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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機關黨委崗位職責4篇 "地税局機關黨委職責解析:精細化管理與領導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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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機關黨委是地方税務局內部的黨組織,負責領導和協調黨員、幹部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黨員教育、組織生活等工作。崗位職責主要包括加強組織建設、發揮黨員作用、提高黨性修養和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地税局機關黨委崗位職責4篇

第1篇

一、全面負責和指導高潮黨委(集團)和村委的各項工作,包括政治、組織、思想、經濟、計劃生育、治安民調、婦聯、民兵、青年、信訪等全面工作。

二、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與服務工作,組織落實上級黨委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並針對實際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黨委建設工作,重點抓制度建設與組織建設,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增強支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四、負責二級黨組織的組建,落實二級黨組織活動的開展工作,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養。同時對團組織工作進行必要的指導。

五、負責積極分子、重點積極分子培養與選拔以及黨員的發展工作,做好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一人一事”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督促落實好黨員責任區制,做好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和培養工作。

七、負責督促組織落實入黨積極分子、黨員數據庫管理,負責督促查詢、統計與上報工作。

八、組織黨委成員開展好政治理論學習和黨委民主生活會活動。

九、負責組織做好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日常隨機性工作。

十、全面指導落實高潮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三年目標綱要,使老百姓名副其實過上小康生活。

地税局機關黨委崗位職責4篇

第2篇

(1)負責收文的簽收、登記、分辦工作;(2)負責文件的清退及銷燬;(3)負責接收及發送傳真;(4)負責接發會議通知;(5)負責印信管理;(6)負責網上傳送公文;(7)負責擔當公文管理員;(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負責建議提案擬辦,報主任審核、局長審批;(3)負責建議提案交辦、督辦、審核、答覆;(4)負責建議提案反饋工作;

(9)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10)負責本崗位涉及的統計和調研工作;(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落實保密措施,開展保密檢查、保密宣傳教育;(2)負責確定本單位所產生國家祕密的密級及變更有關密級及保密期限、解密和內部文件、資料的保密管理等工作;

(3)負責制定保密工作計劃,報主任審核、局長審批;(4)負責督促泄密事件查處工作;(5)負責密碼設備的管理工作;

(6)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7)負責本崗位涉及的統計和調研工作;(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文件、材料的打印、複印、整理、裝訂工作;(2)負責公文的排版、打印、裝訂工作;(3)負責文印設備的保養工作;(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全局的安全保衞工作;(2)負責全局的車輛交通管理工作;(3)負責全局的伙食管理和公務接待工作;(4)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5)負責本崗位涉及的統計和調研工作;(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全局辦公用品計劃編制、購買、發放工作;(2)負責全局固定資產領用、採購、維修、報廢申請的填制、提交及管理工作;

(3)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4)負責本崗位涉及的統計和調研工作;(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辦公室主任:陳春雷 聯繫電話: 辦公室副主任:劉元猛 聯繫電話:

負責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管理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和非領導職務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任免、考核、調配、獎懲工作;勞動工資、職工福利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負責工勤人員考工晉級工作;負責工傷工亡手續的辦理工作;負責職工退休手續辦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系統精神文明創建、扶貧幫困、基層窗口建設工作;負責績效考核、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學歷教育、專業人才庫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女、計劃生育工

作;負責監督本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負責組織調查共產黨員幹部及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負責受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負責對幹部管理權限內擬晉升幹部的廉政建設情況提出意見。

人事監察科崗位設置為16個:科長崗位、副科長崗位、綜合崗位、日常管理崗位、人事檔案信息管理崗位、調配任免崗位、離退休工傷工亡傷殘鑑定管理崗位、勞動工資管理崗位、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崗位、考核管理崗位、教育培訓和學歷教育崗位、黨建工作崗位、工青婦工作崗位、行政監察崗位、黨風廉政建設崗位、信訪檢查崗位。

(1)負責人事監察科內全面工作的計劃、協調、組織指導、落實和考核;

(2)負責人事監察科內基礎建設的指導工作;(3)負責人事監察科內思想政治工作;

(4)負責審核人事監察科起草的有關文件,報分管局領導審批;(5)負責審核人事監察科工作計劃、總結、中長期規劃,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6)負責審核人事監察科業務工作向上級機關的請示、報告,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7)負責人事監察科統計事項的審核,報分管局領導審批;(8)負責審核幹部職工請銷假;

(9)負責審核各項評先評優指標,審核年度考核、評先評優、立功受獎推薦結果,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10)負責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審核幹部職工因私出國(境)事項,報分管局領導複核、局長審批;

(11)負責審核擬選送的初任培訓、任職培訓、黨校培訓學員,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12)負責審核人事檔案管理晉級申請,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逐級上報審批;

(13)負責審核管理權限內中層領導幹部競聘結果,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

(14)負責審核管理權限領導幹部試用期滿考核結果及正式任職的意見,報局長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

(15)負責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或幹部所犯錯誤,審核管理權限內領導幹部職務處理意見,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

(16)負責審核非領導職務人員的晉升、確定意見,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逐級上報審批或備案;

(17)負責審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考工晉級意見,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逐級上報審批或備案;

(18)負責審核年度調配工作計劃,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

(19)負責審核職工在本局範圍內的調配意見,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

(20)負責審核本單位職工辭職事項,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逐級上報審批或備案;

(21)負責審核本單位職工辭退的處理意見,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逐級上報審批或備案;

(22)負責審核年度離退休人員管理、活動的工作計劃和經費支出計劃,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23)負責審核本單位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工資調整變動事項,報分管局領導複核,市局審批;

(24)負責審核在職人員各類獎金、各項福利,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

(25)負責審核離退休人員福利待遇,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

(26)負責審核非在編合同制人員用工計劃、用工意見,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27)負責審核幹部職工退休、提前退休、病退、工傷、工亡事項,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逐級辦理病退鑑定及審批手續;

(28)負責對各種先進典型進行審核,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

(29)負責對各種競賽、考核、評比報告、結果、通報、表彰決定進行審核,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

(30)負責對文明創建推薦單位和人選進行審核,報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

(31)負責對本單位組織業務培訓、競賽事項的審核,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32)負責具體落實分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反腐倡廉教育、糾正不正之風、信訪案件查處和行政監察工作的管理、指導、檢查等工作。

(1)協助科長開展處內工作;(2)根據科內分工負責具體工作;(3)根據科長授權負責有關事項的審核;(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起草人事監察科業務工作規程、綜合性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2)負責起草由人事監察科承擔的領導講話材料,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3)負責起草人事監察科年度(半年)工作計劃、年度(半年)總結、中長期規劃,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4)負責起草人事監察科綜合性的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5)負責起草人事監察科內跨崗位的綜合性文件材料,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6)負責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完成綜合性文件材料,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7)負責對涉及人事監察科的會籤會辦文件提出建議,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並根據科室意見協調有關部門具體落實;

(8)負責對徵求人事監察科意見的文件材料提出建議,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並根據科室意見協調有關部門具體落實;

(9)負責承辦辦公自動化、科室網站、涉及本部門的業務等信息化工作;

(10)負責起草人事監察科專業會議的綜合材料,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並承辦會務工作;

(11)負責組織實施人事監察科年度考核、績效考核和目標考核等具體工作;

(13)負責組織落實人事監察科文件資料收集、立卷、歸檔等基礎資料建設;

(14)負責人事監察科印鑑管理;(15)負責人事監察科備品、設備管理;

(16)負責根據人事監察科意見與其他部門溝通協調工作;(17)負責局機關安排活動的具體組織落實;

(18)負責提出領導班子理論武裝、執政能力、黨性修養、民主集中制、用人導向、作風等方面建設的具體措施,報科長審核,主管局長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並負責組織落實;

(19)負責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籌備工作;(2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負責實施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工作,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年度考核結果;

(4)負責根據立功受獎指標,組織推薦立功受獎人選,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並逐級上報審批;

(5)受理管理權限內幹部職工因私出國(境)事項,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局長審批;

(7)負責起草年度非在編合同制人員用工計劃,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8)負責根據用工計劃組織非在編合同制人員的用工考試、考核,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提出用工意見,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9)負責與非在編合同制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協調勞動部門辦理相關用工手續;

(10)負責非在編合同制人員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其他日常管理,根據考核結果和工作需要,提出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的意見,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11)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12)負責本崗位涉及的統計和調研工作;(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管理範圍內幹部人事檔案的接收、借閲、轉遞、轉出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檔案材料的接收、整理、甄別、歸檔裝訂工作;

(2)負責人事檔案室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3)負責人事檔案管理晉級的具體工作;

(4)負責人事辦公自動化系統及人事管理軟件的信息更新、維護及數據整理工作;

(5)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6)負責本崗位涉及的統計和調研工作;(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受理幹部職工在本局範圍內的調動申請,提出意見,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並辦理調配手續;

(2)負責受理辭職人員提出的申請,提出初審意見,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並辦理辭職手續,逐級上報審批或備案;

(3)負責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及幹部職工所犯錯誤,提出幹部職工辭退的處理意見,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並辦理辭退手續,逐級上報審批或備案;

(4)負責組織中層領導幹部競聘上崗工作,具體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公佈職位、受理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組織競聘演講、民主測評、計票、組織考核、任前公示等工作,並根據黨組決定起草任免文件,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並報市局主管部門備案;

(5)負責中層領導幹部試用期滿考核,提出正式任職意見,報處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根據黨組決定,起草任免文件,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並報市局主管部門備案;

(6)負責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或幹部所犯錯誤,提出領導幹部職務處理意見,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根據黨組決定,起草任免文件,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並報市局主管部門備案;

(7)負責組織非領導職務競聘上崗工作,具體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公佈職位空缺、受理報名、資格審查、組織競聘演講、民主測評、計票、組織考核、任前公示等工作,並根據市局黨組的任免決定起草任免文件,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並逐級上報審批或備案;

(8)負責提出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人員的晉升意見,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並根據審批結果起草任免文件,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並逐級上報審批或備案;

(9)負責組織事業人員、工勤人員參加職稱考試(評審)或考工晉級報名、報卷工作;

(10)負責通過競聘上崗、雙向選擇等程序,提出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考工晉級的初步意見,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會研究決定,並根據審批結果起草任免文件,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並逐級上報審批或備案;

(11)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12)負責本崗位涉及的統計和調研工作;(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擬定離退休人員管理辦法,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2)負責建立離退休人員管理台帳,對離退休人員的各項數據信息進行完善、更新、統計、分析、接收;

(3)負責擬定年度離退休人員管理、活動的工作計劃和經費支出計劃,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4)負責組織開展離退休人員的政治學習、黨組織生活和各項文體活動;

(5)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日常服務工作,聽取、瞭解、反映羣眾意見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

(8)負責提出市局幹部職工退休的初步意見,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並辦理退休手續;

(9)負責受理市局幹部職工提前退休、病退的申請,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報科長審核,局長審批,上報省局主管部門並辦理相關手續;

(10)負責受理提前退休、病退申請,提出初步意見,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全研究決定,逐級上報並辦理相關手續;

(11)負責受理幹部職工工傷、工亡申請,提出初步意見,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全研究決定,逐級上報並辦理相關手續。

(12)負責受理幹部職工傷殘鑑定申請,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複核,黨組全研究決定,逐級上報並辦理相關手續;

(13)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14)負責本崗位涉及的統計和調研工作;(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在職人員正常晉升職務(崗位)工資、級別工資的核算、申報;

(2)負責在職人員晉升職務(含專業技術職務)後,涉及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的核算、申報;

(4)負責受獎勵、受處分人員涉及的工資變動的申報;(5)負責試用期滿轉正人員的工資定級、申報;(6)負責取得高學歷後兑現的學歷工資的核算、申報;(7)負責各類人員變動後工資的核算、申報;(8)負責更改工資序列人員工資的核算、申報;(9)負責年終一次性獎金的核算、申報;

(10)負責在職人員退休(職)時工資的核算、申報;(11)負責津貼、補貼的核算、申報;(12)負責撫卹補助金的核算、申報;(13)負責臨時用工人員的工資核算、申報;(14)負責工資基金管理的核算、申報;

(15)負責工資軟件數據的錄入、更新、日常管理、應用、接收、上報;

(16)負責在職人員的各類獎金、各項福利的管理工作;(17)負責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管理工作;(18)負責有關保險業務的政策指導工作及相關工作;(19)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20)負責本崗位涉及的其他統計和調研工作;

第3篇

201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週年,是貫徹落實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謀劃和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關鍵年,也是全面深化全省地税系統黨建工作的關鍵年。根據省直機關工委和國家税務總局機關工委的有關要求,制定機關黨委2011年度工作計劃。

2011,機關黨委工作思路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為指導思想,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緊密圍繞税收中心工作,積極推進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按照省局黨組《關於加強和改進全省地税系統黨建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要求,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緊緊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努力開創全省地税系統黨建工作新局面;不斷豐富機關文體活動,營造積極向上、健康活潑的良好機關氛圍。

一是創新學習教育活動。按照中央、省委以及省直機關工委的有關要求,2011年,把深入學習貫徹十七屆五中精神作為加強學習教育活動的重點,在學習內容上,聯繫地税工

1 作改革發展的實際,進行理論和實踐創新,在學習形式上,將聯合有關處室,開設“山東地税大講堂”,每季度通過視頻形式舉辦一次講座,邀請有關領導、全國知名學者和專家教授等各方面精英主講,從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的學習貫徹、國際國內政治經濟形勢、黨的建設、歷史文化、依法行政、廉政建設、身心健康等多個方面,圍繞税收中心工作和熱點問題給黨員幹部傳授知識、信息、答疑解惑。通過開設“山東地税大講堂”使全系統黨員幹部的學習教育活動內容和形式不斷豐富和發展。配合慶祝建黨90週年紀念活動,在“七一”以前,在全系統組織開展“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週年” 優秀徵文評選活動,用活動成果檢驗學習教育活動的成效。

二是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堅持“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工作思路,在新一輪基層建設中和大力加強幹部隊伍素質建設工作中,按照《關於加強和改進全省地税系統黨建工作指導意見》精神的要求,在全系統,積極開展爭創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活動。用文化理念凝聚、激勵和引領黨員幹部鋭意創新、奮力創優,激發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有紅旗就扛,有第一就爭的創先爭優氛圍,形成幹事創業的強大合力。通過創先爭優活動,不斷增強黨員幹部的榮譽感、歸屬感、自豪感,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有力促進

三是典型帶動,全面深化。總結經驗,培養典型,紮實推進系統黨建工作的開展。2011年,將開展多種形式的黨建工作調研,並充分利用系統內黨建工作指導組片區協作會議等形式,搞好黨建工作的經驗交流,在工作調研中發現典型,典型培養,通過宣傳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紮實推進系統黨建工作的開展。年底,將全面總結全省系統黨建動員會以來系統的黨建工作經驗,表彰全系統先進黨建集體和個人。

二、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切實加強局機關黨的建設。 一是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營造機關和諧氣氛。健全完善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等有關制度,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進一步健全落實激勵關懷幫扶機制,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充分發揮機關黨委的橋樑和紐帶作用,搭建局領導與全體機關幹部交流平台,及時瞭解大家在想什麼、要做什麼、期盼什麼,使局領導的決策更加切合實際。及時發現問題,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消除不安定因素,更好地促進機關和諧。

二是努力提高機關黨員幹部的能力素質。圍繞省局工作重點,堅持把學理論與學知識、學業務緊密結合,引導機關黨員幹部在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黨的歷史的同時,廣泛學習現代化建

3 設所需要的經濟、政治、文化、科技、社會、國際和税收業務等各方面知識,積極營造良好的向書本學習、向基層學習、向實踐學習、向羣眾學習、向先進學習的濃厚氛圍。機關黨委將充分利用山東地税內網“黨建工作園地”欄目平台,交流學習體會,展示活動成果。

三是抓好文明機關創建活動。省局機關黨員幹部要以創建“全國文明單位”為目標,繼續深化文明機關、和諧機關建設活動,以構建友愛型、服務型、法制型、文化型、廉潔型機關為主要內容,以建設公平正義、關係融洽、政令暢通、清正廉潔、充滿生機為目標,大力加強思想、作風、文化、廉政建設,逐步創建文明向上、充滿活力的和諧機關、文明機關,樹立省局機關的良好社會形象。

三、豐富載體,發揮作用,不斷提高黨羣組織的凝聚力 一是充分發揮基層工會的作用,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和包村扶貧、幫扶困難職工等扶危濟困活動。紮實做好機關困難職工的幫扶工作,為幹部職工解決實際困難,維護好職工切身利益和合法權益,讓廣大幹部職工真正體會到黨的温暖。

二是充分發揮團組織作為黨聯繫青年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積極組織開展青年文明號和“青年志願者”活動,調動團員青年無私奉獻、崗位建功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是組織機關婦女同志結合本職工作積極參與爭創“巾

4 幗文明崗”、“三八紅旗手”等活動,同時積極組織開展健身、美化環境、獻愛心、送温暖等活動和慶祝國際“三八”婦女節活動。按照有關章程,對省局機關婦委會進行改選,根據省局機關人員變化情況,對各婦女小組進行調整。

四是不斷豐富機關文體活動載體。結合學習型機關建設,建立健全健康養生、攝影、游泳、讀書等興趣小組,落實各興趣小組活動場地和經費,積極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組織省局機關乒乓球、羽毛球比賽;認真選拔隊員參加省直機關各類體育比賽、文藝匯演、書畫攝影交流活動,進一步豐富幹部職工的業餘生活,使機關幹部在參與中提升理論修養、道德素質和身體素質,營造積極向上、健康活潑的良好機關氛圍,培養良好的精神情操,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第4篇

9、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崗位 (1)負責系統年度政治理論學習工作;

(2)負責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的總體計劃、經驗總結、典型推薦等工作;

(3)負責認真組織落實《遼寧省地税系統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指導意見》;

(4)負責瞭解幹部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有的放矢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6)負責組織、協調上級機關及本單位開展的各項文化體育競賽活動;

(7)負責開展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服務十佳”辦税窗口、巾幗文明崗、優秀税務工作者等創建活動的評比、總結工作;

(8)負責發現、推薦、培養先進典型工作;(9)負責開展宣傳先進典型工作;(10)負責扶貧幫困工作;(11)負責雙擁工作共建工作;

(12)負責窗口建設工作,規範窗口服務標準開展政務八公開工作;

(13)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14)負責本崗位涉及的其他統計和調研工作;(15)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制定和修改本單位目標管理考核細則及方案;(2)負責迎接上級機關目標管理考核、評比工作;

(2)負責組織本單位日常及年度考核、評比工作,並對考核結果進行表彰通報;

(4)負責組織、實施、協調本單位日常和年度績效考核,並對考核結果進行表彰通報;

(6)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7)負責本崗位涉及的統計和調研工作;(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起草教育培訓長、中、近期規劃和計劃,並認真落實《全省地税系統“十一五”教育培訓規劃》;

(2)負責根據本單位及上級機關年度培訓安排,分級分類組織業務培訓班;

(3)負責根據本單位及上級機關組織業務競賽的具體安排,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業務競賽活動;

(4)負責兼職師資隊伍的選拔、培養、培訓、管理工作;(5)負責向市局推薦委託培養高層次人才的人選工作;(6)負責收集專業人才相關資料,形成專業人才庫和梯次專業人才結構網;

(7)負責鼓勵幹部在崗自學取得學位,優化幹部學歷學位結構;(8)負責掌握幹部參加律師、註冊税務師和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情況;

(9)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10)負責本崗位涉及的統計和調研工作;(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年度黨建工作計劃,黨建工作的調研、典型推薦、工作總結

(2)負責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的制定;(3)負責組織開展“三先兩優”活動;(4)負責做好黨員發展的具體事務性工作;

(5)負責組織好發展對象的集訓、日常培養、發展前的考核、發展中的程序性工作;做好黨員轉正工作;

(7)負責中心組學習資料的準備,學習記錄、登記等工作;(8)負責“三會一課”制度落實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9)負責收繳黨費、評議黨員、開展黨日活動的具體組織工作;(10)負責機關黨委換屆改選工作;(11)負責籌備機關黨委工作的各種會議;(12)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組織職工圍繞中心工作開展工會工作、青年 工作、婦委會工作;

(2)負責組織職工開展有針對性的各種活動;(3)負責年度工作計劃、總結;

(4)負責“青年文明號”、“巾幗建功”等創建活動;(5)負責管理工會經費;

(6)負責起草本崗位涉及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7)負責本崗位涉及的統計、調研、協調工作;(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具體負責對税收執法、基建工程、大宗物資採購的招投標、人員錄用、幹部提拔選舉測評工作進行行政監察。

(4)具體負責市局轉辦的省政府民心網、市政府政風行風熱線等外網網站羣眾訴求的辦理工作。

(5)具體負責反腐倡廉教育工作。(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具體負責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2)具體負責廉政目標考核工作。

(3)具體負責廉政責任狀的簽訂與管理工作。(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1)具體負責人民羣眾的來信、來電、來訪舉報工作。(2)具體負責信訪件的初查核實、信訪件結案、信訪件保管工作。

(3)具體負責起草信訪工作總結及上報信訪報表工作。(4)具體負責案件檢查的初步審核工作。(5)具體負責違法違紀案件的立案、上報工作。(6)具體負責職權範圍內和領導交辦的案件查處工作。(7)具體負責案件管理和案件檢查的總結和上報工作。(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人事科科長:陳國濤 聯繫電話: 人事科副科長:彭繼超 聯繫電話:

負責税(費)計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受理納税人税費登記(不設審批大廳)、納税人變更税費登記(不涉及遷移主管地税機關)、註銷税費登記、税費申報和其他涉税(費)申請及諮詢業務,並進行相關計算機處理、資料傳遞和送達相關税(費)業務文書;負責税款、費款、滯納金、罰款的徵收、銷號和對帳;負責清理欠税(費)工作的組織管理;負責發票的發售;負責對受理登記、申報、徵收、發票環節的程序違章事項實施處罰;負責計算機硬件、軟件及網絡的管理和維護;負責計算機涉税(費)信息管理;辦税服務廳管理及基層地税所辦税窗口業務指導;負責“一窗式服務”辦法實施,納税人涉税(費)事項前台受理登記及向後台傳遞的業務處理,“值班長”工作制度的實施;負責税(費)計劃、會計、統計徵收情況和税收票證管理;負責重點税(費)源户報表的呈報和分析;負責地方税收提退、抵繳業務處理及對基層地税所業務指導;負責財務、經費、固定資產

和專項資金管理;負責裝備管理;負責編制、審核財務預算、決算,辦理各項經費領撥;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辦税服務廳有關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負責編報相關業務表報資料等。

計劃徵收科崗位設置為18個:科長崗位、副科長崗位、綜合崗位、税收計劃崗位、税收會計崗位、税收統計崗位、税收票證管理崗位、經費會計崗位、經費出納崗位、計算機管理崗位、檔案管理崗位、涉税事項受理崗位、政策諮詢服務崗位、登記崗位(沒有審批大廳)、日常申報崗位、現金開票匯總崗位、現金收款上解崗位、發票管理崗位。

(1)負責計劃徵收科內全面工作的計劃、協調、組織指導、落實和考核;

(2)負責計劃徵收科內基礎建設的指導工作;(3)負責計劃徵收科內思想政治工作;

(4)負責審核計劃徵收科起草的有關文件,報分管局領導審批;(5)負責審核計劃徵收科年度(半年)工作計劃、年度(半年)工作總結、中長期規劃,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6)負責審核計劃徵收科向上級機關的請示、報告,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7)負責計劃徵收科統計事項的審核,報分管局領導審批;(8)負責測算編制全區税收收入計劃的審核,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9)負責審核組織收入情況通報和向區政府、人大等部門發送的收入情況簡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10)負責審核代扣代繳手續費,報分管局領導審批;(11)負責審核作廢、損失、停用等票證和票款損失申請核銷的處理意,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12)負責審核税費退庫,報分管局領導審批;(13)負責審核財務預、決算,報分管局領導審批;(14)負責審核經費支出,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15)負責審核全局基本建設項目,報分管局領導審批;(16)負責審核全局固定資產購置和處置的處理意見,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17)負責領導幹部離任審計事項的審核,報分管局領導審;(18)負責審批各類納税(費)申報資料;

(19)負責税務機關內部使用的工本費發票核銷的審核,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20)負責購票資格認定、超限量文書、購票特批的審批;(21)負責自開票納税人資格申請、代開發票的審批;(22)負責發票繳銷受理的審批;(2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協助科長開展科內工作;(2)根據科內分工負責具體工作;(3)根據科長授權負責有關事項的審核;(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起草計劃徵收科業務綜合性管理辦法,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2)負責起草計劃徵收科承擔的領導講話,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3)負責起草計劃徵收科年度(半年)工作計劃、年度(半年)工作總結、中長期規劃,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4)負責起草計劃徵收科綜合性信息和新聞宣傳稿件,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5)負責審核計劃徵收科內跨崗位的綜合性文件材料,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6)負責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完成綜合性文件材料,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7)負責對涉及計劃徵收科的會籤會辦文件提出建議,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並根據科室意見協調有關部門具體落實;

(8)負責對徵求計劃徵收科意見的文件材料提出建議,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根據科室意見協調有關部門具體落實;

(9)負責承辦辦公自動化、科網站、涉及本部門的業務等信息化工作;

(10)負責起草計劃徵收科專業會議的綜合材料,報科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

(11)負責組織實施計劃徵收科的年度考核、績效考核和目標考核等具體工作;

(13)負責計劃徵收科內文件資料收集、立卷、歸檔等基礎資料建設;

(14)負責計劃徵收科印鑑管理;(15)負責計劃徵收科備品、設備管理;

(16)負責根據計劃徵收科意見與其他部門溝通協調工作;(17)負責局機關安排活動的具體組織落實;(1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