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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預防校園欺凌活動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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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欺凌是指發生在學校校園,由老師、同學和校外人員針對學生身體和精神實施的,達到某種嚴重程度的侵害行為。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預防校園欺凌活動總結,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大家閲讀參考學習!

2021預防校園欺凌活動總結

預防校園欺凌活動總結1

  5月17日,按照國家教育部《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黔西南州興義市盤江路國小以“校園反欺凌”為主題召開主題班會活動,想方設法從根子上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

  當天下午,根據學校安全處的安排,該校29個班級紛紛圍繞“什麼是欺凌?為什麼要反欺凌?”與學生進行了面對面的分享:所謂欺凌,簡單來説就是以大欺小,以強凌弱,以多欺少。欺凌不但對“受傷者”造成傷害外,而且對“欺凌者”和“旁觀者”同樣造成傷害。“欺凌者”由於長期欺負別人,內心得到極大滿足,以自我中心,對同學缺少同情心,而“旁觀者”會因為幫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內疚、不安,甚至惶恐。“校園欺凌”對受害者的傷害也不可小視,受欺凌的學生通常在身體上和心靈上受到雙重創傷,並且容易留下陰影長期難以平復。同時“校園欺凌”也會影響到學校的整體紀律和風氣。所以,學校要嚴厲制止和預防欺凌事件的發生。活動中,部分班級還讓同學走上講台,列舉身邊的“校園欺凌”現象,並就如何預防校園欺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通過本次班會隊活動,增強了該校師生反欺凌的意識,為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敲響了預防的警鐘。該校安全處唐主任表示:應對校園欺凌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學校將會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想方設法確保校園平安、和諧。

預防校園欺凌活動總結2

  根據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北京團市委、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歷時一年時間進行的調查表明:來自校外人員實施的欺凌最多,佔76.8%,而來自本校老師和管理人員的侵害只佔13.9%。實施校園欺凌最多的是校外人員,其次是本校高年級學生,最後是本校老師和管理人員。

  根據行為方式的不同,可以將校園欺凌簡單地分為以下8類:

  1.本校或其他學校高年級學生毆打低年級學生;

  2.校外青年毆打在校學生;

  3.某些學生的家長因為學生之間的糾紛而到學校毆打其他學生;

  4.老師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

  5.老師侮辱學生的人格尊嚴,如要求學生當眾做出一些有損人格尊嚴的動作、辱罵學生等;

  6.校內外高年級學生以及社會青年搶劫、勒索學生錢財,使學生不但損失錢財,而且心理受到極大傷害;

  7.老師以及校內管理人員針對女學生的性侵害;

  8.同年級甚至同班同學之間的鬥毆。

  【原因】

  弱小、缺乏制約及其他

  關於校園欺凌的原因,有各種各樣的説法。

  首要原因就是因為受害者弱小。為什麼在大學校園以及周邊地區很少發生針對學生的欺凌行為呢?為什麼校園欺凌的受害者主要是中國小的學生呢?簡單來説就是因為大學生具有了足夠的抵抗能力,而中國小生在身體上與成年人相比處於明顯的劣勢,使他們成為欺凌行為的首選目標。

  其次,根據調查數據,我們知道校園欺凌的實施者主要是校外人員,那麼對於校外人員的管理以及如何避免他們傷害在校學生就是一個嚴峻的問題。單純依靠學校的力量顯然不夠,學校周邊經營場所的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而對於避免學生受到嚴重違法侵害是公安機關不可推卸的職責。可以説,學校周邊環境的混亂以及公安機關對於校園周邊環境治理不力就成為發生校園欺凌的另一主要原因。

  第三,社會欺凌文化引發了更多的校園欺凌行為。近幾年來社會欺凌文化的泛濫顯然成為引發青少年實施校園欺凌的一個主要原因。很多電視節目不但宣揚哥兒們義氣,而且有過多的毆鬥場面,這些場面刺激了青少年爭強好勝、動輒欺凌的心理,使人生觀、價值觀尚不成熟的青少年沉溺於通過侵害在校學生來顯示自身力量的錯誤觀念當中。這些青少年成為這種欺凌文化的直接受害者,而在校學生又成為這種欺凌文化的間接受害者。

  第四,法律沒有被充分認可也導致了校園欺凌的頻頻發生。侵害弱者是人類的天性,而社會道德的演化和法律的完善會制約、弱化這種以強凌弱的人類天性,使人類得以逐漸創造一個和諧、平等的社會。在這一進程中,法律顯然因為其國家強制力的保障而具有更強的作用。但對於我們這個由傳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國家來説,普及法律,讓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認可法律對於現實社會來説還是重大的挑戰。很多人還缺少法律觀念以及基本的法律知識,包括實施侵害的青少年、老師和受到傷害的學生。而這種社會背景就導致弱小的在校學生成為缺乏制約的欺凌行為的受害者。

預防校園欺凌活動總結3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優化校風,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範圍

  全縣中國小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治理時間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21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國小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認識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迅速制定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

  (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

  1.廣泛宣傳。各校要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幕、校園網、黑板報、櫥窗、宣傳語、廣播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於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震懾力。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關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

  2.加強教育。各校要切實加強對中國小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國小生守則》,加強中國小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要着力加強法制教育,使學生充分意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造成後果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報告會、主題班會、徵文比賽、演講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專題教育,讓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要讓學生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堅決與欺凌的人和事作鬥爭。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及學校其他人員成為校園欺凌的製造者。

  (三)強化措施,嚴密防範

  1.加強防範。一要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發動教職工、學生幹部(特別是安全信息員)蒐集校園欺凌方面的信息,設置並公佈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要採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等方法開展一對一幫扶,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繫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二要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校羣團組織、心理諮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三要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建立完善關於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晚自習、學生宿舍的管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管制刀具收繳工作。要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監控顯示端必須24小時值班到位。四要加強關愛保護。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和家校聯繫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羣體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

  2.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後果的,要及時報案,依法處理。

  3.監督指導。各均衡中心要加強對片區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做好記錄並及時按程序向縣教委、縣教育督導室報告。

  第二階段:2021年9月-12月

  (一)學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學校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

  (二)片區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區均衡中心對轄區中國小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三)縣級複查。2021年10月10日前,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督查組對全縣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開展複查。

  (四)市級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組織督查組對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作為2021年全市中國小幼兒園秋季安全工作專項督導的重要內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教委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安穩科。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建立領導機構,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二)嚴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學校要積極開展自查和普查,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開展專項督查,並將督查情況納入安全穩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凡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應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加強應急值守,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帶班和幹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備勤力量,隨時做好應急處置準備。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要迅速啟動預案,妥善處置,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此次專項治理覆蓋全國中國小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4月—7月,主要是各校開展治理;第二階段為9月—12月,主要是開展專項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治理,精心組織部署,加強對專項治理的監督指導;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校方溝通,做好記錄並及時向當地教育督導部門報告。

  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通知》還要求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通知》強調,各地各校要按照“學校自查、縣級普查、市級複查、省級抽查”的程序,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並逐級上報。

  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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