行情況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打擊生產、銷售非標車(船)用燃料等專項行動。

15.縣水利和湖泊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水利工程施工場地及施工運輸車輛的揚塵控制實施方案,並督導落實。

16.縣供電公司負責管控企業用電量調度,積極配合政府部門採取相應強制措施。

17.縣氣象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氣象保障預案並組織落實;
及時提供重污染天氣氣象預報信息,與環保等部門聯合開展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會商與發佈,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各鎮(區)對本轄區內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負全責,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體系,制訂和完善本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降低人為活動對本轄區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

三、監測與預警

(一)監測

縣環保局、縣氣象局應當建立健全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氣象監測網絡,建立信息資源交換平台,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建立會商研判機制,重污染天氣過程期間,每日對氣象要素與污染成分聚合態勢和aqi進行分析、研判,及時提出發佈、調整、解除預警建議,為預警、響應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二)預警

1.預警分級

重污染天氣預警統一以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以aqi>200持續天數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的基本條件。

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統一由低到高分為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三級,各級別分級標準為:

(1)Ⅲ級(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2)Ⅱ級(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並將持續3天(72小時)且出現aqi日均值>300的情況。

(3)Ⅰ級(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並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並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
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堅持預防優先的原則,當預測未來24小時出現pm10均值濃度>150μg/m3、pm2.5均值濃度>75μg/m3、或臭氧(o3)8小時滑動平均濃度>160μg/m3,且未達到黃色預警級別時,應加強公眾健康防護信息提示,結合實際情況可以採取臨時管控措施或提前採取黃石預警響應措施。

因沙塵造成的重污染天氣,參照生態環境部關於沙塵天氣相關要求執行,不納入應急預案範疇。

2.預警條件

當預測可能出現上述重污染天氣條件時,應當按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

3.預警發佈

達到縣級預警條件或接到市級預警啟動通知時,縣指揮部辦公室擬製《啟動陽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建議》報指揮部審批。啟動Ⅲ級(黃石預警)由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啟動Ⅱ級(橙色預警)、Ⅰ級(紅色預警)經指揮部同意後由縣長批准。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發佈本縣的預警信息,通知各成員單位啟動應急響應。

4.預警的調整與解除

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並提前發佈信息。當監測空氣質量已經達到嚴重污染,且預測未來24小時內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污染情況及時調整到相應級別的預警。

當預測發生前後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計算,從高級別啟動預警。預警調整、解除的主體及程序和預警信息發佈相同。

四、應急響應

(一)預案啟動。啟動陽新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後,即啟動本預案。預案啟動後,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按照各自職責和具體應急行動方案,迅速開展應急響應。

(二)分級響應。按照發布預警時確定的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當發佈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佈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佈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當市級發佈預警時,應當啟動不低於市級預警級別的應急響應;已啟動紅色預警時,仍執行Ⅰ級應急響應。

(三)響應措施。發佈預警信息後,縣指揮部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企業進入應急響應狀態,並採取相應級別的響應措施。

1.預警Ⅲ級(黃色)響應

(1)健康防護措施。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停留在室內,暫停户外活動;
一般人羣減少户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室外作業人員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節約用電。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潔和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2次/天以上。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對所有區域的有色、鋼鐵、化工、水泥等重點行業限產10%,減少污染物排放。對主城區的交通主幹道進行限行管制。

2.預警Ⅱ級(橙色)響應

(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提醒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內,避免體力消耗;
一般人羣避免户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並加強防護。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節約用電。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暫停露天大規模羣眾活動。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潔和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3次/天以上。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對所有區域的有色、鋼鐵、化工、水泥等重點行業限產20%,減少污染物排放。對主城區的交通主幹道進行禁行管制。中國小和幼托機構一律禁止室外體育課及户外活動。

3.預警i級(紅色)響應

(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內,避免體力消耗;一般人羣避免户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並加強防護。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節約用電。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暫停露天大規模羣眾活動。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潔和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4次/天以上。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對所有區域的有色、鋼鐵、化工、水泥等重點行業限產30%,減少污染物排放。對主城區的交通主幹道進行禁行管制。中國小和幼托機構一律禁止室外體育課及户外活動。

五、信息公開

1.信息公開內容

信息公開內容應包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重污染天氣可能持續的時間、潛在的危害及防範建議、應急工作進展情況等。

2.信息公開形式

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移動通訊等媒體以信息發佈、科普宣傳、情況通報、專家訪談等形式向社會公佈。

3.信息公開組織

陽新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信息公開,宣傳部門負責新聞宣傳和輿情引導處置。

4.信息報告

環保部門和氣象部門應當及時將本轄區內發佈重污染天氣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的啟動、級別調整和解除情況每日通過網絡或傳真按時上報。內容包括髮生重污染天氣城市的預警啟動時間、級別、主要污染物、採取的應急措施、預警信息發佈情況等內容。

5.響應終止

預警解除即響應終止。響應終止由市級指揮部辦公室下達指令,縣政府根據指令,結合當地重污染天氣實際下達本級響應終止指令。

六、總結評估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相關企業應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記錄,建立檔案制度。應急響應終止後3個工作日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將應急措施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指揮部辦公室,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總結評估,提出改進建議報縣人民政府和市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當發生大範圍區域大氣重度或嚴重污染時,在縣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督導下,各相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主動、科學、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促進本地區空氣質量持續好轉,確保環境安全。

(二)物資保障。相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儲備種類齊全、數量充足的應急儀器、車輛和防護器材等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同時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調用、採購、儲備、管理,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三)通信與信息保障。建立和完善陽新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系統,各成員單位應明確應急負責人和聯絡員,確保通信聯絡暢通。

(四)監督與考核。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預警響應不力、履職缺位,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歸追責。

(五)經費保障。縣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附件:陽新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