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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如何辦理未就業登記手續

欄目: 求職風向 / 發佈於: / 人氣:1.52W

問:小時,您好。我是2010屆畢業生,長春市户口,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到適合的工作。聽説長春市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以辦理未就業登記手續,我想讓您幫我問一下,我應該如何辦理?

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如何辦理未就業登記手續

小時答覆:小時從長春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瞭解到,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辦理未就業登記手續需要如下:

1.登記範圍:畢業三年以內具有本市户籍、檔案已存放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辦機構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後升學、留學、應徵入伍及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等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不列入登記對象範圍。

2.登記對象:

(1)本市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

(2)在本市已辦理“先落户後就業”手續的外地生源畢業生。

(3)參加省級以上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計劃(即“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充實社區服務”、“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農村教師資助行動計劃”)服務期滿後兩年內尚未就業的本市生源畢業生。

3.登記需提供證件及材料:

(1)户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2)《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簽發到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或市人才中心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及複印件。

(4)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辦機構簽訂的《畢業生檔案管理協議書》原件及複印件。

(5)參加省級以上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計劃的畢業生,應提供相關部門證明。

(6)家庭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辦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除以上證件外,屬零就業家庭的需提供家庭原始認定資料;屬城鎮低保家庭的需提供低保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屬殘疾人家庭的需提供家庭主要成員殘疾人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7)3.3釐米彩色免冠半身照片2張。

4.登記程序:

(1)填報《長春市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登記表》,持相關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站審核。

(2)審核合格後將申報材料報到所屬街道(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所進行審核認定並實名制登記造冊,屬家庭經濟困難的,要註明“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

(3)經縣(市)、區、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辦機構複核辦理未就業登記手續,並領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製作、統一編號的《吉林省失業就業登錄證》。

(劉寅時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