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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5篇 《共建安全生產責任共識,創建安全保障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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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必須簽署的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規範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增強企業安全生產意識。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5篇 《共建安全生產責任共識,創建安全保障長效機制》

第1篇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增強部門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心,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公司組織維修部全體員工簽訂了20__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服裝整潔,儀表大方,掛牌上崗。上下班路上,遵守交通規章制度,寧停一分,不搶一秒,上班期間,不得串崗,不得擅自離崗,不在施工區玩手機,不玩電腦遊戲,不得配戴耳機,不得追逐嬉戲。

2、工作責任區內清掃乾淨,在施工過程中做到有髒即除。

3、工具箱內工具設備清潔整齊,按規定擺放。實行5s管理。

4、在引車過程中,儘量避免站在車輛正前後方,車輛在上下舉升過程中,施工人員及閒雜人等不得進入車輛下面。

5、車輛在開啟引擎蓋時要附葉子板護墊。車輛開啟之前保證拉手剎,託空檔,車輛前後無人。

6、車輛在維修過程中保證物不落地(工具、材料、舊件,)油,水,泥,灰及時清理。禁止非工作人員在車下駐足。

8、鈑金技師在拆油箱時,10米內應無明火。鈑金技師在焊割操作時氣氧氣、乙炔請離工作區域3米以上。

9、維修車輛時,工具箱、工具小車、貨架要按規定擺放,嚴禁放在通道上。

10、嚴格執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被傷害”的四不傷害原則。保證自身,同事、客户生命財產安全,不發生任何事故。

11、凡有化學危險物品場所必須做好防火、防爆、防漏、防毒、融離等安全防護措施。

15、熟練掌握本崗位各項事故應急措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置,不延誤時機。

備註:以上項目獎罰措施參照公司5s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內部管理手冊執行。

本人承諾:我已經接受過本崗位安全教育,並熟知安全生產承諾書全部內容,願認真執行,如違反本承諾,願承擔相應的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5篇 《共建安全生產責任共識,創建安全保障長效機制》 第2張

第2篇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1. 你施工隊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作業時正

2. 施工隊在現場所使用的電源必須符合一級漏電兩級保護制,保證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非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分包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分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記憶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本企業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9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0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 包 方:(公章) 分 包 方:(公章)

第3篇

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公司與員

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每位員工,與其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必須做到安全生產,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努力學習業務、安全知識,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

1. 員工自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車間負責人報告。

2.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3.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和安全應急演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5. 職工對車間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6.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7.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因違反公司規定、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違反者負相應責任。

1、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按實際損失金額賠償。

2、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者,給予20-200元的獎勵。

3、違反操作規程,給本人和他人造成身體傷害或傷亡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規章制規定度負相應責任。

第4篇

為落實安全生產的管理要求,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明確如下協議:

一、發包人在施工開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場地,明確承包人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區域和要求,承包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的責任單位。承包人必須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其相關文件報發包人備案。

二、發包人應積極組織和督促承包人開展安全達標活動:及時傳達和部署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精神和要求,定期聽取承包人的意見和要求。加強安全生產的指導和協調。

三、分包人在簽訂本協議後十天內,須向發包人交納本工程造價總費用一定比例的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作為承包人在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經濟擔保。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的金額¥2萬元 (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

四、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安全規範作業、文明施工情況的檢查,定期組織考核:對承包人及有關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集體、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物資獎勵。對承包人及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和存在的問題以及在安全生產、文明等創優達標活動中不積極配合的,發包人有權制止教育、責成其限期整改。對責任單位每次處罰 500-5000 元不等。對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節嚴重的,對責任單位每次處罰1萬-5萬元不等。

五、凡工地內發生生產事故或重大人員傷亡的,發包人派員參與勞動行政部門、司法機關調查處理。發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後果及影響,對責任單位以按責任違約給予一次性經濟的處理。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因分包人責任給發包人和總包人造成的連帶經濟損失全部由分包人承擔。

六、承包人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標(99) 79號關於發佈行業標準《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通知(編號 jgj59——99)的要求加強內部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確保工程建設中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七、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業規範針對本工程項目的特點、性質、規模以及施工現場條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組織落實各項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開挖必須按科技委審查批准的方案實施。

八、承包人進入工地後應明確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根據建設部辦公廳20xx年10號文件要求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即施工人員超過50人的工地必須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程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工地,必須配置2—3名管理安全生產工作人員;工程造價在5000萬元以上的土地,要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土地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報名單報發包人備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包括獎懲制度);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單位內部和施工責任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九、承包人對各分包單位及外聘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要納入本單位統一管理的範圍,明確要求,簽訂管理協議;要加強對全體施工人員安全作業、文明施工和自我保護的宣傳教育;做好上崗前的安全培訓,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進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業人員,還必須經本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禁止實習、學習人員現場作業。嚴格執行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

十、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責的原則加強對施工責任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法行為。對查獲的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隱患。

十一、承包人應主動接受發包人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業務領導,檢查和督促,服從管理;對發包人的工作佈置和組織活動要積極貫徹實施和參加。對發包人給予因責任違約的經濟處理如有異議可要求複核。對發包人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的違法行為,有權檢舉揭發,要求處理。

十二、分包人因疏於管理違章違法作業發生安全事故過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嚴格按安全事故上報的規定時限向發包人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彙報,不得遲報瞞報。

十三、本協議中未涉及的有關條款,雙方可根據需要協商補充修改。如遇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執行。

十四、本協議作為雙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簽約後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

第5篇

為加強對新聞出版業的管理,增強新聞出版業安全經營的意識,確保生產經營活動健康、文明、規範、安全,新聞出版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印刷業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印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通則》等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實施一把手工程,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靠上抓、各部室(車間班組)層層設立安全組織的立體式工作機構。定期召開安全生產研究部署會議,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措施,提高幹部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

2、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生產場點和生產線(或生產車間)應設置專職安全員,生產班組應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儲存庫區應設置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作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有明顯的區別標誌。。

3、建立健全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並涵蓋生產經營全過程,包括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隱患排查與治理、危險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績效考核、危險崗位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環境和職業健康管理、風險管理及操作規程、巡邏、監控值守、定期檢修、安全自查自糾等規章制度。建立緊急情況報告制度,按照管理權限,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逐級如實上報事件發展進度。

4、劃分生產、行政、輔助和生活等區域,並有清晰的分區界線和明確的管理制度,鼓勵採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技術實現區域安全巡查。

5、制定並嚴格執行出入登記、檢查制度,設置明確的警示告知標牌,鼓勵應用智能化門禁系統。進入生產區和總倉庫區的人員必須穿戴純棉質或防靜電衣、帽、鞋,不得攜帶煙火、移動通訊工具。

6、建立健全危險源標識管理制度,按照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在危險源附近設置危險源標識牌。標識內容應包括危險源名稱、危險等級、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等。

7、定員定量定崗,應嚴格執行行業相關規定,現場管理應按照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等要求組織實施,生產現場不得存在跑、冒、滴、漏現象,並應及時清理廢料。鼓勵創新和採用先進安全管理模式,積極應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業現場管理水平。

8、確保生產現場防雷、防爆、防靜電等相關安全防護措施齊全有效,並定期進行檢查檢驗;生產線超温、超壓、斷流等安全連鎖裝置應每月進行全系統實測和有效性驗證,消防雨淋設施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有效性驗證。

9、企業應按照行業技術進步和節能減排等相關要求,積極採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及設備,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技術和裝備。工藝技術及生產設備設施應符合行業技術標準規範及監管要求。

10、應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轉,確保檢修週期內無故障運行。要進一步完善設備維修制度,嚴格維修程序和設備維修維護檔案管理,生產設備應每週組織一次檢查維修,生產線每半年組織一次全系統檢查維修。

11、建立健全專用生產設備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更改生產線專用生產設備結構、功能及技術參數,不得在生產線上進行設備試驗。

12、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工作,對各類潛在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估,及時提出針對性的對策措施,並建立健全風險評估檔案,包括企業主要風險因素、安全生產事故、員工工作狀態、周邊及社會影響因素等內容。

13、建立健全各類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自然災害、盜竊、危險化學品泄漏、人員救援等單位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或可能產生的各類緊急情況,為應對上述困境而採取的處置措施。預案制定要求救援救災步驟明確,責任落實具體到個人,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建立健全各項應急預案基礎上,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學習安全設備的操作,具備自救和救人的能力。

14、在單位醒目位置懸掛張貼安全警示標語和應急避險圖;單位制定的安全制度、崗位操作規範流程懸掛在生產場所,避免和減少違規操作帶來的危險,對進入危險區域的外來人員進行安全告知,配備專用證牌,由專人引導和陪同。

15、健全和完善與生產工藝相適應的培訓制度,積極改進培訓方式方法,突出崗位技能操作培訓,提高培訓實效;應根據工序安全生產特點、崗位要求及員工素質等,充實相關培訓內容,強化員工的危險源辨識、故障排除、應急處置等技能。每年要組織兩次以上全員安全知識培訓,向職工發放安全手冊等宣傳品;每季度定向專題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安全規章制度,使安全意識深入人心。尤其是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應及時開展專項培訓,加強實際操作演練,嚴格現場技能考核。建立安全生產專項基金,用於單位水、電、暖及安全器材和設施設備的維護更新。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措施,主動參加社會統籌的職工工傷保險等。

16、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監控室操作人員、專用設備維修人員等必須經過企業專題培訓,熟練掌握工藝流程、工藝技術特點、自動化控制等相關知識和技能。加強安全宣傳,在宣傳欄、電子屏、網站等媒介張貼安全小知識,排演安全小節目,活躍職工生活同時進一步宣傳了安全生產。

17、安全設施配備遵從中央和省市各級安監、公安、消防、民政等部門規定。救災救援物資儲備充足,定期檢查更新;定期檢修消防設施,更新更換過期、老化設備;加強單位用水、用電、取暖管理,煤、油、氣、危險化學品等易燃易爆物品單獨存放、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拆除亂搭亂建影響逃生和救災的建築物,保證安全疏散通道暢通。單位使用房屋為自建的,在房屋投入使用前要取得消防部門合格證明;租賃房屋的,要取得出租方的消防合格證明覆印件;自購房屋的,要取得出售方的房屋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