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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7篇 "防患於未然,建立嚴謹的消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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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是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制度。它主要規定了消防設施的配置、使用、維護保養、演練及消防責任的明確等內容,保護了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避免了火災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制度7篇

第1篇

一、對新來員工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員工都能熟練,會使用滅火器材。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及職工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各工作人員應經常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工作部門的特點,進行鍼對性的教育。

一、建立建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有人簽名,上報整改,消除隱患。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本店規定給予處罰。

一、本店的'安全道口,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道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各個樓層保證安全道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五、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

一、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

二、對職工進行教育,要求職工愛護消防器材設施,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要賠償,並懲罰。

三、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及器材,並保持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二、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專門電工負責。

三、工作人員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關閉,否則將對責任人進行懲罰。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維修部門,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電氣設備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對管理和使用設備的人員,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

為了認真貫徹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為了及時滅火和疏散人員,避免造成人員的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此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本店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得少於二次。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保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度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當本店發生火災時,發現者應立即向總指揮彙報。發現者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按照現場處置程序,立即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初期火災,開展自救。

報警:報警人撥打119講清報警人姓名、着火單位、準確地址、着火性質、火勢大校

火災發現者應通過高聲呼喊通知本單位的相關人員事故情況,同時向物業人員報告事故情況,以免對其他人員造成傷害。

接警處置: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其他職工應按照各自分工迅速進入崗位,參加滅火戰鬥,直至火災撲滅。

一旦事故識別並確認,應急預案立即啟動。由本店總指揮啟動預案,按照對應級別通知地方應急組織機構,以快速啟動地方應急預案。應向地方應急組織説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現場狀況、現場即時處理措施等,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經對現場進行檢測,確認造成事故的各方面因素,以及事故引發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已經達到規定的安全條件,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終止事故應急預案的指令,通知相關部門危險解除。

在搶險過程中使用的滅火設施,應及時恢復原始狀態,用空的滅火器及時更換。若發生火災,損壞的設備應及時更換,破壞的設備嚴格按照廢棄物的相關制度執行,並做好記錄。

由應急救援總指揮任事故調查組組長對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進行調查、分析。收集有關信息資料,並負責向有關人員、部門彙報事故調查情況。

消防安全制度7篇

第2篇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酒店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書面、最後警告: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説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最後警告、開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保安部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3篇

新入職人員(包括新工人、培訓與實習人員、外單位調入人員等)按規定必須進行廠(公司)、車間(氣站)、班組(工段)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方式與內容是:

1)廠級安全教育(一級),由人事部門組織,安全技術部門負責教育。其內容主要包括: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重要意義與一般安全知識;本單位生產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廠紀廠規及入職後的安全職責,安全注意事項;勞動衞生與職業病預防等。經考試合格,方準分配到車間。

2)車間級安全教育(二級),由車間安全管理人員或安全員進行教育。其內容主要包括:學習行業標準與規範;車間生產特點與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險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訓,預防事故及職業危害的主要措施;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三級),由班組長負責。其主要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措施的性能和作用;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日常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思想、政策教育;法制觀念、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教育;安全技術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企業安全文化教育等。

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和管理人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應定期舉辦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對職工的職業安全衞生教育。

活動內容包括: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通報及報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業衞生等知識;觀看安全、勞動保護等方面錄像;學習防火、防爆、急救知識,現場演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操作比賽;開展事故預想和事故應急演習;分析事故案例、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有益於安全生產活動,進行典型教育、表揚安全生產事蹟、交流安全工作經驗等。

班組應堅持班前、班後會,提出安全生產要求,指出不安全因素,總結本班安全生產情況。

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開展職工自救能力及事故應急搶救的訓練。

裝置大修及重大危險性作業時,指導檢修單位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等。

第4篇

1、會議室內及通道,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影響疏散的物品。

4、會議室有完後,工作人員要對各種電器等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違反本規定者,按法規依法處理,出現火災事故,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5篇

一、配電房由專人管理,保證供電正常,配電房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按時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二、嚴格按用電操作規程操作,杜絕違章操作業和不安全行為。

三、對設備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和保養好設備,確保住院大樓安全供電。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盜工作,注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查看防護網、地溝防護情況,謹防小動物竄入配電間而發生意外。

五、配電間內嚴禁煙火。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進配電間;嚴禁燒電爐等;配電間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設備。

七、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設備動作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每半年組織大檢查,保證供電系統有良好的`性能。

九、抄表員來抄表,管理員應做好配合、複核工作,確保交費及時、準確。

十、遇到緊急事故,應快速準確地斷電、防止事故擴大。

醫院消防泵房是提供消防用水的關鍵部位,是直接關係到財產安全的重要部位,為管理好水泵房,明確職責,制定如下制度:

一、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養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於一次,保持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儲水充足,穩壓泵正常運行。

三、保持系統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配電櫃開關狀態等標識清晰,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接通)狀態。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設備,嚴禁擅自關停設備和閥門。

五、設備投入使用後應保證其處於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登記檔案,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時,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的,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的同時,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1、防排煙風機應工作在自動狀態,消防電話確保暢通。

2、風機房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其它雜物或做其它用途。

3、風機房設備由總務科維修人員負責維護保養及巡查。

5、風機房每月巡視檢查一次,並啟動試運轉及定期做保養。

第6篇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1、賣場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2、賣場內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3、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4、賣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統一由安全員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5、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6、櫃枱、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温度過高引起火災。

7、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8、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等,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和燈頭都應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倉庫中不能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使用的電燈泡不能超過60w。

5、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1、辦公區嚴禁吸煙,並貼有嚴禁吸煙和防火的標誌。

2、辦公區不得儲存雜物,不得大量堆放商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辦公區不得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電飯鍋等電熱工具。

5、辦公區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在工作結束時,關閉電源。

第7篇

1、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消防機構審核、備案、驗收。

2、明確倉庫防火負責人,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

3、制定倉庫滅火現場處置方案,定期組織撲救火災演練。

1、甲、乙類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嚴禁和丙類等倉庫混存。

2、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3、貨物堆垛應符合下重上輕,下大上小,規則平整的要求,倉庫應設置限高線。

1、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温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3、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4、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5、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配電箱。

6、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7、倉儲場所的電器設備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0.5m的防火間距。

8、倉儲場所的.電動傳送設備、裝卸設備、機械升降設備等的易摩擦生熱部位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護措施。

9、倉儲場所的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禁止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10、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1、倉儲門口必須張貼醒目的“禁止煙火”等警告標識。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4、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嚴禁堵塞圈佔。

5、倉儲場所設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設置明顯標誌並保持通暢,不應堆放物品或設置障礙物。

9、佔地面積大於1500㎡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實有困難時,應沿建築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10、倉庫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的倉庫應設置消防栓。

11、倉庫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的倉庫應至少設置兩個安全出口。

13、丙類倉庫不應設有辦公室;確需設置的,應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

14、丙類倉庫直通室外的防火門應安裝乙級及以上防火門。

15、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0㎡的其它單層或多層丙類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16、庫房內需要設置貨架堆放物品時,貨架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

1、高處作業須經審批,做好個人防護,嚴禁使用木梯。

1、分容、化成、老化房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單獨設置,必須採用實體牆、防火門與其它區域分隔。

2、分容、化成、老化房,電芯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設置全角度視頻監控系統,監視器設置在24小時有人值守之處。

3、分容、化成、老化房,電芯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設置自動感煙檢測器和感温檢測器,報警器設置在24小時有人值守之處。

4、塗布烘乾、化成、分容須設置強制通風系統、温度自動控制及超温報警系統。

5、注液設備應密閉生產並採用惰性氣體保護,或採用可靠的微負壓裝置。並設有注液計量裝置和電解液泄漏回收裝置。

6、化成、分容、老化櫃須採取防止因電池發生燃爆而產生的連鎖反應措施。

7、老化房宜採用間接加熱方式,加熱器宜設置在老化房外。

8、每塊電池(電芯)的正(負)極位置必須有絕緣防止短路保護措施。

9、化成、分容、老化櫃的物料架,存放電池(電芯)的貨架均應採用不燃燒材料製作。

10、分容櫃排與排之間的操作空間間距不得小於1.1米。櫃與櫃之間安全通道不得小於0.8米,排與牆之間間距不得小於0.6米,主通道寬度不小於2米。

11、電芯、電池庫房温度應控制在攝氏-5℃至35℃範圍內,相對濕度不超過75%。庫房內應整潔、乾燥,通風良好。不得將危險化學品、熱(火)源存放其中。

1、冷庫投產運行相關手續齊備。(①、應由具備冷庫工程設計、壓力管道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相關標準設計;②、施工單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③、竣工後辦理驗收手續。)

3、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嚴禁採用氨直接蒸發製冷系統。快速凍結裝置應設在一單獨房間,其工作人員不得超過9人。

4、熱氨融霜工藝,必須採取有效的超壓導致泄漏的預防措施。

5、氨製冷機貯氨器等重要部位應安裝氨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報警時與事故風機自動開啟聯動。(①、報警器探頭安裝部位:製冷機及貯氨氣上方機房頂板;採用氨直接蒸發的速凍車間的快速凍結裝置出口上方和加工間內;②、探頭配備數量確保覆蓋面積;儀器設有不停電電源;③、設定報警值100-150ppm;報警信號同時傳送製冷機房控制室。)

6、氨製冷機房貯氨器上方應設置水噴淋系統。(①、使用開式噴頭,噴淋水覆蓋貯氨器整個區域;②、控制閥設於貯氨器附近並靠近壓縮機房出入口;③、噴淋水排水流進事故水池。)

7、必須在作業現場配置空氣呼吸器、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器具。

8、冷庫設置氨警示標識,關鍵操作部位等應設置安全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