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集體户口辦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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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批准的,發以加蓋“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章的《關於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
畢業生進滬就業的通知》(下簡稱《通知》),以信函形式郵寄至用人單位所在地;請注意查收。
《通知》
格式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學生本人申報户口用;第二聯由用人單位寄(送)高校或研究生
培養單位;第三聯由用人單位留存;第四聯由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留存。經查詢已獲批准而長時
間未收到《通知》者,可憑單位介紹信到市就業指導中心查詢並申請補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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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拿到了通知,接下來就不用着急了~
下面要做的事情是辦理報到證:
在畢業離校前已獲進滬就業批准的,由學校根據就業
協議書和同意進滬就業的《通知》,統一上報
就業方案數據,集中辦理打印就業報到證,報到證的通知書聯(白色聯)由學校歸入學生檔案,報
到證聯(有色聯)待學生畢業離校之前發放給學生本人交與用人單位辦理報到手續;
在畢業生離校後才獲進滬就業批准的(已派遣回原籍的作改派處理),辦理程序為:
(1) 提供學校出具的同意打印報到證的申請表; (憑《通知》去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開申請)
(2) 提供就業協議書複印件;
(3) 提供同意進滬就業批覆件原件
帶齊材料去高教中心打印報到證。打印的就業報到證的報到證聯(有色聯)交用人單位辦理報到手
續,通知書聯(白色聯)送到檔案所在部門,歸入檔案。
這個是件一直要用的東西,原則上原件要交給單位,可是由於今後辦理相關手續還需要報到證的復
印件,建議留在自己這裏,等後續的手續都辦妥了再交給單位。或者可以複印幾份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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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户口掛在高教中心的話,下面要辦的是轉移檔案。户口掛在高教中心,就要委託高教中心保管
檔案。憑《關於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的通知》第二聯,到學校的就業指導中心
去,跟那裏的老師説你要轉檔案,老師會給你開兩張單子(有可能在辦理報到證的時候就會一起開
給你):一張是交給學院的轉移檔案的通知,一張是交給户籍科辦户口遷移證的通知。記住你的檔
案要轉移的地址: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上海市延安西路900號,郵編200052)。第
一張單子交到學院裏以後,你的檔案就會轉出去啦,接下來要做的還是等~~~確認檔案已由學校
寄出後,在檔案寄出之日起三週後憑《通知》(上海生源憑就業報到證)可以去中心查詢。也可以
在高教中心的網站裏網上查詢,或者聲訊電話查詢16002388。經查詢檔
案已確定到達者,帶好辦理落户所需材料到中心辦理落户手續(查詢出的檔案編號請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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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落户流程
(1)憑《關於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到中心領
取或通過中心網站下載落户所需相關表格及材料,但《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户籍、檔案
受理憑證》(以下簡稱《受理憑證》)必須到中心領取。
(2)查詢檔案到達情況:進滬就業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可在學校檔案寄出三週後憑《通知》到中
心查詢檔案到達情況或在中心網站 或通過聲訊電話16002388查詢,查詢
出的檔案編號應填寫在《受理憑證》的左上角"檔案編號"欄。
(3)經查詢檔案已確定到達者,帶好辦理落户所需材料到中心辦理落户手續(含檔案委託手
續)。
二、辦理落户所需材料
(1)《通知》第一聯原件。
(2)完整填寫並由委託單位蓋章的《人事代理
委託書》。委託單位必須與《報到證》和《通知》
上的單位一致,《人事代理委託書》可憑《通知》到中心領取或通過中心網站下載。
(3)畢業生《報到證》複印件。就業單位應與《通知》上的單位一致,若有不一致處請辦理相關
更正手續。
(4)居民身份證複印件。身份證上除住址外的各項內容須與《户口遷移證》上一致,若有不一致
處須先更正一致後辦理。
(5)《户口遷移證》原件,應在《户口遷移證》有效期內落户,並核對姓名、出生年月、民族、
身份號碼是否填寫且準確,遷移證上的籍貫、出生地必須寫到縣市一級(記得我剛才説有一張單子
是給學校户籍科的嗎?拿那張單子到户籍科,那裏的工作人員會給你開出一張户口遷移證。户籍科
的地點就在學校武裝部兼派出所那裏,別告訴我你不知道)。
(6)身份證專用照片二張(照片可到各公安分局拍攝,照片背面應寫上姓名),若需辦理身份證
須另交身份證照片一張(手續另辦)。
(7)已婚者還需附《結婚證》複印件一份。(這條主要針對研究生)
(8)《受理憑證》。《受理憑證》可在備全以上材料後到中心領取並填寫,無需單位蓋章。
注意:千萬別忘記帶錢,檔案委託高教中心保管,年費為240元;落户在高教中心,年費也為240
元,還有手續費忘記多少錢了。不過不多,忘記的話就會很麻煩…………不僅要找銀行取錢,搞不
好還要重新排隊……
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集體户口申報地址:延安西路900號,所屬警署(派出所):新華路派出所。
等你拿到了蓋好章的《受理憑證》,落户就算完成啦~~《受理憑證》記得要好好保存哦,它就是
你半個户口本了。
落户好了以後要辦理的就是《勞動手冊》了
新辦《勞動手冊》及首次招工錄用請準備好以下材料:
(1)户籍、檔案受理憑證;
(2)就業報到證(或複印件);
(3)勞動合同原件;
(4)《上海市區(縣)職工錄用名冊》(若所填寫的《錄用名冊》上沒有單位的"
行業類別"和"機
構代碼"欄目,請在《錄用名冊》第一聯空白處補上"行業類別"和"機構代碼"信息);這個錄用名冊
是單位提供並填寫完整的,如果單位沒有的話,要單位的人事出面向勞動局購買~~
(5)營業執照副本(或法人登記證)或其複印件;
(6)上海市企業(單位)勞動保障年檢證或其複印件(若沒有,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其複印
件,並及時到勞動部門辦理勞動年檢手續);(以上資料會馬上返還給單位,不用過多複印)。
三、落户後相關手續辦理
1、辦理户籍證明
(1) 需開具《户籍證明》的人員,必須憑"户籍、檔案受理憑證"來中心辦理登記手續(已退工或
更改單位及已婚者必須做好信息變更工作)。
(2) 凡2000年及2000年以前畢業的落户中心的人員,辦理《户籍證明》應於登記日後的週一、
三、四下午憑"户籍、檔案受理憑證"領取。
(3) 凡2001年以後畢業的落户中心的人員,辦理《户籍證明》應於登記日後的第二個工作日下
午憑"户籍、檔案受理憑證"領取。
(4) 凡落户在中心集體户口的人員,必須在辦理完落户手續後的第11個工作日,方可辦理開具
《户籍證明》的登記手續。
2、辦理户籍遷移
(1) 落户中心滿一年後户口可遷出,申請人事先須徵得遷往地警署(派出所)和户主同意遷入
後來中心辦理登記手續。須提供材料:"户籍、檔案受理憑證"、《中心集體户口人員户籍遷出申請
表》(此表可到中心領取或通過中心網站下載,未更換單位的帶好單位同意遷出户籍的證明或在"申
請表"上蓋章,已更換單位的帶好原單位解除關係證明並由本人在"申請表"上簽名)。《户口遷移
證》應於辦理登記手續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憑"户籍、檔案受理憑證"領取。
(2) 落户中心不滿一年的,因本人結婚或購房等原因需將户口遷出者,可到中心辦理登記手
續,須帶材料:"户籍、檔案受理憑證",《中心集體户口人員户籍遷出申請表》(此表可到中心領
取或通過中心網站下載,未更換單位的帶好單位同意遷出户籍的證明或在"申請表"上蓋章,已更換
單位的帶好原單位解除關係證明並由本人在"申請表"上簽名)、結婚證、配偶户口本或房產證辦
理。《户口遷移證》應於辦理登記手續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憑"户籍、檔案受理憑證"領取。
3、辦理户籍註銷、恢復
落户在本中心,出國期限超過六個月的人員離境前應辦理户籍註銷手續,歸國後可辦理恢復户籍手
續。
(1)註銷户籍
憑户籍檔案受理憑證、簽證原件及複印件、護照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原件到中心辦理;由中心提
供户籍所在地警署(派出所)出具的一張户籍註銷證明,請妥善保管。
(2)恢復户籍
憑户籍註銷證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處開出境人員恢復户口通知單,然後再憑通知單
到本中心恢復户籍。
4、畢業生
(1)常規身份證辦理
落户中心人員需辦理新身份證,必須憑"户籍、檔案受理憑證"和身份證照片一張在中心申請辦理並
填寫《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製作期為三個月,領新證時需出示:"户籍、檔案受理憑
證"、《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副聯、原舊身份證(若舊身份證遺失,須出示單位證明),查
詢身份證辦理情況,可通過聲訊電話16886023。
(2)快證辦理
落户中心人員,原身份證遺失,在辦理公證、貸款、升學、就業和申領護照等權益事項時,急需使
用居民身份證的,可申請辦理"快證",需由用人單位出具申請人身份證遺失補辦快證及因何事急需
使用身份證的證明和本人申請,身份證照片三張,要帶好"户籍、檔案受理憑證"。本中心為其辦妥
快證材料,第三個工作日後由其本人攜帶申辦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約需十天左右。
(3)臨時身份證證辦理
落户中心人員,原身份證遺失,因外出辦理乘飛機、車船、和投宿旅館手續的,由單位出具申請人
身份證遺失補辦臨時身份證證及何時赴何地出差的證明,憑本人申請、身份證照片二張辦理,帶
好"户籍、檔案受理憑證",本中心為其辦妥臨證材料,第三個工作日後由其本人攜帶申辦材料到指
定地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