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熱點 > 其他文案

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9篇 "安全環保協議:保障生態、守護未來"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3.28W

《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是企業與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之間簽訂的一種合作協議書。該協議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企業的生產安全和環境保護,建立企業與政府或社會組織間的通訊機制和協作合作關係,共同推進企業的環境責任,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9篇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渤海鑽探工程有限公司有關安全環保管理規定,結合 施工作業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在施工作業中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嚴格遵守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相關的安全環保管理制度。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環保管理制度、近兩年來的安全環保業績、設備設施安全狀況、人員持證上崗資格等。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施工作業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和專項方案,並督促乙方落實。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告知其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各類風險,以及針對風險制定的防範與保證措施。

5、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並針對發現的問題,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6、甲方有權對不具備相應資質、不遵守規章制度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乙方施工作業隊伍提出停產、停工要求。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規和安全環保要求的施工作業現場。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安全環保、技術資料與信息。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告知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源及其風險削減控制措施與應急措施、警示標識及相關規定等內容,“相關方作業告知書”具體見附表。

4、甲方有義務及時、如實報告事故,並啟動相應應急處置預案,全力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防止事故的擴大。

5、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事故調查處理。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安全環保、技術資料與信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告知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源及其風險削減控制措施與應急措施、警示標識及相關規定等內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遵守其現場的安全環保管理規定。

1、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定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2、乙方有義務建立健全安全環保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配備專(兼)職安全環保管理人員。

3、乙方有義務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設備設施(具體設備設施名稱應在協議中明確),並定期對設備設施、作業工具等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定期將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到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檢驗,並取得合格證書。

4、乙方有義務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定期組織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培訓教育,電氣焊工、電工、起重工等特殊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

5、乙方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和行業標準要求,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6、乙方有義務在項目開工前,針對作業過程組織開展危害因素識別和評估,並根據識別評估結果,制定和完善風險控制削減措施及有關的制度規程,及時向員工進行交底培訓。

7、乙方有義務就可能危害或涉及到甲方的現場危險源及其風險削減控制措施與應急措施、警示標識及相關規定等內容,以“相關方作業告知書”(具體見附表)的形式向甲方進行告知。

8、乙方有義務加強危險作業安全環保監管,針對起重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動土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制度,指派現場監管人員進行過程監督,督促落實各項風險控制削減措施及應急要求。

9、乙方有義務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等危險物品安全基礎台帳,做到底數清楚、責任明確,並實施動態監控。

10、乙方有義務主動接受甲方的安全環保監督檢查,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環保例會,並及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環保例會,彙報其安全環保工作情況,認真落實甲方的有關安全環保工作要求。

12、乙方有義務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對本單位安全環保管理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查處“三違”行為,認真整改事故隱患。

13、乙方有義務針對施工作業中可能出現的事故,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應急職責,配齊配全應急物資和設施。

14、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和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事故,並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防止事故的擴大。

15、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甲方進行的事故調查處理。

甲乙雙方應按照作業項目的施工流程,具體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內容及相關責任,尤其是對於風險性比較大、易造成事故的聯合作業,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具體明確: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不履行義務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不履行義務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其所負責從事的作業活動中,因自身違章或自身所管轄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造成的事故,由甲方全部承擔責任;乙方在其所負責從事的作業活動中,因自身違章或自身所管轄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三)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確定雙方的責任。

(一)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可提交地方政府仲裁或提交法律訴訟解決。

(二)本協議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者,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9篇

第2篇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工程建設的安全法律法規和河南建樹置業有限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共同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甲乙雙方在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職責,創造良好的施工工作環境,保障全體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職業安全健康及環保管理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1、明確雙方的項目經理分別甲方和乙方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安全全面負責。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環境、職業衞生管理組織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2、雙方約定:乙方應依據合同安全費用比例(土建工程按收入2%,水電安裝、裝飾裝修按1.5%),用於現場安全投入,此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1、甲方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負責結合國家、地方、行業、業主和河南建樹置業有限公司的安全、環境和衞生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編制本項目的安全、環境和衞生管理程序。

2、乙方負責對所有入場的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考試、發放入場作業證。

3、甲方負責按照已發佈的本項目的安全、環境和衞生管理程序及國家相關標準,對乙方進行宣傳和貫徹。

4、甲方負責對乙方的項目施工、工作過程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對現場施工、工作中的“三違”及其它違規違紀行為,按業主相關規定和項目違章處罰規定進行處罰。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員完成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隱患整改工作,並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所需費用。

5、甲方審核乙方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和完善情況。

6、甲方通過監督、檢查、考評和糾正不符合項,督促乙方落實安全、環境、衞生職責。

7、甲方負責督促併為乙方所有進入現場施工的作業人員辦理《安全保險》,費用由乙方自理。

1、乙方接受項目業主和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檢查、考核,負責其合同範圍內的施工安全、環境、職業衞生及消防、治安保衞管理工作,為其員工提供安全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環境,及時組織全體入場施工、工作人員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入場前,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對從事有毒有害和從事高處作業的施工人員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及時向甲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受教育人員的有效身份證和特殊工種作業複印件(原件備查)及機械設備檢查表,及時辦理暫住手續並保證其使用人員中無非法用工者。

2、乙方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安全、環境、職業衞生管理程序和台賬。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作業過程可能產生的危害進行分析並制定安全措施,以二級安全教育和班前會的形式進行安全交底,做好記錄。

3、乙方負責檢查本單位在本項目施工中所使用的機械、工具、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其符合國家規範要求;負責本項目施工中使用的特殊工種人員、特種設備證件的有效並報甲方項目部審核備案。

4、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環境和衞生管理程序及國家、的有關標準、規範。辦理作業相關的施工方案、安全用火、用電、動土、有限空間、高處作業、探傷射線作業等的相關審批手續,無證作業應立即糾正並按相關規定接受甲方的處罰。

5、乙方施工、工作人員禁止進入業主生產區域,如果工作需要由甲方同意。

6、乙方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以及其它違規、違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為搶險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場所、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交安全保護措施和實施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

7、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文明施工和安全、環境工作,按50:1的比例並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持證上崗,落實專人和專項資金確保安全、環境和文明施工措施到位。

8、乙方應根據國家規定和甲方要求自費辦理合同範圍內的有關保險。人身傷害保險方面:除主合同有特殊約定的外,乙方應為作業人員購置工傷保險或等同效果的商業意外保險,主動規避安全事故風險。

9、履約保證金的繳納按合同約定執行,管理按公司《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乙方還應與甲方簽訂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

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並與原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保法》以及國家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油水井常規作業施工工程項目服務協議》(以下簡稱“主協議”)中的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主協議中的安全生產事項訂立本協議如下:

1.1違約、違規、違章:指安全協議當事人違反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安全規定、標準,違反安全規章的行為。

1.2事故:指在安全協議規定的範圍內,由於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協議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雷擊、雪災、風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罷工、當事人之外的破壞行為等社會事件。

1.4 hse“兩書一表”:指承包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及將該危險危害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接受水平所採取措施的文本。具體是:項目hse計劃書、hse作業指導書、hse現場檢查表

2.4.1 油井檢換泵常規作業基本內容:起出杆、管、泵,更換損壞部件,重新按設計要求下入管、杆、泵,使油井恢復正常生產。

2.4.2 水井常規作業基本內容:起出原井管柱檢查,更換損壞工具,重新按設計要求下入完井管柱,磁性定位合格後憋壓釋放封隔器,交井恢復生產。

水井:按照設計標準施工,磁性定位合格,驗封合格。

油井施工現場易對環境造成污染,遇明火易發生火災,易引起油氣中毒。

注水井起管柱時封隔器不解封易發生飛管,施工現場易對環境造成污染。

3.1.1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工程項目情況編制hse“兩書一表”、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法規、標準,遵守油公司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制定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控制危險點源。

3.1.2有權現場檢查乙方的施工作業項目hse計劃書和作業指導書落實執行情況。如發現存在重大隱患問題,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

3.1.3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各種安全衞生、環境保護設施和器材,對使用不符合健康、安全、環境保護規定的設備及器具有權要求其更換或停止使用。

3.1.4有權禁止未經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試不合格的乙方人員上崗。有權要求更換、調整施工現場內身體條件和安全技能素質不具備崗位要求的乙方人員。

3.1.5有權對乙方的hse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有權制止和糾正,並按協議規定的條款視情節給予處罰。

3.1.6 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對由於乙方設備、設施或操作、管理等因素造成的各類環境污染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賠償責任。

3.1.7對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污染或植被破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項目驗收前治理恢復,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施工作業費用中扣除。

3.1.8發生事故後,甲方有權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事故處理情況進行通報或上報。

3.1.9有權向發生事故的乙方進行經濟索賠、要求其停止施工進行整頓。

3.1.10 有權要求乙方配備防污染設施,採取防污手段,預防各類環境污染等事故發生。

3.2.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2.2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業績、資質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兩書一表進行審查、備案並保密。

3.2.3根據主協議約定為乙方提供滿足協議規定的作業現場條件。

3.2.4從事有毒物質施工井作業,開工前必須向乙方進行施工前設計交底。

3.2.5甲方必須指定有關專業人員按照協議規定的內容,對乙方施工作業有關hse技術要求進行交底,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2.6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對乙方發生的hse事故進行統計、報告。

3.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健康、安全、環境方面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協議中規定的hse環境和條件。

3.3.2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3.3在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投訴。

3.3.4乙方施工現場發生事故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權要求甲方協助搶險,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3.3.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但應立即報告甲方有關部門。

3.3.6對乙方存在嚴重安全問題,視情節退出油田公司市場。

3.4.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hse管理組織機構,設立hse現場協調員,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hse兩書一表,供甲方審查備案。

3.4.2按規定組織好本職範圍內的hse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並報告甲方。

3.4.3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3.4.4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3.4.5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3.4.6自覺維護安全衞生、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和器材。

3.4.7 動火須按甲方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落實防火措施。

在主協議的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與甲方有關的安全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定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及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油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

4.1乙方發生輕傷兩人以下事故由乙方自選組織調查,並進行登記,報甲方備案。

4.2乙方發生重傷、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的,應立即報告甲方,並按事故上報規定報告當地政府。甲方將參加事故調查。

4.3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應在查清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按照調查組提出的調查處理意見進行處理,並將員工死亡事故調查情況書面報送甲方。

4.4乙方發生一般環境污染事故時,乙方應盡予以治理,必要時停工進行治理被污染的環境,並將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治理措施報甲方審核。

4.5乙方發生諸如有毒氣體泄漏等嚴重污染環境事故時,應立即疏散周邊人員,並報告當地政府和甲方,進行緊急搶險。同時成立有甲方參加的聯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5.1施工作業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2甲方項目安全監督及相應管理人員有權按照hse有關規定製止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拒不接受監督管理的,有權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終止乙方施工的建議,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若甲方未能按照協議履行甲方應負的安全職責而導致發生事故,影響施工進度的,除順延竣工日期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損失。

5.4甲乙雙方對發生的事故都負有責任的,按各自責任的大小分擔相應責任。如甲乙方之間發生責任糾紛,可請求上一級部門調解或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5.5由於乙方人員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超指定區域、超指定時限作業等違章作業而造成的hse事故,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損失。

5.6 乙方在施工中,不遵守環保規定或未按甲方指定地點,隨意排放污染物,不採取防噴措施等,屬乙方責任,造成的各類環境污染,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7 乙方不按照甲方指定的施工作業範圍施工,或不按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造成破壞植被污染環境,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8乙方在實施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政府已頒佈的有關環保安全方面的法規、法令和條例,應防止對大氣、河流、湖泊、陸地和生態的污染和損害,並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污染引起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9當政府主管部門以及甲方派人員依法檢查作業工作範圍內的環境保護和安全時,乙方應為檢查人員提供必要的協助,並事先告知現場的安全規則和規定。

5.10乙方完成作業後,應按當地有關規定對作業現場的土地進行平整、還原或恢復,甲方屆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驗收交井。

5.11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業範圍外由於機油、柴油等油品及泥砂、污水造成的環境污染而發生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12施工中發生的井噴、冒油等造成的環境污染而發生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13在履行協議時,乙方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制度而造成機械事故或人身重大傷亡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作業過程中保證不淹地、不噴管,出現淹地、噴管傷人等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5.14 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安全生產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 各單位安全科對安全生產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初審,並作為安全協議附件上報審查。

5.15在施工中發生井噴、溢流等現象,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彙報。

5.16乙方不制定安全生產和環保措施、上崗人員不具備資格、不按照安全規程施工或服務、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積極進行整改時,在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的,每缺少一項,甲方有權扣 100-1000元。

5.17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每發生一項,有權扣 100-1000元,情節嚴重的,取消進入甲方市場的資格。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主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依據主協議中雙方的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本協議的履行期限與主協議保持一致,如果主協議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本協議與主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隨主協議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乙方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選承擔。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主協議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協議專用章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與主協議同時生效,並作為主協議的組成部分。

hse兩書一表(hse計劃書、hse作業指導書、hse現場檢查表);

第4篇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工程建設的安全法律法規和河南建樹置業有限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共同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甲乙雙方在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職責,創造良好的施工工作環境,保障全體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職業安全健康及環保管理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1、明確雙方的項目經理分別甲方和乙方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安全全面負責。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環境、職業衞生管理組織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2、雙方約定:乙方應依據合同安全費用比例(土建工程按收入2%,水電安裝、裝飾裝修按1.5%),用於現場安全投入,此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1、甲方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負責結合國家、地方、行業、業主和河南建樹置業有限公司的安全、環境和衞生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編制本項目的安全、環境和衞生管理程序。

2、乙方負責對所有入場的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考試、發放入場作業證。

3、甲方負責按照已發佈的本項目的安全、環境和衞生管理程序及國家相關標準,對乙方進行宣傳和貫徹。

4、甲方負責對乙方的項目施工、工作過程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對現場施工、工作中的“三違”及其它違規違紀行為,按業主相關規定和項目違章處罰規定進行處罰。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員完成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隱患整改工作,並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所需費用。

5、甲方審核乙方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和完善情況。

6、甲方通過監督、檢查、考評和糾正不符合項,督促乙方落實安全、環境、衞生職責。

7、甲方負責督促併為乙方所有進入現場施工的作業人員辦理《安全保險》,費用由乙方自理。

1、乙方接受項目業主和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檢查、考核,負責其合同範圍內的施工安全、環境、職業衞生及消防、治安保衞管理工作,為其員工提供安全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環境,及時組織全體入場施工、工作人員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入場前,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對從事有毒有害和從事高處作業的施工人員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及時向甲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受教育人員的有效身份證和特殊工種作業複印件(原件備查)及機械設備檢查表,及時辦理暫住手續並保證其使用人員中無非法用工者。

2、乙方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安全、環境、職業衞生管理程序和台賬。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作業過程可能產生的危害進行分析並制定安全措施,以二級安全教育和班前會的形式進行安全交底,做好記錄。

3、乙方負責檢查本單位在本項目施工中所使用的機械、工具、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其符合國家規範要求;負責本項目施工中使用的特殊工種人員、特種設備證件的有效並報甲方項目部審核備案。

4、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環境和衞生管理程序及國家、的有關標準、規範。辦理作業相關的施工方案、安全用火、用電、動土、有限空間、高處作業、探傷射線作業等的相關審批手續,無證作業應立即糾正並按相關規定接受甲方的處罰。

5、乙方施工、工作人員禁止進入業主生產區域,如果工作需要由甲方同意。

6、乙方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以及其它違規、違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為搶險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場所、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交安全保護措施和實施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

7、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文明施工和安全、環境工作,按50:1的比例並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持證上崗,落實專人和專項資金確保安全、環境和文明施工措施到位。

8、乙方應根據國家規定和甲方要求自費辦理合同範圍內的有關保險。人身傷害保險方面:除主合同有特殊約定的外,乙方應為作業人員購置工傷保險或等同效果的商業意外保險,主動規避安全事故風險。

9、履約保證金的繳納按合同約定執行,管理按公司《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乙方還應與甲方簽訂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

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並與原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5篇

由於攀鋼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廠屬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化工型企業,為使該項目在作業(施工)中不發生火災、爆炸、污染及人身傷害等各類事故,保證生產和作業(施工)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以下安全消防環保協議,明確雙方在該項目作業中各自的職責,並遵照執行。

以下內容的施工、安裝、檢驗及為工程驗收、投產、達產、達標等有關工作: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法規、法令、規定、標準、政策等。

2、認真遵守執行《四川省勞動安全條例》和攀枝花市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各項規定。

3、認真遵守執行攀鋼(集團)公司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各項規定。

4、認真遵守執行攀鋼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廠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各項管理規定。

6、多單位、多層交叉作業時,必須與各方取得聯繫,各自採取防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並且各方要設專人聯繫和監護。

7、甲乙雙方的法人(委託)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現場負責人,分別簽字認可,不允許代簽,否則協議無效。

8、若涉及雙方所簽定的項目合同和安全消防環保協議以外的事宜,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1、開工前,甲方(含業主)應向乙方進行安全、消防、環境、技術交底,並有交底記錄,由乙方受教育人簽字為準。

2、乙方進場作業所需的水、電、風、氣等能源介質,由乙方填制用能申請表,甲方負責審批,並由甲方指定接點位置,由乙方人員接點和撤點。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工具、材料、設備及休息棚放置地點。

4、作業(施工)若涉及其他方時,甲方協助乙方協調好相互關係。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進行處罰、教育乃至停工。

1、乙方負責制定該項目的作業(施工)方案,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管理制度和管理組織體系,把作業(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工作作為乙方最基本的職責認真履行,負責施工區域的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管理。乙方應設專人負責現場施工的安全檢查和現場保衞工作,制止乙方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驅趕外來偷盜和閒逛的人員。負責乙方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處理。

2、乙方負責該項目作業(施工)人員的安全、消防、環保教育和安全、消防、環保技術培訓工作。乙方負責施工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資格,因乙方人員無資質證造成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不得使用有禁忌症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有禁忌要求的工作。乙方施工人員作業時間必須遵守“勞動法”規定,不準疲勞作業。

3、乙方在制定作業(施工)方案時,方案中必須有保證作業(施工)的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防護措施;對專業性強的作業(施工)項目要編制專項的安全、消防、環保的施工組織方案。乙方在作業(施工)過程中負責落實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4、甲方發包給乙方承包的項目不準轉包或分包他方,否則因轉包或分包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5、乙方必須組織作業(施工)人員接受甲方的安全、消防、環境、技術交底的教育(以簽名為準)。乙方不得安排未接受甲方安全、消防、環境、技術交底教育的人員進場作業(施工),否則因未受教育的作業(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6、乙方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動用甲方工具、設施、設備及水、電、氣、風。乙方如果需使用甲方的機具、設備、設施時,應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並由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機具、設備、設施等逐一檢查驗收,給甲方出具書面合格保證後,方準使用。乙方不得使用有故障的或不符合國家規範要求的機具、設備、設施,並對機具、設備、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7、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動火管理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交通管理制度等,嚴禁在甲方轄區內擅自生火、動火。

9、乙方在施工中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煤化工廠動火管理制度。由乙方動火負責人填寫動火許可證,經甲方車間、部門、保衞科審批後方準動火。不準無證動火。

10、動火前,乙方動火負責人必須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全部落實到位,否則雖有動火許可證,也是違章動火。

11、乙方在易燃易爆區域(含其上空)動火作業必須對相鄰的易燃易爆的設備設施(含溝井)採取安全可靠的防火隔離牆以及嚴密的遮蓋好後,方準動火。

12、乙方若動用了甲方消防器材,應及時報告車間和保衞科,並由乙方及時補齊。

13、乙方在易燃易爆設備、設施管道上施工(作業)時,必須使用木製工具或銅製工具,絕不允許使用鐵製工具,避免產生火花引起燃燒爆炸事故。

14、乙方夜間不得進行危險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區域進行動火作業。

15、乙方不得在裝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氣體、液體、固體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動火、挖孔、鑽孔及電焊。必須進行的作業,事前申請辦好危險作業票後,方準進行。

16、乙方在甲方裝過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氣體、液體、固體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動火或其它作業時,事前必須辦好危險作業票,穿好防酸服,戴好防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方準進行。

17、乙方在易燃易爆的槽、罐、釜容器內施工,進入前必須取空氣樣化驗有毒物和含氧合格,並保證作業全過程有足夠量的通風,滿足進人作業的要求。在缺氧和存在有毒物的情況下作業,作業人員必須佩帶隔離式呼吸器,避免發生窒息和中毒事故。施工照明或作業必須用低壓防爆燈。施工電焊機及電氣工具的電線決不允許有接頭,謹防電氣火花引起火災。進行焊接作業時,電線必須搭接在焊件上,不允許點焊其它物件,不允許電線有裸露處,不得以現場欄杆、管道、設備、設施作為電流傳遞介質。

18、乙方施工所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使用具有資質廠家的產品,否則因氣瓶爆炸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若給甲方造成損失,應負責向甲方賠償。

19、乙方對施工現場氣瓶的搬運、使用、存貯,必須符合國家氣瓶安全管理規定,且必須符合生產廠家安全技術説明書的要求。運輸要用專用車輛運載氣瓶,並不得混裝;存貯時要分開隔離,不得與禁忌物混貯,並配置足夠的相適應的消防器材;現場使用氣瓶時必須豎直立放且採取措施固定,防止傾倒,氣瓶與氣瓶間、氣瓶與明火點(含高温物體)保持間距10米以上。。

20、乙方作業不得堵塞交通、消防、公路和人行通道。因堵塞交通影響甲方搶修、消防、救護等工作,乙方要負全部責任。

21、乙方施工車輛不準客貨混裝,運貨不超高、不超寬、不超重。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廠區限速20km/小時。

22、進行吊裝作業時,吊下不準有人,鋼繩符合安全要求,吊車必須配備有資質的指吊工,吊車必須穩定牢固,吊的過程中不得碰撞其它物件、設備、設施、管道。大型吊裝,必須要有吊裝方案,經審核通過,方準吊裝作業。

23、乙方人員在高空施工(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高空墜落傷人事故,防高空墜物傷人的措施。2米以上高度施工人員必須拴牢安全帶,搭好雙跳板和防護欄杆(易燃易爆區高空作業必須搭設安全操作平台),下面應設有安全防護網,安全警示,並設專人監護。

24、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帽繩,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嚴禁出現光頭、赤身、赤足、穿短褲、穿拖鞋等現象。

25、雨季施工乙方要落實防滑跌、防觸電、防電焊機二次線傷人的措施。雨季要加強高偏坡、深基礎的安全施工,防跨塌、沉陷傷人。

26、乙方作業中不準將廢油、廢水直接外排或超標外排,廢渣不準污染其它區域和公路。

27、乙方作業產生的廢渣、廢油必須當日清理乾淨,運到規定場所不能過夜。若造成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擔污染事故的全部責任。

28、乙方作業過程中不得損壞花草樹木和綠化設施,否則處罰乙方,並負責向甲方賠償花草樹木的種植費和設施修復費。

29、乙方作業人員只准在作業區域內作業和相應的安全通道上通行,不準闖入其它區域和崗位,不準在廠區閒逛。

30、嚴禁將親朋好友(老人、妻子、小孩)和閒雜人員帶入現場。

31、嚴禁在甲方轄區內打牌、下棋、賭博和進行其它違法活動,違者進行處罰,並交甲方現場保衞科查處。

32、嚴禁在廠區內涼曬衣物、被褥等物,以及其它影響煤化工公司形象的事件發。

33、乙方應文明施工,保持現場清潔,做到人走場地清。

34、乙方施工現場應設專人負責生產保衞工作,並組織人員進行守護,對偷盜人員進行趨趕。

35、乙方施工使用的設備、備品、工具和其它物件等由乙方自己守護,如若發生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自己負責。

38、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高温強光燈具(如碘鎢燈)。需使用的,必須經甲方項目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39、乙方作業過程中存在隱患時,立即停工整改,應主動、及時整改完畢後,再施工。若不及時整改,甲方有權讓乙方停工,待糾正整改完畢後復工。

40、乙方按甲方有關規定(項目費的1—2%)向甲方繳納安全環保抵押金、保證金和作業(施工)中產生“三廢”在甲方排放的排污費,以及由甲方處理“三廢”的處理費等。

41、發現乙方違反安全協議某一條款,甲方處罰乙方罰款100 – 50000元,同時按煤化工廠《外委項目和外攬項目安全環保消防管理標準》扣罰安全環保消防抵押金或保證金。若不主動交罰款者,由財務部在工程費或勞務費中加倍(2-10倍)扣除。

42、乙方人員被上級有關單位處罰時,乙方應主動到上級單位交納處罰金,不及時上交或不交者甲方將加倍(2—10倍)扣除乙方費用。

43、乙方對己方違反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的法規、法令、規定、標準、政策及本安全環保協議條款內容以及乙方人員違反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造成的一切事故後果負責。若給甲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4、乙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因工負傷或搶險負傷人員應享受的各種待遇,並承擔處理的一切費用。

1、乙方作業前現場準備防施工污染物質及設備(如:沙袋、鐵鍬、沙土、焦面等)。

2、乙方作業前應對施工區域的環保設施、酚水道、外排水道、消防設施作詳細瞭解。

3、乙方作業過程中,遇到不明管網,電網,水道等不能解決或確定的設施,必須停止作業,並立即彙報給甲方對口施工人員,逐一核實清楚。如:對管網、電網、水道(外排水道、酚水道)等的來向、去向,流通介質,以及危害性等核實清楚,採取有效的隔離隔斷措施,並經甲方允許後方可繼續作業。

4、拆除的舊管線,舊設備如交與乙方處理,必須及時清運,安全處置。

5、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材料禁止在化產施工區域堆放過夜。

1、甲方(含業主)提供1份《四川省勞動安全條例》給乙方;

七、此協議在雙方簽定的工期內有效,如工期有變動或延期,雙方應簽定有效的文字補充説明。

八、本協議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6篇

廢料收購安全環保管理合同

乙方在甲方廠區內從事各種生產相關工作,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相關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四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二十四條的規定,為明確在本項目中甲乙雙方的安全、環保職責,共同做好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避免發生作業人員安全、環保事故及財產損失,現就現場安全、環保管理中甲乙雙方安全、環保管理職責協議如下:

1、 甲方負責對乙方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環保、消防、保衞等共工作的統一監管與協調。

2、 對涉及交叉作業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糾正、協調、解決,以消除安全隱患。

3、 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環保監察,並對乙方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限期整改。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或屢次不改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考核,並保留終止合同的權利。

1、 乙方必須加強對本單位員工的安全、環保教育培訓及作業過程安全、環保監管工作。依據國家相關的安全、環保貴方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環保管理,杜絕作業人員違章的操作,嚴格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積極查找隱患並迅速消除隱患。

2、 乙方應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並執行安全施工方案,確保安全(包括作業安全、消防、職業健康、交通安全、環保、保衞等)。

3、 乙方對於甲方所提供安全勞動用品必須正確佩戴使用。

4、 乙方現場生產操作機械、電器設備和線路時,必須認真檢查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要求

5、 乙方作業現場物料碼放、設備佈置和各類臨時設施均應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做到安全生產、文明作業。

6、 乙方生產現場的車輛出入,應遵守甲方車輛管理有關規定,防止交通事故發生,廢料運輸符合甲方有關規定。

7、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及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的複印件。

8、 乙方必須愛惜甲方廠區內的安全、環保、消防設施。

10、 乙方在甲方區域作業時,應保證環境因子指標符合環保要求及工藝要求,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環境事故、環保投訴,由乙方承擔損失,甲方有權追責。

11、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統一協調、管理。由於乙方未服從管理,違反本協議要求,造成人員和財產損失,又乙方負責。

1、 乙方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的程序,立即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7篇

乙方在甲方廠區內從事各種生產相關工作,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相關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四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二十四條的規定,為明確在本項目中甲乙雙方的安全、環保職責,共同做好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避免發生作業人員安全、環保事故及財產損失,現就現場安全、環保管理中甲乙雙方安全、環保管理職責協議如下:

1、 甲方負責對乙方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環保、消防、保衞等共工作的統一監管與協調。

2、 對涉及交叉作業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糾正、協調、解決,以消除安全隱患。

3、 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環保監察,並對乙方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限期整改。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或屢次不改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考核,並保留終止合同的權利。

1、 乙方必須加強對本單位員工的安全、環保教育培訓及作業過程安全、環保監管工作。依據國家相關的安全、環保貴方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環保管理,杜絕作業人員違章的操作,嚴格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積極查找隱患並迅速消除隱患。

2、 乙方應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並執行安全施工方案,確保安全(包括作業安全、消防、職業健康、交通安全、環保、保衞等)。

3、 乙方對於甲方所提供安全勞動用品必須正確佩戴使用。

4、 乙方現場生產操作機械、電器設備和線路時,必須認真檢查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要求

5、 乙方作業現場物料碼放、設備佈置和各類臨時設施均應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做到安全生產、文明作業。

6、 乙方生產現場的車輛出入,應遵守甲方車輛管理有關規定,防止交通事故發生,廢料運輸符合甲方有關規定。

7、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及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的複印件。

8、 乙方必須愛惜甲方廠區內的安全、環保、消防設施。

10、 乙方在甲方區域作業時,應保證環境因子指標符合環保要求及工藝要求,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環境事故、環保投訴,由乙方承擔損失,甲方有權追責。

11、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統一協調、管理。由於乙方未服從管理,違反本協議要求,造成人員和財產損失,又乙方負責。

1、 乙方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的程序,立即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8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保法》以及國家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油水井常規作業施工工程項目服務協議》(以下簡稱“主協議”)中的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主協議中的安全生產事項訂立本協議如下:

1.1違約、違規、違章:指安全協議當事人違反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安全規定、標準,違反安全規章的行為。

1.2事故:指在安全協議規定的範圍內,由於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協議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雷擊、雪災、風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罷工、當事人之外的破壞行為等社會事件。

1.4 hse“兩書一表”:指承包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及將該危險危害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接受水平所採取措施的文本。具體是:項目hse計劃書、hse作業指導書、hse現場檢查表

2.4.1 油井檢換泵常規作業基本內容:起出杆、管、泵,更換損壞部件,重新按設計要求下入管、杆、泵,使油井恢復正常生產。

2.4.2 水井常規作業基本內容:起出原井管柱檢查,更換損壞工具,重新按設計要求下入完井管柱,磁性定位合格後憋壓釋放封隔器,交井恢復生產。

水井:按照設計標準施工,磁性定位合格,驗封合格。

油井施工現場易對環境造成污染,遇明火易發生火災,易引起油氣中毒。

注水井起管柱時封隔器不解封易發生飛管,施工現場易對環境造成污染。

3.1.1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工程項目情況編制hse“兩書一表”、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法規、標準,遵守油公司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制定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控制危險點源。

3.1.2有權現場檢查乙方的施工作業項目hse計劃書和作業指導書落實執行情況。如發現存在重大隱患問題,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

3.1.3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各種安全衞生、環境保護設施和器材,對使用不符合健康、安全、環境保護規定的設備及器具有權要求其更換或停止使用。

3.1.4有權禁止未經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試不合格的乙方人員上崗。有權要求更換、調整施工現場內身體條件和安全技能素質不具備崗位要求的乙方人員。

3.1.5有權對乙方的hse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有權制止和糾正,並按協議規定的條款視情節給予處罰。

3.1.6 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對由於乙方設備、設施或操作、管理等因素造成的各類環境污染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賠償責任。

3.1.7對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污染或植被破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項目驗收前治理恢復,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施工作業費用中扣除。

3.1.8發生事故後,甲方有權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事故處理情況進行通報或上報。

3.1.9有權向發生事故的乙方進行經濟索賠、要求其停止施工進行整頓。

3.1.10 有權要求乙方配備防污染設施,採取防污手段,預防各類環境污染等事故發生。

3.2.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2.2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業績、資質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兩書一表進行審查、備案並保密。

3.2.3根據主協議約定為乙方提供滿足協議規定的作業現場條件。

3.2.4從事有毒物質施工井作業,開工前必須向乙方進行施工前設計交底。

3.2.5甲方必須指定有關專業人員按照協議規定的內容,對乙方施工作業有關hse技術要求進行交底,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2.6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對乙方發生的hse事故進行統計、報告。

3.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健康、安全、環境方面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協議中規定的hse環境和條件。

3.3.2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3.3在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投訴。

3.3.4乙方施工現場發生事故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權要求甲方協助搶險,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3.3.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但應立即報告甲方有關部門。

3.3.6對乙方存在嚴重安全問題,視情節退出油田公司市場。

3.4.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hse管理組織機構,設立hse現場協調員,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hse兩書一表,供甲方審查備案。

3.4.2按規定組織好本職範圍內的hse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並報告甲方。

3.4.3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3.4.4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3.4.5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3.4.6自覺維護安全衞生、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和器材。

3.4.7 動火須按甲方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落實防火措施。

在主協議的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與甲方有關的安全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定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及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油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

4.1乙方發生輕傷兩人以下事故由乙方自選組織調查,並進行登記,報甲方備案。

4.2乙方發生重傷、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的,應立即報告甲方,並按事故上報規定報告當地政府。甲方將參加事故調查。

4.3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應在查清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按照調查組提出的調查處理意見進行處理,並將員工死亡事故調查情況書面報送甲方。

4.4乙方發生一般環境污染事故時,乙方應盡予以治理,必要時停工進行治理被污染的環境,並將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治理措施報甲方審核。

4.5乙方發生諸如有毒氣體泄漏等嚴重污染環境事故時,應立即疏散周邊人員,並報告當地政府和甲方,進行緊急搶險。同時成立有甲方參加的聯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5.1施工作業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2甲方項目安全監督及相應管理人員有權按照hse有關規定製止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拒不接受監督管理的,有權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終止乙方施工的建議,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若甲方未能按照協議履行甲方應負的安全職責而導致發生事故,影響施工進度的,除順延竣工日期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損失。

5.4甲乙雙方對發生的事故都負有責任的,按各自責任的大小分擔相應責任。如甲乙方之間發生責任糾紛,可請求上一級部門調解或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5.5由於乙方人員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超指定區域、超指定時限作業等違章作業而造成的hse事故,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損失。

5.6 乙方在施工中,不遵守環保規定或未按甲方指定地點,隨意排放污染物,不採取防噴措施等,屬乙方責任,造成的各類環境污染,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7 乙方不按照甲方指定的施工作業範圍施工,或不按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造成破壞植被污染環境,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8乙方在實施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政府已頒佈的有關環保安全方面的法規、法令和條例,應防止對大氣、河流、湖泊、陸地和生態的污染和損害,並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污染引起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9當政府主管部門以及甲方派人員依法檢查作業工作範圍內的環境保護和安全時,乙方應為檢查人員提供必要的協助,並事先告知現場的安全規則和規定。

5.10乙方完成作業後,應按當地有關規定對作業現場的土地進行平整、還原或恢復,甲方屆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驗收交井。

5.11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業範圍外由於機油、柴油等油品及泥砂、污水造成的環境污染而發生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12施工中發生的井噴、冒油等造成的環境污染而發生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13在履行協議時,乙方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制度而造成機械事故或人身重大傷亡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作業過程中保證不淹地、不噴管,出現淹地、噴管傷人等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5.14 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安全生產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 各單位安全科對安全生產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初審,並作為安全協議附件上報審查。

5.15在施工中發生井噴、溢流等現象,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彙報。

5.16乙方不制定安全生產和環保措施、上崗人員不具備資格、不按照安全規程施工或服務、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積極進行整改時,在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的,每缺少一項,甲方有權扣 ——元。

5.17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每發生一項,有權扣 ——元,情節嚴重的,取消進入甲方市場的資格。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主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依據主協議中雙方的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本協議的履行期限與主協議保持一致,如果主協議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本協議與主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隨主協議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乙方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選承擔。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主協議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協議專用章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與主協議同時生效,並作為主協議的組成部分。

hse兩書一表(hse計劃書、hse作業指導書、hse現場檢查表);

第9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__________有限公司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資質、健康安全環境業績、設備設施安全狀況、人員上崗資格等進行審查。

2.甲方應結合本公司的特點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並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規定,提供本單位安全*保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需要動土、動火等作業由甲方辦理相關的作業證。

3.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過程的安全*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各類作業過程中的違章和不安全行為,責成乙方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整改,並對違規人員進行處罰。乙方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停工直至終止合同。

4.甲方有義務和責任監督約束本單位職工在進入乙方生產現場時,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保規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保責任。

1.乙方必須持有法人資格證書、營業執照、資質登記證書、安全資格許可證,並經上級有關部門註冊登記。合作合同生效前乙方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排污申報登記註冊證、消防安全審核意見書的複印件提供給甲方留底。

2.乙方必須確保處置過程符合環保及安全要求,生產、儲存、利用必須得到消防、環保部門認可。

3.乙方在運輸、裝卸、儲存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運輸單位必須持有效的運輸證,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持從業資格證,同時運輸過程必須採取恰當的安全*保防護措施。做到不滴漏、不傾倒、不灑出,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環境影響一切由乙方承擔責任。儲存場地由專人負責管理,並符合要求。在甲方廠內乙方人員必須佩戴胸卡且不得擅自閒逛。

4.乙方在使用及處置回收氯化鈉鹽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有關環保、安全規定,如出現任何事故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並在各類作業過程中貫徹落實。

6.乙方在甲方區域內的所有人員,應在甲方安環管理部登記備案,並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

7.乙方需要接受甲方的安全*保教育、施工規定以及相關考核細則的學習。

8.乙方應為所有作業過程配置符合安全*保要求的設備設施,保證合格的安全*保條件。

9.乙方應配置符合安全*保要求的人員進行作業,組織所有人員進行安全*保培訓,特殊工種必須確保100%持證上崗,乙方必須定期開展內部安全教育,並做好教育記錄。

10.乙方負責自身所有作業過程中的安全*保管理工作,並設立安全*保管理人員。如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保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法規為參與項目的全體人員、設備辦理保險,併為作業人員配發符合國家和行業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12.乙方人員應在規定的範圍內作業,不得做與自身作業無關的事,不得擅動甲方的生產設備裝置,確因需要須徵得甲方有關負責人批准,否則一切後果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13.各項特殊作業要在辦證後方可施工,嚴禁無證作業。

14.乙方有義務定期向甲方彙報安全*保情況,接受甲方的安全*保監督檢查。

1.乙方作業過程的組織由乙方全面負責。乙方在作業開始前明確項目安全*保管理人員及職責,制定風險削減和控制措施以及有關規程和制度,並在作業中落實,發生事故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在項目開工前,組織對項目施工風險進行全面識別和評估,根據項目風險識別和評估結果,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報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安全*保管理部備案;乙方應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習,落實應急責任。

3.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或委託地方政府對參與項目的人員進行培訓教育,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合格證件上崗,並在開車前組織所有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參與項目人員滿足安全*保要求。

4.乙方應定期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必須經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對作業過程中的危險作業必須進行嚴格管理,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動土作業、有毒有害作業等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制度,涉及到動火等特殊作業的,乙方必須指定專人在現場監護。

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管道、閥門、儀器等設施上不允許站人,如因違反規定而造成後果,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對本單位安全*保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8.乙方在購置、使用、運輸、貯存與有關的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等危險物品時,必須按規定執行。

9.乙方應定期組織安全*保例會,並及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保例會,彙報其安全*保情況,認真落實甲方的有關安全*保工作要求。

10.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分包或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

11.乙方所有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照甲方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1.嚴格落實江蘇優士化學有限*司日常工作中新增的安全*保規章制度。

乙方項目過程中發生事故時,乙方單位人員應立即通知甲方安環管理部人員。並於24時間內向_________管理部提交事故報告,包括事故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傷亡情況以及補救措施等。若不及時通報所發生的事故,則作為隱瞞事故處理,並給予_____元的罰款處罰。

1.由於乙方原因引發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害、經濟損失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本合同爭議解決辦法與合作合同爭議解決辦法相同。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相違背的,按有關法規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