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熱點 > 其他文案

員工勞動合同樣式3篇 「高效務實:員工勞動合同樣式解析與實用指南」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1.08W

在職場中,勞動合同是員工與僱主之間約定權利和義務的重要法律文書。為方便廣大企業和個人,本文將為大家提供一份完整的員工勞動合同樣式。無論您是僱主還是求職者,通過本樣式,都能瞭解到勞動合同的基本框架和必備條款,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讓我們從最基礎的合同起步,共同規範員工與僱主雙方的權益。

員工勞動合同樣式3篇 「高效務實:員工勞動合同樣式解析與實用指南」

第1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起。試用期滿,甲方正式聘用乙方。

第二條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與服務期相一致。

第三條甲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培訓考核及績效考核情況,參照乙方的專業知識、經驗、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四條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經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確定平均每週工作5天,(40小時)。

第七條如由於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加班時,在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乙方必須配合。但是甲方要付相應的加班費,或是以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第八條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所有法定節假日。乙方病假、事假需按甲方規定申請辦理請假手續,方可離開。

第九條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甲方確定為乙方按月發放每月工資元

第十條甲方確定的發薪日期為下一個月的5日,如遇發薪日為節假日,甲方將順延到最接近的一個工作日發薪。

第十一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機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因乙方違反"員工規章制度"規定,根據該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乙方因病和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勝任其他指定工作的;

6、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和生產計劃發生變化而人員有多餘;

第十二條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勞動法所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傷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喪失勞動能力;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超過30日的;

1、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五條若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除按第五章第十四條第1、2、3款可即行解除本合同之外,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六條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接受培訓(含省內、外實習培訓),需要延長合同期限或另作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如乙方受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及培訓結束後工作不滿一年的,因乙方個人情況被辭退或自行離職,乙方應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除非雙方另有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由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業務合作關係是甲方的重要財產之一。所以,無論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商業機密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經營的情況、價格信息、客户資料等公司信息。甲方全職及兼 職人員的聯繫名單、市場開發方法及技巧、策略構思、財務、技術、人事、工資、獎金等資料信息。若乙方要求解除本勞動合同,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約提前通知期為25個工作日,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下信息不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

1、乙方從甲方獲得信息時,甲方已通過合法途徑擁有了這些信息並應出示文件或其他證據加以證明;

2、乙方從甲方獲得信息時,該信息已能從公開場合中獲取。

第十九條乙方若出現以下五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將視為乙方對甲方存在泄密行為:

1、乙方在本合同期內,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或在本合同期內以全職或兼 職的形式受僱於部分或全部經營業務與甲方類似或相同的個人、公司或企業。

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正式許可,將甲方的商業機密以任何方式、任何目的泄露或出售給甲方內部不應涉及該商業機密的其他人員或任何第三方。

3、甲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正式許可,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與曾跟甲方了生過業務聯繫的任何客户聯繫,以提供與甲方類似或相同的服務來承攬業務或誘使甲方的客户脱離甲方(承攬業務包括任何一種主動的或應對方要求的表明願意向曾與發生過業務聯繫的任何客户甲方類似或相同服務的行為,如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

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未經甲方書面許可、複製、記錄任何在其被僱傭期內接觸到的本公司的商業機密。

5、在僱傭關係結束後(包括乙方離職和辭職後),乙方在三日內尚未將其所保管的任何公司財產返回給甲方。

第二十條一旦乙方發生泄密行為時,乙方同意:(1)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即承擔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律師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2)由甲方追繳乙方因違反本章條款所獲得的收入;(3)並向甲方支付罰金一萬元人民幣。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規程。若由乙方違反某項規定或其工作失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費用由非違約方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而定。如果由於乙方的違紀,甲方對乙方作出開除、除名、辭退等導致雙方勞動關係消滅的處理,屬於乙方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期內為甲方服務,若乙方在服務期內未經甲方許可,自行辭職或離職,或由於乙方符合第五章第十四條第1、2、3、4、5款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作為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壹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當乙方在甲方工作滿壹年但不滿貳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當乙方在甲方工作滿貳年但不滿叁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上述違約金須在乙方書面提交辭職報告、離職或被辭退後的一週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只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違約金後,甲方才能開始辦理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的,按下列勞動爭議程序處理:

2、協商不成時,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不服仲裁裁決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聲明,對《勞動合同》內容已完全明白瞭解,同意遵守《勞動合同》及公司規章制度的全部規定。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通過協商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調整或補充,甲乙雙方同意並遵守修改、調整或補充後的新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提出更改合同條款,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方為有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員工勞動合同樣式3篇 「高效務實:員工勞動合同樣式解析與實用指南」 第2張

第2篇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實行勞動合同制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認真履行。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位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使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管理、生產)崗位從事工種(工作),並履行崗位職責。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衞生健康、職業病防治等方面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並按國家規定配給乙方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甲方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告知乙方如下:對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穿好工作衣,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員必須遵照安全規範進行操作。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不定時工作制)。

2、實行每日不超過12小時,每週不超過8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單位,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3小時。保證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等超過36小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蝦類標準支付高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正常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的50%的工資報酬;

3、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單位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甲方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實行(月、日)工資制,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的十五日,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為:把80%工資存入員工工資卡,其餘年底結算。

1、甲方規矩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和完善各項勞動保證規章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登記,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乙方繳納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並負責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個人承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用,並由甲方代為繳納。

2、甲方應當創造條件,努力改善機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1、甲方應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

2、對從事技術工種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

3、乙方應積極參加職業培訓,刻苦鑽研技術,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做到持證上崗。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種子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30天便利續訂手續。逾期未辦理而雙方仍維持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並應及時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2、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但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

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①應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②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④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⑤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8、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等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①有甲方出自脱產培訓三個月以上(包括送大中專、技校學習);乙方沒有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限的;(如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按以下比例退還甲方培訓費)

九、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後,甲方應依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或轉移手續。如果乙方未履行應盡義務而導致政府和甲方規定的手續無法按期辦理,應由乙方完全負責。

1、甲乙雙方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都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另一方可以向違約方要求支付違約金,具體的辦法和標準時:當乙方半路自動離崗不幹,工資餘額全部扣除(無論是工作幾個月)。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圖案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簽訂後,按照《山西省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實施辦法》的規定,由甲方負責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鑑證。經鑑證後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鑑證。甲乙雙方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在法定的時效內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可同一式兩份,乙方留存一份,檔案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制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因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償還甲方有關的費用。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