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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財產協議書7篇 "和諧婚姻,共同財產:夫妻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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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財產協議書”是一份夫妻雙方在婚前或婚後協商一致,對於個人財產、共同財產以及財產繼承分配等方面達成的協議書。本文將為您介紹夫妻雙方財產協議書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

夫妻雙方財產協議書7篇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女,漢族,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與年月日登記結婚,甲乙雙方在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自願一起訂立此協議。協議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該房屋裝潢費用為乙方婚前出資元,自本協議簽字日起歸乙方個人所有,屬乙方個人財產。

二、雙方在存續期間各自經手的債務由各自承擔。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債務(含合法債務與非法債務),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均由欠債方個人進行償還。

三、雙方各自生產經營工作等各項收入歸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視為,不得主張其享有份額。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自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在今後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已進行婚內財產劃分的事實,以保證另一方的合法權益。該協議不因離婚而失效。

夫妻雙方財產協議書7篇

第2篇

男、女於年月日登記結婚,系合法夫妻。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對相關合法財產的歸屬約定如下:

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權由男方享有;夫妻共同債務由男方承擔,如因本協議生效前的債務導致女方的權利受損,男方應當將劃分至其名下的不動產、動產等對女方進行補償。

如男方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適用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的不動產向銀行進行抵押貸款時,若因其導致女方權利受到損害(貸款未及時清償、未按照約定使用該商鋪等),男方以其劃分至其名下的不動產歸女方所有。

本協議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的約定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

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3篇

甲方: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漢族,住某市某某地方,

乙方: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漢族,住某市某某

甲乙雙方與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記結婚。雙方為了避免糾紛,現就雙方財產做如下約定:

1、雙方結婚之前的財產全部歸各自所有,具體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權(詳細説明)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説明);

2、甲方婚後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購買的、並於x年xx月xx日產權登記的〔房地產權證編號:x房地x字()第號〕、位於x市x區路弄號xx室房屋的權屬約定如下:x市x區路弄號xx室房屋歸甲方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結婚之後實行夫妻財產個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具體補充説明,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有;

4、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夫妻一方給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法説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女方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男方之妻。

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約定如下:

1、位於省市區街號幢單元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女方所有。2、位於省市區街號幢單元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男方所有。

1、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汽車(車牌號)一輛歸女方所有。2、登記在男方名下的汽車(車牌號)一輛歸男方所有;

1、夫妻共同存款五十萬元歸女方所有,男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日內將其名下的35萬元存款轉移到女方名下。此後,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2、以男方名義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碼:)及對應的財產價值歸男方所有。

3、以男方名義持有的公司70%的股權全部歸男方所有。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男方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部歸男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後,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

1、在本協議生效後,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後,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1、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1、本協議未明確説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税費雙方平均分擔。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雙方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結婚登記後至本協議簽訂前的財產由夫妻共同享有。

經雙方確認目前夫妻共同財產有:傢俱、家用電器、生活用品,除此以外無其他財產及債權債務。

二、自本協議簽訂後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財產,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無權享有:

三、自本協議簽訂後一方發生的債務由一方自行負擔,另一方無需承擔;但是因撫養、保護、教育、管理、照顧未成年子女以及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他人造成損害而發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

四、有撫養能力的一方,對於有殘疾、患有重病、經濟困難的另一方應承擔扶助供養的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並且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4篇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辦理結婚登記,婚後未生育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男女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雙方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三、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5篇

為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雙方為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後的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登記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具體為乙之父(該房屋系乙之父母離婚前財產)。

第二條、本協議所述房屋,甲方承諾房屋所有權與使用權分為三份(分別為甲方三分之一,乙方2人各佔三分之一)。

第三條、該房屋自籤協議日起,甲乙都享有居住權,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包括出賣、抵押、贈與等行為)。

第四條、甲方本着平等的原則承諾,今後對房屋做出任何處置,出賣,抵押等行為,要乙方同意並且在場,所得財物均為三份(分別甲方一份,乙方一人一份)。

第五條、本協議不改變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的權利。

第六條、本協議訂立後,由見證人見證簽字,手印,見證人承諾見證。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人各執一份,由雙方共同簽名之起日成立。

第八條、本協議效力約定:除新的雙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第6篇

男方:彭______,漢族,生於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

女方:李______,漢族,生於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

男、女雙方於年______月______日辦理結婚登記,婚後未生育子女。

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

現男女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雙方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三、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7篇

協議人為明確婚前婚後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不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後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動產: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動產:

二、男方按照當地風俗習慣對女方所贈彩禮,屬於女方婚前財產;女方父母為女方所置辦的嫁粧,屬於女方婚前財產。

三、協議人雙方婚後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後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婚後取得的:

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基於一方名義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

如在以一方名義購置不動產時,可由一方以自己名義簽訂買賣合同及貸款,該不動產所有權利義務以及產權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若有必要,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購買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一方婚前婚後的房屋貸款還貸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四、婚前婚後,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若在婚後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於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五、為保證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雙方婚後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用於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賬户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屬文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後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屬文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雖名為“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婚後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八、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