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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兩年,還是應屆畢業生?

欄目: 畢業求職 / 發佈於: / 人氣:2.15W

最近小編看到許多網友問到:現在國考和很多單位在招聘中明確指出,只招收應屆畢業生,想知道自己已經已經畢業一年多了,還能不能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去報考?又或者説,應屆畢業生到底是怎麼界定的呢?

畢業兩年,還是應屆畢業生?

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一起來探討一下這個話題~

一.什麼是應屆畢業生?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錄考試中對應屆畢業生的界定:

國家統一招生的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户口、檔案、組織關係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應屆畢業生指:

就是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簡單地説,學生在大學的最後一年,就是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公務員,這點大家都已經清楚,在畢業前,允許先參加考試,等拿到畢業證後再審查學歷。除了順利應屆畢業的考生報考外,還有其他幾種情況的考生,也可按應屆生資格來對待的,也就是説,他們也可以報考限應屆生報考的職位。

高校應屆畢業生:

指在國家承認的高校就讀的,在該年份內取得畢業證書的高校學生。包括成人大學聯考應屆畢業生,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XX年度高校應屆畢業生:

指XX年年份內取得畢業證書的高校學生,一般是該年拿畢業證的學生。(注意:應屆畢業生與XX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區別,應屆畢業生注重就業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具體根據各省情況來定)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户口、檔案、組織關係保留在原畢業學校的都可稱應屆畢業生;而XX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注重年份,指國家承認的高校國民教育學歷XX年畢業的所有畢業生。)

應屆畢業的分類

1.即將要畢業的,但是還沒拿到畢業證,或者已經停止學習了,處於實習狀態的。

2.拿到畢業證了,但拿到畢業證的時間不超過擇業期年限的(超過則為往屆生)。

3.高校應屆畢業生,指該年度畢業的畢業生,(博士畢業生,碩士研究生畢業生,普通應屆畢業生)。

4.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指經統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當年度畢業的學生。

2畢業兩年內都算應屆生嗎

目前國考的政策為: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户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具體以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為準。

本文,我們以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聘職位表為例,截取了職位表中有關應屆畢業生問題的一些要求與説明,主要分為三類:2017年及以後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限應屆畢業生三類。

2017年及以後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

即2017年、2018年2019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只要看到符合條件的職位都可以選擇報考。

2019年應屆畢業生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其中最“正宗”的應屆畢業生指的就是2019年畢業的考生。因此職位表中無論是限定“2019年應屆畢業生”或是“應屆畢業生”,還是“2017年及以後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你都是符合條件的標準考生!

有人問已經簽訂三方協議了,還能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公務員麼?需要明確這一點,就業協議不等於勞動合同,已簽署就業協議但並未報到的,可和公司協商解約,明確到時候能夠重新進行派遣即可。但如果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就算是落實工作了,不能再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公務員。

另外有些先就業,後讀書的考生,有過基層工作經歷,那麼在報考的時候既可以選擇需要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也可以按照應屆畢業生報考。

應屆畢業生

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通俗地講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聘公告中的應屆畢業生包括2017年、2018年、2019年畢業但未就業,2017、2018年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户口、檔案、組織關係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檔案不在工作單位)。

Tags:應屆 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