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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賣場櫃枱租賃合同5篇 "定製手機櫃台租約,助你拓展經營"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2.12W

手機賣場櫃枱租賃合同是指在手機賣場內,商家與賣場簽訂的櫃枱租賃協議。合同內容主要規定商家租用櫃枱的期限、租金支付方式、櫃枱使用權、違約責任等方面的條款。此類合同在保障商家和賣場雙方利益的同時,也為消費者提供了更為方便的購物環境。

手機賣場櫃枱租賃合同5篇

第1篇

為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枱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枱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櫃枱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____________.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

4.承租方不得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枱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枱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枱或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枱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經__公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____代表人:____開户銀行:____.帳號:____.電話:____.日期:____

承租方:____代表人:____開户銀行:____.帳號:____.電話:____.日期:____

手機賣場櫃枱租賃合同5篇

第2篇

第一條出租人將以下櫃枱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租人將櫃枱交付承租人使用,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租金每個________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協議生效後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由出租人維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後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出租人未盡維修義務,承租人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第六條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櫃枱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協議期滿,櫃枱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____

第七條出租人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櫃枱。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轉租協議終止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協議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節櫃枱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櫃枱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櫃枱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每月為_______元,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櫃枱:

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

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櫃枱明顯處懸掛承租櫃枱標誌,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税,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愛護櫃枱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櫃枱。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4篇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甲方將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11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件的所有權隨即轉歸乙方。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採用銀行劃撥的方式____次劃入甲方____銀行____營業部的美元額度户頭。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兑換成美元,並以貿易內部結算價格(1美元兑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____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的____銀行____營業部的帳户。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兑換成美元,並以中國銀行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兑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

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_______銀行向乙方託收。

1.在租賃期內,由於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税項、税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價全部交貨後,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利息。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4項所列的卸貨港(交貨地),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從中國商品檢驗局取得商檢證明並應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當需要賣方派人來華時,甲方負責辦理邀請外商來華的手續。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1.租賃物件在租賃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均由乙方負責。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第____項規定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1.按fob或cfr條件交貨時,由甲方辦理租賃物件的進口運輸保險手續。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_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以應付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________保險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________保險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中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乙方委託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合同法》的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項解決:(1)由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2.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協議或租賃合同需要仲裁時,乙方有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5篇

承租櫃枱方:____(個體工商户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為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枱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枱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櫃枱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____________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枱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枱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枱或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枱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經__公證(或鑑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