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熱點 > 其他文案

憲法體會心得體會5篇 《守護國家基石,傳承萬世法統》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1.09W

本文通過對憲法的理解和領悟,探討個人對於憲法的感悟和深刻認識。憲法作為最高法律準則,為國家和人民的權益提供保障,引領社會發展。通過本文,希望能夠增進對憲法的瞭解,並從中汲取真實力量,實現自身的成長與進步。

憲法體會心得體會5篇 《守護國家基石,傳承萬世法統》

第1篇

最近學校對全校教職工又進行了一次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全校掀起了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活動。學法培訓活動的開展,使全體教職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規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學習效果。

在這次活動中,我們學習了《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_》、《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環境保_》、《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等。通過學習,使學校教師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師生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我在學習中也收益非淺、感觸頗多,下面就個人學習所得談幾點體會:

一、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並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教師職業的特點是培養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於奉獻,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師要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師德師風規範要求,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堅持做到關心尊重每一個學生,用教師的愛心去化解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趣,限度的激發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教師要自覺關愛學生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不歧視學生,更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學生在龍泉外實小這個大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總之,通過學習,我對教育法律、法規有了更深的瞭解和認識,進一步增強了依法履責的觀念。相信在今後的具體教育工作中我們全校教職工會更好地堅持做到依法執教,使外實小成為依法治校的典範。

憲法體會心得體會5篇 《守護國家基石,傳承萬世法統》 第2張

第2篇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公平正義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貫主張,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的核心價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科學立法是引領。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才能築牢人們共享人生出彩機會的堅實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嚴格執法是關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決好執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等問題,懲治執法貪腐現象,才能確保法律公正、有效實施,牢牢樹立起法治權威。

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無論是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還是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更好服務於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人民羣眾參與司法,都是為了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全民守法是基礎。“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同時,也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衞者。全民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證。

第3篇

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主題是:“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按照學校的要求,我認真的學習了剛剛頒佈的憲法修正案和相關的憲法方面的知識,下面就我個人的體會談一下我的學習心得。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我國憲法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必須準確、及時、全面地反映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的各項政治主張,通過修改憲法的程序,將黨的各項路線、方針和政策變成國家意志。現行憲法頒佈以來進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之後,在執政黨確立了新的指導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動綱領的前提下,通過修改憲法,及時地反映執政黨的最新執政理念。此次修改憲法是新一代黨的領導集體執政治國理念的集中體現,具有歷史的進步性。

(一)、現實性。這次憲法修改通過對以下幾方面的補充和調整,進一步保證了憲法與現實的統一。

(二)、以民為本。憲法修正案充分體現了對公民權利的關注和保護。第一,憲法修正案確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把人權由一個政治概念上升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由黨和政府上升為國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對於保障人權,推動我國的憲政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第二,完善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改革開放以來,隨着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擁有的私人財產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產資料,人們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這樣修改必將有力地推進社會保障的立法進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別是困難羣體的基本生存權利。

第4篇

12月4日是我國的國家憲法日,今天全國大中國小都舉辦了憲法晨讀活動,憲法晨讀讓孩子們更清晰瞭解到憲法的意義,我們今天就在老師的安排下觀看了這場活動。

觀看了這次憲法晨讀活動,我受益匪淺。在學習法律的過程中,我有一點體會,就是必須要自覺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

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的樹立,既有賴於國家的努力,也有賴於公民個人的努力。從國家角度來説,應當採取各種有效措施消除損害社會主義法律樹幹的因素。例如,要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保證法律的科學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實施的狀況,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深入開展法律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

我們應該努力樹立法律信仰。一個人只有從內心深處真正認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會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應當透過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深入理解法律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精神,從而樹立起對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信仰。

應該用心宣傳法律知識。在自我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同時,還要向其他人宣傳法律知識。個性是要宣傳社會主義法律觀念,幫忙人們徹底根除“權大於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殘餘思想,宣傳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優越性,使人們瞭解和認同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從而推動全社會構成尊重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的良好風尚。

應該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違法犯罪行為既是對社會秩序的破壞,也是對法律權威的蔑視。不僅僅要有守法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敢於和善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自覺維護法律權威.同違法犯罪行為鬥爭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既包括事前採取有效措施預防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後制止,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

通過此次憲法的晨讀活動,我瞭解到法律永遠是公正嚴肅的。它捍衞着公民的權利,維護着公民的合法利益。我們應當自覺維護憲法地位履行個人義務。

第5篇

按照總站黨總支學習安排,我認真學習《憲法》方面的知識,現對學習後的心得,我講以下幾點意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_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

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個特點:第一,從地位看,憲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憲法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統一到哪裏?統一到憲法。從法律體系內部來説,憲法是母親,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們通常説的,憲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第二,從內容看,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説,憲法解決的是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帶全局性、長期性、根本性的問題。一般法律只是解決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領域的問題。第三,從效力看,憲法具有的法律效力。憲法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這裏,“各政黨”當然包括作為執政黨的中國_。憲法上述規定同《中國_章程》關於“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的規定是一致的。

近年來,隨着依法治國的力度不斷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斷深化,以及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的不斷完善,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憲法意識和依法行政的觀念逐步增強,行政執法能力不斷提高,在推進依法行政的實踐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難點:一是行政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規條款規定得過於原則化,在行政執法實踐中彈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規對一些政府機關的職責範圍界定不清,管理職權劃分模糊,有時產生多頭管理,重複執法的問題。