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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工作總結5篇 法律事務工作精髓:解密成功辯護與合規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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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以“法律事務工作總結”為主題,對過去一段時間的法律事務工作進行總結與分析。通過對案件處理、法律諮詢和文件撰寫等方面的回顧,介紹團隊在法律領域中的經驗和成果。同時,我們將對遇到的問題和挑戰進行思考,以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辦事效率。

法律事務工作總結5篇 法律事務工作精髓:解密成功辯護與合規戰略

第1篇

20xx年海南山金公司以做大做強、促進公司長遠發展為目標,從完善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着眼,結合公司實際,堅持以法制教育為基礎,突出加強了合同管理和制度建設,使公司法律事務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海南山金公司20xx年成立以來,由於開發環境的影響,人員機構相對精簡,法律事務工作一直沒有成立專門機構,法務工作由公司綜合部兼職,目前僅有一名兼職工作人員。雖然機構簡單、人員兼職,但從20xx年以來與財務審計部分緊密配合,逐步建立了規範、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努力提高風險防範能力,保證了公司生產經營工作安全、穩健運行。

20xx年,公司重點加強了對合同管理情況的檢查力度,

合同管理進一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規範化的軌道,成為預防經營管理風險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據集團要求,我們進一步完善了合同專項管理、審查、會籤和審批制度。今年以來,全年度共簽定經濟合同186份,合同金額33512349.07元,上報審核重大合同5份,合同金額約為人民幣14315500元。從合同審查的效果看,大多數合同能夠按照審查意見對合同進行修改,但仍有少部分合同未能接收合同審核意見。針對無法按照審查意見的合同,我們立即向合同經辦部門告知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建議他們提高警惕,做到防患於未然。

在審查和上報重大合同過程中,共提出審查意見200多條,95%以上被合同相關部門採納,從而從源頭上規避了法律風險,為企業避免了經濟損失。

本年度,我們針對在日常合同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合同問題,同時根據集團公司要求,對合同模版進行了修改,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公司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護。

依據國家國資委《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山東黃金集團有限公司法律事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集團公司三年法制建設要求,我們堅決執行《山東黃金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風險管理制度》,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預防預控,同時進一步完善《合同管理辦法》,並制訂了《海南山金公司法律事務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和程序,完善和規範了勞動合同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20xx年度,海南山金公司經濟合同糾紛案件為零;勞動關係訴訟案1件。

海南山金公司成立於20xx年,除部分管理人員為集團公司外派和當地合作方派員以外,其它員工大多為勞務派遣工,所以幾年來與本公司有直接關係的勞務糾紛和訴訟案件不存在。直到20xx年12月發生了1起勞動關係糾紛案。此案不涉及財產關係,為勞動關係確認訴訟,無涉案金額,由公司外聘律師代理,代理費10000元根據雙方簽訂的《法律事務委託合同》要求打入對方帳户。此案一審結束,公司勝訴。

在對待被訴案件上,公司積極採取應對措施,多次組織會議討論研究。此案一審雖已勝訴,還有可能面臨對方上訴二審。由於公司所屬抱倫金礦區自上世紀80年代起民採盛行,小公司此起彼伏,廣東、廣西、湖南等周邊省份到此打過工的人員眾多複雜。至20xx年海南山金公司成立幾年後,部分早期在此打工的人員因生病或其他原因要求與公司確認勞動關係以獲得補償或賠償。鑑於此,今後我公司還將存在有此類勞動關係確認的民事訴訟案件。在處理這類案件過程中,公司將會加強防範措施,防止以點帶面引發羣體訴訟的發生。

(五)目前,公司還沒有外聘常年法律顧問。隨着公司的不斷穩定發展,各種錯綜複雜的關係隨之增多,因此,公司將在20xx年解決這一問題,以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企業法律事務組織體系。

20xx年,海南山金公司在法律事務工作方面取得成績的同時也還存在着許多不足。

一是對法律事務工作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夠足。沒有完全認識到法律風險對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影響,思想上總是把法律事務工作放在從屬和輔助的地位。

二是把法律事務看做是單純的解決法律糾紛。沒有完全把法律事務工作看作是一種管理行為,落腳在管理而非法律上面。

三是法律事務工作人員綜合能力不高,沒有建立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沒有專業的法律事務工作人員;法律事務基礎工作還不夠完善、細緻。

20xx年,海南山金公司將更加充分的發揮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作用,並進一步細緻、完善法律事務基礎工作。總體要求是狠抓法律風險防範工作制度的落實,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加細緻的服務,更好地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一是繼續加大法律事務工作管理力度,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二是繼續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和深度,把風險降到最低。

三是繼續加強糾紛案件處理力度,盡大程度的控制潛在的訴訟案件。

四是積極推進外聘法律顧問及法律職能部門建設等相關工作。

五是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法律事務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

海南山金公司為對外開發企業,地處中國最南方的偏遠山區,機構人員欠缺,法律事務工作力量薄弱,希望集團公司能多到海南山金來給予指導和幫助。

法律事務工作總結5篇 法律事務工作精髓:解密成功辯護與合規戰略 第2張

第2篇

***年是緊張、充實、不平凡的一年,正如羅總在年初工作會報告中所講,是集團公司攻堅克難、逆境求強的一年。同時,***年也是中央企業推進法制工作三年目標“大考”驗收的一年。如何把法律服務與集團公司“兩提一降”這個中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如何通過全面防範法律風險,為企業創造直接和間接價值,是法律事務部全年工作的着力點。***年我們以服務企業“兩提一降”為目的,以完成三年目標為抓手,堅持“點面結合、防治結合、學用結合”,紮紮實實做好法律服務。一年來,在集團領導、各部門、各出資企業的支持下,經過部門同志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部門年度工作指標,較好地完成了***年工作任務。

所謂點:就是指作為總部職能部門,必須要履職盡職,有效防範集團公司改革發展中的每一個法律風險點,幫助部門把好法律風險關,讓領導決策、簽字無法律上的後顧之憂。

我們認識到,如果放過一個法律風險點,就可能給企業帶來一個出血點。防住法律風險點,就是堵住“出血點”,就是為“兩提一降”做貢獻。

法律事務部按照“抓工作從制度入手、抓制度從工作出發”的思路,嚴格執行三項法律審核制度,充分發揮了法律保障作用。

我們提出每份法律審核意見,一要有效防範法律風險、二要體現央企法律服務的質量、三要禁得住歷史檢驗的工作標準,繼續強化經濟合同“雙流程”管理,實行經濟合同審核書面及網絡同步流轉。***年我們審核的合同,無論標的額大小都“一視同仁”,嚴格落實《合同訂立審批單》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合同審核質量,***年我們制定了《合同審核任務清單》,列出了八個方面的審核項目,實行審核人、合同處、部門的三級把關,做到審核工作不漏項,確保審核質量。

***年度,法律事務部參與集團公司及相關出資企業重大項目、專項法律服務17項。每個項目因情況不同、特點不同,法律需求也各不相同,法律事務部注重通過溝通協調,與承辦部門、中介機構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法律風險的識別、提示、預警和防控作用。

***年,對於聘請外部律師的項目,我們有兩個改變,一是從“跟着走”向發表“獨立意見”改變,二是由“一聘了之”向“全程監管”改變。通過與承辦部門溝通,提前瞭解項目法律需求,採用我方擬定的法律服務合同將外部律師的工作量化、標準化。要求律師對每份法律意見必須“咬牙印”,通過合同的“硬約束”保證外部律師服務質量。

對於出資企業的法律事務,我們主動提供服務,盡我們所能幫助企業防風險、降成本。

一年來,我們感到大家的法治意識加強了,對我們的工作也更信任了。不但總部的同志有問題願意諮詢法律部,二級甚至三級出資企業的同志也願意向我們諮詢法律問題;不僅出資企業法律人員願意向我們徵求法律意見,出資企業的領導也願意向我們諮詢、交流法律問題。甚至有的企業法律力量較為薄弱,乾脆把總部法律事務部當成了企業法律部。只要有利於“兩提一降”,有利於防範法律風險,我們都會提供專業、熱心的法律服務。

所謂“面”,就是建立全集團的法律工作體系,有效防範全系統的法律風險。***年,我們主要從三個方面做好“面”的工作。

建立全覆蓋的法律工作體系。通過實地調研、逐家落實,集團公司所有二級企業都建立起“領導主抓、總法牽頭、部門承辦、人員落實”的法律工作體系。100%的企業都設立了總法律顧問,總法律顧問數量達32名;100%的企業都配有專兼職法律人員,全系統法律人員數量達到90名。86%的企業將法律事務機構作為一級職能部門,三家企業雖然未設立法律事務機構,但是企業法律工作都有人落實、有人負責。

建立突出境外特色的法律工作體系。境外投資運營是集團公司的主要贏利點,在開展“面”的工作中,法律事務部始終注意突出“境外”這一重點。法律事務部通過實地調研,幫助境外企業建立、完善法律工作體系,實現制度到位、總法到位、人員到位,確保境外投資運營依法合規。到***年底,二級境外企業100%設立了總法律顧問,100%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審核制度,100%配備專人負責法制工作,三項法律審核率始終保持100%。

建立以集團公司為樞紐的法律工作體系。法律事務部認真貫徹國務院國資委法制工作要求,定期彙報溝通三年目標工作進度。在深刻領會國資委有關要求的基礎上,法律事務部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具體方案,向出資企業宣貫落實。法律事務部以三年目標為抓手,逐家、逐條、逐項落實指標,形成了以法律事務部為樞紐、上通下達的法律工作體系。

通報進度,形成壓力。自20xx年起,為了幫助出資企業瞭解差距、明確任務,法律事務部每半年向出資企業通報三年目標進展情況。營造了出資企業積極對標先進,自我提升標準,相互追趕、彼此競爭的工作氛圍。有的企業在通報後一個月內立即設立法律事務機構,有的企業在通報後立即招聘法律人員。在定期通報的推動下,各出資企業圓滿完成三年目標各項指標。

納入考核,形成動力。為了使各出資企業切實重視法制工作,增強工作動力,***年集團公司首次將法制工作納入出資企業績效考核。***年3-4月份,法律事務部依據客觀公正的原則對各出資企業開展評價,無論企業規模大小,都按統一標準打分,如實報告、公佈評價結果。考核評價結果公佈後,很多企業紛紛詢問扣分項,對照短板,快速整改。

開展述職,增強幹勁。為保證總法律顧問發揮作用,在20xx年成功開展述職的基礎上,***年又組織所有出資企業開展總法律顧問書面述職。通過述職,引導、督促各位總法律顧問“在其位、謀其政”,在三項法律審核、法律糾紛案件處理、機構建設等方面切實發揮帶頭作用,保障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加強督導,壯大隊伍。法律事務部通過文件、會議、調研等形式,督促出資企業不斷加強法律人員的充實配備,以滿足企業快速發展的需求。三年來,企業總法律顧問從16名增加到32名,企業法律人員從60名增加到90名。專職法律人員的持證率已經達到80%。

加強學習,提升隊伍。為了提升法律人員業務素質,3月,法律事務部舉辦了法律業務網上培訓,共100餘名法律人員及其他業務人員通過網絡參加了培訓,深入學習了民商法、企業法律顧問實務、企業管理等知識,強化了業務素質。***年3月開始,法律事務部指派專人通過微信及qq以“每日一題”的方式,幫助法律人員學習相關法律知識。

明確職責,發揮作用。總法律顧問是企業法律工作隊伍的“帶頭人”,是保障企業依法合規的核心崗位。我們建立了30多人的總法隊伍,有了“量”的保證,還要在“質”的提高上下功夫,提升總法素質,保證發揮作用。7月,法律事務部舉辦了為期四天的出資企業總法律顧問履職能力培訓,着力解決了總法律顧問“幹什麼、怎麼幹、如何幹好”的問題。三年來,在總法律顧問的帶領下,各出資企業三項法律審核率始終保持100%。

企業法律工作的真正價值不在於“救火”,而在於“防火”。企業的法律風險防範工作,應防治結合,以防為主。

發動企業,查找風險。***年,法律事務部連續四年開展“企業法律風險防範之我見”論文評比活動,共徵集論文百餘篇。這些來自出資企業、來自生產一線的論文,有對礦業併購防止礦業權隱匿風險的分析,有對國際工程項目法律風險的解讀,有對建築施工企業招投標、勞動用工等方面法律風險的剖析,還有對已辦訴訟案件的經驗總結。大家在查找風險的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對防範法律風險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編寫贊比亞法律風險防範國別指引。根據國務院國資委的要求,集團公司與中石化、中石油等8家中央企業開展《企業境外法律風險防範國別指引》的編寫工作。我們克服人手少、任務重等困難,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利用業餘時間進行編寫,數易其稿,形成11萬字書稿。這本指引為在贊企業合規經營、防範風險提供了有效支持。

編寫7國境外投資指引。法律事務部結合集團公司投資區域,編寫了贊比亞、緬甸、剛果(金)等七個國家的境外投資指引。根據國務院國資委國別指引的編寫要求,對緬甸、剛果(金)的投資指引進行修改、完善,為集團公司在這些國家投資運營中防範法律風險提供參考。

***年,法律事務部根據集團公司合同簽訂情況,形成委託合同、技術合同等共計12大類、29種合同示範文本。其中,法律服務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審計委託合同等類別已逐步使用我方文本簽約,有效防範了風險。

自***年12月開始,法律事務部每週開展“送法上門”網絡普法工作,截至目前,已開展“以案説法”158期、“普法小課堂”173期。結合首個國家憲法日,法律事務部通過網上憲法問答、發放書籍、電子屏等三個途徑開展宣傳工作,營造了濃厚的憲法學習氛圍,強化了依法治企的意識。

法律事務部是個年輕的部門,平均年齡只有30.5歲。***年我們崗位變化較大,兩進兩出一人休假,全年僅5名同志在崗。這種情況下,通過學用結合的方式,提高部門戰鬥力,有效保證了“點面結合、防治結合”。

自20xx年以來修訂的法律、行政法規及司法解釋就達327部,企業法律人員必須及時更新知識儲備,才能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保障。對於***年新修訂的《商標法》《公司法》《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我們及時學習立法新變化,準確提示相關風險點。同時,我們每月定期收集新公佈或新實施的法律法規,在集團公司oa及網站上同步發佈,幫助大家及時瞭解新法新規。針對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我們採用生動形象的動漫圖表形式,幫助大家一目瞭然瞭解新變化對企業的影響。

***年,法律事務部共參加業務能力培訓10人次。通過參加企業爭議解決方面的培訓,提高仲裁案件處理技巧;通過參加商務部組織的反壟斷法培訓,深入瞭解我國反壟斷監管的規定,為企業參與國內外公平市場競爭提供法律保障;通過參加“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指南”研修班,我們瞭解到跨國公司的法律風險管理經驗,提升了合同管理能力。

法律事務部注重從具體工作出發,學習與之相關的業務知識,提升法律事務處理能力。針對永續債業務,我們系統研究了新融資方式的法律風險,分析永續債與優先股的各自利弊;為更加透徹地瞭解贊比亞有關公司治理、註冊、解散事宜的規定,我們組織部門人員利用業餘時間專題學習贊比亞《公司法》。

法律事務部將員工綜合素質的提高與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着力培養一支忠於企業、聚焦專業、愛崗敬業的法律隊伍。***年法律事務部克服了在崗人員少的困難,充分發揚敬業精神,堅持黨員帶頭、骨幹帶頭,團結協作,形成良好的部室作風。

***年,法律部一人取得法學碩士學位,法律碩士佔部門總人數的87.5%;一人獲得高級職稱,獲得高級職稱的人員佔部門總人數的25%;另外,一人通過清華大學的仲裁員考試,獲得仲裁員資格;一人考取工商管理碩士。

二是法制工作在中央企業的排名由第二個三年目標的108名提高到***年的前40名;

三是從國資委普法先進單位邁入全國普法先進,是18家榮獲該榮譽稱號的中央企業之一。

第3篇

過去的一年中,法律中心注意理論學習,努力研究業務,共同提高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眾志成城,積極主動,當好領導的法律參謀,積極為集團的建設獻計獻策;愛崗敬業,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待集團交給的各項法律業務,全力維護報社合法權益,減少報社的損失。較好地完成了當年的預定目標,盡到了部門的應有職責。

在這一年的工作當中,法律中心在訴訟案件、非訴業務、合同審查、糾紛防範以及制度建設和業務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較大的成績,截至200*年12月1日共辦理各類案件138件,其中訴訟案件62件,非訴案件76件;共審查起草各類法律文書185件;共清回欠款140餘萬元;根據集團實際需要依法出具各類法律建議書和法律意見書52份;根據集團內部“立法”要求代為起草規章制度8份;完成三項集團科研課題,發表業務研究類文章二十餘篇;受理集團內外法律諮詢數百起。

一、案件總數138,基本與去年持平(去年136),訴訟案件62件(去年58件),略有上升,其中新聞官司17件,經濟糾紛增幅較大達到19件,佔訴訟案件總數的31%,其中勞動爭議案件23起,同比有所增加。非訴案件76起,與去年持平。

1.案件總數及案件分佈情況與去年大體一樣,以新聞訴訟和經濟糾紛和勞動爭議為主,總體情況與去年相比沒有太大的變化,這也標誌着法律工作進入一個平穩發展的階段;

2.經濟糾紛數量增加,表明集團多樣化經營的深入發展急需市場準則的介入,但是今年19件經濟糾紛案件多為經濟欠款引發,類型單一且多為歷史性糾紛,因為週期長的原因我方勝訴後往往執行困難,而我方被訴則情況相反。

3.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反彈,這説明勞動人事制度仍然存在深層問題需要解決,僅僅通過個案的處理不能全面解決問題。23起案件中1起是物業管理公司所屬人員產生的糾紛,1起為新聞大廈所屬人員產生的糾紛,其他均為老報業發行公司產生的糾紛,這説明老報業發行公司前期的用工存在較大問題。上述案件除新聞大廈的案件正在處理外,其餘的均作了妥善處理。

4.非訴案件成為法律中心工作的半壁江山,非訴業務成倍增長,非訴糾紛和公司改制、註冊等業務增多,個案的複雜程度明顯上升,很多已經超過訴訟案件。法律諮詢成為日常性工作的重要部分,受理集團內外各類法律諮詢數百起。表明法律中心的職能已經由簡單的處理糾紛轉變為糾紛防範和全面服務。

截止200*年12月1日,共起草、審查合同等各類法律文書185份,比去年同期(150件)增長23.33%,涉及標的額246,286.00(僅限於有標的額的和較易統計的法律文書);涉及分社(記者站)、子報刊、物業管理公司、發行公司、信息產業公司、新聞大廈、辦公室、物品採購部、基建處、計財處、審計處等我方送審主體。

1.在起草、審查法律文書的同時,還積極參與相關的招投標活動以及合同糾紛的和解談判活動,體現了全面參與的原則,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報社(集團)的權益。

2.繼去年公佈第一批合同示範文本後,今年又公佈了關於知識產權方面的十餘份合同示範文本,對集團各部門、單位規範簽訂有關合同提供了依據,同時也提高了簽約效率。

3.為強化監審力度,我們制定了《收查已審查合同一覽表》,在人手有限的情況下,着重對重要部門、重要事項的重要合同進行了跟蹤收查。該項工作的開展,保證了《若干規定》的全面實施,開始逐步體現合同審查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今年清債辦的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欠款的移交數量低、債權質量差,費用特別緊張。但經過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回款額達到了140萬元,基本完成預定工作任務,減少了報社的損失,對報社相關部門的規範經營起到了促進作用。

為了實現中心對內法律監控、法律服務的職能,今年的工作加強了法律建議書的範圍和作用,針對各種實際問題和形勢發展,先後發佈法律建議書52份,根據集團內部“立法”要求代為起草規章制度8件。強化法律把關和監督職能,加強對案件的預防和法制宣傳教育,對集團發展中一些重大情況及時提出了建議和對策,強調法律工作提前介入,避免和減少了糾紛的發生。

業務研究取得較大成果。法律中心堅持常年的學習制度,集體學習和個人學習相結合,《新聞侵權案例評析》一書作為法律中心集體的科研成果,完成了寫作修改等前期複雜工作準備出版,該書歷時兩年凝聚了法律中心全體成員集體的智慧也是同志們工作的小結。另外《新聞記者與著作權》、《報業集團的商標戰略》兩個課題年內業已完成。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今年中心的同志總共發表各類業務論文二十多篇。

第4篇

一、全面參與集團重大決策、經營活動,及時進行風險評估;為子公司、部門提供法律服務;積極維護、拓展與司法機關的關係,防範集團運營中法律風險。

(一)、全程參與集團重大經營活動,及時進行風險評估,提出法律意見。

1、參加江蘇中電設備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變更為中電電氣(江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過程,配合外聘律師事務所的法律盡責調查,適時提供法律建議和服務。

2、參與中電電氣(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對中電電氣(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電電氣(上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兩個組件公司併購,審查併購文件。

3、參與股份公司營銷政策的制定,審查制度合法性;評估、修訂變壓器銷售合同文本,審查修改於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協議》等合同文本。

4、參與中電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與南京鐵路建設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合作協議審查、修改,進行法律風險評估。5、參與中電電氣(江蘇)股份有限公司對通化變壓器製造有限公司股權收購和業務開展情況的前期考察、調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見。

6、參與中電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與大同煤礦集團機電裝備製造有限公司合資成立大同煤礦集團機電裝備中電電氣有限公司的工作,對合作協議、公司章程進行草擬、審查,辦理公司設立的工商登記事務。

(二)、根據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對重大法律風險提交評估報告,供管理層參考。

1、1月向相關部門提交《企業勞動管理法律指引》,對企業常見的《勞動合同法》相關的適用問題進行詳細的解釋與指導。

2、2月向集團領導提交《關於中電電氣(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對中電電氣(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電電氣(上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收購的法律意見書》。

3、6月向集團領導和人力資源部提交《20xx年上半年勞動爭議案件評估報告》,對因公司不規範行為引發的多起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剖析,總結原因、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三)、為子公司、職能部門提供有效法律服務,處理重大法律糾紛;檢查異地子公司法律工作開展情況。

1、為江蘇中電輸配電有限公司與福建建德三師水泥有限公司的變壓器質量糾紛提供法律建議,擬定和解方案。

2、調查、處理江蘇中電輸配電有限公司與大唐漳州風電有限公司的變壓器質量糾紛,提出了可行的處理方案、建議。

3、協助企管部處理臨時用工陶紀明的工傷補償事宜,與對方協商達成協議。

4、對合同履行中的爭議,草擬書面函件與客户協商;對客户違約,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合同,指導銷售員從客户處取得違約證據,如公司推遲交貨,指導銷售員取得對方書面認可手續。全年共為子公司、職能部門提供各類法務服務60餘次。通過上述工作,化解糾紛,弱化矛盾,避免了訴訟案件的發生,維護了公司形象。

(四)、檢查、監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1、監督江西景德半導體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務工作開展:保持與外聘駐公司律師的密切聯繫,定期檢查工作日誌,及時協調處理重大問題。

2、要求江西法務對全部涉外採購合同進行梳理,對未履行完畢的每份合同的簽訂、變更、終止的法律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存在法律風險給予説明並給出法律意見。

3、監督合同履行,及時處理糾紛:對因付款延遲導致大量供應商不滿引起的合同履行問題進行協調,提供解決方案;對於供氣公司要求漲價引起的重大糾紛,適時指導、草擬函件,提出法律建議等。4、與其它部門合作,參與公司項目的決算工作。

(五)、積極維護和拓展外部司法關係,為解決集團法律風險創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環境。維護與揚中公檢法機關、仲裁機構的關係;拓展與省高院、鎮江中院、江寧法院、江寧公安的聯繫溝通,與兩地司法機關保持良好的工作聯繫。

⑴超期貨款:全年共處理超期貨款4253.6萬元,其中20xx年遺留

20xx.8餘萬元,20xx年新移交2164.4萬元。截至20xx年11月底,共回籠超期貨款2370萬元,清户169户。

⑵離職銷售員欠款清理:經過一年時間的訴訟,第一批訴訟的25件離職銷售員欠款案件一審已全部結案,回籠欠款15萬元。2、工作措施:

⑴超期貨款方面加強訴訟力度。為加快超期貨款清收速度,重點通過訴訟方式清收。積極協調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資源,共訴訟案件29起,結案23起,結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凍結金額73萬餘元。全年通過訴訟而回籠貨款621萬元。

⑵堅持出差,深入每個客户實地瞭解貨款逾期支付情況,對客户提出質量等問題及時予以解決,回籠貨款。

(二)、嚴格執行合同評審制度,評審全集團對外經濟合同。

1、審查、草擬重大合同:參與談判、審查與丘博保險(中國)有限公司保險合同,與人民電器廠、華達物資公司、正泰公司的戰略合作協議,與德國海德里希設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見;起草中電電氣(南京)特種變壓器有限公司與上海地澳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專利許可、技術合作開發協議等重要合同。

2、嚴格按責任狀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評審工作:今年面對人員減少、工作量增加的問題,法務部發揚團隊精神,精誠團結,加強合作,克服困難,保障合同評審日常工作按時完成。

⑴截止至11月底,評審變壓器銷售合同2800餘份,重點審查客户資信,識別安裝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預防法律風險。

⑵對非標產品庫存,逐份審查合同,向運營計劃中心核實履行情況,分析法律風險,對每台產品給出處理意見。⑶對在評審中發現的未簽訂合同先發貨、預付款(全款)未到先發貨引起的法律風險予以彙報,指出問題,提出法律意見。

3、評審集團及股份公司採購合同2900餘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對此類合同,重點審查合同是否與招標結論一致;對採購特殊產品如危險品、勞保用品等國家規定必須取得特殊生產許可的,嚴把資質關,審查供應商相關證照;對生產、質檢用設備要求留質保金;根據運輸公司人員協助卸貨受傷事故,提示完善採購合同文本,預防將來再發生卸貨人身損害風險。

4、評審光伏產業子公司各類別合同合計698份(國內銷售220份,國內採購478份),着重審查對方單位資信,對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見。

5、根據新公司的建設及集團各子公司發展情況,適時制定、修訂標準合同範本。

⑴根據江西景德半導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設進度,及時制定銷售合同文本。

⑵根據勞動爭議仲裁經驗,重新修訂勞動合同文本,使之更加完善。

(三)、規範商標與工商登記管理事務,維護公司知識產權。

1、為建立商標管理體系,在集團內實施規範的商標管理,制定《集團商標管理制度》並公佈實施。

2、打擊商標侵權和對公司不正當競爭行為:針對江蘇寶亨新電氣有限公司、揚中市中電電工設備廠、國際中電集團、中電變壓器股分有限公司等使用與我集團近似商標,利用字號相近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集團已對以上公司提起知識產權訴訟和不正當競爭訴訟,共3起案件。其中不正當競爭訴訟一審勝訴,判決支持我方全部訴訟請求,判對方賠償30萬元(對方提起上訴,二審中);其餘兩案仍在審理中。

3、為策應變壓器、組件兩大產品的海外銷售,保護公司知識產權,按註冊方案推進海外商標註冊,上半年共取得國內外17件商標權證。

4、及時辦理工商年檢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務,確保集團及子公司各項工商登記合法、有效:辦理中電電氣(江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辦理中電電氣(鎮江)電力變壓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記;辦理中電電氣(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電電氣(上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購而引起的工商變更、外資註銷等各項事務;辦理江西景德半導體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稱變更;辦理集團、各子公司各項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等事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靈活開展法律培訓與宣傳,努力提高集團管理層和員工的法律素質。

1、按年度培訓計劃,本年度共對新上崗的營銷員進行合同法培訓4次,培訓人次120人,課時16課時。

2、為了提高集團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礎知識,安排外聘顧問楊惠弟進行勞動法相關知識培訓2次,重點講解了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用,勞動關係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識和實踐要求。

3、針對近年職務犯罪多發,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情況,為教育銷售員,提高法律意識,減少職務犯罪發生,在半年度營銷會議上對全體與會銷售員進行預防職務犯罪培訓。

4、在《中電人》法律專欄發稿,進行法律教育宣傳。共刊載《安全案例宣傳之資信調查》等篇法律宣傳教育文章,為員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問題給予法律指導與宣傳教育。

三、運用專業技能,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維護集團利益;一方面羣策羣力,充分發揮法律智慧,避免集團捲入重大訴訟,減少案件索賠額,維護集團形象。本年度通過妥善辦理訴外、外訴經濟案件共為集團挽回損失60萬元;減少索賠839餘萬元。

⑴中電電氣(南京)太陽能研究院有限公司與高郵海光照明器材廠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陽能草坪燈燈具和太陽能路燈燈杆質量與客户天津鎮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導致天津鎮洋對我公司提起質量糾紛訴訟,在妥善處理天津鎮洋案件後,少支付天津鎮洋公司貨款20萬元;對高郵海光申請仲裁,根據案件需要及時聯繫到行業協會專家出具鑑定結論,爭取到勝訴機會;4月雙方達成調解:高郵海光退還貨款、支付賠償共計40萬元,自行拉回有質量問題的燈具。該事件引發的兩個案件通過努力共為公司挽回損失60萬元。

⑵中電電氣(南京)太陽能研究院有限公司與南京康中科技有限公司貨款返還仲裁案。1月份對康中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按協議返還貨款130多萬元,在仲裁過程中發現對方有到期債權,及時向玄武區法院申請保全,6月該案也達成調解:對方同意退還貨款並賠償相應損失共計150餘萬元,目前該案正在申請執行。

今年外訴經濟糾紛案件發生較多,全年共處理5起案件,涉案金額達1700萬元。自20xx年以來金融危機造成外部市場環境惡化,同時因公司各層面員工缺乏風險意識,尤其是業務經辦人缺乏足夠的工作責任心,未盡謹慎義務,使本可避免的糾紛因處理不當引發了重大訴訟。法務部積極應對,精心準備,力爭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體情況如下:

⑴蕪湖天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訴中電電氣(南京)特種變壓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對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計609594元,經協調達成調解,僅支付本金和訴訟費,對方放棄利息4萬元。該案暴露公司管理上兩個問題:一是在建基建項目未依法報建,設計方案修改未及時報批,造成工程無法竣工驗收;二是公司項目負責人不盡責,人員交接後互相推諉。

⑵安徽眾安實業有限公司訴中電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質量糾紛案:對方要求我公司承擔質量賠償的連帶責任,支付500萬元。該案發生後,及時調查取證,向公安報案,因調查及時、手段得當,使對方在11月份撤訴,避免了公司捲入一場高額索賠糾紛。該案發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人為謀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偽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司的報價、標示製作、領用等方面缺乏登記管理措施,無人進行跟蹤,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達到不法目的,使公司捲入無謂的訟爭。

⑶上海永續機電科技有限公司訴中電電氣(南京)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貨款糾紛案:要求我公司支付貨款67萬餘元,法院一審駁回該單位對半導體公司的訴訟請求,對方敗訴。該案的勝訴體現出使用公司標準合同文本的意義,合同條款的完備使公司取得訴訟先機。

⑷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訴中電電氣(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對方要求我公司支付違約金900餘萬元,並對公司銀行帳户進行了凍結,給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該案發生是因經辦人對合同簽訂、履行、解除等重大環節無法律意識和常識,對已解除的合同無書面手續,導致引起重大訴訟,經兩次開庭,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⑸洛陽市坤義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訴中電電氣(南京)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該案反映合同經辦人缺乏基本的商業交易業務技能,對收貨、驗貨、退貨、發貨等重要環節的處理不規範,存在重大風險漏洞。案件經兩次開庭後與對方達成調解,為公司減損二百餘萬元。

3、勞動爭議案件處理情況:今年共發生勞動爭議案件7起,數量比往年大幅降低,仲裁請求277859.4元,給付金額58348.1元,減少索賠219511.3元。具體情況如下:四、嚴厲打擊職務犯罪,追究犯罪人責任,挽回公司損失120萬元。

1、石志斌侵佔公司財產案件:該案已結案,石志斌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對其在樂山的房產等分別進行變賣和出租,挽回損失30餘萬元;2、宋如峯挪用資金案:被挪用的90萬元已追回。

3、魏燦龍挪用案:已初查立案,對其已網上追捕;祝建飛、嚴明武挪用案作為共同犯罪已經立案,並已經網上追逃。

5、陳必林挪用案:因其金額較小,直接江寧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一審已經判決確認應給付款挪用金額8280元,因對方地址無法查實,公告判決,目前正在申請執行。

1、對子公司的監控還不到位,除合同評審監督流程外,在其他方面的監督力度較弱,風險防控子流程未建立。

2、當年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與責任狀要求有差距。主要在於:第一,工作創新不夠,按老思想老套路進行工作多,對清收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研究少,創新少,辦法少。第二,與內部、外部的協調不到位,對質量問題的解決拖拉等,司法機關部配合出差辦案等都對貨款回籠造成一定不良影響,未及時解決這些問題。第三,招標的合同無管轄權,移交的無管轄權的案件越來越多,清欠帶來難度。

3、離職銷售員欠款清欠工作進展幅度不大,有待加大力度。

4、對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不規範行為糾正還不到位,法律意見及時性有待提高。

5、合同的履行監督力度不大。採購、銷售合同在履行中,總是被動的等待上報問題,主動出擊不多,但集團在履行合同中,監督不力,存在很大的風險,造成被動應付的多。

第5篇

加強機構建設,做好人才配備。目前,分公司所有在施項目和新開工的項目均配備有法務經理(由項目商務經理兼任)、法務聯絡員,在施項目法務人員覆蓋率達到100%。通過做好項目法務平台,使項目法務工作做到常規化,制度化,促進項目管理工作更加規範,使項目法律事務工作滿足分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充分發揮法務工作防控風險服務職能,推進項目法務人員專業化、專職化,加強法務人員參與分公司生產經營的廣度和深度。

根據部門工作量化目標計劃,結合分公司及項目工作實際,法律事務部編髮了有針對性的普法宣傳資料6期,分別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公司的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xx《安全生產法》修改內容對照表、淺談項目風險防控。

1、做好合同評審工作,協同各部門,對各項目勞務分包合同進行合同評審,規範合同內容,消除法律隱患。使合同法律評審落到實處,促進分公司合同管理更加規範、更加完善。20xx年共進行業主合同、分供方合同及補充協議等合同評審41份,

2、配合合約部進行分包工程招投標工作時,做好分包商的資質審查工作,對所有參與投標的分包商進行資質審查,通過政府部門網站查詢分包商提供資質材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供分公司領導和項目參考。

競爭激烈的市場要求分公司必須高度重視項目法律風險防範工作,根據公司文件要求,督促各項目按時報送《月度法律風險事件報表》及《季度法律風險》,使項目一般法律風險和預警法律風險及時上傳,保持上下溝通渠道暢通,供分公司領導儘早做出決策,並指導各項目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預防和化解各種法律風險因素,減少潛在損失。

法律事務部認真遵照公司授權管理暫行辦法,把好程序控制關,嚴格辦理分公司授權委託書文件,使分公司授權管理工作開展的正常、有序、合法。一年來,共辦理授權委託書6份,其中分公司負責人授權5份.局法定代表人授權1份。

根據分公司形勢發展需要和項目管理實際,編制了《分公司分供方授權管理規定》,規範分公司在施項目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材料供應管理,預防無權代理、表見代理風險。

對於新開工項目,配合合約部做好項目商務(法務)策劃書工作,同時編制好項目法律顧問工作策劃書,對項目法務工作提出工作方案

1、針對土石方開挖工程因施工方案變更導致市政府要求業主進行重新招投標問題,配合**項目,做好起訴的準備工作,包括:提起訴訟申請報告、案件策劃書、合作方對我方的承諾書。

2、對各員工諮詢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給出合理意見。

1、加強上級法務管理制度在分公司宣貫力度,學習應用公司、局、總公司先進管理制度和經驗;

2、對國家施行的新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時跟進,及時向大家宣傳解釋。

1、配合合約部、財務資金部以及項目部做好催收清欠工作,根據公司催收清欠管理辦法補充規定,對風險預警級別為3級、4級預警的應收帳款,配合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制定清欠方案,併為採取訴訟手段維權做準備;

2、對新開工項目,配合合約部,做好項目商務(法務)策劃書工作,同時做好項目法律顧問工作策劃書,對新開工項目提出各類風險,並提出合理建議,防患風險。

3、積極參與解決各種突發事件,向領導和項目提出符合法律規定的處理建議,降低(分公司損失。

4、法制宣傳:跟蹤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的出台情況,及時將與分公司發展和職工個人有利害關係的最新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在分公司羣裏進行宣傳和解讀。

5、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督促**項目執行案件向前進展,使分公司早日收回應收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