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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篇 “安全護航: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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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圍繞“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展開討論,從建築物結構、消防設備配置、人員培訓等方面探究如何建立一個全面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旨在為商業綜合體提供保障,確保火災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地進行應對和處理,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篇 “安全護航: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策略”

第1篇

一、 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茶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瞭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 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

三、 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五、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六、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作業時需持證上崗。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妥善處理。

九、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員工進行整改。

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篇 “安全護航: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策略” 第2張

第2篇

為了更好地落實《消防法》,防止火災危害,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每學年初食堂責任人與各承包點責任人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1.凡配有液化氣灶具的承包點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液化氣灶具正確使用方法後方可上崗操作。任何人員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違返操作規程,以免意外事故發生。

2.液化氣灶具點燃後操作人員不得離開,避免液化氣意外、泄漏。

3.對液化氣灶具、鋼瓶、膠皮管、減壓閥等部件,應做到每餐開飯前徹底檢查一次,發現漏氣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

5.對配備的滅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滅火器應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1.任何人不得私接電路,不得私自改動、遷移各種供電設施。

2.不準盜電使用,不得在公用供電線路用電或繞過電錶用電。

第3篇

第一條 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於2人,並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第二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並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第三條 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在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第四條 操作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在控制室會客。嚴禁脱崗、睡崗和酒後上崗。

第五條 控制室內應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有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制定火災發生後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第六條 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查,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登記、記錄制度。

第七條 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第4篇

2.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衞人員及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3.各部門要單獨成立義務消防分隊,分隊隊長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擔任;

4.義務消防隊(包括部門分隊)由滅火組、警戒組、疏散組、破拆組及醫療救護等組成,每組成員視情況而定;

5.義務消防隊要定期培訓,熟悉各自業務、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舉行二次消防演習,以檢驗消防隊員及員工的應急應變能力,以便火警發生時,能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12.消防設施及器材要經常檢查、更換、補充、以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專人負責、定點存放,依照危險物品的管理原則,加強管理。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範,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准,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藉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把職業安全衞生工作列入企業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衞生工作會議,批閲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衞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部門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並批准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生產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範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並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衞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各級動火。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組織分管部門對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本部門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衞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考核;組織並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每日組織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於完好,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8.建立和健全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等發放標準和進人生產崗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

公司安全督導員在生產廠長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技術監察部門彙報工作,並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4.協助車間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人廠人員的一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車間、班組(崗位)的

5.負責安排並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職業安全衞生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要深人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並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1,對機電、起重設備,鍋爐,變壓器及自制機制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經常進行檢查,並督查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2,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合格證和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和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的會議,提出意見,同時督促落實,保證實施。

5,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的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迴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第5篇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第6篇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預防企業發生火災事故,督促各級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保護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規定了公司防火安全運行控制的內容及要求。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也適用於為公司服務的外來相關方。

1、四會:會報警;會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逃生自救。

2、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級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3、三同時: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引進的工程項目及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時,消防安全設施和消防技術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5、預防為主、防消結合:預防和撲救有機結合,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總經理職責: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開展負直接責任。

3、各部門負責人職責:對分管範圍內的防火安全負全責。

1)作為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常設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公司各部門有效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2)負責具體組織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開展,並對開展工作的績效負責;

3)負責制定並貫徹落實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實現組織健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執行有力;

4)負責做好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培訓,使員工具有:會管理、會檢查、會使用、會報警、會救援等五個基本消防安全工作能力;

5)負責做好義務消防隊員培訓、開展消防演練、提高初期滅火技能;

6)根據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負責按需及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維護,確保完好可靠;

7)組織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整改工作,督促消防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的落實到位,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事故隱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8)組織開展專項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防火部位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建築物的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其記錄應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9)負責對建設工程消防設施設計、施工、驗收的“三同時”制度的貫徹執行和申報、審批、驗收;

10)負責動火作業的審批並監護動火作業施工的消防安全,嚴禁違章、冒險作業;11)負責組織公司內部一般性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

12)參加和協助上級機構對公司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經常開展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員工遵章守紀,樹立強烈的消防安全意識,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定期組織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重點防火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4)積極支持本部門義務消防隊員參加企業的消防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工作,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緊急疏散演練,提高處置緊急事件的應變能力;

5)對本部門存放的滅火器材進行妥善管理和檢查、維護,發現過期、失壓、損壞、遺失滅火器材時,應主動及時報告企管部整改。

6)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煙管理、嚴格重點防火管理部位的監督管理;

2 7)發生火災事故時,應立即通報企管部,同時,及時組織搶救,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或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1)負責協助部門負責人開展責任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執行部門負責人佈置的防火工作任務;

2)教育、督促員工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違章行為,監督定點吸煙、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積極協助和支持公司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演練,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技能;

4)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煙管理、嚴格重點防火管理部位的監督管理;

5)對責任區域內存放的滅火器材進行妥善管理和檢查、維護,發現過期、失壓、損壞、遺失、使用過的滅火器材時,應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或企管部整改;

6)定期組織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電氣防火、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發生火災時,迅速向部門負責人或保安班、企管部報告,並帶領員工積極進行搶險救災,做好搶救傷員、疏散人羣、保護現場工作。

1)遵守公司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工作責任區的防火安全負責,自覺做好防火檢查和整改工作;

2)嚴格執行作業指導書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不違章作業,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愛護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設施周圍亂堆雜物,不得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

4)發現火警要及時報警,並積極參加滅火救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更換;

5)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定點吸煙管理制度、嚴格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

1)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其實施部門應嚴格執行“三同時”申報、審批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建設項目消防安全設計規範和生產工藝及環境要求,做好消防措施的設

3計、施工、竣工驗收,督促、檢查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實施到位;

2)組織實施部門應選擇有資質的設計及施工部門參與項目設計和建設,並按有關管理規定與相關方簽訂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的施工合同和安全協議書,做好統一協調管理工作;3)組織實施部門應及時將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公司企管部審批,並按審批意見組織施工;

4)施工中,施工部門應自覺接受甲方及監理方的監督檢查和統一協調管理,確保消防技術措施的實施到位;

5)竣工時,組織實施部門應通知企管部進行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准予投入使用。

1)各部門及外來施工方在公司範圍內實施動火作業時,必須向企管部提出動火作業申請,並填寫《動火作業申請單》,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2)企管部接到動火作業申請後,消防管理人員應到現場查看確認,根據動火作業審批意見,認真做好現場巡檢工作,督促實施部門做好動火作業監護工作。

1)有關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的電熱器具,應按規定到企管部申請備案,自覺接受監督和指導,預防由此產生的火災和觸電事故。未申報的,一律不準使用;

2)工程部門接到電熱器具安裝申請後,應派人現場確認,並指導、協助安裝。

1)各部門應對消防設施做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不在消防設施周圍擺放雜物,不得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企管部門更換;

2)企管部專職消防管理人員應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檢、換新、演練工作,確保消防系統設施能正常使用。

1、當火警發生時各部門應嚴格按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執行,及時開展初期救護和滅火、疏散人羣、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及時上報救援;

1)配備消防水栓,消防水水源,其供水應充足,水帶、水槍應齊全完好。

2)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乾粉、二氧化碳滅火器,麻布口袋,河沙等滅火器材。

3)配備應急照明燈、通訊工具、交通工具、防毒面具、口罩、手套、防護鞋、繩索等。

a、迅速切斷電源、氣源,撲救初期火災,開展自救和互救,避免混亂、防止煙氣吸入、及時報警、保護現場;

b、搶險救災人員及時出警,專人指揮,迅速搶救傷員、疏散被困人員、搶救貴重物資、評估災情、上報救援;

c、堅持先救人後滅火,先控制後滅火,先重點後一般原則,防止事故擴大;d、正確選擇滅火技術和方法控制火勢,滅火時儘量選擇上風位或側風位、正確着裝及個人防護,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開展救援工作;

e、醫療救護隊做好現場急救或轉院急救,注意救援人員身體狀況和健康;f、做好清場工作,清點搶險救援人員,評估災情,並及時彙報。

1)發生無人受傷的火警小事件的調查處理由事故部門召集相關人員針對火警事故的發生原因、責任、防範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並記錄建檔保存,上報公司企管部備案;

2)發生有人受傷或財產損失較大的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企管部召集相關人員對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責任、防範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並記錄建檔保存。

1)新進廠人員由企管部負責組織培訓,企管部門做好消防基本知識及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滅火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2)外來人員由接洽部門召集,企管部實施培訓、教育,並做好對相關方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3)全體員工應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消防培訓或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滅火或緊急疏散演練,提高火災初期的補救和應急救援能力。

第7篇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機構頒佈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安全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勢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明確消防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除每週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衞部三級巡查制檢查防火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公安消防機構頒佈的有關防火規定,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採取具體措施。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滅火疏散演練不少於二次。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並制定專門的防火保衞方案。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隱患。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並落實維護責任人。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火栓、軟管卷盤、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班組和要害部門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操作。

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並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衞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衞室提出意見,經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衞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衞部審核,報總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並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後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熱電器。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應分門別類堆放整齊並留出行走通道,由專人堆放和管理。

任何人發現火情,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火警電話119),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生產安全的。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法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8篇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誌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

(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

(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

(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6)發生火災後,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週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

(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

(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於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

(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於開啟狀態,閉門器必須完整。

(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並實行時值班制度;

(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並持證上崗;

(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

(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築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

(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佈置的工作任務,接受消防機構的檢查。

(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誌等。

(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消防機構彙報;(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消防機構彙報,並拿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後,應及時向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2)對於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

(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權限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准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風天不在户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

(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

(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

(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

(3)企業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

(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

(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

(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並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

(5)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

(6)對於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等。

(2)對於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於違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②對於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範措施和改進措施;

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致包括:警衞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後,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於查閲,並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章制度掛板以便於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