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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發貨管理制度4篇 物流快遞: 提升效率、品質和客户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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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圍繞物流發貨管理制度展開,介紹其重要性和運作方式。物流發貨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涵蓋了貨物的準備、儲存、裝卸和運輸等各個環節,致力於保障貨物順利、高效地送達目的地。通過這一制度的執行,企業能夠提升發貨速度、降低運輸成本,從而提高競爭力和客户滿意度。

物流發貨管理制度4篇 物流快遞: 提升效率、品質和客户滿意度

第1篇

1、公司設有貨倉,由倉儲管理人員(行政)專門管理。非倉儲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倉庫,未經批准更不得將倉庫貨品帶出庫,一經發現,根據事情嚴重程度公司有權予以經濟處罰,甚至開除當事人,追究其法律、經濟責任。

a.由業務員製作pi,pi經銷售副總審核通過後方可發往客户;

b.訂單款項到帳後,業務員根據pi內容製作《採購申請表》;

c.《採購申請表》經銷售副總簽字批准後交由採購專職人員進行採購;

e.業務員填寫《出庫單》,至行政處領貨出庫,交接雙方須簽字確認;

3、需借用庫存貨品時,借用人應填寫《庫存貨品借領表》並及時歸還。

4、貨品出、入庫由倉儲管理人員負責,如出現出入數據不平衡,由倉儲管理人員負責解釋。若因管理者原因出現貨品丟失等問題,根據事情嚴重程度公司有權予以經濟處罰,甚至開除當事人,追究其法律、經濟責任。

5、根據貨品出、入庫數據情況,行政必須及時將數據異動登錄金蝶系統。

物流發貨管理制度4篇 物流快遞: 提升效率、品質和客户滿意度 第2張

第2篇

1、為加強倉庫管理,提高倉庫管理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倉庫管理包括:貨物的驗收入庫、保管、出庫、發運、退庫、盤點、安全等工作,以及對倉庫人員的考勤和通訊、獎懲等管理制度。

1、倉管員接到收貨通知後,安排好貨位,準備好必要搬運工具。

2、倉管員應會同相關部門人員對每項進庫的物品,應於貨到當日詳加驗收。入庫驗收:

(1)對新採購的物品,倉管員應依據相關提貨單、入貨單、供方送貨單,核對貨物的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等內容;核對實物是否相符完好;貨物及包裝上是否貼有標識。

(2)倉管員在驗收貨物過程中,如發覺附件短少、數量不符或貨物破損時,應立即向倉庫主管彙報並在《倉庫日常記錄本》做好登記。貨物驗收過程中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或出現異態,經領導批准後辦理相關憑證,進行入庫。如未辦理相手續,擅作入庫處理,日後發現貨物損壞等問題,視為倉管員管理不善,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3)已驗收入庫的貨物出現質量問題無法銷售,倉管員應即時通知倉庫主管,由反映情況後負責辦理更換或退貨。

(4)因公司內部借用、送樣、更換、銷貨退回、調貨等重新入庫的物品,於交回時應保持領用時的狀況。若有損壞,應由倉庫主管會同相關技術人員鑑定。鑑定為無法維修或重新銷售的,由實際借領人照價賠償;若零附件遺失或不全時,則應由借領人依據貨物價格賠償。

3、入庫物品驗收合格無誤後,須註明貨到時間,由倉管員簽字、倉庫主管複核簽字確認方可有效。

5、嚴格做到五點不收:憑單手續不全不收;品種規格不符不收;質量不符合要求不收;無批准不收;逾期不收。

1、貨物的儲存保管,以品種、車型規劃設臵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劃區分工。

2、物品堆放的原則: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五五推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有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堆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的物品以及設備、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應及時報告倉庫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准一律不準擅自處理。倉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

4、保管物品要根據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加強保管措施。同類物品堆放,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迴旋餘地。因倉管員未及時採取相關防護措施,導致物品受潮、損壞,倉管員應負責任。

5、保管物品,未經倉庫主管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

6、倉庫要嚴格保衞制度,禁止非本倉庫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領導批准。倉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7、退回或換回的舊物品,必須貼上明顯的標籤,另行堆放。

8、進入倉庫物品必須保持乾淨整潔,庫房內配備常規潔具,應當每日進行清掃,保持倉庫整潔。

(1)銷售部開具《出庫單》,派送至倉庫,倉管員按出庫單所列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等內容準備貨物,等待發貨。若有內容不明確應即時與銷售部核對、確認。

(2)特殊緊急出庫時,業務人員必須開《物品借用單》將所需物品的規格型號、數量、發貨時間寫清楚並簽字給倉管人員。倉管人員根據借條,並報倉庫主管批准後方可發貨,並於上班後當日上午補辦手續,通知銷售部補開《出庫單》。緊急發貨時,原則上要求兩人(含兩人)以上簽字方可放行。

(3)凡屬公司內部人員借用物品,一律使用《物品借用單》。金額較高、較為貴重、或數量較大的物品需由所屬部門主管簽字或發短信同意後,方可借出。

(4)經申請批准同意拆件的機器或零配件,在元器件購回後應及時予以恢復,嚴禁將未恢復的整機或零配件出庫。嚴禁將已拆件缺件、已損壞、退回未經修復貨物出庫。

(5)嚴禁無任何單據貨物出庫,嚴禁倉管員無任何單據自提自發!

(1)正常庫存產品接獲公司銷售部開具的《出庫單》,當日出庫。

(2)因缺貨等原因不能當日出庫的,倉管員應及時聯絡銷售部相關業務人員並説明原因,便於告知客户,協商發貨期。貨到時,應按協商過的日期即時發貨,如因倉庫延誤發貨導致客户取消定貨,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倉庫主管負連帶責任。

3、物品出庫時,若無特殊要求情況下,須遵循先進先出原則。

4、為防止錯發、重發和漏發,要求做到:“三核對”、“五不發”,“三核對”:出庫單與實物相核對、出庫單與裝箱清單相核對、裝箱清單與實物相核對。“五不發”:無計劃不發、手續不齊不發、塗改不清不發、規格型號不對不發、未驗收入庫不發。

(1)貨物出庫前,倉管員應仔細核對《出庫單》所要出庫物品的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是否相符,經核實無誤簽字確認後方可出庫。

(2)所有物品必須按其性能、屬性包墊好,採取完好的保護措施,以防止貨物的損壞。

(1)按類搬運,搬運貨物時應小心輕放,不能猛撞,嚴禁一切人為可能損壞貨物的行為。搬運人為損壞,由相關責任人負責,並按貨物實際價值賠償。

(2)搬運時要注意人員和貨物的安全,避免人員傷亡和貨物損壞。

3、因客户業務需要,收貨人非訂購客户或其收貨地點,應備註好其地址、聯繫方式、聯繫人並要求籤名確認,其《出庫單》應經銷售部主管核籤後方可辦理交運。

4、倉庫接獲《出庫單》方可發貨,但有指定交運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運。

5、客户在需要日期上註明“不得提前交運”的,倉庫若因庫位問題需提前交運時,應先聯絡銷售部人員轉告客户同意後,並有銷售部門出具的《出庫單》後方可提前交運。若是緊急出貨時,應由銷售部門主管通知倉庫主管先予以交運,再補辦出貨手續。

6、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品不得交運,若需緊急交運時需於交運同時辦理入庫手續。

7、若因工作失誤,發錯貨物或發錯地方,造成經濟損失。相關責任人應對來回運輸費用、及丟失、損壞的貨物承擔全部經濟責任,並視情節輕重處以1-2倍的罰款。

(1)由公司領導指定專人負責承運車輛與發貨人員的調派。

(2)如因公司車輛不夠調派的情況下,可另行僱車,但需經部門主管確認後方可生效。

(3)如承運車輛可能於營業時間外抵達客户交貨地址。貨物交運前,倉庫發貨人應將預定抵達時間通知銷售部門轉告客户準備收貨。

(1)物品直接交運客户時,倉庫人員應開具《出庫單》的同時另開具《送貨單》,發貨人及承運人應於《送貨單》上簽字。物品送達客户時,請其驗收,並簽收《送貨單》回聯。《送貨單》客户簽收回聯由公司指定專人妥善保管。

(2)客户要求自運時,倉庫應先聯絡銷售部門確認。物品裝載後,承運人(客户)應在《出庫單》上簽字,並註明“自提”字樣。

(3)物品通過承運公司發運時,發貨人及承運人應在發運單據上簽字,並註明發貨日期。發運單據由指定專人妥善保管,便於查對和月底複核、結賬。

(1)貨物發出後,倉庫相關責任人必須及時通過傳真、電話方式或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客户貨物到達的車次、時間和代理貨運公司的情況。

(2)如因未及時通知對方造成貨物遺失,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並且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100元-200元。

(1)單次運輸費用在1000元(含)以上,應填寫《費用審核單》,報請部門主管審批。

(2)倉庫每月接獲承運公司送回的簽收單回聯,“運費明細表”及發票存根,應於5日內審核完畢,送至財務部整理付款。

(3)倉庫審核運費時,應檢查核對開具的回聯,是否有逾期送達或相關異常簽收(如貨物損壞等情況),均依合同規定罰扣運費。

(4)對運輸公司的選擇應遵循“貨比三家”的對比原則,對其價格、安全性、服務快捷進行綜合評估,選擇最適合的運輸公司和運輸方式。

(5)運費的控制:無論是公司付款,還是到付,發貨人都必須選擇最節省、最快捷、最安全的運輸公司和運輸方式,違“常規”者公司將嚴肅處理。

1、辦理退庫手續時,應開具《退庫單》,並註明退庫原因。

(1)退庫物品外觀保持完好的,須由技術部門鑑定,確認完好並在《退庫單》上簽字,倉管員審核簽收,方可退貨。

(2)退庫物品外觀未保持完好,由銷售人員填具《退庫單》簽字後,主管確認簽字,倉管員審核簽收,方可退貨。倉管員應在物品上貼上標識及《退庫單》編號。

(1)退貨物品經技術部門鑑定為無法修復的,經部門主管簽字後,由相關退貨人員申請報損。

(2)客户遺留的無法修復、使用的物品,轉入報損物品入庫,報採購部入賬。

3、退回的物品如需特別處理的,倉管員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定期盤點即指每月中旬倉管員對常用物品自盤一次,月底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不定期盤點即指公司對倉庫進行不定期的抽查。

2、貨物盤點的主要內容:檢查貨物的賬面數量與實存數量是否相符;檢查貨物的收發情況;檢查貨物的堆放及維護情況;檢查各種貨物有無超儲積壓及損壞;檢查安全消防設施。

3、倉管員的自盤:經常對出庫率頻繁、出庫量大的物品進行自盤;每月中旬對常用物品自盤一次;月底實行全面自盤一次。

4、對貨物的盤點一般採用實地盤點法,盤點時相關人員(財務、庫管人員)必須在場。

5、盤點後,應由盤點人填具盤存報告表,如有數量短少、品質不符或損毀情況,應詳加註明後由庫管人員簽名負責。盤點人員均應在盤點情況報告上簽字,並報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審閲。

6、盤點後如有盤盈或不可避免的虧損情形時,應由倉庫主管呈報總經理核准調整,若為保管責任短少時,則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

7、非人為原因造成的物品報廢,倉管員應將物品妥善堆放。若因倉管員未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使保管物品受潮、堆放不當造成損壞等,由倉管員負責。

8、如直接保管物品的庫管人員變動時,應查對庫存物品的移交清冊,交接雙方會同監交人員進行實盤存。

9、倉管員定期向採購部遞交盤點報告,隨時與採購部門溝通庫存情況,建立《最低存量基準》,貨物低於存量基準時,應馬上彙報上級主管和採購部門。

10、處罰:因倉管員不負責任,保管不善,未按期自盤等原因造成貨物丟失或損失,應當負有全部責任,並按批發價賠償。

2、除庫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3、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登記手續,並要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入。凡進倉庫人員工作完畢,出倉庫時應主動請倉管員檢查。

4、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要,不準把倉庫物品試用試看。

6、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認識,落實各項消防措施,應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等消防設備。

7、做到每月防火檢查,消除隱患,一旦發生火災,應沉着,冷靜,及時撥打“119”火警台,並正確使用滅火器,盡力控制火勢。

8、庫房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使用明火,經常檢查電線是否有破損現象。吸煙者每次罰款200元。

9、所有賬本、單據、記錄本等相關重要的資料應妥善保管好,做到人員離開時應鎖好。丟失資料,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10、人員離開庫房時,必須關閉所有電源,鎖好所有門窗,加強防患意識。

以上考勤時間僅對員工的一種考核,非倉庫、物流部門的實際工作時間。因工作的特殊性及不定時性,所有倉庫、物流部門員工必須保證當日事當日畢,保證當日工作的及時、連貫完成後方可下班或休息。

2、嚴格遵守公司規章管理制度,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得聊天,不得打私人長途電話、聲訊電話,非業務電話不得長時間佔線。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處以30元-100元的罰款,或警告、記過等處分。

(2)若因通訊原因,造成工作延誤,規定如下:手機關機一次扣款50元;月累計三次(含)以上扣除當月通訊補貼;情節嚴重者,根據實際情況嚴肅處理。

(2)對倉管員所保管的貨物,全年盤點無丟失,無損壞,予以獎勵倉管員500元-800元。

(3)發現並能及時制止重大錯誤形為的發生,避免公司遭受經濟損失,視情況給予1000元-2000元的獎勵。

(4)工作認真負責,恪守職責,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年終予以獎勵500元-2000元。

(5)積極進取,努力鑽研。對倉庫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議,為公司開源節流做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200元-500元。

(1)違反以上倉庫管理規定,造成經濟損失,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倉庫主管負連帶責任。

(2)公司安排的工作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執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完成,應主動反饋溝通。

(4)多次違反規定、情節嚴重者按實際價值賠付,並給予警告、記過、降級、記大過、或調離工作崗位,辭退等處分。

本制度作為原制度的修正,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本制度與原制度相悖之處,以本制度為準。公司保留對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和修訂權。

第3篇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行政部副總監及車輛管理員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各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務用車,須填寫《部門用車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行政部備案。

2. 用車申請審批通過的,請到行政部填制《車輛外出登記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公里數等記入並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後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説明原因,獲得批准。

3 各部門使用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車輛鑰匙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更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過程中發生一切事故由駕駛員全權負責,公司給予辭退。

4 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後,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行政部副總監或車輛管理員批准。

行政部副總監、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行政部副總監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車輛加油卡辦理後,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於月底數據統計。

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瞭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並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後,財務部將以支票或現金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並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後,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税票一齊帶回公司部。

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車輛有問題時到行政部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保養維修合格;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1 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車、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3 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5 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7 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 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

2 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行政部,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3 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後,由車輛管理員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4 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後奏。

5 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6 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並徵得行政部副總監或車輛管理員同意,在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

7 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准後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鑑定、審核----行政副總監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8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運輸。

嚴禁酒後駕駛,酒後駕駛出現事故者,由個人負責所有事故責任,且公司予以辭退。

駕駛員不按交通規則行駛(超速、限號、闖紅燈、違規停車、違規掉頭等),所有產生的費用和扣分自行承擔;但遇到特殊情況(如領導趕飛機、趕會議等)時違規行駛,經領導批准同意,造成的違章由公司承擔。

在處理違章前,應到行政部報備,未報備的,公司不予承擔責任。

駕駛員在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車窗,並開啟安全防盜裝置,防止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因個人行為,未及時鎖好車門、車窗或未開啟安全防盜裝置而造成車輛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

駕駛員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應保證證件齊全。發現證件缺少、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應立刻上報行政部門。以便得到及時的處理。因證件不齊全或已過期未及時上報行政部門而被交管部門罰款的,所罰款項費用不予報銷。

下班或公休期間,沒有接到工作任務的駕駛員必須注意休息,保證合理的睡眠,嚴禁疲勞駕駛。因個人行為疲勞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駕駛員全部承擔,公司給予辭退。

接到出車任務的駕駛員,必須準時出車並選擇最佳路線行駛,不得延誤用車人的時間,若遇到臨時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準時到達任務地點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到用車人和車輛管理部門,以便及時作出調整。對因故意拖延時間或中途辦理與出車任務無關事宜的司機,情節嚴重的將直接辭退。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繫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鑑定,出具鑑定報告。

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儘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後,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於駕駛員,然後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後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衝賬手續。

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後方可支付或衝賬,否則不予辦理。

1、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駕駛員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3、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幹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1、嚴禁未取得駕駛證、行駛證、準駕證以及駕駛車輛與證件標明車型不符等無證駕駛車輛行為。

2、嚴禁超過道路限制車速以及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和企業內部明令規定車速的超速駕車行為。

3、嚴禁飲酒後8小時之內及醉酒後24小時之內駕駛車輛的酒後駕車行為。

4、執行緊急任務,需日夜兼程的車輛,必須配備兩名或兩名以上駕駛員,禁止駕駛員疲勞駕駛。

5、嚴禁駕乘人員行車中不繫安全帶以及安全帶佩戴不規範或安全帶失效的不安全行為。

6、嚴禁行車不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和交警指揮駕駛操作的違反交通信號行為。

7、嚴禁行車中強行超車、違規超車變道、強行會車、爭搶車道、佔道行駛、彎道超車、坡路超車等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爭道搶行行為。

8、嚴禁超過核定載客人數、超過核定載貨質量以及超寬超高的超員超載駕車行為。

9、嚴禁車輛的制動、轉向、燈光、電子控制等系統以及輪胎、喇叭等關鍵部件存在不安全隱患運行的帶病駕車行為。

10、嚴禁車輛運行中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聊天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2、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3、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6、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2、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4、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1、未經勞動、公安交通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人員,不熟悉車輛性能者不能駕駛車輛,嚴禁酒後駕車。

2、應堅持做好例保工作,車輛制動器、喇叭、轉向系統、燈光等影響安全如作用不良不準用車。

3、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乘人,嚴禁人貨混裝,車輛載貨應不超載、超高、超寬,捆紮應牢固可靠,應防止車內物體失穩跌落傷人。

4、乘坐車輛應坐在安全處,頭、手、身不得露出車廂外,要避免車輛啟動制動時跌倒。

5、車輛進出施工現場,在場內掉頭、倒車,在狹窄場地行駛時應有專人指揮。

6、現場行車進場要減速,並做到“四慢”:道路情況不明要慢;線路不良要慢;起步、會車、停車要慢;在狹路、橋樑彎路、坡路、叉道、行人擁擠地點及出入大門時要慢。

7、在臨近機動車道作業區和腳手架等設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應加設安全色標、安全標誌和防護措施,並要確保夜間有充足照明。

8、裝卸車作業時,若車輛停在坡道上,應在車輪兩側用楔形木塊加以固定。

9、人員在場內機動車道應避免右側行走,並做到不平排結隊有礙交通;避讓車輛時,就避讓於兩車交會之中,不站於旁有堆物無法退讓的死角。

10、機動車輛不得牽引無制動裝置的車輛,牽引物體時物體上不得有人,人不得進入下在牽引的物與車之間,坡道上牽引時,車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業和停留。

1、駕駛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本標準規定了豫商黔投投資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範。

本標準適用於豫商黔投投資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行政部。

第4篇

會議內容: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文件精神和會議要求,對公司重安全決策進行具體落實,總結安全工作經驗和教訓,針對性地分析近期的安全勢態,研究決定對策,部署本月或下階段的安全工作重點。

每年年初召開,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和全體職工參加,會議內容:總結上年度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簽訂新一年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根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精神或針對發生重特事故而召開的臨時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及確定的其他對象參加。

會議內容:傳達貫徹上級安議精神或安全事故情況,針對情況部署,階段性的安全生產任務。

會議內容應做出會議記錄,形成會議記錄材料存檔,到會人員必須進行簽到登記。

參加會議的對象無特殊情況下不得請假,不得遲到、早退。因故無法參加會議的,應向公司經理請假,對無故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將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置,並計入會議記錄材料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